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及对策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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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及对策分析
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及对策分析
当前,我国正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由封闭半封闭型的传统社会向开放型的现代社 会转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
在这样一个利益格局剧烈碰撞、调整的历史变迁 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会明显增多,有的还会日益突出起来,这是新时期的一个需要 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
”本文分析了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 产生根源,提出当前及今后应有及可有对策。
一、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
(一)利益相关性凸显。
利益是一个价值范畴,指与人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的东西。
马 克思说过: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只要有人类存在, 就有人的各种各样的利益,就有人们之间的利益矛盾。
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上带有明 显的平均主义色彩,个人利益的实现主要由集体和国家直接调控,收入差距也不大;加 之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和集中精力搞阶级斗争,使得人民内部矛盾多集中在政治思想领 域,淡化了物质利益矛盾,或者说,物质利益矛盾处于隐性状态,不普遍、突出。
20多 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已经使人们逐渐接受了差异性、个性化的 社会,群众的生活观、价值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由于受市场作用的驱使,经济利益 、物质利益成为生产、生活的主要驱动力,人们更重视和追求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实际利 益,功利主义价值取向逐渐凸显,从而使经济利益矛盾和物质利益冲突成为引发矛盾纠 纷的核心内容。
诸如失业、下岗、协保、医保、动/拆迁、物业管理等等,都是由经济 利益或物质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而且相当多的矛盾纠纷的发生都具有其合理性,极易 引起社会的同情。
(二)群体性矛盾增多。
社会转型期不少利益矛盾都是存在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因此 ,一旦出现利益矛盾,就不单单是个体性利益矛盾,而是群体性利益矛盾,这种群体性 利益矛盾,往往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增多。
特别是很多矛盾都是由于政策性因素所引起, 涉及的对象也往往是一个群体,他们住在同一地区或在同一单位,有相同的利益受损的 背景,只要有人挑头,马上就群起响应。
比如,倒闭破产、职工下岗待岗、拖欠职 工工资、打白条、农民负担过重、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医保改革等,这些问题往 往带有普遍性,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极易在一些人的组织串联或煽动下,酿成群 体性事件。
(三)矛盾对抗性增强。
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来说不具有对抗性。
但新的生产关系的调整 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使得人民内部的经济差距急剧扩大。
这首先引起了矛 盾主体强烈的心理失衡,为矛盾对抗程度的加大提供了主观条件。
而在客观上,利益差 距的扩大确实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处于不同的境地。
当人们在物质利益发生冲突而又得 不到妥当处理时,容易向对抗性的方面转化,造成公开的冲突。
如上述群体矛盾就极易 以停工、罢课、集体上访、也可能因财产纠纷、资产分配、土地使用等问题,爆发激烈 的纠纷和暴力冲突。
而在一些“天高皇帝远”的偏僻农村,素质极低的村官常常横行乡 里,激起民愤,酿成恶性对抗事件。
概言之,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抗性 较过去更为激烈。
(四)党群、干群矛盾突出。
领导干部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手中所掌握的相当权力,使他 们经常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成为各种社会关系的集中体现。
中国共产党是执 政党,党的领导干部是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者,担负着动员、组织和领导人民化解社 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
但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新时期,有些干部出现了不适应和不胜任的情况,领导人民群众致富无术,却喜欢弄虚 作假、浮夸虚报,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完全脱离人民群众,忽略人民群众利益,漠 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更有个别干部完全丧失党性原则、做人准则。
在经济领域乱 收费乱罚款,索贿受贿,贪赃舞弊,直接侵犯群众利益;在政治领域卖官鬻爵,钱权交 易,执法枉法,肆意践踏人民群众的权利,压制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在思想文化领 域金钱至上、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对有害的思想观念放任不管,推波助澜;在社会领 域,生活侈奢靡乱,放纵黄赌毒,甚至与社会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他们的“保护伞 ”,欺压人民群众,影响极为恶劣。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党群、干群矛盾尖锐、突 出。
(五)处理的难度增大。
群众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缺乏政 策、法律依据,处理起来比较棘手。
