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高速公路试验检测中心管理制度措施岗位职责廉政制度管理文件样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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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高速公路试验检测中心管理制度措施岗位职责廉政制度管理文件样板
广东省XXXXXXX高速公路项目
管理文件
广东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公路试验检测中心
二O一六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管理制度1
1.1试验检测中心的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
1.2管理制度1
第二章试验检测工作措施1
2.1抽检工作措施1
2.2中心试验室室内试验工作措施1
2.3试验结果处理流程1
2.4不合格品处理措施1
2.5工程实体检测及现场巡查措施1
2.6验证试验工作措施1
2.7工艺试验措施1
2.8标准试验验证措施1
2.9委外试验监控措施1
2.10比对试验和试验技术考核措施1
2.11申诉处理措施1
第三章岗位职责1
3.1中心试验室主任1
3.2技术负责人1
3.3质量负责人1
3.4试验检测专业工程师1
3.5试验员1
3.6档案及竣工资料负责人1
3.7资料管理员1
3.8仪器管理员1
3.9样品管理员(收发样员)1
第四章试验检测人员廉政、安全工作的有效机制1
4.1廉政工作机制1
4.2安全工作机制1
第一章管理制度
1.1试验检测中心的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施工准备期内,按合同要求建立试验检测中心并配备试验设备;熟悉合同文件;编制试验检测计划及细则;参加设计交底会;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参加监理召开的监理交底会和工地会议。
2.负责监督施工准备阶段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和审查试验室认定材料,参与发包人组织的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的考核和认证。
3.负责审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施工阶段,按规定检测构件、配件或设备;按规定的频率进行质量抽检工作;参加质量事故处理;参加中间交工验收;参加发包人、监理组织的工地会议;参加上级行业质监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质量调查;参与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5.负责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试验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其试验室,核查试验室仪器设备完好情况、标定情况以及人员变更情况,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试验人员、更换不称职的试验人员和配备足够的试验仪器、设备等,发布检查通报。
6.执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日常巡查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加强抽检而发出的试验、检测工作指令。
工作指令以《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传递,《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发件人及接收人须签字,相关信息力求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一式三份,监理工程师及试验检测中心、发包人各一份。
该项抽检工作视为试验检测服务人合同范围内应完成的职责,不应因此而提出费用索赔变更要求。
7.按照合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负责工程检测服务合同范围内的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等工作并出具结论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审查承包人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
9.文件与资料管理,试验检测报告不少于3份,一份自己留档,一份提交承包人,一份提交监理单位。
报告须及时提供。
对日常试验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发包人书面报告。
10.及时完善试验检测资料,移交并配合总监办进行评定、整理、归档。
11.应及时准确地为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报告以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试验检测分析意见,为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估提供依据。
12.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审批承包人的试验成果报告。
13.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协同监理工程师编制试验工作报告;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交工验收并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参加竣工验收。
14.根据合同文件规定,承担发包人授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
1.2管理制度
1.2.1人员管理制度
(1)加强试验检测人员考勤管理,确保日常工作有效开展。
