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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重点解析
造价员重点解析(总40页)
造价员重点解析
1.工程价款结算:
▲第一章概念:
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13页)
▲第十三章概念:
工程价款结算(168页)
是指施工企业已完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后,依据施工图预算造价与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款清算的一项日常性工作。
其中包括预收工程备料款、中间结算和竣工结算,在实际工作中通常称为工程结算。
2.工程备料款(171页)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组织施工需要一定数额的备料资金,用于提前贮备材料和订购配件,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题型一:
已知工程承包合同价、工程备料款额度及主要材料占工程造价的比例,确定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
年度建安工作量,即年承包合同价(不包括合同调整额)
工作量起扣点=年度建安工作量-预付工程备料款数额/材料比例
选择题快速计算:
工作量起扣点=年度建安工作量(1-预付款额度系数/材料比例)
【例】某工程承包合同价为1368万元,合同价调整增加210万元(注意这个不能做为备料款的计算基数),预付备料款的额度为20%,主要材料占工程造价的60%,其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应为()万元。
解:
方法一:
预付备料款数额=1368×20%=万元
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1368-÷60%)=912万元
方法二:
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1368(1-20%÷60%)=912万元
题型二:
已知年度建安工程量、主要材料比例、年度施工日历天数及材料的正常储备时间,求工程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
工作量起扣点=年度建安工作量-预付工程备料款数额/材料比例
预付备料款数额=年度建安工作量×主材占工作量比例×材料储备时间/年度施工日历天数
选择题快速计算:
工作量起扣点=年度建安工作量(1-材料储备时间/年度施工日历天数)
【例】某工程项目年度建安工程量为1850万元,主要材料占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为60%,年度施工日历天数为200天,材料的正常储备时间为50天,该工程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为()万元。
工程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1850(1-50/200)=万元选C
3.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工程监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21~223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
1发包方(甲方、建设单位)。
2承包方(乙方,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3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④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⑤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
①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计划原则。
②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③诚实信用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体》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
.附件一是《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由①施工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⑤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上述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
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顺序。
▲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工作内容:
发包主与承包方的工作内容详见第221~222页的内容
5.应熟悉施工图预算的概念、作用。
并应掌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编制程序和方法。
(第九章,120页)
▲施工图预算
是施工图设计预算的简称,是指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后,根据施工图纸、预算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各项费用标准、生产要素预算价格等资料,计算和确定工程建设费用的文件。
理解时应注意:
①施工图预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范畴,不能混为一体:
②施工图预算在概念上不能等同于建筑安装工程预算;
③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体系上,可分为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④现阶段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其费用项目组成应符合建标(200)206号文件的规定:
⑤编制施工图预算所依据的消耗量定额及“价目表”属预算定额性质,故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社会平均价格,即最高限价:
⑥施工图预算与标底价格、投标价格从概念上不能混淆,编制单位也不同。
▲施工图预算的作用
①是落实或调整年度建设计划的依据。
②在委托承包时,施工图预算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据。
③在委托承包时,施工图预算是办理财务拨款、工程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④是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
⑤是加强施工企业经济核算的依据。
⑥是实行招标、投标的参考依据。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
①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各项政策及具体规定。
②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计算工程造价,既不能高估重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③必须深入调查和掌握施工现场条件,拟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切合实际的计算。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A.定额计价模式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①经过批准和会审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②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③预算定额。
④单位估价表。
⑤地区材料、人工机械预算价格。
⑥地区建安工程费用定额。
⑦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⑧工程造价管理法规文件。
