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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性质环境信息披露与财务绩效
产权性质、环境信息披露与财务绩效
——基于我国石油行业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长期处于粗放型的增长模式,而这也造成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
企业的环境信息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企业在向公众报告财务绩效的同时,更加被需要更多地向公众披露环境相关的信息。
而由于石油行业在我国的特殊性,其经营活动与业绩表现多受到自身产权性质的影响。
在这个前提下,本文以我国石油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基础,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以产权性质作为前提,针对企业的财务绩效,以及环境信息披露进行回归分析。
1.1研究背景与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都是以粗放型、高消耗的增长方式飞速演进,这种重经济而轻环境的发展模式不仅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而且制约了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带领下,企业经营要兼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尤其是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石油行业。
因此,企业在向公众报告经营业绩的同时,还要更多地向公众披露环境相关的信息。
在市场经济竞争性因素的推动下,企业经营者尤其是业绩表现优秀的经营者有更加强烈的愿望向利益相关者披露环境信息,以此来减轻委托代理责任,获取更多的支持。
另一方面当环境问题日益收到人们的关注,可持续发展成为经济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考虑因素,企业为了获得更加良好的声誉从而赢得投资者的青睐,在可控的范围内,愿意主动地向公众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
即使在没有政府和法律法规的监管之下,投资者为了确保投资对象的经营活动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对环境造成影响从而产生或有负债或更大的环境成本,投资者也会要求企业在披露业绩信息的同时,披露相关的环境信息。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会对公司的财务绩效产生影响;而另一方面,公司的财务绩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对于环境信息的披露。
同时,因石油行业在我国的特殊性,上市公司多为国家控股;而国外文献的研究是基于发展较为完善的资本市场,其所研究对象的产权性质不同于我国主要的石油企业,其研究结果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的石油企业。
基于我国的国情考虑,在我国特殊制度背景下,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与财务绩效两者影响关系上存在差异。
以最终控制人的产权属性来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国有控股公司以及非国有控股公司,产权因素在这两类公司中,有着不同的约束效果。
政府对于国有控股公司的监管力度更大,因为其不同一般的受托责任,以及其所有者的特殊性。
相对于非国有控股公司,政府的干预以及国家政策对国有控股企业的影响力更大。
并且,我国的国有上市公司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中占有着举足轻重的份量,其经营活动深刻影响着对我国经济发展;由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我国政府责任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就是构建完整有效的环境信息披露的政策法规,为了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政府相关机构会从国有控股公司处着手。
而另一方面,对于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单一而虚化的产权主体,以及无法落到实处的上市公司所有者,这无法忽视的弊端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
企业资本的所有者和运营者不是同一主体,结果造成企业经营结果的好坏没有非国有控股企业那样得到管理层的重视,经营者的工作重心更多在于争取控制权。
产权结构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约束从这一个角度看来又是比较微弱的。
因此,考虑产权因素对于两者关系的影响具有深远意义和研究价值。
1.2研究价值
本文的研究价值在于:
第一,前人的研究角度多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于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企业财务绩效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反作用,研究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第二,为确保研究的科学性,本文先考虑两者相互影响的前提条件,即研究产权因素对两者的影响,再探讨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财务绩效两者之间关系。
第三,为核实前提条件产权性质的有效性,本文区分了我国石油行业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控股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企业,分别进行实证研究,以期深化产权因素对两者的影响。
1.3研究方法与逻辑框架
本文基于我国石油行业上市公司,秉承着实证研究的精神,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财务绩效以及产权性质进行回归分析。
本文后续内容安排如下:
第二部分回顾相关研究文献并根据以往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研究假设;第三部分根据拟定的研究范围来对样本数据进行筛选,并根据假设以及前文理论分析进行实证检验模型的构建;第四部分使用所选样本对研究假设运用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并根据检验所得结果展开理论分析;第五部分综上所述得出研究结论以及对未来研究的启示。
2文献回顾及研究假设
2.1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针对环境信息披露与财务绩效之间的相关关系,已前后开展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以及实证检验。
2.1.1环境信息披露理论
有关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理论主要有以下三种。
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理论认为,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诉求包含环境信息披露。
正是利益相关者的多方支持使得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公司需要利用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向利益相关者表明自己在环境责任方面所处的态度、公司为此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因此而收获的成绩,从而达成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高质量的交流。
合法性理论(LegitimacyTheory)认为,企业在追求经营目标与财务绩效的同时,会考虑社会公约或政府政策等规范对于其组织活动的制约,将自己的相关环境信息展示给公众,被公众认可“合法”并继续存在。
根据合法性理论,政府以及社会公众会更多的关注大企业,期望披露企业能披露更多的社会和环境信息,以证明其存在的合法性。
自愿披露理论(Discretionarydisclosure)认为,一个主体会更愿意披露对自身有利的信息,而非对自身不利的信息。
上市企业规模越大,资本实力越雄厚,企业管理者就越有足够的财力和能力来进行更加精细的环境管理,使自身的环境绩效得到提高,因而愿意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来让公众尤其是投资者们了解企业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继而增加投资者的投资倾向性。