(2)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相对稳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母体检测机构报经发包人同意,并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3)公开试验检测人员的姓名、岗位、照片等信息,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作业时应统一着装并挂牌上岗。
(4)加强验检测人员劳动保护工作,试验检测人员在进行有毒、有腐蚀性、有强噪声等试验操作时,必须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5)制定全员学习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质量体系文件、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试验检测操作技能、职业素养等知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综合能力和水平。
(6)按照规定及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年度信用评价。
1.2.2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制度
(1)标准物质应与其它化学试剂分别存放,存放条件应符合化学试剂的存放要求。
(2)标准物质的储存器具应反复洗涤干净,然后用蒸馏水吹洗三次,置于防尘处干燥。
(3)操作前,操作者应掸净头和衣服上的尘,洗净双手。
(4)启用时应注明日期,称取时从试剂瓶(或称量器皿)中取出后,不得返回瓶中。
(5)标准物质需预处理时,应严格按该物质技术规定处理。
(6)标准物质置于称量器中必须贴上标签,未用完的标准物质应置于干燥环境中存放,确保计量标准、标准物质不受潮、不受污染、不变质。
(7)标准物质应专人严格管理做好使用记录,不得移作其它用途。
1.2.3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1.2.3.1室内试验工作制度
(1)检测人员实施检测前,应对检测任务单信息和样品状况的一致性进行确认。
(2)检测人员检查设备状态、环境条件,并做好《设备使用和环境状况记录表》填写。
(3)根据检测标准或方法要求制备样品、核对样品和检测标准的符合性。
(4)检测人员依据有关的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实施检测,填写或打印检测原始记录。
(5)检测完成后再次检查设备状态并做好相应记录。
(6)已检样品按规定放入留样区域,样品应能进行区分。
1.2.3.2现场检测工作制度
(1)检测人员按照业主批准的检测计划或根据业主要求对现场质量进行定期的检查、检测及不定期的质量巡查。
必要时,应编制检测方案。
(2)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或业主下达的相关文件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方法的适用和正确性。
(3)检测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独立检测,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4)检测人员开始检测前,应核对、记录检测对象相关信息,并核对设计文件,记录相关参数的技术标准。
(5)检测人员检查设备状态、环境条件,并做好《设备使用和环境状况记录表》填写。
(6)检测人员进入检测现场应做好安全防护。
(7)检测人员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检测方案、作业指导书实施检测,如实记录检测结果,不得修改结果,确保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8)检测人员在现场检测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条件发生变化并超出允许范围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恢复到规定的条件后方可继续进行检测。
(9)检测结果及时进行汇总,确保信息反馈的及时性。
1.2.3.3检测原始记录制度
(1)检测原始记录应有固定格式,并包含足够的信息。
试验室检测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A.原始记录名称;
B.原始记录编号及页码;
C.委托任务单编号;
D.样品编号、名称、状态、规格型号;
E.检测的依据和方法;
F.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和编号;
G.检测环境;
H.检测数据;
I.计算结果(必要时);
J.检测中异常情况的描述和记录;
K.检测日期;
L.检测、审核人员的签名
现场检测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A.原始记录名称;
B.记录编号,每页总页码和页码标识;
C.委托任务单编号;
D.从属的检测委托书信息(必要时);
E.检测单位名称、抽样日期;
F.样品名称、生产单位、商标、规格型号、等级、生产或进场日期;
G.抽样依据、方法、地点、样品数量、样本基数、批量;
H.检测原因、检测依据、抽样情况说明及未定事项(必要时);
I.样品状态的确认;
J.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和编号;
K.检测数据、计算结果;
L.检测时间及检测人员、审核人员签字;
M.工程现场检测还应记录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结构部位等信息。
(2)检测原始记录应及时填写,自动采集数据的每天应打印原始记录汇总表,检测软件中应设置原始记录汇总打印功能。
原始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追记、涂改。
(3)原始记录笔误需要更正时,应由原始记录人在原数据附近进行“划改”更正,“划改”后原数据应清楚可辨,并在“划改”处加盖原始记录人印章或签名。
自动采集的原始数据不得更改,如发现原始数据异常时,检测人员应报技术负责人查明原因,需要更正时必须有更正依据,并说明异常的原因。
1.2.3.4试验样品的检查、复核制度
(1)受检试验品应根据检测的目的和要求,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或试验品质量分等级规定进行检测。
(2)指定试验品检测时各试验项目必须至少有两人同时共同进行试验。
(3)试验时所用的检测设备应有检定或校准合格证,并且其精度等级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检测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测,检测中如发现试验结果异常应立即分析情况,查明原因并重新试验。