⑨预算工作手册。
B.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①施工图纸。
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④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参考费率。
⑤相关价格信息,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或租赁)单价,造价指数等。
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⑦预算工作手册。
⑧其他资料。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①工料单价法②综合单价法
二、09计价规则术语
1.建设工程计价
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3.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本规则规定,依据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法,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与方法。
本条的重点是突出“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这一工程造价形成机制,抓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与本质。
“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不仅要体现在招标投标环节,招标投标的成果要延续到合同价款约定、调整、结算、决算、支付等全过程,要在各个环节都起约束、调节等机制性作用。
4.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本条的关键字是“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就是把风险费用列为综合单位组成内容的重要部分,不能是可列可不列的内容。
“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中的范围,本规则第四章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等有关条款中作了具体规定。
本条体现了《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五款关于“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幅度以及超出的范围幅度的调整办法”的规定。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相关知识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规定,施工企业用于施工期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程排污、施工单位所需的临时设施等各项工作所需费用。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的内容
1)安全施工费2)文明施工费3)环境保护费4)工程排污费5)临时设施费
其中陕西省2009《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中,将1)和2)项费用的费率合计为%;3)和4)项费用的费率合计为%;5)项的费用费率为%(建筑、安装、装饰均执行此规定)。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础详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第7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各组成部分概念详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第16页。
6.不可竞争费
在招标投标、合同价款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中必须列项且必须按照规定计价程序、计价费率计取的费用,包括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竞争的费用。
本条的目的是引导市场主体有序竞争、有效竞争,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不可竞争”不仅指在招标、投标中不可竞争,在合同价款约定、工程价款结算中均不可竞争;
2)不可竞争的体现是必须列项,并必须按照规定的计价程序和计价费率计入工程造价;
3)现阶段不可竞争费包括规费、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4)不可竞争费计费基数是可竞争的。
7.招标最高限价(招标上限控制价)
招标人依据本规则及相关计价依据,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8.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投标价是投标人依据本规则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
投标价是竞争性的价格,为了鼓励有序竞争,国家、省上均规定,投标价既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最高限价,也不得低于工程的成本。
在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成本之间是投标价竞争空间。
9.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两层内涵:
一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的当事人;二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与支付能力的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在业界习惯称之为“建筑单位”或称为“项目业主”,施工招标时又可称为“招标人”。
10.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题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在业界称之为“施工企业”、“施工单位”,施工招标时又可称为“投标人”。
11.差价
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计入工程造价总价,但不计入综合单价的费用。
对于差价定义的把握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得随意将相关费用纳入差价,只有合同约定的或者政策规定的相关费用才能按差价计价;
2)按差价计价的费用进入工程造价总价,但不进入综合单价,有利于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3)差价的实际发生一般在施工过程,对其计价一般在价款结算与竣工结算中发生。
三、09计价规则
1.工程量
所谓工程量:
依据09计价规则中对应分部分项项目计算规则所计算工程实体数量,由清单编制人填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通常所说的有清单工程量、计价工程量、组价工程量等三种。
另外关于主材还有主材消耗量的概念。
其相互之间关系如下:
1)清单工程量:
由清单编制人填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2)计价工程量:
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所填工程数量,计价工程量就是清单工程量。
3)组价工程量:
在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计价时每个组价定额子目的工程数量,由定额规定的对应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也称为定额工程量。
对于主要工程实体而言,组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辅助工程量4)主材消耗量:
主要材料的消耗数量。
定额量*消耗量系数
5)清单工程量和组价工程量计量单位不同如下:
清单工程量的计量单位为09计价规则规定的单位,为基本单位,包括自然单位,和物理单位。