公司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通过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
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合法性理论并非相互排斥,事实上,它们是从不同角度阐明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
利益相关者理论关注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并以此而作出相应的反应;合法性理论则关注一般性社会的期望,企图获得“双赢”。
2.1.2环境信息披露与财务绩效的理论研究
而对于环境信息披露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四种理论解释。
传统的环境理论认为,企业进行环境管理会对企业的财务绩效产生负面的经济影响。
因为一旦企业进行环境管理实践活动,势必会增加环境技术研发费用,同时各种环境成本随之增加,购进的环保资产同样会增加企业的折旧压力。
因此,但从盈利角度来说,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会增加所面临的风险企业与所承担的成本,所以企业不会主动的进行环境信息披露。
而政府想要加强企业整体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则只有通过制度与法规的约束,以及必要的干预。
因为对于企业来说,环境信息披露本身会对企业的财务绩效产生负面的影响。
环境支持理论则认为,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财务绩效会产生正面的经济影响。
企业为了能够披露的环境信息令公众满意,会展开一系列环境管理工作如提高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
这些工作的开展从长远来看会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一方面能提高资源以及能源的利用率,从而降低成本;而另一方面这些工作能能降低企业排污治污费以及其他环境成本。
同时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能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并赢得声誉,获得公众对于产品的认可与购买欲望,从而提升财务绩效。
而企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是企业从社会获取资源产生利润进而回馈社会的一种表现方式。
风险减少理论认为,投资者需要对自己的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同时要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评判,而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则是一个重要的依据。
企业可以通过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来降低融资成本,进而提高财务绩效。
原因在于投资者则可以通过高质量的环境信息披露来对投资项目进行更为精确的判断,降低自己的投资风险,低风险意味着较低的期望回报,公司的成本得以降低,财务绩效得以提升。
信号理论认为,那些主动在公司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恰巧是那些自身环境管理做得好的企业。
好的环境信息的披露像是一个正向的信号,向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如同投资者、消费者传递公司的价值和文化,使其认可企业所进行的环境管理,同时区别并认可企业的产品,进而提高公司的财务绩效;而不充分的环境信息披露,则有可能传递出公司面临高环境风险和高监管成本的信号。
公众普遍会认为,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所付出的努力成正比,而这种认知可以提高企业的品牌和形象,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降低公司经营的政治风险和环境风险。
信号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存在相似之处,也就是说,社会公众可以依据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来对企业进行判断,并愿意为环境管理更好的企业产品付出更高的价格。
2.1.3环境信息披露与财务绩效的实证研究
有关于环境信息披露和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国内外有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实证研究。
Plumlee、Marashall和Brown(2009)等人通过以预期现金流和资本成本作为公司价值的代理变量,针对企业财务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检验,发现其生产经营活动与环境密切的行业的资本成本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成反比,而生产经营活动与环境相关性不大的行业的预期现金流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成正比。
学者Anderson和Frankle(198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和财务绩效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
Iwata和Okada(2011)通过研究发现,关于废弃物排放信息的披露并未对企业的财务绩效产生显著的影响;但关于温室气体信息的披露却对企业财务绩效有显著的正影响。
Filbeck和Gorman(2004)在通过对上市能源企业环境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中发现,精细的环境管理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由此带来的后果是积极的环境信息披露会降低上市能源企业的财务绩效。
此后,Jacobs,Singhal和Subramanian(2010)在对企业的环境绩效与市场价值的实证研究中发现,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公布ISO14001认证和所开展公益事业等信息能够对股票价格产生正向的市场反应,但披露污染物的减排信息反而对股票价值产生负向的市场反应。
国内的学者林建宗(2012)在以冶金行业上市公司为例对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政府以及社会公众可能对对大型的国有企业给予更多的关注,这些企业为了规避潜在的政治风险,会倾向于进行更多的环境信息披露。
吕峻(201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环境披露与环境绩效之间成反比;财务绩效与环境绩效则成正比,财务绩效越好的公司,越有能力关注环境绩效;环境绩效与财务绩效显著正相关;环境披露与财务绩效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而学者毕茜(2012)通过政治经济学范畴的合法性方向来研究,则发现环境信息披露作为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主动地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可以使公众更多的了解到企业所承担的环境责任,有助于企业树立环境友好的良好形象,提升公众对于企业的品牌认可度,从而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
2.1.4产权性质的文献综述
在我国,石油行业上市公司多数由政府控制,且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政府对企业的影响除了体现在统一的政策制度外,还包括作为大股东对于企业的监督作用。
国有企业应当在社会责任中发挥到更大的作用,应当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发挥它在建立伊始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
王建明(2008)通过对我国沪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经验证据发现,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较高,同时政府的监管制度压力大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高。
学者田昆儒认为,对于盈利性组织来说,企业的本质是各种权利的集合。
而这些权利的核心即为产权。
企业的所有者拥有对企业财产的终极所有权和决策权,经营者则拥有对企业财产的经营权;而国家在整个商业体系中,充当着维护社会政治和经济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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