(5)检测人员应按规定操作,在检测过程中实事求是、准确认真地填写记录。
记录内容力求详尽,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确需更改时,应按规定更正。
(6)记录由检测人员和记录人在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应在记录上签字。
(7)检测人员发现检测结果有疑点时,应会同技术负责人查明疑点,必要时,共同进行复测。
1.2.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管理。
管理工作包括建档、验收、保管、维护、修理、检定、和定期报废等项工作。
(2)主要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存放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计量检定证书、维护记录和维护计划等。
定期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和清洁。
(3)设备、仪表、量具等应有检定或校准状态标识,具有“合格证”或“准用证”者方可使用。
每年由设备管理员对所有的设备清查一次,对不合格的设备应贴上“禁用证”标志,需淘汰的设备应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循章操作,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及授权有人员不得使用操作设备。
贵重设备操作,需由本中心试验室操作员进行。
(5)使用频次不高的仪器设备,应定期通电运行,以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设备内置的电池电源,使用后应及时取出,以免霉变损坏仪器设备。
(6)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零件更换、查验等各项工作。
对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形成详细的书面记录,以便更好地识别设备的使用状态。
(7)需请专业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如果须进行必要的检定、校准,确保其量值的准确性。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设备,不得随意移动电缆及设备位置。
如有人为损坏,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8)存放设备的房间应保证环境符合规定的要求,定期清扫。
1.2.5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1)任何设备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在操作前,应检查仪器设备的标识,并进行开机运行状态检查,发现异常,不得进行检测工作,并作记录和处理。
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调整。
(2)电器设备应保持完好无损,保证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电器线路,增加负载。
(3)危险性的设备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于每次试验前进行检查。
(4)具有危险性的试验在进行前,参加试验的人员应充分理解试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时应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一旦发现危险,立即停止测试。
(5)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检查正常方可继续使用,不允许仪器设备带“病”操作使用。
(6)设备存放室应具备有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7)进行野外检测时,由专职试验检测人员现场安全操作,防止可能产生的意外事故。
(8)节假日前应对仪器设备存放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
经确认安全后,方可封门。
1.2.6试验检测工作事故处理制度
(1)试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a.有关方面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验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b.由于人员、试验仪器、设备、试验条件中不符合试验工作要求,试验方法错误,数据差错等造成的试验结论错误;
c.试验过程中非正常原因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检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3)事故发生三日内,由有关检测室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技术负责人处理。
(4)事故发生五日内,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出善后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
1.2.7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对所有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进行统一标识、登记,存档备案。
(2)按照《文件编号规定》的要求对文件进行标识,确保每一份文件具有唯一性的标识。
(3)对受控文件加盖受控章,并在《现行规范、标准目录清单》中留有记录,注明文件的代号和受控状态。
及时将有效文件清单进行公布,确保所有使用场所均能及时得到有效的文件。
(4)中心试验室各类文件按照种类、年份等分别进行归档,每一份文件在档案盒的卷内目录中予以注释、方便查阅。
借阅时办理相关借阅手续,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5)对于更换后的原文件、已作废的文件,由文件管理员统一进行清理、回收、加盖“作废”印记,放至专门的档案盒内保存,必要时统一予以销毁。
