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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的体例
通论一《说文解字》的体例
凡所著述,都有一定的体例。
不明一书的体例,则难以理解一书的内容以及作者的意旨。
许慎在其叙言中,只是简略地提到《说文》的体例:
“今叙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其建首也,立一为耑。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条牵属,共理相贯。
杂而不越,据形系连,引而申之,以究万源。
”历代学者,对《说文》的具体内容都曾有所探讨,分析、归纳了不少条例。
其中以王筠《说文释例》较为完备。
但王氏所涉及的东西太广,所总结的有“正例”、“变例”,条目繁多,初学者不易掌握。
我们拟简介一些对理解《说文》内容有帮助的体例。
一、《说文》的字体(书体)
《说文》全书分为字头和说解两部分。
《说文》的字头是以小篆为主,除小篆以外,还包括古文和籀文,即《说文·叙》所谓“今叙篆文,合以古籀”。
另外,在说解中,间或列有“或体”、“奇字”、“俗书”等。
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1、小篆
据许慎所说,小篆乃是“秦初兼天下”,丞相李斯对于战国时期不同的文字形体加以统一,这是“省改”《史籀》大篆的一种形体,这就是《说文》据以说解的大多数形体。
2、古文、籀文
《说文》所说的古文和籀文,究竟是什么,历代有争论。
我们根据《说文》所列的古文与籀文加以分析,可以断定它们是战国时期的文字,取材于《史籀篇》者、谓之籀文;取材于壁中书者,谓之古文。
关于籀文,许慎以为是周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亦即秦书八体中的“大篆”。
但王国维在《史籀篇疏证》中认为“籀文”不是书体之名,而只是取材于《史籀》一书,故谓之籀文。
并认为:
《史籀篇》,“考其字体,乃战国文字,秦人作之以教学童。
”该说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3、或体、俗体、奇字
《说文》凡9353文,又说解之中间列重文1163。
所谓重文,即一字的不同形体。
此不同的形体,包括有古文、籀文、或体、俗体等。
古文、籀文与篆文是属于不同时期的形体上的差异,而或体、俗体、奇字则是同一时期的不同形体,我们可通称其为异体字。
二.《说文》的部首
1.部首的确立
《说文》把九千多个正篆分别归入540部,每部第一个字称为部首,下云“凡某之属皆从某”,意思是凡由这个部首统摄的汉字,都由这个部首的形体构成。
部首的确立,是对汉字形体结构的特点加以研究的结果。
许慎认识到,汉字形体尽管各不相同,但很多汉字都有相同的偏旁,比如“祜、礼、禧、禄、福、祥、神、祭”等都带有“示”旁;“瑾、瑜、琼、瑛、球、琳、环、璋、璐、璧”等都带有“玉”旁。
于是,他把“示”、“玉”抽出来立为部首,将“祜”等、“瑾”等分门别类地归属其下,使之各有统纪,这就是所谓“分别部居,不相杂厕”。
建类分部的结果,是使九千多个汉字都有系统可言,“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这的确是有独创性的发明。
五百四十个部首,从汉字形体的构成来看,也就是五百四十个偏旁,许慎确立部首的目的,只是用它来归纳汉字。
一个偏旁只要能用来归纳汉字,就可以立为部首,不一定是最初的基本形体。
如“珏”(jué)字,说解为“二玉相合”,很明显是玉的孳乳字,本可以缀于玉部之末,但“班”字从珏从刀,“皴”(fú)字从珏、车,这两个字都不便归隶玉部,于是就把珏独立出来作为部首。
