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复习题再再次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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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复习题再再次整理
法医学复习题
名词解释
1.法医学: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P2)
2.毒物:
毒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后,能与生物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导致机体组织细胞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损害的化学物质。
(P165)
3.电流斑:
为电源导体作用于皮肤(电流机械作用与电热作用)在电流入口与出口形成的损伤,是电击伤的特征性变化,多发生在电极接触面较小的情况下,当电热小于120℃时,形成的电流斑最为典型。
典型的电流斑如帽针头至豌豆大,圆形或卵圆形,表面灰白色或灰黄色或黑褐色炭化,质硬而干燥,中央凹陷,似火山口样。
(P111)
4.尸僵:
人死后出现肌肉松弛之后,各肌群逐渐僵硬并将关节固定,称为尸僵。
(P26)
5.尸体现象:
人死后,身体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停止,并受到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等各种内外因素的作用,发生一系列特殊征象的死后变化,称为尸体现象。
(P24)
6.八字不交:
缢死多为滑动型索套,结扣位于悬吊上方,当体重下垂时可迅速滑动,使绳套收紧,形成闭锁式索沟,由于重力作用,索套悬吊处被提起,而不与皮肤接触,形成从索套着力(称为兜住弧)处向后上逐渐变浅的,在兜住弧对侧形成索沟中断不交的所谓“提空现象”,故缢沟形状为开放式U形或马蹄状“八字不交”。
(P64)
7.青壮年猝死综合征:
青壮年猝死综合征是一种原因不明的猝死。
死者多为青壮年(20~40岁);多为男性;多死于睡眠中;生前身体健康,发育营养良好死亡过程迅速,多为即时死亡;死前多无明显诱因;尸检不能发现足以说明死因的病理变化,其他检查(毒物分析、微生物学或化学检查)也不能证明确切的死亡原因,共同改变为急性心力衰竭。
(P97)
8.中毒:
机体由于毒物的作用,器官、组织、细胞的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遭受损害而出现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
因中毒而导致的死亡称中毒死亡。
(P165)
9.尸斑:
尸体血液因重力作用而坠积于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血管,并在该处皮肤呈现边缘不清的有色瘢痕称为尸斑。
(P25)
10.法医鉴定人:
是指具有法医学知识和经验并受司法机关的指派、委托或聘请,就所交付的事物进行检验、研究和认定并作出具有法律证据效力的鉴定结论的人;是指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法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活动的人。
(P10)
11.自溶:
人死后,组织、细胞因细胞自身固有的各种酶的作用而发生结构破坏、溶解,使组织变软、液化,称为自溶。
(P27)
12.猝死:
又称为急死,是指外表看似健康的人,由于潜在疾病或重要脏器功能障碍而发生的突然性死亡。
对猝死完整的名词解释应是急速、意外的自然性死亡。
(P80)
13.致死量:
引起中毒死亡的最小剂量称致死量。
(P165)
14.致死血浓度:
引起死亡的血中毒物浓度称为致死血浓度。
(P16)5
15.挫伤:
身体组织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钝力碰撞或压挤后所形成的闭合性损伤。
(P37)
16.PCR:
是体外酶促合成一段特异性DNA的方法,即在引物介导下反复进行“变性—复性—延伸”而扩增模板DNA的过程。
(P214)
17.刑事责任能力:
简称责任能力,其核心的意义就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能力,亦即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自觉的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P141)
18.颅相重合(颅像重合):
是将失踪人生前照片的负片与颅骨负片进行影像重叠,判定重叠照片的解剖学关系是否一致,从而确定该死者与失踪人员是否为同一人。
(P258)
19.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
是生前烧死的确证,表现为咽喉、气管及支气管黏膜充血、出血、坏死,形成灰白色、易剥离的假膜,假膜主要由纤维蛋白、坏死的黏膜、黏液及以中性粒细胞为主的炎症细胞等组成。
黏膜上可见水疱。
(P103)
20.保险杠损伤:
是指车辆保险杠撞击人体时,在距地面50~60cm高处的人体下肢形成横带状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和骨折。
(P313)
21.医疗事故: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P153)
