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社会福利院休养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6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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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社会福利院休养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61页
##市社会福利院休养楼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JQJZ20103087
工程名称:
##市社会福利院休养楼工程
招标人:
##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市咨询评估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
2010年9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图纸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资格后审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细则
第七章合同条款
第八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九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市社会福利院休养楼工程
2
建设地点
##市三衢路
3
建设规模
建筑高度26.9m,最大跨度16.4m,地下1层地上8层,建筑面积约12748.63㎡,包括休养楼10915.94㎡、地下室1796.7㎡和门卫35.99㎡,属中型工程。
4
承包方式
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
5
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衢江杯”。
6
招标X围
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明确在本次招标X围内的为准
7
工期要求
350日历天完工
8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100%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工程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12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
13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28万元交纳时间:
2010年10月22日16:
00时前
交纳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4室,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4:
30至16:
30。
联系:
3891163联系人:
宋女士
交纳单位:
##市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
银行##:
32
投标保证金形式:
采取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两种方式交纳,电汇、信汇、现金支票、现金等其他形式不予收取。
采取转帐支票形式的,转帐支票必须是该投标企业所开。
采取银行汇票的,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汇出。
14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
15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在2010年10月14日前以不记名方式向代理公司提交(招标代理机构Fax:
0王强收),答疑文件在网上公布(如至开标时间不足15天的,开标时间顺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16
替代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7
投标文件
份数
资格后审文件书面文本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技术部分书面文本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商务部分书面文本一份正本,商务标电子文档光盘一份(中标人中标后提供四份副本)
1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荷花西路109号)
时间:
2010年11月1日9时30分前
19
开标
开标时间:
2010年11月1日9时30分(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标准时间校验网址:
.time.ac./img/digitalclock.swf,投标单位自行校对,开标前20分钟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投影显示)
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荷花西路109号)
投标时须携带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不需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并携带本人##原件或有效##明材料原件③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KEY)[交易员本人携带]。
[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库内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2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22
废标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5款
23
自动放弃投标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5款
24
建设单位
名称:
##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地址:
##市荷花三路
联系人:
杨梦:
0邮政编码:
324000
25
招标代理人
名称:
##市咨询评估公司
地址:
##市中河沿33号
联系人:
王强:
0传真:
3033524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X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X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及本招标工程资格后审文件。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投标人。
4.4本工程不允许由两个及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工程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
(2)本工程的监理单位。
(3)本工程的代建单位。
(4)与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代理单位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10)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办中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在招标过程发现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施工过程发现的,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图纸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六章评标细则
第七章合同条款
第八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九章工程建设标准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X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市招投标信息网()下载(相关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收取)或在录入信息(10月27~29日)后直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室购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不记名),未缴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向代理公司提交(招标代理机构Fax:
0王强收),招标人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在网上公布,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X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明书;(无须密封,开标时递交公证处验证)
11.2.2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无须密封,开标时递交公证处验证)
11.2.3投标函
11.2.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编制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4)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7)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0)组织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11)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2)主要材料价格表;
(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文字本文不需要提供,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前另行提供);
(14)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文字本文不需要提供,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前另行提供)。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详见后附表格,如后附表格与电子文档不符,以电子文档为准。
★注:
本工程商务标采用电子评标,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如下:
1、为保证商务部分的电子光盘和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投标人必须用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附带的投标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使用投标制作软件打印功能将最后一次刻录(必须是由投标制作软件刻录功能刻录)的商务部分电子光盘打印成书面的投标文件;
2、以上11.2.1、11.2.2、11.2.3的格式及内容按招标文件,该部分不需提供电子光盘,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3、以上11.2.4条的商务部分格式和内容按电子光盘中投标制作软件自动生成的格式即可,使用投标制作软件打印商务标书面材料时,报表会随机自动附带该工程的水印码,商务标书面材料无水印码或商务标书面报表的水印码与商务标电子文档水印码不一致的,其整份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未提供商务标电子光盘(一份,与商务标纸质标书一起封装)或提供商务标电子光盘中没有使用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附带的投标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的电子光盘损坏或无内容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所有书面投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法人印章的地方,均须盖章,未按规定盖章的作无效标处理。
1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包括承诺书和技术标,其中承诺书放置在正本中,副本中不需提供,技术标标题的次序、内容如下:
(一)施工班子及人员组成(包括项目负责人,但副本中不得出现人员##);(0.5分)
(二)确保施工工期的具体措施;(0.5分)
(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副本中用文字描述,不得出现图、表);(0.5分)
(四)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各分项进度计划的具体措施和劳动力安排(副本中用文字描述,不得出现图、表);(0.5分)