《说文》各部收字极不平衡,多至四百余文,如水、木部;少至二三文,还有些部首没有隶属字,例如三、久、才、乇(zhé)、克、录、耑、瀬、易、厮、能、ㄑ、燕、率、它、幵、四、五、六、七、甲、丙、丁、庚、壬、癸、寅、卯、未、戍、亥部。
这是因为这些部首既没有所从属的字,而按其形体又不能把它们归入别部。
《说文》确立部首大都依据文字的形旁,但是,却有个别的部首依据的却是声旁,如句部共有四文;句(曲也。
从口,丩声);拘(止也。
从句,从手,句亦声);笱(曲竹捕鱼笱也。
从竹,从句,句亦声);鉤4(曲[鉤]也。
从金从句,句亦声)。
部属字都是以句为声的。
按全书的通例,“句”可归入口部,“拘”可以归入手部,“笱”可归入竹部,“鉤”可归入金部,则“句”部可以取消,而许慎却别立一部。
观其用意,大约是想以此表明声中见义,声义相依的同源关系。
这对于语源研究当然是有价值的,但是却打乱了《说文》的“以形相次”的体例。
另外,《说文》还有一些部首,未必妥当。
如446部的部首“丿”(piě),448部的部首“乀”(fú),454部的部首“亅”(jué),456部的部首“乚”(yǐn)。
这些部首古文字未见,它们的音义可疑,许慎把它们立为部首未必妥当。
2、部首的次第
《说文》对部首次第的安排有两个原则,一是以形相次,所谓“杂而不越,据形系联”者也;一是以义相次,所谓“同条牵属,共理相贯”者也。
《说文》部首就是两者参互使用,而以形相次为主,以义相次为次。
前者如:
“一、上、示、三、王、玉、珏”,“小、八、釆、半”等,这些部首都是根据形体的相似或由简趋繁来先后相连的。
次之是以义为次,例如:
屮、艸、蓐、茻等,都与草有关,“辵、彳、廴、梔、行”等,都与行走有关,而第八卷里的三十几个部首就大都跟身体有关。
但是,部首的次第也有与形义毫无关系的,如“哭”下次“走”,“予”下次“放”,“筋”下次“刀”,“角”下次“竹”,等等,前后部首在形、义上都说不上有什么联系。
以形相次与以义相次参互使用以及形义均无联系的现象,是《说文》部首相次体例不够严密的表现。
3、部属字的归部
《说文》部属字的归部,大体是由其所从的意义偏旁来决定。
王筠说:
“许君之列文也,形声字必隶所从之形,以义为主也。
会意字虽两从,而意必有主从,则必入主意一部,此通例也。
”这是说,形声字是根据它的意符来决定所归之部;会意字的偏旁虽然都是表示意义的,但有主从之别,一般根据其主要意符来决定所归之部。
例如:
役,从殳从彳,役为戍边;殳,所以戍也。
是殳为主要意符,故入殳部。
佳,从华从白。
佳为草木白华貌,以华为主要意符,故入华部。
以上是一般情况,实际上非常复杂。
4、部属字的次第
部属字的次第也有一定的原则,段玉裁曾作了大量发掘,他在一部、玉部、肉部、刀部、雨部等部末对部属字的次第都作了具体的分析。
王筠在《说文例释.卷九.列文次第》中也作了分析。
归纳各家所说,大体如下:
(1)凡东汉皇帝之名讳,必列于一部之首。
如:
“秀”为禾部之首,汉光武帝名秀;
“庄”为草部之首,汉明帝名庄;
“炟”为火部之首,汉章帝名炟;
“肇”为戈部之首,汉和帝名肇;
“祜”为示部之首,汉安帝名祜。
(2)、每部之字,一般是先吉后凶,先实后虚。
如:
示部,礼、禧、禛、禄、禠、祯、祥、祉、福、祜、祺之字皆在先,均吉祥之义;祲、祸、祟、熱诸字皆在后,均灾祸之义。
水部,凡水之专名在前面,形容水之状态者在后面,此即先实后虚。
(3)、凡与部首形体重叠者,以及相反者,皆列于该部首之末。
如:
破,从三言,列于言部之末;甡,从二生,列于生部之末;峡,从二瓜,列于瓜部之末。
还有三耳之聶,三石之磊,三马之骉,两豕之豩等。
亍,与彳形体相反,列于“彳”部之末;謌,从反邑,列于邑部之末。
但今本也有例外,如“示”部在“祘”字之后又有“禁”、“抜”二字;“十”部在“廾”字之后,又有“椛”字。
这些与《说文》体例相违。
因而有学者认为这些字是后人附益的。
三、《说文》的训释
《说文》的训释,通常是先释义,次析形,再次譬音,末征引。
1、字义的训释
基本原则是据形立训,即义训与字形分析密切结合,这是不同于其它汉代训诂的。