有些人民内部矛盾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难度大。
一些群体性事件,往往是较多人的过激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与少数人的严重违法行为 及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纠缠在一起,更是增加了处置的难度。
二、社会转型期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社会根源
引发社会转型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源可以归纳为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心理四个 方面:
(一)经济根源。
正如一切生物体的生长、发育都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一样,人民 内部矛盾的产生,同样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命令 是利益分配的主要手段,利益分配也相对比较平均,所以,各地区、行业、职业、单位 、个人之间直接的利益矛盾并不突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分工的 细化,各利益群体不断分化。
再加上利益分配机制还很不健全,不同的社会群体、社会 成员在生产要素的占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而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按劳分配、按要 素分配等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格局。
多种分配形式并存,意味着利益实现方式的多样化 、复杂化。
这就使得利益主体的实际收入差距突显出来,引发了人民内部富裕者与贫困 者、先富者与后富者、合法致富者与非法致富者之间的矛盾。
再加上存在人为的分配不 公,进一步导致人民之间经济收入差距迅速扩大,从而触动了“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 经”,加剧了这一矛盾。
不仅不同社会阶层之间会引发矛盾冲突,在同一阶层内部,也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矛盾 。
比如,在工人阶级这一利益群体中,又出现了国有工人群体、乡镇集体工人 群体、混合所有制工人群体、私营和外资工人群体等,这些不同利益群体 之间存在着矛盾。
由于人民内部利益群体呈现多元化格局,使得群体之间的利益界限分 明,群体利益要求明确,群体利益矛盾明朗化。
(二)政治根源。
主要表现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部分官员的贪污腐败以及干群 关系紧张。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谈到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明确指出要建设社会主 义政治文明,强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先进 的制度,也应该建设最先进的政治文明。
其中应包括规范、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与之 相配套的政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以及确保这种制度和机制理性运转的规范程序。
从 观念层面来说,先进的政治文明还包括进步的政治思想、政治道德、政治理念(如民主 、平等、自由、人权)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与之相对立的,则是不文明 的甚至是野蛮、蒙昧的政治观念,如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官本位思想以及人治观念等 。
此外,民主、高效、廉洁的行政观念也应该是先进的政治文明题中应有之意;与之相 对立的则是地方保护、司法腐败等。
先进的政治文明是我们的追求和建设目标,但现实中,我们的政治文明建设不但与先 进的政治文明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而且与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的要 求也不相适应。
主要表现在:
其一,我们的民主政治制度、政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还 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各项政治制度之间的权力关系,特别是党的领导制度与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政治体制中的民主机制不充分,还不能保证政治权 力产生和运行的民主性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直接民主制度不完善,上下沟通的渠道不畅 。
其二,有些人的政治思想、政治道德、思维方式还有许多落后陈旧的东西,少数干部 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官本位思想以及人治观念等还相当严重。
以上制度、机制的不 健全、不完善以及政治思想观念的陈旧落后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导致诸多消极后果。
首先 ,“权力过分集中”。
“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 接受监督和制约的观念非常淡薄,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 ”。
正是由于这一弊端,使得家长式人物绵绵不绝,滥用权力的现象相当普遍,也 导致不少位高权重的领导人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腐化堕落行为不能及早发现查处, 引起群众不满。
其次,由于“官本位”思想的存在,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还存在门难进 、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干部把“官位 ”看作谋权生财之道,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大慷国家之慨编织关系,大搞权权 交易、权钱交易、虚报浮夸、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政绩工程,而对普通群众的困难 和疾苦漠不关心。
最后,导致被管理者参与管理的渠道不多不畅,参与意识普遍较弱, 参与管理的程度十分有限。
