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注疏一(1-12)杨守敬水经注疏(上海古籍版含页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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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經注疏
後魏酈道元撰宜都楊守敬纂疏
門人枝江熊會貞參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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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說明
《水經注疏》點校鉛排本,由南京師範大學已故段熙仲教授依據一九五七年北京科學出版社出版之《影印〈水經注疏〉》為工作底本,參照明、清以來《水經注》研究者之諸刻本及經、史、子、集史料予以點校、增刪、勘誤。
由於段先生未見臺北本,故又由杭州大
學著名地理學家陳橋驛教授按一九七一年臺北中華書局影印出版之《楊熊合撰〈水經注疏〉》本、參以鍾鳳年《水經注疏勘誤》、結合個人研究成果對段先生所點校之底本予以復校、增刪、勘誤。
故此鉛排本就其學術價值言,可謂楊、熊《水經注疏》最佳之本,它必將引起
海內外有關學者之重視。
熙仲先生點校是書費時近四年,成果卓著。
但由於先生耄耋之年,點校過程中所用引號難免有疏忽之處,且全書若皆用引號,勢必復須一一查校所引之書,影響業已鉛排之出版時間。
鑒於先生生前囑托本書責任編輯代為處理書中有關問題,故責編經與陳橋驛教授商量同意,決定全書除段先生《校記》外,一概不用引號。
標點符號亦由責編予以統一,以求全書一律。
書中每卷後之段先生《校記》,由於先生寫《校記》時未見臺北本,有些條目已與陳教授據臺北本所刪改不相符,故其《校記》皆由責編逐條校核刪改後之正文,並對《校記》亦作相應修改,使之與正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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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先生訂改之文字,通常皆出校記,然凡其點校時用紅筆圈刪之字,皆於每頁天頭上書以所補之字,此類訂改皆不出校記;又不少處增補之字亦未出校記,則依其所訂增,如卷十四《濡水》篇《注》文「臣聞豈山之神,有偷兒」下原《疏》:
「朱《箋》曰:
《管
子》作登山之神,有俞兒。
全、戴依改。
」段先生改「戴」為「趙」,「依改」下增「戴未改,但有校記,引《管子》 ,下同。
」又如卷十三標題《㶟水》下《疏》文「朱作濕水……」一段文為先生增補而無校記。
北京科學出版社原有文字,多有魯魚亥豕,其中個別屬明顯訛誤者,責編徑行訂正,
如卷二《注》文「王莽更名縣為古亭也」下《疏》「沈炳箋曰」之「箋」字,從全書體例看,顯係「巽」字之誤刻。
又卷二十三《注》文大字「毫」皆徑改「亳」(湯都)。
本書版式仍如北京科學出版社《水經注疏》之式樣,《經》、《注》文皆用四宋大字,前者頂格排,後者低一格,以示區別;楊守敬、熊會貞《疏》文用五宋,改原雙行為單行。
又原《疏》文中雙行小字夾注,亦改單行排於單行《疏》文中,以「[]」號相區別。
而
《疏》文中原書名下之雙行夾注卷數,如「《寰宇記》一百七十」皆改為單行直接於書名下,不另加「[]」號,以免與《校記》數碼符號「[]」相混淆。
本書《疏》文之論述體例,一般皆為首出明、清以來著名《水經注》學者之說,兼以楊、熊之見;次出楊、熊按語論述之,其所論徵引之典籍宏富,名目繁多。
故凡楊、熊按語前之所涉朱謀、全祖望、趙一清、戴震、孫星衍等明、清《水經注》學者之「云」、
「曰」下及楊、熊「按」字下皆-3-用冒號「:
」,而楊、熊「按」下不論引何人、何書之
「云」、「曰」下皆用逗號,以示論者與所論之區別。
北京科學出版社本原有之簡體字,鉛排本一如其舊,如「明了」之「了」字等。
本書每卷後之段先生《校記》,由於先生生前未見臺北本,故陳橋驛教授據臺北本於段先生之工作底本上刪去了段先生所作《校記》提及之某些正文,或作了增刪,此類《校記》條目,除個別予以保留外,大多數皆由責編修改使之與正文一致,並於《校記》中說明某字原作某,或於句末以「( )」予以說明。
如卷十三《校記》[二九]:
「郝懿行曰……古本有此……(「郝懿行……有此」一段文,今據臺北本刪改。
)」
一九八九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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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印《水經注疏》的說明
《水經注疏》影印本在北京科學出版社的出版已有二十七年,在臺北中華書局的出版也已有十三年。
但是它的排印本却要遲到今天才和讀者見面。
為什麼要把此書影印本重新排印出版?