一般来说,许慎的释义是本义。
《说文》释义的方法,总起来主要有三种:
(1)以同义、近义单音词为训
如:
睹,见也。
整,齐也。
彻,通也。
更,改也。
欧,吐也。
等等。
(2)标立义界
义界,是指一个词的意义内涵。
《说文》标立义界的方式很多,主要有:
A.用若干词语简练准确地把被释字的意义内涵揭示出来。
例如:
餈,稻饼也。
(即用糯米做成的糍粑。
)
贺,以礼相奉庆也。
姊,女兄也。
(即同父母的女子中比自己大的。
)
B、标明属别关系。
如:
秔,稻属。
(即稻米一类。
今作粳。
)
莪,莪萝也,蒿属。
稗,禾别也。
段注:
“谓禾类而别于禾也。
”即禾类中的非禾者。
属别关系,又称共名别名关系,大名小名关系,也就是类种关系。
《说文》释义,有不少是属于“种=类+种差”的定义方式。
“种差”即别名或小名的特别属性。
如:
柿,赤实果。
蚕,吐丝虫也。
岑,山小而高。
峦,山小而锐。
密,山如堂者。
(即形状象堂室的山。
)
C、具体描写比况
即对草木鸟兽虫鱼山川之类的事物或物象进行描绘、说明、比拟,突出其显著特征,以此来标明义界。
如:
狼,似犬,锐头,白颊,高前,广后。
犀,南徼外牛,一角在鼻,一角在顶,似豕。
趒,雀行也。
(象麻雀跳跃而行)
D、由反知正
即用否定语作解释。
如:
“假,非真也。
”“拙,不巧也。
”“暂,不久也。
”
这种方式多施于形容词。
(3)、推求语源
即以同源字为训,推求字义的由来。
有三种形式:
A、用声近义通的字为训,说明语词得名的由来。
如:
日,实也。
(指太阳始终盛实不阙)
月,阙也。
(亏阙)
门,闻也。
(谓内、外均可听见。
)
户,护也。
(是用来保护室内之物的)
B、先释词义,再推源;或先推源,再释义。
祳,社肉,盛以蜃,故谓之祳。
捷,猎也,军获得也。
C、边释词义,边推语源
祼,灌祭也。
祫,大合祭先祖亲疏远近也。
注1:
连篆为句(篆注连读)
此为钱大昕的贡献,见《十驾斋养新录》。
如:
参商,星也。
离黄,仓庚也。
昧爽,旦明也。
湫隘,下也。
险阻,难也。
峻峭,高也。
注2:
一字多义的解释
《说文》一般只收一个意义,有时也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常用的术语是“一曰”,也有不用“一曰”的,人们常常称之为“一句数读”;另外还有将别义寄托在书证之中的现象。
例如:
诒,相欺诒也。
一曰:
遗也。
次,不前,不精也。
虚,大丘也。
崑崙丘谓之崑崙虚。
古者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
丘谓之虚。
姘,除也。
汉律:
齐人予妻婢奸曰姘。
獘,顿仆也。
《春秋传》曰:
“與犬,犬獘。
”
前两条是一句数读例。
后三例是别义寄予书证例。
其中“虚”的本义是大丘,别义是人们聚集之地,即井邑。
书证引自《周官·小司徒》。
“姘”的本义是除掉,别义是与妻子的奴婢通奸。
“獘”的本义是向叩头一样向前倒仆,别义是倒地而死。
2、字形的分析
(1)、《说文》说解字形的通例是先举所从部首之形,然后言别的部件。
如:
“空,窍也,从穴工声。
”空在穴部,故先言从穴。
“諕,号也,从言从虎。
”諕在言部,故先言从虎。
但有少数字是先说其它部件,而后言部首的。
例如:
“莪,断也。
从斤断草,谭长说。
”莪在艸部,而先言斤,是因为从斤断草可经连属为文,即把部件连接成一句话,而这句话正好说明了字义。
(2)、字形的说解形式
《说文》对字形的分析,根据的是“六书”理论。
《说文》对前四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的字,都有比较固定的说解模式即形式。
A、象形
a.象形。
如:
目,人眼,象形。
(目部)
又,手也,象形。
(又部)
b、象某形,或象某某之形。
如:
自,鼻也,象鼻形。
(自部)
泉,水原也,象水流出成川形。
(泉部)
c、象某某。
如:
