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传染病防控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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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传染病防控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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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传染病防控预案
1、狂犬病预案
2、霍乱预案
3、登革热预案
4、甲肝预案
5、流行性出血热
6、流行性乙型脑炎
7、肠出血性大肠杆菌0157:
H7感染性腹泻
8、细菌性痢疾
9、伤寒副伤寒
通许县狂犬病爆发流行应急处理预案
一、前言
狂犬病是一种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传染病,犬、猫等动物是本病的主要储存宿主,在携带和传播狂犬病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属于自然疫源性疾病。
狂犬病是当今人类病死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一旦发病,病死率达100%。
当前,我市狂犬病疫情十分严峻,严重危害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
为了有效控制狂犬病的爆发流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一旦发生狂犬病爆发流行,迅速查清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控制或扑灭疫情。
三、爆发疫情判定标准
在100人以下的集体单位或家庭,7天内有2例以上的病例;在100-1000人的集体单位,7天内有2例以上病例;在1000人以上的集体单位或村(社区),7天内有2例以上病例;在通许县范围内,1个月内有3例及以上病例。
四、预案的启动条件
一旦发生狂犬病爆发流行,立即启动本预案。
五、狂犬病人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特征:
有病犬、猫等动物咬、抓伤史和密切接触史。
潜伏期长短不一,短的数天,长的几年、十几年不等,多数在1—3个月内。
2、症状:
典型的临床经过分三期:
(1)前驱期:
约2—4日
a.全身症状:
头痛、发热、纳差、恶心、周身不适。
b.伤口局部及附近有麻木发痒、刺痛或蚁走感。
c.恐惧不安,对痛、声、光、风等刺激敏感。
(2)兴奋期,约1—2日
a.恐水,对声、光、风刺激异常敏感。
b.高度兴奋状态,烦燥、极度恐怖不安、咽肌痉挛、呼吸困难。
c.麻痹期:
约6—18小时。
痉挛减少或停止,患者逐渐安静,出现弛缓性瘫痪。
尤其肢体软瘫为多见,呼吸变慢,节律不齐,心博微弱。
神志不清,终因呼吸麻痹和循环衰竭而死亡。
3、体征:
(1)破损伤口麻木感、高热、兴奋状态。
(2)咽肌痉挛,呼吸困难,角弓反张,后期出现弛缓性瘫痪。
4、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WBC增高,中性粒细胞增多。
(2)荧光抗体检查法:
取病人唾液、咽部或气管分泌物、角膜印片等,用荧光抗体染色检查狂犬病抗原阳性率较高。
六、处理程序与步骤
1、报告记录及初步核实
接到疫情报告,要详细询问疫情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以及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等,填写专用记录表格。
初步判断疫情报告情况可靠,立即向应急管理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报告。
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到达现场后进一步核实情况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发病人数及波及范围对爆发或流行疫情进行核实诊断,对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初步判断。
3、采样送检
根据需要对病例唾液、血样、脑脊液等及时采样送检。
4、个案调查
通过知情人、家属,了解狂犬病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性别、职业、嗜好、生活环境、个人收入情况,了解被狂犬咬、抓伤的暴露史及伤后的诊治用药治疗情况、临床的症状、体征情况,密切接触者的预防免疫情况,了解疫点的消毒情况及疫区内的疑似狂犬和无主野犬的灭杀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
5、隔离治疗病人
所有狂犬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都要及时隔离治疗。
6、消毒杀虫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消毒和污染物清除工作。
病家和临时隔离治疗点中被污染的地面、衣物、用品等进行随时消毒,病人的唾液、排泄物要严格消毒处理。
7、划定疫点或疫区
疫点:
与病人同门户出入的住户,或与病人生活上密切有关的若干户为范围;以疫点为中心并根据疫点位置与交通情况,以居民区或街道为范围,划定疫区。
凡发生狂犬病的疫区范围内的犬、猫必须全部进行扑杀。
凡发生狂犬病疫情的疫区必须在五公里范围内对已免疫的犬只必须实行栓养,未实施接种免疫的犬、猫全部扑杀,并深埋或火化。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干预
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加强居民狂犬病的防范能力。
。
9、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
10、加强医务人员的犬伤诊治专业培训,规范犬伤门诊。
保证高效、优质的疫苗规范使用,全力保护犬伤患者。
七、控制措施效果评价
落实控制措施后,如新发病例显著减少,狂犬病报告发病数降至接近或低于往年同期水平时,可视为疫情控制措施有效,疫情已得到初步控制,转入常规监测防治。