(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0.5分)
(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0.5分)
(七)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施工技术措施;(1.0分)
(八)施工机械的选用及配置合理性;(0.5分)
(九)环境保护和新技术运用;(0.5分)
11.3.2技术标的编制
1、技术标的评标采用暗标形式,其中正本需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副本不需加盖任何印章,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
2、技术标副本排版及编写规定(样X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技术标中不准有投标单位的任何痕迹,特做如下规定:
技术标必须全部采用电脑激光打印或复印,用A4白复印纸,字体为黑色宋体四号字,行距采用固定值25磅,一律不设页码、页眉、页脚,单面打印,封面采用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提供的封面(到代理单位领取),不设目录,页数控制12页以内(含12页)(不包括封面),不加盖任何单位和个人印章,不准做暗记,不准有投标单位的任何痕迹(投标单位名称以“我单位”或“本单位”代替,施工人员##以“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代替)。
标书用普通订书钉装订,装订点2个在封面的左侧设置的装订框内。
(2)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副本时,不得对招标人提出的技术标标题的次序、内容自行修改和组织(标题后括号中的文字为提醒投标人注意事项,投标文件编制时,该部份文字不得出现)。
(3)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副本内容时,最多采用三阶序号,按:
一或二或三(以此类推,第一阶)、1或2或3(以此类推,第二阶)、
(1)或
(2)或(3)(以此类推,第三阶)编制,除第一阶序号要顶格外,其余另起一行的文字或第二、三阶序号前都须空两格。
具体格式详见样X。
11.4资格后审文件的编制
11.4.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和第六章资格后审评审内容编制,包括:
1、资格后审后审申请书封面;
2、资格审查表;
3、外地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无权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清单内容、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补充和修改作变动,否则作废标处理。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列工程量是招标人估算的,仅作为投标人报价依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全部项目均系依设计图纸或变更按净值计,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将各类损耗摊销到相应项目的单价中,招标人不为损耗额外支付。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内容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X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投标人的工期以投标报价函中的工期为准。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内。
1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材料及设备、风险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工、次要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自行拖延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各种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工伤保险费、竣工验收前所需的检测费(消防材料检测费、环境检测费、桩基检测费等)、预留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所有费用,。
13.6报价要求
13.6.1在招标X围内,原则上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但当出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为准。
13.6.2报价方法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GB50500—2008)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去自主报价。
其中:
(1)本招标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X围内的风险费用(指:
①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某综合单价中综合的内容出现缺项、漏项、计算差错、错报、决策失误等因素而造成该综合单价不调整而损失的费用;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次要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施工过程中此项费用得不到支付,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完成该工作内容。
在竣工结算时,此项费用将不被承认。
(2)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可分为施工组织措施及施工技术措施,其分项内容投标人可根据自行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格式自行增加,除招标文件注明外的其他费用应计入总价中。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用为包干费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报价分析,并需按分项填报,其中根据建建发【2009】91号文“关于进一步规X我省建设工程安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组织措施费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不得小于规定的下限【规定的下限是指投标人按《##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中相关工程规定的计算基数乘以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率的下限得出的数值】如有违反,按无效标处理。
(3)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投标人必须根据建建发【2009】91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费费率的通知”的规定、浙建站计【2009】28号文“关于《##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以及##市建设造价管理站“关于##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模式补充表式的通知”规定的计取费用,如有违反,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率:
本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下限为4.972%,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下限为7.22%);规费1(本工程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取费基数的规费费率为4.14%,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规费费率为17.617%)、规费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取费基数,规费费率为0.10%)、规费3(工伤保险费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取费基数,规费费率为0.15%)、本工程以“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为取费基数的税金费率为3.513%,检验试验费费率(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的费率为0.913~1.411%,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费率为0.608%~0.988%)。
(5)中标人水、电费单独装表计量并自行缴费。
(6)合同价格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数量计量。
(7)投标人在填报价格及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X和施工图纸要求。
(8)中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招标人明确品牌X围(招标人指定材料品牌表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出,另册)的,中标人应在X围内选择某品牌采购,否则招标人有可能不予认可,并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
中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招标人没有明确品牌X围的,中标人应选择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并经现场监理及发包方认可后用于工程中。
需要检测的材料必须先检测后使用。
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
无论发包人及监理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
(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暂定价(如有时),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减少或增加,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材料暂定价的,今后施工过程中其采购方式、价格、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由发包人确定后,由承包人办理具体采购、运输、保险、保管、结算等事项。
综合单价暂定价部分,由招标人对该部分工程的主材进行材料公开招标确定主材价格,然后加上人工费、机械费、辅助材料及其他费用【先按03定额计价程序计算的价格,乘以下浮率(中标价与本工程预算价相比得出)】。
13.6.3中介机构(建设银行##市分行造价咨询中心)提供给招标人的参考标底编制依据及原则:
《##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建筑工程工程量计价规X》(GB50500—2008)、《##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参照《##造价信息》及副刊2010年第8期和《##造价信息》2010年第8期上的价格和招标人所确定的无价材料的价格。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价材料及项目(如有),必须按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价进入报价,数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数量;投标单位按招标人规定的暂定材料价或暂定综合价进入报价,不得变动和增减。
13.9投标总价中应包含业主预留金(125万元),并单独列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不得减少或增加。
业主预留金项目归业主所有,如未发生设计变更及签证,此项费用不存在,不予计算,因门卫图纸在本次招标时未完整,工程量清单中未体现该单位工程工程量,但单位工程仍在招标X围内,实际发生时在预留金中列支。
预留金不作为规费、税金的计费基础。
13.10除设计变更新增项目外,应执行投标报价,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执行;
13.10.1暂定价按签证调整。
13.10.2设计变更及签证等必须有设计联系单并经项目业主审核确认,在业主预留金中列支。
未经项目业主审核确认的一律无效。
13.10.3本工程如有人工、材料等风险因素因政策性调整的,按省建建发〔2008〕163号文执行。
13.11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物价浮动等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将贯穿与投标报价、工程款支付、洽商处理和竣工结算的始终。
除非本招标工程另有约定,均不得调整。
规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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