这一切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造成了干群关系的紧 张,有的本来属于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也往往转化为与政府之间的矛盾,甚至引发激烈 冲突,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政治稳定,而官僚主义的存在以及上下沟通 不畅又为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增加了难度,造成了矛盾激化的可能性。
(三)思想文化根源。
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思想根源,可以从思想发展即主体认识发展 的一般规律来探讨,而矛盾产生的文化根源,则可以从文化结构的层面加以考察。
转型 时期我国的文化结构,已由改革开放之前的二元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和传统文化)结构演 变成三元文化(社会主义文化、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结构,三种文化的异质同构,必然 引发相互之间的冲突——主要是社会主义文化和传统文化、西方文化之间的冲突,导致 人民内部的思想文化型矛盾。
改革开放既大大促进了人民思想的解放,增强了人们的自 立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精神和创新精神;同时又由于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机制的 消极影响,使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落后思潮沉渣泛起。
加之西方一些敌对 势力故意在思想文化上制造混乱,使矛盾更为突出,因为在纷至沓来的各种思潮面前, 有些人感到眼花缭乱,是非莫辨,容易产生偏颇、盲从、赶时髦等不良倾向。
具体表现 为人民内部的马克思主义同非马克思主义的矛盾,价值观中的“义”、“利”冲突,改 革意识与思想僵化的矛盾。
此外还存在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 化的矛盾碰撞等等。
(四)心理根源。
心理失衡是导致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社会心理根源。
社会转 型也是必然伴随新旧思想文化和体制的交汇、碰撞。
在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下,社会利 益多元化格局日益明显,社会个体的价值追求出现了多元化态势。
因此社会上的集体主 义、社会主义的主导价值观与社会个体多元的价值需要之间、主流文化与亚文化之间的 差异与冲突,也成为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思想根源。
尤其是利益结构的变动在一 定程度上导致部分群体心理的失衡,引发矛盾冲突。
一是“利益相对受损”心理。
改革使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事实不容置疑,每个社会个体都希望能够在此过 程中获得更高的收益,然而由于社会成员在知识素质、地位和背景等方面的差异,人们 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迅速分化。
特别是在目前我国许多方面体制还不健全,漏洞很多 的情况下,一些人通过投机倒把、权钱交易等各种不正当的途径迅速积聚大量财富甚至 “暴富”时,必然也是对“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观的一种挑战,很容易打破人们的心 理平衡,激化人民内部的矛盾。
二是保守与创新的矛盾心理。
几千年来我国社会长期处 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已普遍内 化为人的思想观念。
可以说在转型时期,古今中外各种思潮、文化观念,都并存于当代 中国社会中。
落后与先进、守旧与创新、传统与现代等都导致了极其复杂激烈的矛盾冲 突,也使社会个体在心理预期与社会现实失衡时,感到价值选择的困难,精神寄托上的 无助,行为上的无所适从,进而导致各种人民内部的矛盾。
当然,转型时期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还有一些其它因素的影响,如一些方 针、政策上的失误和偏颇,在国际分工和政治格局中的不利的地位,以及西方国家对我 国意识形态的渗透和推行和平演变的图谋等。
因此,对我国转型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 解决,既要抓住矛盾的本质根源,又要把握其现实特征,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的各方面关 系,立足与现实条件,找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可有对策。
三、社会转型期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应有及可有对策
在有关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文章中,几乎都提到的几点是:
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 稳定的关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等。
这些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化解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 既由于篇幅所限,又因为对此已有诸多论述,故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谈社会转 型期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应有及可有对策。
(一)坚持改革、推进发展,夯实消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经济基础。
目前我国人民内部矛 盾大量出现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现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相适应。
人民内部在根本利 益一致的基础上,之所以存在着大量的有些甚至还很突出的矛盾,最根本的就是因为我 国经济比较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多方面的需要。
因此,通过 改革,改变同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 个中心,把财富“蛋糕”做大,是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
发展才是 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依靠自己的发展。
现阶段,在大量存在的人民内 部矛盾中,不仅那些物质利益上的矛盾直接根源于国家的相对贫穷,就是许多思想上的 矛盾也或多或少地同社会物质财富不够充裕相。
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即人 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正是人民内部 矛盾的集中反映,它在整体上始终影响和制约着后者,是我国社会所有矛盾的总根源。