這裏有兩個重要的原因。
第一個原因非常簡單,即是為了減輕讀者的經濟負擔,增加此書收藏和携帶的便利,因為一部一百五十萬字的大書,北京影印本採用綫裝的形式,共三函二十一冊,臺北影印本採用平裝的形式,也有十八巨冊。
不僅售價高昂,收藏和携帶也都很困難。
改為排印本後,在這兩方面所獲得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第二個原因比較複雜,必須多說幾句,《水經注疏》一書,由楊守敬始其事,由熊會貞繼其業。
其間數十年,曾經陸續抄出過若干抄本,今北京影印本和臺北影印本的底本,都屬于這一類抄本。
我曾經對這些抄本作過一些研究,發現作為這兩部影印本底本的抄本,都不是熊會貞最後的定稿,事詳拙作《關于水經注疏不同版本和來歷的探討》[一]一文中,此文已附在這個排印本中,這裏不必贅述。
總之,這兩部影印本的底本都相當粗糙。
其中特別是北京影印本的底本,抄成以後就沒有經過仔細的校閱,一九五五年倉卒影印,到一九五七年底即行出版。
酈學界稍經瀏覽,即發現其錯誤滿帙。
我國酈學界的老前輩鍾鳳年先生,從此書出版之日就開始校勘,最後校出了錯誤達二千四百餘處[二]。
這種錯誤遍及
《經》、《注》、《疏》三者,有些地方,由于錯誤連篇,竟至不堪卒讀。
所以,排印此書的另一個原因,就是為了修正此書的錯-2-誤。
在排印以前,不僅要加上新式標點,更重要的是要對原書作一次仔細的校勘,使能基本上消滅錯誤。
段熙仲教授受酈學界和出版界的委託,承擔了此書的點勘任務。
這個任務無疑是十分沈重的。
段老學識淵博,著作等身,久已馳譽學術界,當然毋需我再作介紹。
但他以過八旬之年(段老生于一八九七年),欣然接受這項任務,却確實令人欽敬。
經過數年夙興夜寐的辛勤勞動,不僅糾謬補缺,而且寫下了詳細的校記。
耄期而竟此巨構,在我國酈學研究史上,實在是從胡朏明以來的一件不朽盛事。
承蒙段老和出版界的信任,要我在段老點勘的基礎上,再做一些補充工作。
為了向段老學習,也為了讓這部排印本早日問世,我才不自量力,接受了這項工作,對全書作了一次補充校勘。
我的工作主要是根據四種資料進行的。
這就是:
第一,臺北影印本《水經注疏》;第二,鍾鳳年《水經注疏勘誤》;第三,臺北影印本《水經注疏》傅緯平校勘;第四,我個人歷年來對此書的校勘。
上列四種之中,最主要的是臺北影印本。
關于臺北影印本的一般概况,我在拙作《評臺北中華書局影印本楊熊合撰水經注疏》
[三]一文中已經有所說明,這裏不必贅述。
但是,在對北京影印本的補充校勘中,我為什麼
要以臺北影印本為主要依據,對此還必須作出一點交代。
首先,我應該聲明,用臺北影印本對北京影印本進行校勘的,我並不是第一人。
幾十年前,今北京影印本底本的收藏者徐行可,就已經做過這種工作。
北京影印本卷首賀昌羣的《影印〈水經注疏〉的說明》中說:
「《水經注疏》稿中應當修改和補正的地方一定是很多的。
單看徐行可校勘過的二十一
《汝水》一冊,便可略知。
」鍾鳳年在他的《水經注疏勘誤》中也發現了這件事。
因為他每校一卷,總-3-有上百處的錯誤,唯獨這一卷中只校出了錯誤六處。
因此,他在此卷之末特地寫上一句說:
「此卷已經售稿人徐行可修正,因而抄錯處所遺無多。
」其實,只要拿今北京影印本與臺北影印本作一對照,徐當年的所謂校勘就立刻清楚。
當年,徐在漢口,熊在武昌,只是一江之隔,徐可以便利地向熊借閱當時藏在熊身邊的今臺北影印本的底本。
熊會貞在《汝水》一卷上的修改和補充,就是通過這種關係,從今臺北影印本的底本抄入今北京影印本的底本之上的。
現在拿兩本的《汝水》一卷對比,凡是臺北影印本有塗乙之處,北京影印本也作了同樣的塗乙,這就是徐的所謂校勘,除此以外,別無絲毫其他改易。
而且,徐行可當年的這種抄錄,並不是很認真的。
在鍾鳳年校出的六處錯誤之中,除一處
「三十州志」(「十三州志」之誤),當時大概尚未被熊校出而徐也照誤外[四],其餘有四處都是熊已經校改而是徐在抄錄時漏抄的。
另外還有一處即《經》「又東南過潁川郟縣南」
《注》「司馬彪《郡國志》曰:
襄城有養陰里」句下的《疏》文:
「會貞按:
《郡國志》,
『潁川郡襄縣有養陰里,其下即襄城』。
豈本襄城下之文,而今《郡國志》錯入襄縣下歟?
