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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监理教材
海南省建设工程监理员岗位培训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方针及责任主体单位
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2、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一、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检报告;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审批工作有如下具体要求:
(1)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4)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认可;
(5)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3、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有以下主要内容:
(1)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
监理单位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2)安全用具。
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
(3)五口防护:
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入口的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和可靠;
(4)“五临边”:
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边、上下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
以上部位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防护重点部位,应督促“五临边”等处,加设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同时要加大巡视检查力度,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5)脚手架。
是否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
(6)龙门架、井架、塔式起重机等。
塔式起重机的避雷接地,缆风绳、锚固保险可靠。
检查塔式起重机安装就位情况,塔式起重机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认可检测报告;
(7)基坑支护、降水。
检查基坑土方是否严格按设计工况施工。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是否得以贯彻,检查土方开挖方案及落实情况,检查支护结构、降水施工情况,密切观察监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8)施工用电。
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压;
(9)机械防护措施是否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员(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监理工程师在塔式起重机安全施工中应充分履行自己的如下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审查施工平面布置图上塔式起重机位置是否合理,在塔式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有无高压电线或者非施工人员通道;如果有,则要求施工单位搭设防护措施,并另报单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塔式起重机使用的安全措施;
(3)塔式起重机进场后,要检查制造厂家有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有无产权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安装单位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塔式起重机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有作业或管理资格证书;
(5)安装完毕向使用单位移交前,应当委托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式起重机使用前还要经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核查批准,使用时把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检测合格证置于或附着于塔式起重机的显著位置;
(7)要求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有培训合格证。
无证人员不允许操作;
(8)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监理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使安全监理职责。
三、监理指令
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三种形式。
1、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或违规操作,经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机械、设备、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四、监理报告
1、项目监理机构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对承包单位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可向工程所在区域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安全监理专题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件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配置为:
(A)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总造价;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元-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丈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上述配备标准上增配。
劳务分包企业施工人员50人以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设置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0.5%。
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摘要›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工程,建设单位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分别发包给甲、乙两家施工单位。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认为脚手架工程危险性较大,要求甲施工单位编制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凭以往经验进行了安全估算,认为方案可行,并安排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遂将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事件2:
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甲施工单位报验的测量成果时,发现对测量控制点的保护措施不当,造成建立的施工测量控制网失效,随即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事件3:
专业监理员在检查甲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时,发现数量偏少,即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向甲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在巡视时发现乙施工单位已安装的管道在严重质量隐患,即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要求对该分部工程停工改。
事件4:
甲施工单位施工时不慎将乙施工单位正在安装的一台设备损坏,甲施工单位向乙施工单位作出了赔偿。
因修复损坏的设备导致工期延误,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分别指出事件2中专业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对甲施工单位的要求应包括哪些内容?
3、分别指出事件3中专业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是否妥当。
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做法。
4、在施工单位申请工程复工后,监理单位应该进行哪些方面的工作?
5、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延长工期申请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事件1中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
凭以往经验进行安全估算;
正确做法:
应进行安全验算。
(2)不妥之处:
质量检查员兼任施工现场安全员工作;
正确做法:
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不妥之处:
遂将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正确做法:
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经甲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
2、
(1)妥当;
(2)主要内容:
重新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改进保护措施。
3、事件2中专业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的判断:
(1)专业监理员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妥当。
(2)不妥之处:
签发«工程暂停令»;
理由:
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或总监理工程师才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
正确做法:
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暂停令»。
4、项目监理机构应重新进行复查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乙施工单位继续整改。
5、正确;
理由:
(1)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
(2)甲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建设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5)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案例二、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
一是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作了移位处理;二是工程的有关试验主要安排在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
总监理工程师分析后认为,管道竖井移位方案不会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因此,签认了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送达建设单位;同时指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等进行考核。
项目监理过程中有如下事件:
事件1:
在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要求会后就组织开工。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好之前,不宜开工。
对此,建设单位代表很不满意,会后建设单位起草了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边施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此会议纪要送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求遵照执行。
事件2:
设备安装施工,要求安装人员有安装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装人员与资格报审名单中的人员不完全相符,其中五名安装人员无安装资格证书,他们已参加并完成了该工程的一项设备安装工作。
事件3:
设备调试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调试,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立即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施工单位用了2天时间整改后被指令复工。
对此次停工,施工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申请,强调设备调试为关键工作,停工2天导致窝工,建设单位应给予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理由是虽然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调试但并未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停工2天是监理单位要求的。
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处理是否妥当?