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报事件处理结果,进行网络结案报告,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天长市霍乱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前言
霍乱是一种烈性肠道传染病,流行的特点是发病急、传播快、波及范围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
霍乱属于国际检疫传染病,在我国被列为甲类报告传染病。
我市地处我国江淮之间,是霍乱常发流行地区,为了有效控制霍乱的爆发流行,加强对霍乱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霍乱爆发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爆发疫情判定标准
在100人以下的集体单位或家庭,7天内有3例以上的病例和带菌者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在100-1000人的集体单位,7天内有5例以上病例和带菌者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在1000人以上的集体单位或村(社区),7天内有5例以上病例和带菌者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在通许县范围内,7天内有5例以上病例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
四、预案启动条件
凡发生年内霍乱首发疫情和爆发疫情,即启动本预案。
五、霍乱诊断标准(见GBl5984—1995)
1、疑似霍乱:
具备下列之一者为疑似霍乱:
(1)有典型临床症状,如剧烈腹泻,水样便,伴有呕吐,迅速出现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等,但病原学检查尚未肯定。
(2)霍乱流行期间有明确接触史,并发生吐泻症状,而无其它原因可查者。
凡疑似病例应进行隔离和消毒,大便培养每天一次,连续2次阴性则否定诊断,并作订正报告。
2、确诊霍乱
(1)凡有腹泻症状,粪便培养01群或0139群霍乱弧菌阳性。
(2)疫区内凡有上述霍乱典型临床症状,粪便培养01群或0139群霍乱弧菌阴性,但无其他原因可查者。
(3)疫区内有腹泻症状,双份血清抗体测定凝集试验呈4倍以上或杀弧菌抗体呈8倍以上增长者。
(4)在疫源检查中,首次粪便检出01群和0139群霍乱弧菌前后5天内有腹泻症状者,具备
(2)为临床诊断,具备
(1)或(3)或(4)为确诊病例。
六、处理程序与步骤
1、报告记录及初步核实
接到疫情报告,要详细询问疫情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以及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等,填写专用记录表格。
初步判断疫情报告情况可靠,立即向应急管理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报告。
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到达现场后进一步核实情况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发病人数及波及范围对爆发或流行疫情进行核实诊断,对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初步判断。
3、采样送检
根据需要对病例粪便等样品及时采样送检。
4、个案调查
制订统一的病例定义,按照统一个案表对确认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收集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可能的暴露史等资料。
进行三间分布的分析,阐明病人什么时间发病,在什么地方居住或病人有什么特征。
5、隔离治疗病人
所有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都要及时就地隔离治疗,按“霍乱防治手册”规定的治疗方案及时予以抢救治疗。
若转送病人,要随带盛放吐泻物的容器,对途中可能的污染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处理。
6、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预防服药
登记和追踪所有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如家庭成员、病人陪伴者、聚餐参加者等。
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限最少5天。
所有密切接触者,自医学观察日起每日验便一次,连续二次(间隔24小时),第一次采便应在服药前进行,大便采样必须做到日日清。
同时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进行应急性预防服药,如强力霉素或喹诺酮类(氟呱酸:
成人400毫克TID,连服二天;强力霉素:
200毫克BID,饭后口服)。
7、消毒杀虫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消毒和污染物清除工作。
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被污染的水源、缸水、物品、餐具、衣服、病人吃剩的食物、地面、外环境等进行彻底消毒处理,同时要仔细追查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五天内可能污染过的地方和物品进行消毒。
对受污染的水源、饮食、物品和环境要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8、划定疫点或疫区
疫点:
与病人同门户出入的住户,或与病人生活上密切有关的若干户为范围;以疫点为中心并根据疫点位置与交通情况,以居民区或街道为范围,划定疫区。
9、必要时开展应急预防接种
对疫区的易感人群及毗邻地区的重点人群,立即开展针对菌型的霍乱疫苗的免疫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力。