因此,我们只有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千方百 计解决好社会这一主要矛盾,才能使纷繁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得以解决。
但改革本身要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又必然引起一定的震荡,诱发新的矛盾。
在这种 两难选择面前,要把握这样一个基本原则:
既不能因为容易产生或者是害怕引发矛盾使 改革止步不前;也不能只顾推进改革,不顾矛盾可能激化的现象。
只要改革总体利大于 弊,就可以考虑推行,但关键要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可以按照市场运作的,由改革 的获利者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不能按市场规律运作的,则应由政府进行补偿。
要把 加快改革步伐的紧迫感同科学求实精神很好结合起来,把推行改革与防止矛盾、化解矛 盾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改革的推进既积极又稳妥。
(二)提高政府汲取能力,加大公平优先的二次分配力度。
通过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把 社会财富“蛋糕”做大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要条件,因为社会经 济总量增长本身虽然重要,但不能自动解决包括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地区经济发展不平 衡、职工下岗失业在内的一系列紧迫的、容易诱发人民内部矛盾的社会问题。
如果 说可以用“博弈论”来形容自1979以来人们从改革中的所得与所失的话,那么,可以说 ,从1979——1993年这段时间,中国的改革基本上是一个“双赢博弈”(win-win game) ,因为几乎所有群体都从改革中获益,其差别仅在于得利的多少不同;但自1994年以来 的改革,则在一定程度上说具有“零和博弈”(zero-sum game)的性质:
一些社会群体 获益颇多,另有一些群体则第一次成为实际上的“输家”,因为他们的福利水平实际上 是下降的(这里面至少可以包括下岗职工、农民以及国有职工)。
1979年以来, 中国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四个
字:
“放权让利”,其结果,一方面,调动了地方政府及各 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社会财富总量迅速增加,在初次分配中充分体现了“效率优先”的 指导思想;但另一方面,也导致“两个下降”(政府财政收入收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政 府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严重限制了政府各方面的能力,包括再分配能力 ,使二次分配领域的“公平优先”大打折扣。
在上述改革的第一阶段,由于是一种“双 赢搏弈”,政府面临的再分配的压力还不很明显,但改革的第二阶段,由于相当一批“ 弱势群体”的出现,要求政府加大二次分配的力度的压力明显增强。
但由于政府财政汲 取力严重下降,导致“公平优先”的二次分配很难有大的作为,这一阶段中国社会的贫 富差距急剧扩大。
根据官方及学者估计,在中国入世的10-20年时间里,虽然有利于 中国经济总量的增长(这为政府提高汲取能力提供了可能),但如果仅凭市场力量起作用 ,中国还将面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的压力(提出了政府提高汲取能力的必要)。
党的“ 十六大”也提出,今后20年,我国要进入新的社会变革期,结构变动将会更加剧烈,各 种矛盾也可能更加突出,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甚至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次分配注重公平,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提 高政府汲取能力和转移支付能力,也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这不但可以调节过高收入,而 且,可以通过加大对弱势群体、弱势行业、弱势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缩小社会贫富差 距。
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20XX年1月起,中国对 “所得税分享”进行了改革。
改革后的中央将把所得税增长中多分享的收入,全部用于 增加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
这说明二次分配的公平原则已经引起中央 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六大报告也重申:
“再分配要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 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实际困难。
早在1930年代,英国的贝弗里奇爵 士就在其扛鼎之作《自由社会中的充分就业》中明确提出:
“保护国民免于大规模的失 业……这必须确定无疑地是国家的职能,就像现在国家保护国民免于来自国外的威胁和 来自内部的强盗和暴力的威胁一样。
”在当代,由于市场的缺失和社会的无力,国 家利用手中的权力保护国民免于社会风险更是已经成为国家观念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成为政权合法性和政府权威的依据之一。
对资本主义国家是这样,对社会主义国家也 是并且更应该如此。
我国在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扶贫帮困工作也有 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作体系,并制订了统一标准,但要真正转变“弱势群体”的困难局 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不断强化和完善。
如有的困难户上不了帮困线,有的困难对象实 际并不困难,却能接到发放的救助“绿卡”;对于确实困难的家庭,帮困的钱往往又不 能解决实际问题;一些社会“弱势群体”要饭吃、要工作的呼声强烈,信访不断。
未来 几年,应进一步健全、统一社会保障体系,规范、细化救助标准,确保社会救助对象生 活安定,建设好社会稳定的“托底工程”,避免困难群众因生活无着造成新的社会矛盾 和不稳定因素。
弱势群体虽然在市场竞争中、政治表达上、法律保护上是弱者,但同时又是道义上的 优先者、选举中的多数者、变革时的热心者,是重要的社会力量和资源。
这就要求在政 策设计时,要避免弱势群体因缺乏保护所造成的重大消极影响,尽最大可能地创造适合 于他们的工作岗位,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居住、生活、医疗条件,给予他们人文关怀。