说明理由。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除考核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核哪些内容?
3.事件1中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作法有哪些不妥?
写出正确的作法。
4.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事件2?
5.在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法是否妥当?
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是否应该被批准?
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上,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是不正确的,因总监理工程师无权改变设计。
第二个问题的处理妥当,属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处理的问题。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从以下4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2)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3)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4)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建设单位要求边施工边办施工许可证的做法不妥。
正确的做法是建设单位应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起3个月内开工。
此外,建设单位起草会议纪要不妥,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无安装资格证书的人员清除出场,并请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已完工的部分进行检查。
5.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
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不应该被批准,因为暂停施工的原因是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操作,属施工单位的原因。
案例三、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2:
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
问题:
1、指出事件1和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存在的问题?
3、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要点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事件1和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和理由:
(1)事件1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
建设单位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就要求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不妥;
理由:
依据有关法规和规范,必须在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下才能要求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2)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
①建设单位认为需经其认可分包单位资质不妥;理由:
分包单位的资质应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签认。
②提出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的要求不妥;理由:
违反施工合同约定。
2、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存在的问题的程序如下:
(1)下达«工程暂停令»);
(2)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3)如果分包单位资质合格,签发«工程复工令»);
(4)如果分包单位资质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分包单位。
3、审核主要内容有:
(1)施工合同是否允许分包;
(2)分包单位资质;
(3)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4)拟分包工程内容、范围;
(5)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案例四、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
基坑支护施工中,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采用了一项新技术,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
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本工程使用该项新技术存在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认为该项新技术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鉴定,不会发生安全问题,仍继续施工。
于是项目监理机构报告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干预下才暂停了施工。
施工单位复工后,就此事引起的损失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
建设单位也认为项目监理机构“小题大做”,致使工程延期,要求监理单位对此事承担相应责任。
该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按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未及时验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第45天时发生台风,致使工程已安装的门窗玻璃部分损坏。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损坏的门窗玻璃进行无偿修复,施工单位不同意无偿修复。
问题:
1、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的哪些做法不妥?
说明理由。
2、建设单位的哪些做法不妥?
3、对施工单位采用新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做哪些工作?
4、施工单位不同意无偿修复是否正确?
为什么?
工程修复时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参考答案:
1、
(1)不妥之处:
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理由:
应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若采用新技术时,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2)不妥之处: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仍继续施工;
理由:
施工单位应当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暂停令。
2、
(1)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延期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不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3)要求施工单位对门窗玻璃进行无偿修复。
3、
(1)要求施工单位报送采用新技术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2)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3)若施工方案可行,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若施工方案不可行,要求施工单位仍按原批准的施工方案执行。
4、
(1)正确;因为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未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应当承担工程保管责任。
(2)、
a、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B、核实工程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承包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承包单位通知有关方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3)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2)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4)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
第一类:
A.地基与基础;B.主体结构。
第二类:
A.建筑装饰、装修;B.建筑屋面。
第三类:
A.给排水及采暖;B.通风与空调;C.建筑电气;D.电梯;E.建筑智能化。
建筑节能
(5)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
(6)检验批的划分原则
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质量事故:
质量不合格指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
质量问题: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
质量事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大于等于5000元。
质量事故的分类:
(1)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5000元且小于50000元,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50000元且小于100000元,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面的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A.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D.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予以验收,虽然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有个别不满足要求的问题。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为可以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案例分析
▲例一:
某单位工程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共有60根柱子,32m空腹屋架。
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对施工阶段进行监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刚拆模的钢筋混凝土柱子中有10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其中6根蜂窝、露筋较严重;4根柱子蜂窝、麻面轻微,且截面尺寸小于设计要求。
截面尺寸小于设计要求的4根柱子经设计单位验算,可以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可不加固补强。
在监理工程师组织的质量事故分析处理会议上,施工单位提出了如下几个处理方案:
方案一:
6根柱子加固补强,补强后不改变外形尺寸,不造成永久性缺陷;4根柱子不加固补强。
方案二:
10根柱子全部砸掉重做。
方案三:
6根柱子砸掉重做;4根柱子不加固补强。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组织了该单位工程的预验收,在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前,业主已提前使用该工程。
业主使用中发现房屋屋面漏水,要求承包方修理。
【问题】
1.承包方要保证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以上对柱子工程质量问题的三种处理方案中,哪种处理方案能满足要求?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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