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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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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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瓶管理制度
压缩气瓶管理制度
1 目的………………………………………………………………………………………1
2 适用范围…………………………………………………………………………………1
3 专用术语定义……………………………………………………………………………1
4 管理程序…………………………………………………………………………………1
5 职责…………………………………………………………………………………………5
6 检查与评价……………………………………………………………………………6
7 反馈…………………………………………………………………………………………7
8附录…………………………………………………………………………………………8
1目的
为贯彻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依据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国家气瓶管理标准,特制定本程序,用于管理各类气瓶的采购、使用、保存、借入、借出、运输等等,相关操作部分及其职责也在此程序中做了规定。
2适用范围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北京环宇京辉京城气体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生产现场及库房等常用的、可再充装的、并受水压实验和检测影响的下述压缩气瓶,包括氧气瓶、氢气瓶、乙炔气瓶、氩气瓶、氮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等各种气瓶;本管理制度同样适用外来施工单位等。
3专用术语定义
压缩气瓶:
指公司现场常用的、公称容积不大于1m3,用于盛装压缩气体的可重复充气而无绝热装置(绝热层)的移动压力容器。
适用正常环境温度-40℃—60℃,公称工作压力1.0Mpa—30Mpa(表压),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溶解气体。
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
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得小于8Mpa。
常用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见附表7。
管理明细表:
是指压缩气瓶管理明细表。
负责人:
是指管理工作的公司生产及库房主管/公司有关管理负责人。
4管理程序
(1)制定使用的压缩气瓶管理程序,并确保程序的有效实施
(2)规定气瓶登记、采购、使用、储存、检查、运输等过程的安全事项及各自的职责
4.1压缩气瓶登记管理制度
所有使用的压缩气瓶,在公司气瓶管理制度前提下都要求登记在管理明细表—压缩气瓶中,它详细地记载了气体的类型、现场的数量、位置、责任部门、负责人、检查日期等(附录3)。
库房气瓶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写管理明细表。
管理明细表由相关的负责人进行更新。
当管理明细表在细节方面有所改变时,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更新此明细表。
当需要储存任何压缩气瓶时,应通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提供直接的指导或组织更新管理明细表。
该系统执行人将按季度审查管理明细表。
对于那些很少使用的压缩气瓶,系统执行人将同相关的负责人讨论审查,根据其类型和数量建立一个新程序。
系统执行人应定期审查有关管理明细表的更新,安全部门和生产部及库房责任部门对本程序的执行进行检查。
4.2 采购(新型)压缩气瓶
采购部负责气瓶采购和租用的职能部门。
确保气瓶、介质符合安全要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采购入库时,负责人需要在现场确认使用压缩气瓶,首先要确认所需要的压缩气瓶是否在管理明细表中(见附录3)。
此明细表应存储在公司的气瓶明细表中。
如果所需要的压缩气瓶不在明细表中,且负责人认为必须引入一种新的压缩气瓶,
应该收集有关新型压缩气瓶的信息并与通知表(附录4)一同送给气瓶管理员以备记录。
气瓶管理员应组织风险评估,评估小组应该包括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安全健康管理者、生产化学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
他们根据风险评估指南(附录5)来审查法规要求、安健环风险、所需要的控制措施等。
一旦收到新型压缩气瓶,公司库房气瓶管理负责人应更新管理明细表(见4.2部分)
4.3气瓶的安全处理和使用
负责人应该做到:
(1)在使用压缩气瓶前进行检查(见附录8使用前压缩气瓶检查指南)
(2)确保安全地处理和使用压缩气瓶,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遵守法规:
(3)熟练掌握应急措施(参考相关的劳动部门指南/材料安全数据表)
(4)确保应急措施到位(参考相关的劳动部门指南/材料安全数据表)
(5)一旦操作完成,应将气瓶及时送回。
如果是向各公司指定供应商租用的,应返回给气瓶仓库管理处。
到期的压缩气瓶(见4.7部分)不应再使用或储存。
4.4压缩气瓶的标识
所有压缩气瓶都应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GB7144《气瓶颜色标记》规定,进行必要的标识:
(1)漆色,包括颜色、字样、字色和色环。
(2)气瓶颜色的作用:
保护瓶体,防止腐蚀;反射阳光等热源,防止气瓶过度升温;气瓶色彩的标志,便于区别、辨认所盛装的介质,防止错用,发生事故。
(3)气瓶的钢印标记是识别是否合格气瓶的依据,对气瓶的准确充装、安全使用、定期检验等起着重要作用。
钢印标记必须准确、清晰、完整,以永久标记的形式刻印在气瓶肩部或不可拆的附件(如护罩)上。
.