10、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干预
大力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动员群众移风易俗举办各种婚丧聚餐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有关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11、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
12、建立集体单位晨检制度,开展疫源搜索:
对疫情所在单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每日报告结果。
强化辖区医院肠道门诊工作,实行疑似病例日报制度。
开展疫源检索的重点为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学校、饮食服务场所等重点地区和饮食服务从业人员、流动人口以及来自疫区的腹泻病人。
七、控制措施效果评价
落实控制措施后,如新发病例显著减少,霍乱报告发病数降至接近或低于往年同期水平时,可视为疫情控制措施有效,疫情已得到初步控制,转入常规监测防治。
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报事件处理结果,进行网络结案报告,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通许县伤寒、副伤寒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前言
伤寒和副伤寒是分别由伤寒杆菌及甲、乙、丙型副伤寒杆菌所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
伤寒、副伤寒是常见的传染病,一旦爆发流行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控制伤寒、副伤寒疫情,加强对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伤寒、副伤寒爆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我区各有关部门联动协作,及时落实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判定标准
1、爆发疫情
在100人以下的集体单位或家庭,7天内有5例以上的病例;在100-1000人的集体单位,7天内有10例以上病例;在1000人以上的集体单位或村(社区),7天内有10例以上病例;在通许县范围内,14天内有100例以上病例或20例以上相关病例。
2、重大疫情
在通许县范围内,如5天内发现50例以上病例,为一级重大疫情;如5天内发现10-49例病例,为二级重大疫情;如5天内发现5-9例病例或5天以后又有续发病例,为三级重大疫情。
四、预案启动条件
一旦发生伤寒、副伤寒爆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
五、伤寒、副伤寒病例诊断标准
1、疑似病例诊断标准
在伤寒、副伤寒流行地区有持续性发热超过1周者。
2、临床诊断标准
在伤寒、副伤寒流行季节和地区有下列之一者,可做出临床诊断:
(1)持续性高热:
高热、稽留热为主要热型,可在5-7天内达40-41℃及以上,可有畏寒,少有寒战,出汗不多,一般持续1-2周。
(2)特殊中毒面容,相对缓脉,皮肤玫瑰疹,肝脾肿大。
(3)周围血象:
白细胞总数低下,嗜酸性粒细胞减少或消失。
3、确诊病例标准
临床诊断病例如有以下项目之一者即可确诊:
(1)从血、骨髓、尿、粪便、玫瑰疹刮取物中,任一种标本分离到伤寒杆菌或副伤寒杆菌。
(2)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肥达氏反应“O”抗体凝集效价≥1:
80,伤寒或副伤寒“H”抗体凝集效价≥1:
160,恢复期效价增高4倍以上者。
六、处理程序与步骤
1、报告记录及初步核实
接到疫情报告,要详细询问疫情发生情况以及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等,填写专用记录表格。
初步判断疫情报告情况可靠,立即向应急管理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报告。
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到达现场后进一步核实情况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发病人数及波及范围对爆发或流行疫情进行核实诊断,对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初步判断。
3、采样送检
根据需要对病例粪便、血样等及时采样送检。
4、个案调查
制订统一的病例定义,对确认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收集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可能的暴露史等资料。
进行三间分布的分析,阐明病人什么时间发病,在什么地方居住或病人有什么特征。
5、隔离治疗病人
所有伤寒、副伤寒病人或疑似病人都要及时隔离治疗。
病人经正规治疗至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后2周或临床症状消失、停药一周后粪检2次阴性(2次检测间隔2-3天),方可解除隔离。
6、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预防服药
与病人有过密切接触以及在水型、食物型爆发中可能受感染的人,如家庭成员、病人陪伴者、聚餐参加者等要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接触之日起计算,伤寒23天、副伤寒15天。
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进行应急性预防服药,如复方新诺明,每日2次,每次2片,服用3-5次(儿童酌减)。
7、消毒杀虫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消毒和污染物清除工作。
病家和临时隔离治疗点中被污染的厕所、地面、餐具、衣物、用品等进行随时消毒,病人的粪、尿、排泄物要严格消毒处理。
8、划定疫点或疫区
疫点:
与病人同门户出入的住户,或与病人生活上密切有关的若干户为范围;以疫点为中心并根据疫点位置与交通情况,以居民区或街道为范围,划定疫区。