(6)根据业主的要求,建立相关电子文档。
并按照《质量手册》中计算机使用及管理制度建立了数据保护的手段,确保数据输入、采集、存储、处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7)对中心试验室的人员、仪器设备统一进行档案化管理。
1.2.8样品管理制度
1.2.8.1样品采集制度
(1)样品的采集有二种途径,一是由驻地监理负责采样,二是由中心试验室根据需要直接到工地现场采样;
(2)驻地监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工地材料进场情况,对进场材料审批单(见本文附表二)应予以确认,根据进场的数量对照抽检频率抽取相应的样品。
取样时一般应通知承包人一起到场。
(3)中心试验室到现场采集样品,应派熟识业务的技术人员负责,并配助手1~2名,一般情况下应通知驻地监理和工地试验室;
(4)取样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试验规程进行样品采集,实事求是,以能反映构件或材料的真实情况,采用随机抽样和最不利状态抽样相结合;
(5)样品采集的范围包括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6)抽检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抽检的样品必须及时贴上相对应的标签(样品标签式样见图1.2.8.1),内容应真实、准确,至少包含样品名称、规格、取样地点、时间和取样人签名等信息。
(7)各种样品的采集依据、频率及数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图1.2.8.1样品标签式样
1.2.8.2样品密码管理制度
(1)凡现场抽取的样品均实行密码管理制度。
(2)中心试验室进行检测业务时,送样人员填写委托单,确认检测项目、参数和检测依据。
接样人员核查样品及相关资料,双方签字确认;接样人员应登记与检测有关的信息。
(3)样品管理员根据委托单,核对样品状况与委托登记信息的一致性,核对无误后应对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密码号);注明样品的检测/检查状态。
样品停留在试验室的整个期间内,应在样品上注明检测/检查状态(注明待检、在检、已检三个状态之一),以防止管理上的混淆。
并应及时填写检测任务单。
检测任务单应注意:
样品的密码编号应唯一、任务单编号应与委托编号相关联。
(4)样品管理员通过下发试验检测任务单,通知相关试验检测室进行试验。
(5)试验检测人员接受任务后,根据检测任务单核对样品,核对无误后签收。
(6)中心试验室员应按试验结果如实填写原始记录,并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
(7)中心试验室员编写《试验检测报告》交复核人员,复核原始记录与试验报告上数据是否一致,计算方法、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8)复核合格后的报告交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再由综合管理员登记、编号、发送。
(9)试验的合格报告一份存档,另一份交专人发放委托单位;不合格报告一份存档,一份必须在24小时内送到或电话通知业主,另一份发给委托单位。
(10)不合格样品的保管、样品的管理和试验报告都必须以台帐的形式记录备案。
(11)某些检测样品在流转过程中有环境、时间、状态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应严格遵守。
1.2.8.3样品接收管理制度
(1)样品到达中心试验室后,由专门接样人对样品进行验收,对于一些特殊的材料或试验检测项目,接样人可会同有关试验人员共同检查,确认样品完好、数量足够后,对样品进行编号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信息填入“试验一览表”(样表如2.8.3-1);
(2)样品上应贴上明显的且唯一的标识,并应有足够的信息量,确保所有的来样不相混淆;对各种不同的样品应有不同的验收要求(详见表2.8.3-2部分常用样品验收要求),
发现有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接收并应报告主任,要求取样人查明原因,重新取样或对材料进行处理。
序号
报告
编号
接样人
接样日期
试验
人员
领样
日期
预计完
成日期
实际完
成日期
签收人
签收
日期
备注
1
J01sn001
张三
0415
李四
4.15
5.13
5.13
王二
5.15
表1.2.8.3-1(TJ01)标段(水泥)试验一览表
填写说明:
报告编号含义:
J01sn001,J代表监理抽检,01代表01施工标,sn为水泥的缩写,之后为试验顺序号,标识编号与抽样单及报告编号一致,统一采用报告编号,相关信息由资料员负责管理,预计完成日期按试验检测工作周期表(见本文附表三)计算填入,超时应提醒试验人员,必要时报告主任。
表1.2.8.3-2部分常用样品接样验收要求
序号
样品名称
验收要求
1
水泥
袋装水泥的包装是否完整?
散装水泥的样品包装是否密封性良好?
袋装水泥包装的出厂日期、批号、标号、品种等是否清晰?
有无出厂检验单?
水泥样品有无结块?
2
钢筋、钢绞线、锚夹具、沥青
送样数量是否足够?
有无出厂证明?
钢筋试样的长度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焊接试样的焊口长度是否超标或长度不够?
如是焊接试样要检查轴线是否对中?
是否有第三方的产品检验单?
3
砂、碎石、土
采样地点是否已明确标示?
数量是否满足试验检测要求?
所代表的进场数量是否已经标示清楚。
4
外加剂
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是否齐全?
数量是否足够?
是否有第三方的产品检验单。
5
复核水泥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样
是否有承包人的自检报告?
自检结果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自检配合比方案是否合理?
砂率、水泥用量、水灰比是否超出规范要求?
根据配合比方案的要求,样品的数量是否足够?
样品袋有无表明合同段、样品名称和送样日期?
6
土工布及其土工合成材料
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单?
取样位置是否标识清楚?
取样的样品规格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是否有第三方的产品检验单?
7
粉煤灰
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单?