(4)气瓶必须专用。
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
(5)气瓶瓶体材料应满足与所装介质相容性的要求。
(6)所有的压缩气瓶应根据法规要求来进行标识。
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信息也应张贴在气瓶上(附录5)。
对于批准的危险物品仓库的气瓶,责任人/责任部门应进行整体确认。
4.5压缩气瓶的储存
4.5.1根据法规要求,所有的压缩气瓶应储存在许可的危险物品仓库中。
负责人应确保完工后将压缩气瓶保存在许可的危险物品仓库中。
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灭火器材。
旋紧螺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也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二层。
4.5.2如果需要在生产现场以外允许的危险物品仓库储存特殊类型的压缩气瓶,负责人应要求生产部门及仓库管理处安排有关公司运输压缩气瓶。
负责人应在管理明细表中更新储存地点。
4.5.3对所有压缩气瓶的存储仓库、存储方法及相关事宜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版)规定执行。
4.6气瓶的检查与测试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版),除非压缩气瓶在检验日期内由授权人员进行了检查和测试,否则任何人都不允许使用。
因此,在使用前进行检查时,凡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4.6.1漆色、字样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4.6.2.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6.3. 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
4.6.4. 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4.6.5. 超过检验期限的;
4.6.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4.6.7. 氧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污的。
如果发现上述情况,负责人不应再使用此气瓶,并及时返回给库房仓库管理处。
4.7压缩气瓶的充气和处理
负责人应把空的压缩气瓶分别返回给供应者或生产部门充气。
如果需要处理空的压缩气瓶,负责人应在处理前将气瓶的压缩气体排放到大气中或送到回收厂去。
在放气前,负责人应首先向安健环部门咨询有关安全环境事项。
如果需要,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提供帮助。
负责人返回或处理压缩气瓶后,应更新管理明细表-压缩气瓶中相应的信息。
4.7.1.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液化气体严禁充装过量,充装过量的气瓶不准出厂。
4.7.2.液化气体的充装系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氨的充装系数为0.53公斤/升,二氧化碳为0.60公斤/升。
4.7.3.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子电焊引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4.7.4.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盛装氢气、氧气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氨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4.7.5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4.7.6气瓶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皮管应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4.7.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的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
4.7.8气瓶和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
4.7.9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瓶内低于50kPa时,不得继续使用,并在瓶身上标上用完记号;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4.7.10开闭气阀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气瓶侧面,用专用工具慢慢开启或关闭
4.7.11开闭氨气、苯有毒、有腐蚀性气体瓶时,应按安全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7.12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4.7.13工作完毕,应将气瓶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4.8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4.8.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4.8.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高度。
4.8.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保晒。
4.8.4车上禁止烟火。
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4.8.5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剂气瓶同车运输。
4.8.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4.8.7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5职责
5.1制度负责人:
由环宇京辉安全部、质检部、生产部、库房及管理高级主管担任
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并确保制度具有有效性。
5.2制度执行人:
由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表1各部门公司制度执行人
序号
公司各部门名称
职务
姓名
1
生产部
生产部部长
牛洋
2
库房
财务部部长
刘欣
3
质检部
质检部部长
冀学亮
4
人事部
人事部部长
邓建花
5
车管部
车管部部长
刘凯
5.3其它职责
相关部门都应编写气瓶的进出存统计明细表,以备检查。
程序
责任部门
组织编写管理明细表
相关部门管理人员
管理明细表-压缩气瓶的更新
相关部门管理人员
管理明细表-压缩气瓶的审查
相关部门管理人员
定期审查
相关部门管理人员
地点的确认检查
管理审查小组和安健环责任部门
压缩气体的目视检测、安全处理和使用
各部门负责人
压缩气瓶的储存
库房仓库管理处和负责人
空压缩气瓶的返还
有库房仓库管理处和负责人
压缩气瓶的处理
负责人
6监督检查与评价
6.1本公司使用的各类气瓶,各相关部门负责相关阶段的管理。
6.2使用气瓶的各部门应责成专人管理,使用、运输、储存、充装和技术检验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规定。
6.3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
6.4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部,并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及时报安全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6.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执行本制度情况,每月应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压缩气瓶管理检查评价表”(见下表)中,报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评价。
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在评价表上提出评价意见,经汇总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签发。
压缩气瓶管理检查评价表
公司/部门名称
检查评价人及成员
序号
检查项目内容
检查结果
01
制度应知人员是否对制度达到要求的熟悉程度?
是
否。
原因:
02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是否有与其他制度冲突的地方?
是
否。
原因:
03
本制度是否按程序顺利执行?
是
否。
原因:
04
压缩气瓶明细表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原因:
05
压缩气瓶检查测试是否合格?
是
否。
原因:
06
你公司/部门各职责人是否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
是
否。
原因:
07
本制度的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是
否。
原因:
08
是否存在其它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事项?
是
否。
原因:
存在问题及改善建议
存在问题:
1、
2、
3、
整改建议:
1、
2、
3、
评价意见
1、
2、
3、
4、
评价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7反馈
公司每月在例会上反馈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季度将检查评价表反馈给中公司制度负责人。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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