9、必要时开展应急预防接种
对疫区的易感人群及毗邻地区的重点人群,开展针对菌型的伤寒疫苗的免疫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力。
10、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干预
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普及伤寒、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疫情流行期间减少聚餐活动,积极做好预防。
同时倡导大家搞好环境卫生,管好水源,消除垃圾,消灭苍蝇及孳生地。
11、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
12、建立集体单位晨检制度:
对所有人员测量体温、进行相关体检,并每日报告结果。
七、控制措施效果评价
落实控制措施后,如新发病例显著减少,伤寒、副伤寒月报告发病数降至接近或低于往年同期水平时,可视为疫情控制措施有效,疫情已得到初步控制,转入常规监测防治。
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报事件处理结果,进行网络结案报告,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通许县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前言
登革热是由登革病毒引起的蚊媒传染病,在东南亚、西太平洋和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广泛流行。
据记载,本病于1928—1929年,在广州及珠江三角洲、厦门、杭州、宁波、上海、台湾和香港等地流行。
于40年代又传入我国上海、福建、汉口、广东等地,并发生流行。
1978年本病在广东省佛山区发生流行,近十年来疫情在广东、海南省迅速蔓延,波及广西,全国累计病例60多万例。
2004年10月,我市慈溪逍林镇首次发生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登革热爆发疫情,累计发病83例。
由于登革热传播迅猛,病死率较高,严重影响人民的健康和旅游贸易事业的发展。
为了控制登革热的流行和防止扩散蔓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登革热爆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爆发疫情判断标准
在100人以下的集体单位或家庭,7天内有2例以上的病例;在100-1000人的集体单位,7天内有2例以上病例;在1000人以上的集体单位或村(社区),7天内有3例以上病例;在通许县范围内,7天内有5例以上病例或发现本地感染病例。
四、预案启动条件
凡发生登革热爆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即启动本预案。
五、登革热诊断标准
参照《WS216-2001登革热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执行。
临床诊断标准:
1、诊断依据:
在流行季节,来自流行区l5天内的患者或在当地感染发病的患者,凡具备登革热一般症状,并符合突然起病,发热24~36小时达高峰,头痛、眼眶痛,肌肉、关节和骨骼痛,三红征,皮疹,表浅淋巴结肿大,束臂试验阳性,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等特点者,结合流行病学资料可做出临床诊断。
首例(批)病人和新发疫区病人的确诊必须以血清学和病原学作为依据。
2、登革热病人中凡出现1个器官以上出血、肝肿大、血小板减少(10万/UL以下),血液浓缩者可诊断为登革出血热,登革出血热病人如出现休克症状,脉压低或血压低,红血球容积增高者,可诊断为登革休克综合征。
3、鉴别诊断:
登革热的临床表现轻重不一,在新疫区和非流行区尤易误诊,应注意与流感、狂犬病、麻疹、猩红热、爆发型流脑、恙虫病、斑疹狂犬病、钩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相鉴别,有脑损害的病人应与病毒性脑炎鉴别。
六、处理程序与步骤
1、报告记录及初步核实
接到疫情报告,要详细询问疫情发生情况以及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等,填写专用记录表格。
初步判断疫情报告情况可靠,立即向应急管理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报告。
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到达现场后进一步核实情况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发病人数及波及范围对爆发或流行疫情进行核实诊断,对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初步判断。
3、采样送检
根据需要对病例血样等及时采样送检。
4、个案调查
制订统一的病例定义,对确认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收集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蚊子叮咬史等资料。
进行三间分布的分析,阐明病人什么时间发病,在什么地方居住或病人有什么特征。
5、隔离治疗病人
所有登革热病人或疑似病人都要及时隔离治疗。
新发疫点的病人住院隔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7天。
隔离室应有防蚊设施。
病人较多的疫区,卫生部门要派出医疗队划片就地设置临时隔离治疗点,尽量减少远途就医,防止扩散。
6、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对疫点、疫区内不明热患者做好病家访视,接触者要进行15天医学观察。
7、紧急灭蚊
必须进行室内、外的紧急杀灭成蚊,尤其作好流行区内医院和学校范围内的灭蚊工作。
室内用喷洒或施用对人无毒的杀虫剂消灭成蚊。
室外在搞好环境卫生的基础上重点对成蚊较多的竹、树林、陶器场、废轮胎堆积站等场所使用杀虫剂滞留喷洒处理。
翻盆倒罐,填堵竹节、树洞,难于彻底清除的非饮用容器积水,可投洒废油类或缓释杀虫剂。
8、划定疫点
无论城市或乡村,凡已证实登革热发生或流行时,划定以病家为中心、半径50公尺周围的居民区作为疫点。