田,陈也,树谷曰田,象四口。
(段注:
“取某陈列之整齐,谓之田。
)(田部)
(田,陈声训)
水,准也……象众水并流。
(段注:
“《释名》曰:
‘水,准也。
准,平也。
’天下莫平于水。
”)(水部)
此亦为声训。
是从水的特征来作训的。
B、指事
指事的说解形式很不统一,除了“上下”两字直接注明为指事外,其余或是与象形字,或是与会意字同。
与象形字同者如:
刃,刀坚也,象刀有刃之形。
(刃部)
与会意字说解形式同,用“从某”或“从某从某”如:
旦,明也,从日见一上。
一,地也。
(旦部)
本,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
(木)
末,本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
(木)
寸,十分也。
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从又从一。
C、会意
会意的说解形式比较复杂,主要有:
a.从某某。
如:
吠,犬鸣也,从犬口。
(口)
睡,坐寐也,从目垂。
(目)
b.从某从某,如:
男,丈夫也,从田从力。
(男部)
c.从某省,从某。
如:
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
(老)
d.从某从某省。
如:
隶,及也。
从又,从尾省。
又持尾者,从后及之也。
D、形声
形声的说解形式也比较复杂,主要有:
a.从某,某声。
如:
祜,助也。
从示右声。
(示部)
b.从某从某,某亦声。
如:
祏,宗庙主也。
从示从石,石亦声。
(示)
阱,陷也。
从阜从井,井亦声。
(阜)
c.从某某,某亦声。
如:
從,随行也,从辵从,从亦声。
(从)
煣,屈申木也,从火柔,柔亦声。
(火)
d.从某,某省声。
如:
炭,烧木余也,从火,岸省声。
(火)
船,舟也,从舟,铅省声。
(舟)
e.从某省,某声。
如:
弑,臣杀君也。
从殺省,式声。
(殺)
亭,民所安定也。
从高省,丁声。
(高)
注:
①《说文》对象形、指事两类字的说解,界限不很清楚,这是其缺陷;
②“从某省”,表示意符省去一部分;“某省声”,表示声符省去一部分;
③“某亦声”,说明声符也兼有表义作用。
④后两书(转注、假借)的字,《说文》中既无明确指明是假借字、转注字,更没有特定的说解形式。
我们姑且用以上四书的说解形式来进行说解。
3.字音的标注
《说文》的注音主要可以归为两类:
一用形声字的声符注音;二是用“读若”注音。
《说文》所收形声字有七千多个,用作谐声偏旁的有一千多字。
谐声偏旁既标明了形声字的读音,同时,通过形声字的读音也说明了声符自身的读音。
这样,许慎在分析形声字结构的同时,也就为《说文》建立了一个相当完整的形声系统。
《说文》还用“读若”来构拟文字的汉代读音。
“读若”也叫“读如”,是一种同音字的注音方法。
《说文》里采用“读若”的字一般都是生僻难认或容易读错的字,对于这些字,便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常用字去注明。
(1)、“读若”的方式有多种:
a、读若某。
如:
瑎,黑石似玉者,从玉皆声,读若谐。
(王部)
莠,禾粟下生莠,从草秀声,读若西。
(艸部)
訄,迫也,从言九声,读若求。
(言部)
瑂,石之似玉者。
从玉,眉声。
读若眉。
哤,哤异之言。
从口,尨声。
一曰:
杂语。
读若尨。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对于非形声字中的“读若”容易理解,王筠的《说文释例》把这种读若称为“读若直指”,即直接说明本字的读音。
而后两例形声字中的“读若”则不好理解。
《说文释例》称这种“读若”为“声读同字”,并列举了39个这样的字。
所谓“声读同字”,就是有了声符,又注和声符同字的“读若”,形声字本来有声符标明它的音读,为什么又要再来一个“读若”呢?