组价工程量计量单位为04定额规定的单位,其单位一般为扩大基本单位,如焊接钢管砖混暗配定额的工程量计量单位为100m。
2.清单编制要求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
本条是为了在条工程量清单构成要件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对五大要件的具体编制应按附录规定进行,以体现五大要件的具体统一。
2)招标人若提供材料、设备暂估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还应提供材料、设备暂估单价明细表。
定义中的“暂估价”包括两块,一块是材料、设备,一块是发包人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
对于材料设备暂估价与专业工程的暂估价在计价过程中,必须依据材料、设备的暂估单价计入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进而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对于暂估单价的材料、设备重复计价的问题,《09规则》在“其他项目清单”内容中删去了暂估单价的材料。
3.风险费合理分担原则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工程计价风险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发包人、承包人均不得要求对方承担所有风险、无限风险,也不得变相约定由对方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风险。
2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因市场波动导致的风险,应约定主要材料、设备的种类及其风险内容、幅度。
约定内的风险由承包人自主报价、自我承担,约定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3法律、法规及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强制性价格调整导致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自主控制的管理费、利润等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以上四款原则应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一项原则是强化第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规定,禁止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要求对方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风险,或者变相要求对方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风险;
第二项原则是针对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在合同约定中的要求。
执行这一原则应把握:
1.应约定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种类及其风险内容、幅度,而且也不是约定的种类内容越多越好,风险幅度越大越好,或者反之,约定的种类、内容越少越好,幅度越小越好。
约定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种类、风险内容、风险幅度应在编制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过程中,结合拟建工程特点及市场发展趋势而综合确定。
有一些承包人或发包人希望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规定一个风险幅度,虽然可以理解,但不可取。
但有一些市场主体在±5%~±10%的区间内协商确定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的做法可以参考;
2.约定内的风险由承包人自主报价,自我承担。
这里的“约定内的风险”包括约定的种类、约定的内容、约定的幅度,只要不超出约定,承包人必须承担约定内相应的风险;三是约定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这既是强化第条、第条关于综合单价包括“一定范围的风险”的规定,也把超出“一定范围”后由谁承担予以明确规定,便于实际计价中操作。
第三项原则明确了国家政策规定的强制性价格调整导致的风险,比如税金、规费征收标准提高,人工综合单价政策性提高等,这类风险是承包人无法预计也不能控制的,因而由发包人承担;
第四项原则是针对承包人完全能自我控制的管理费用支出风险、利润水平的高低等,则应由承包人承担;
本条最后一款规定上述四项原则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尤其是第二项原则,只有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编制招标最高限价和投标报价中才能对主要材料、设备按同一口径各自计算因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费用。
举例而言,发包人若考虑在合同中拟约定主要建筑材料种类为钢材、水泥,风险内容为钢材、水泥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为±8%,则发包人首先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而且招标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与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均应考虑钢材、水泥±8%的价格浮动。
只有按本条款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风险分担的原则,合同约定才有基础,执行本规则第条、第条才有依据。
由发包人承担的除工程量变化以外的风险费用按差价计列。
差价不计入综合单价,只计取规费和税金。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规定了由发包人承担的除工程量变化以外的风险费用计价原则。
本条是对条、条规定的由发包人承担的工程量变化以外的风险费用,如何具体计价所作的操作性规定。
按照第条对差价的定义,本条规定“差价不计入综合单价”,既是与定义的衔接,也体现了承包人承担管理费、利润等能自主控制的风险费用的要求。
把差价概念引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并在计价程序上予以明确规定,并不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长远之策,就一定意义上讲,是为了适应现阶段市场需求的权益之计。
现阶段有其必要性、合理性,体现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
另外,目前我省造价管理中心规定,“差价”只计取规费、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计入综合单价,解决了差价进入工程造价总价的计价程序。
。
3.工程量清单组成内容及应包括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其他项目费由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组成。
(3)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社会保障保险: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险、女工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4)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4.招标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
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规定了投标报价的基础,并规定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填写原则。
该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是考虑投标报价应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基础,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是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环节。