这不仅关涉社会公平、公正的目标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问题。
(四)建立不良情绪的宣泄机制以及人民内部矛盾的预警防范机制。
要对人民内部矛盾 发生规律、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量化分析,建立起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动 态、长效管理机制。
对社会各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热 点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对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所涉及的内容、范围、程度进行定性定 量分析,将有助于确保人民内部矛盾“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的落实,减少工作 中的随意性、被动性、滞后性,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习惯做法。
建立不良情绪的宣泄机制不但可以直接减少因心理因素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对其他因 素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有一定的缓解作用。
应充分发挥司法、信访部门、基层党组织以及 群众团体、人民调解等各种组织的积极作用,使他们成为沟通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一座重 要桥梁。
这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民参政议政的心理欲求,同时又能适时地宣泄掉 积累在民间的不满情绪和心理困惑,从而避免脆弱及病态心理伤害社会公众和破坏社会 秩序,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改善政府形象,增强公民的社会认同感,促进社会的稳定 。
上海市杨浦区已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区妇联在20XX年3月8日挂牌成立了” 复旦杨浦女性发展咨询中心”,一年多来,该咨询中心已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8期(次 ),受益人已达6千余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五)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官”。
经济决定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 表现并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 的巨大成就。
然而,我们政治体制领域的改革却明显地滞后,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 的发挥,并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人民内部矛盾。
为此,坚持以改革、发展作 为一种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必然需要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 应。
同时,体制、制度作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力量对人们的行为起直接的约束和调节作用 ,因而,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可以为人民内部矛盾的妥善解决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人民 内部矛盾问题与改革旧的政治体制在内容上是密切相联的。
因为,在这一问题中,人民 群众与领导干部之间的矛盾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如果不坚决、及时地进行改革,势必难 以在体制、制度层面上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蜕变为人民的统治者。
这 样,存在于群众中的怨愤与严重不满最终会导致潜在性社会“地震”的总爆发,从而阻 碍社会进步。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
要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在具体方式上搞“人治”不行,单纯依 靠群众运动的“群治”也收效甚微,最后还必须通过“法治”来实现。
同时,几千年来 的封建传统给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沉重历史包袱依然存在,“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已势在必行。
“法治”作用的主体对象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治官”。
即:
人 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运用宪法和法律来监督公仆,防止其滥用权力。
因为,不受限制 的权力从来就是腐化堕落的温床。
通过“依法治官”来克服官僚主义,端正领导干部的 思想、作风,实现干群关系的和谐发展,有利于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的法治化轨道 上得到有效预防及合理解决。
【参考文献】
江泽民:
《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 1998年,第18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2页。
《列宁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3页。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1页。
社会学理论指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和仇恨心 理。
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利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 危险,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恨也可能扩散。
王绍光:
《开放性、分配性冲突和社会保障——中国加入WTO的社会和政治意义》 ,原载《视界》20XX年第3辑看,引自王绍光:
《美国进步时代的启示》,中国财政经 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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