然終恐校此書者習見襄城,少見襄,妄加城字耳」。
這裏,熊把第一個「《郡國志》」的
「郡國」二字改為「續漢」,又把第二個「《郡國志》」的「郡國」二字刪去,只留「志」字。
這不過是一種書寫體例的改易,由于熊在其抄本上作過塗改,徐也照改不誤。
其實這條《疏》文語意不全,在「其下即襄城」之下,顯然應加上「此引作襄城有養陰里」九字,但因熊未加,徐也相應不加。
只是由于賀昌羣和鍾鳳年都沒有看到過臺北影印本,所以不約而同地認為徐在《汝水》一卷中下了多少校勘功夫。
而其實徐的所謂校勘,無非是按熊
的底本依樣葫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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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汝水》一卷經過徐按熊的底本抄改以後,我們細細揣摩一下改後的文字,就可以發現今北京影印本中,這一卷與其他各卷的許多不同之處。
例如,絕大多數「全祖望」的「全」字已經刪去,「黃省曾本」與「吳琯本」統作簡稱「黃本」、「吳本」,又出現了別卷不見的「《大典》本」和「明抄本」。
別卷中常見的如:
「趙云:
某書云:
『某字當作某字』。
趙依改。
」被簡化為:
「趙據某書改。
」此外,對每個郡縣城邑的沿革叙述,其體例也和別卷有了差異。
在北京影印本中,《汝水》卷和別卷在體例上的這種差異,其實就是今臺北影印本和北京影印本的差異。
沒有看到過臺北影印本的人,只要細讀北京影印本的《汝水》一卷,就可略知臺北影印本的全豹。
當年徐行可為什麼要從熊藏抄本上抄改這一卷?
是一種偶然的機會,抑是別有動機,我們已無從知道。
但是,今天我以臺北影印本對北京影印本進行補充校勘,却是完全說得出道理的。
為了把道理講清楚,我必須把北京影印本和臺北影印本之間的淵源關係,再作一番解釋。
楊守敬死于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熊會貞繼續在這部書稿上花了二十多年時間。
這期間,如汪辟疆、劉禺生所說:
「暝寫晨抄,二十餘年如一日」[五]。
「書凡六、七校,稿經六易。
」[六]北京、臺北兩影印本的底本,或許就是「稿經六易」過程中的產物。
把這兩本對比一下,立刻可以看出兩本抄錄的先後次序。
臺北影印本的底本顯然是先抄成的,抄成以後,經過熊的一番初校,改正了一些最明顯的錯誤,又加上若干技術性的注記,如「此處提行」,「此條再校某書」等等。
然後再從這個初校過的底本,錄出今北京
影印本的底本。
這從今臺北影印本上的許多塗乙-5-之處在北京影印本都已經抄錄恭正而技
術性注記均已不存可以說明。
此後,北京影印本的底本歸徐氏收藏,徐除了前面已經指出的抄改《汝水》一卷的熊校以外,直到影印出版,均一仍其舊。
而臺北影印本的底本一直留在熊處,得到熊的不斷校改和補充,直到熊另立新稿,放棄此稿為止。
假使熊的最後定稿本至今無恙,那末,今北京、臺北兩影印本的底本,只不過是楊、熊酈學研究過程中的兩部棄稿,就沒有多大價值。
但不幸的是,熊氏慘澹經營的最後定稿本被人私售,至今不知下落。
因此,今臺北影印本的意義就顯得十分重要。
因為直到麃不幸自裁,此稿一直在他身邊。
除非被楊勉之私售的原稿最後能夠找到,今臺北影印本無論在資料積累、數據完整和學術思想的發展等方面,都代表了楊、熊《水經注疏》的最後成果。
儘管與北京影印本對比,臺北影印本的改易,或許不致超過十分之一。
但作為一定時期熊氏酈學思想的發展和酈學研究成果的反映,這些增刪改易,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因此,在臺北影印本已經出版的今天,我以此作為對北京影印本補充校勘的主要依據,這是勢所必然的事。
這裏順便還要提出另外一個或許有人關心的問題。
《水經注疏》的楊、熊師生二人合作的著作。
楊去世以後,熊又賡續工作了二十多年。
其間「稿經六易」。
則現在我們見到的成果,和此書初創人楊守敬的旨趣,是否已經存在距離?
事實是,段老和我都曾發現,熊在
《水經注要刪》中的某些資料,與《水經注疏》之間有些牴牾之處,而《要刪》中的楊氏議論,《注疏》歸入熊氏按語的,亦偶或有之。
但是,從另一方面設想,像這樣一部一百五十萬字的巨著,熊在二十多年之中,又經過多次改易,資料浩瀚,頭緒紛繁,上述情事,容或難免。
今視臺北影印本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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