取样质量是否满足试验检测要求?
样品是否有结块、受潮?
8
水泥砼、砂浆、净浆试样
检查送样清单的填写项目是否齐全?
有无监理工程师签名?
每个试件的标签是否为现场粘贴(试件刚成型后立即粘贴)?
按送样清单的项目逐一核对,清单数据与标签是否一致?
试件有无变形?
是否符合规定的尺寸要求?
试件的受压面是否平整?
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试件应及时通知送样人,在不改变试件性能的情况下进行修整、或采取另外的检测手段处理。
9
波纹管
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单?
取样位置是否标识清楚?
取样的样品规格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是否有第三方的产品检验单?
1.2.8.4样品保管制度
(1)样品接收后应放在来样室指定位置妥善保管。
(2)因工作需要从来样室取出保管样品时,须经来样室负责人同意后并做好记录才能取出;
(3)样品有效期内,如发生损坏、丢失,属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措施补救,同时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2.8.5样品检测制度
(1)检测工作应由相应各专业组长负责,严格按照现行试验规程、规范完成检测,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2)检测工作一般应由2人以上完成,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保证数据的公正性。
(3)检测前应做好事前准备工作,如试验的依据是否现行有效、试验/复核试验方案是否合理、试验样品的数量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样品的品质、形状等是否满足试验条件要求、试验仪器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特别是对于有量值结果的试验要估计是否会超出量程而损坏仪器、试验场地是否满足要求、有温湿度要求的试验其试验试验环境以及时候的养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有废气排放要求的试验是否满足周边环境要求等;
(4)使用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是一次性形成且需要长期保存的文字材料,不得转抄,不得涂改,确实记录有误可以杠改、签名并保证原来数字可见,必要时说明杠改原因;
(5)对于破坏性试验的关键步骤应有2人以上核对确认后才能继续下一步骤,特别是对试件数量较少、样品重复采集有困难项目;
(6)检测过程中,检测负责人应密切监视数值动态变化,发现人为因素或机器毛病而造成数值异常应即时终止检测,分析原因,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
(7)样品取回后应在规范要求的最短合理时间完成检验工作,最迟出报告时间不得影响承包人下道工序的施工为准,主动配合现场监理工作的开展,必要时利用晚上时间或分组同步进行(样品多的情况下)。
1.2.8.6留样管理制度
(1)试验完毕后,如需要保存原样,应由试验人员填写好《留样登记表》(见图1.2.8.6-3),交给保管人,放到留样室进行保管好,并在留样上贴上《留样标签》(见图1.2.8.6-2),以便日后查看。
如水泥样品,应在取样密封桶的明显位置贴上《水泥样品标签》(见图1.2.8.6-1)。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包装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先后顺序或批次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留样数量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情况下,水泥的留样数量为检测全套指标所用量的2倍,约12kg左右。
对于地材或外购的半成品材料的留样数量,如果对样品有可疑,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多留样品,满足多次重复检测的需要;如果留样仅作为样品来样时规格对照用,可以考虑用小包装罐/盒/袋等包装,约3kg为宜;
(4)有保质期限的样品,其留样周期不得少于保质期限。
水泥的留样期根据国标规定不少于3个月,外加剂不少于6个月,但对工程不再使用该品种,留样期可另行考虑。
(5)需要外委检测的原材料,如型钢、塑料防水板、橡胶止水带、橡胶支座等,样品应至少保留至取得检测报告并确认无异议;其余样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6)样品超过保存期后,应清出留样室,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弃置。
1.2.8.7样品的检后处理制度
(1)试验工作结束后,如属可重复使用的样品(锚具等),其结果经核实无误,应将样品妥善保管,并标示清楚送样单位和委托单编号;
(2)过期样品由相关试验人员报请主任同意后进行处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3)破坏性检测后的样品,在确认检测方法正确、检测结果无误后,一般不保留样品(除非数据异常或有特殊要求)。
(4)异常数据样品应放在指定位置,并在每个样品上粘贴易于辨认的标签(式样如图1.2.8.7),保证溯源有效性。
1.2.9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承包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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