必要时可实施对交通工具灭蚊和对有关人员进行检疫。
9、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干预
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普及登革热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积极做好个人和家庭防蚊工作。
同时倡导大家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蚊子及孳生地。
10、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
11、必要时可实施医疗机构应急疫情报告制度,如疑似病例日报或零报告制度、登革热疫情动态报告等制度。
七、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
爆发疫情控制后,要注意加强疫情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并将疫情发生后的登革热疫情变化及时向市疾控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海曙甲型肝炎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前言
甲型病毒性肝炎(简称甲肝)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的急性消化道传染病,为国家乙类法定管理传染病。
本病主要经粪--口传染,历史上曾引起过多次大流行。
我国是甲肝高流行地区,常年散发流行,其发病率占急性病毒性肝炎的首位,同时还常出现季节性或食物源性的爆发流行。
为了有效控制甲肝的爆发流行,加强对甲肝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甲肝爆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爆发疫情判定标准
在100人以下的集体单位或家庭,7天内有5例以上的病例;在100-1000人的集体单位,7天内有10例以上病例;在1000人以上的集体单位或村(社区),7天内有10例以上病例;在通许县范围内,14天内有15例以上相关病例。
四、病例诊断标准
甲肝病人诊断标准参照《甲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l701O一1997)执行。
急性甲型肝炎:
(一)急性无黄疸型肝炎
1、疑似病例诊断标准
1.1症状:
近1周左右出现的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发热、乏力和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1.2肝功能检查:
谷丙转氨酶(ALT)明显异常。
2、临床病例诊断标准:
2.1流行病学:
发病前45天内有吃不洁食物史或饮不洁生水或与甲肝急性病人密切接触史。
2.2症状:
近1周左右出现的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发热、乏力和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2.3肝功能检查:
谷丙转氨酶(ALT)明显异常。
3、实验确诊病例诊断标准:
3.1症状:
近1周左右出现的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发热、乏力和食欲不振、
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3.2肝功能检查:
谷丙转氨酶(ALT)明显异常。
同时伴有下列任何一项者。
3.3血清抗HAV—IgM阳性
3.4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抗HAV—IgG滴度呈四倍升高者。
3.5免疫电境在粪便中见到27NM甲肝病毒颗粒。
(二)急性黄疸型肝炎
凡符合急性无黄疸型肝炎诊断条件,且血清胆红素大于17umOl/L,尿胆红素阳性,或临床上有巩膜、皮肤黄疸并排除其他疾病所致黄疸者可确诊。
五、预案启动条件
确定出现甲肝爆发流行时,即启动本预案。
六、控制暴发流行的对策与措施
1、报告记录及初步核实
接到疫情报告,要详细询问疫情发生情况以及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等,填写专用记录表格。
初步判断疫情报告情况可靠,立即向应急管理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报告。
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到达现场后进一步核实情况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发病人数及波及范围对爆发或流行疫情进行核实诊断,对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初步判断。
3、采样送检
根据需要对病例血样等及时采样送检。
4、个案调查
制订统一的病例定义,对确认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收集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可能的暴露史等资料。
进行三间分布的分析,阐明病人什么时间发病,在什么地方居住或病人有什么特征。
5、隔离治疗病人
所有甲肝病人或疑似病人都要及时隔离治疗。
隔离期一般从发病日起3周,托幼机构不得少于45天。
6、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预防服药
与病人有过密切接触者,如家庭成员、病人陪伴者、聚餐参加者等要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接触之日起计算,密切接触者或高危人群医学观察30天。
7、消毒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消毒和污染物清除工作。
病家和临时隔离治疗点中被污染的厕所、地面、餐具、衣物、用品等进行随时消毒,病人的粪、尿、排泄物要严格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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