这的确是一个疑问,也许是因为当时的实际读音和声符有差异,因而再用“读若”来说明。
b.读若某之某。
如:
瞿,鹰隼之视也。
……读若章句之句。
(瞿部)
森,木多貌,从林从木。
读若曾参之参。
(木部)
这种“读若某之某”,是为了区别多音词而言,特指应读某音。
上面各例中的“句”、“参”等都是一字数音,因而必须加以限定。
c.读若引经。
因为汉人对经典一般都是比较熟悉的,因此就直接引用经典文句中的字来注音。
如:
辵,乍行乍止也。
……读若《春秋公羊传》:
“辵阶而走。
”(辵部)
d.读若引方言俗语。
如:
哽,语为舌所介也。
……读若井级绠。
(口部)
铗,可以持冶器铸熔者。
……读若渔人荚鱼之荚,一曰若挟持。
(金部)
e.读与某同。
如:
龢,调也。
……读与和同。
(龠部)
f.读若某同。
如:
丌,下基也。
……读若箕同。
(2)、读若的作用
大体说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a.单纯拟音
“璁,石之似玉者,读若蔥。
”
“羜,五月生羔也,读若煮。
”
以上本字与读若字读音相同,但意义上绝无关系,读若的作用只是比拟读音。
b.标明音义相通
“嘴,罪也,读若愆。
”又,“愆,过也。
”是嘴、愆音义相近,《广韵》即以嘴为愆之古文。
“釆,辨别也。
象兽指爪分别也。
读若辨。
”又,“楡”下曰:
“釆,古文辨字”。
是《说文》以釆、辨为古今字。
c.揭示古音通假
《说文》:
“塗,闭也。
读若杜。
”又“杜,甘棠也。
”杜本为木名。
但古籍中常借“杜”作“塗”;《汉书·陈平传》:
“杜门竟不朝请。
”颜注:
“杜,塞也,字本作塗。
”
《说文》:
“拉,厚也。
读若笃。
”又:
“笃,马行顿迟。
”(马行迟缓貌)但古籍中常借“笃”作“拉”,表示敦厚义。
《论语·泰伯》:
“君子笃于亲。
”皇疏:
“笃,厚也。
”
除“读若”外,《说文》还有一些类似读若的拟音形式:
“读如、读同”等。
4.征引
为了做到“遵修旧文而不穿”,“信而有徵”(《说文叙》语),许慎又随时征引与所说文字有关的语言材料。
其中,主要是引经,其次引群书,以及引通人说及方言俗语等。
所引用的语言材料,或是用来说明字义,或是用来说明字形、字音,与说解有其它内容有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这里我们主要谈引经。
其作用有如下几方面:
A.引经说明字形结构
《说文》:
“取,捕取也,从又从耳。
《周礼》获者取左耳。
”此引《周礼》以明“取”字从又从耳之意。
B、引经说明字义
a.引经说明本义
峡,鸟白肥泽貌,从羽高声,“诗云:
白鸟峡峡。
”——今本《诗·大雅·灵台》同,毛传:
“峡峡,肥泽也。
”
b.引经说明假借
“狟,犬行也,从犬亘声。
《周书》曰:
‘尚狟狟’。
”——今本《尚书》作“尚桓桓”,《尔雅·释训》:
“桓桓,威也。
”可见,“狟”本训犬行,借为桓。
C.引经说明字音
“戒,读若《春秋》‘盟于洮’。
”
情况很复杂。
《说文》引经最多的是《诗经》。
说解中还有“一曰”,此为许慎另列一说。
亦有言义者、言形者、言声者之别。
说解中还有“阙”字,共有47次。
此为许慎“其于所不知,盖阙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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