5.分部分项工程费及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招投标阶段: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符合该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并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竣工结算阶段: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和按规定应计列的差价计算;如综合单价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发包人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设备,若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其单价。
若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其单价。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标或协商确定的材料、设备单价与暂估单价的差额以差价方式调整总价。
6.人工差价、材料差价的计取原则、方法等
只有当“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发生了计入工程造价总价而不计入综合单价的费用时,才会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增加“差价”,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政策没有规定时,则不会发生“差价”。
1)人工费调整差价:
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属政策性调整,发生的差价应按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计价。
2)材料、设备差价:
合同约定的差价计列事项,主要是解决由于施工期间内材料、设备市场价格波动问题的。
我省建筑市场上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承包人全部自主报价、自主采购;二是发包人对部分材料、设备给出暂估价承包人采购,或者承包人采购、发包人认质认价,其余自主报价、自主采购;三是发包人采购供应部分主要材料、设备,其余承包人自主报价、自主采购。
这三种类型的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式都可能会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甚至大幅度波动,都可能产生“差价”问题。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其“差价”也分三种情况结算:
1)凡承包人自主报价自主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依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设备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幅度以内的承包人自我承担,超出幅度的部分按“差价”调整工程价款,予以结算。
凡合同设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包人自主报价、自主采购的材料、设备因市场价格波动增减的费用,全部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提供了暂估价,而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与双方最终确认价之间的差额,按“差价”方式调整总价予以结算;
3)发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按发包人提供的暂估价结算,不计差价,但应支付保管费(在总承包服务费中应包括的一个子项)。
四、应对09计价费率中得计价费率使用规定、费用项目组成内容等熟悉。
参见09计价费率表
五、应对定额按规定计取的系数原则及方法掌握
1.高层建筑增加费
是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中应增加的人工降效及材料、工具垂直运输等增加的费用。
按人工费的百分比(详见各册定额规定)计取。
(1)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在六层以上(不含六层)的多层建筑物,单层指自室外正负零至檐口高度在20m以上(不含20m)的建筑物。
只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其中之一,均可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2)计算高层建筑物的高度时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局部建筑物,但应包括地下建筑物。
(3)高层建筑增加费发生的范围是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电气及消防设备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其费用内容包括:
人工降效、材料工具垂直运输的机械台班费用,施工用水加压泵的台班费用,工人上、下所乘坐升降设备的台班费用。
(4)高层建筑增加费的计取,应包括六层或20m以下的全部工程人工费作为计取基数。
(5)同一建筑中主楼和附楼高度不同时,不再分别计取,而是按主楼高度确定的费率计取。
(6)高层建筑增加费的费率中除人工费所占比例外,其余均为材料工具及工人上、下所乘坐升降设备的费用。
在计取该项费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高层建筑系指高度在六层以上(不含六层)的多层建筑物,单层系指自室外正负零至檐口高度在20m以上(不含20m)的建筑物,只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其中之一者,均可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2)楼顶水箱间,电梯间,楼梯间,层高低于米的设备层不计层数和高度
3)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人工降效,材料工具垂直运输增加的机械台班费用,施工用水加压泵的台班费用,工人上,下所乘坐升降设备的台班费用。
4)高层建筑增加费的计取,应包括六层以下或20m以下全部工程人工费作为计取基数(含地下层)。
5)地下室计取层数和高度。
6)同一建筑物主楼和附楼高度不同时,不分别计取,而是按主楼高度确定的费率计取。
如某建筑为18层,一梯六户,但18层仅有两户是跃层,即这两户18层住户户内为2层,则该建筑按19层计算高层建筑增加费。
2.脚手架搭拆费
脚手架搭拆费均按人工费的百分比(详见各册定额规定)计取。
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1)各册定额在测算时,均已考虑了以下的因素。
①各专业工程交叉作业施工时,可以相互利用脚手架的因素;②测算安装工程脚手架费用时,大部分按简易脚手架考虑的因素。
③施工时部分或者全部利用土建脚手架的因素。
因此脚手架搭拆系数是综合考虑的,也是属于综合系数,除第六册定额规定单独承担室外地沟,埋地管道工程,不应计取脚手架搭拆费以外,其余各册不论是室内、室外,架空还是埋地均应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另一方面无论实际搭拆与否,还是利用土建或者其他专业脚手架,同样应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
(2)本次对脚手架拆费用测算时也考虑到个别册的系数偏低,如电气工程(原按人工费4%计取,现按人工费的7%计取),消防工程(原按人工费的5%计取,现按人工费的7%计取)等,所以做了相应的调整。
(3)单独承包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时,其脚手架搭拆费应按第十四册定额规定计取,如与其他册配套使用时,不再单独计算,应按所配套的主册定额规定系数计取。
(4)脚手架搭拆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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