22.皮肤金属化:
由于电极金属蒸发,金属微粒沉着于皮肤呈金属化。
(P112)
23.机械性损伤:
机械性暴力作用于人体,即物体与人体相对运动时的力的作用造成组织器官的结构破坏、位移或功能障碍称为机械性损伤。
(P35)
24.亲子鉴定(亲权鉴定):
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遗传学的理论与技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和分析,判定有争议的父母与孩子间是否具有亲生关系的法医学鉴定,它是法医物证检验的主要任务之一。
(P228)
25.脑死亡:
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在内的全脑功能活动不可逆地永久性丧失,也可称为全脑死亡。
(P18)
26.机械性窒息:
机械性暴力因素导致的窒息,如颈、胸、腹部受压,异物阻塞呼吸道等。
(P59)
27.白骨化:
尸体软组织经腐败而逐渐软化、液化直至完全溶解消失,毛发和指(趾)甲脱落,最后仅剩下骨骼的现象,称为白骨化。
(P30)
28.溺死:
由于液体阻塞呼吸道及肺泡,阻碍气体交换,体内缺氧,二氧化碳潴留,而发生窒息死亡称为溺死,俗称淹死。
(P70)
29.生物性检材:
包括人体组织与器官、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由它们形成的瘢痕。
(P197)
30.中毒量:
引起中毒的最小剂量称中毒量。
(P165)
31.中毒血浓度:
出现中毒时,血中毒物的浓度称为中毒血浓度。
(P165)
32.水性肺气肿:
是确定溺死的重要证据之一。
肉眼观察:
肺体积膨大,重量增加,约为正常肺的两倍。
肺表面有肋骨压痕,边缘钝圆,触之有揉面感,指压凹陷,肺表面湿润,光泽感强,颜色较淡,浅灰色中夹杂淡红色斑块,切开肺时。
流出大量泡沫状可带血色的液体,是一种生活反应。
光镜下:
肺泡高度扩张以致破裂,扩张的肺泡腔内可见到充满淡伊红着色的絮状溺液,同时在此水脓液的基础上还可见到大小不等、数量不定的气泡。
(P73)
33.表皮剥脱:
机械性暴力引起皮肤表皮层或表皮层与部分真皮的缺损称为擦伤,又称表皮剥脱。
(P37)
34.基因座:
基因在染色体上的位置。
(P209)
35.婴幼儿猝死综合征:
是指婴儿突然死亡。
病史上未见能说明死因的疾病,完整的死后检查不能证明确切的死亡原因,又称之为“摇篮死”。
特点:
大多数发生于睡眠中;发生于健康婴儿,发育良好,多为男婴,死亡过程迅速,少数死前有轻度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P98)
问答题
1、法医学的任务、研究内容及对象是什么?
(P2)
任务:
通过法医学检验、鉴定,为揭露案件的真相提供事实依据。
①为刑事案件侦查、审判提供科学依据
②为民事案件伤害赔偿提供科学依据
③为灾害、事故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④为立法提供科学依据
⑤促进医学发展
研究内容:
研究尸体现象,测定死亡时间和死亡方式;研究个人识别;毒物分析和其他调查;鉴定无名尸体和碎尸;研究损伤性状,推断致伤凶器和伤后经过时间;检查血痕、毛发及各种体液斑,鉴别个人异同等
研究对象:
包括人(活体、尸体)和物。
2、详述晚期尸体现象有哪些?
(P28)
(1)毁坏型尸体现象
1)腐败:
指因腐败菌的作用使蛋白质逐渐分解和消失的过程。
尸臭
腐败气体
尸绿
死后循环
腐败静脉网
泡沫器官
巨人观
死后呕吐和口、鼻血性液体渗出
肛门、子宫、阴道脱垂和死后分娩
2)霉尸:
指当尸体置于适宜真菌生长的环境中时,在尸体的裸露部位或裸体的全身表面滋生一层白色或灰绿色的霉斑和霉丝、
3)白骨化:
尸体软组织经腐败而逐渐软化、液化直至完全溶解消失,毛发和指(趾)甲脱落,最后仅剩下骨骼的现象。
(2)保存型尸体现象
1)干尸:
处于通风、干燥、温度较高的环境条件下,或尸体周围有吸水物时,尸体因水分迅速蒸发而不发生腐败,以干枯状态保存下来。
2)尸蜡:
长期埋于空气不足的湿土或浸于水中的尸体,皮下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氢化作用,形成灰白色或黄白色蜡样物质而使尸体部分或全部保存。
3)泥炭鞣尸:
浸于酸性泥炭沼泽中的尸体,因酸性物质的作用,腐败停止发展,皮肤鞣化,肌肉与其它组织脱水,蛋白逐渐溶解,骨骼和牙齿脱钙,而使尸体显著缩小,重量减轻,变软易曲,称泥炭鞣尸
4)特殊型古尸:
葬于特制棺墓的年代久远的保存型尸体称特殊型古尸
3、《洗冤集录》在法医学中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P7,P8)
答:
《洗冤集录》涉及现代法医病理学的大多数内容并且系统化,是一部囊括了既有成就用以指导检验工作的法医学专著,内容也比较丰富,比西方最早的的《法医学》专著早300多年,是公认的世界上现存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中国法医学形成以《洗冤集录》问世的年代为标志。
4、电击死如何判断?
电流斑的形态学特点有哪些?
(P112~P113)
答:
鉴定电击死主要依据现场勘查与尸体检查,尤其详细检查电流般(包括组织学检查及特殊检验),然后综合全部资料,分析案情性质(意外、自杀、他杀),尤其不能忽略伪装电击死的可能性。
确认电击死通常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①现场要有带电的电源或用电器;②要有确实的触电经过;③体表应能见到电流斑或其他电损伤。
典型的电流斑如帽针头至豌豆大,圆形或卵圆形,表面灰白色或灰黄色或黑褐色炭化(与产生的焦耳热有关),质硬而干燥,中央凹陷,边缘隆起,似火山口样
组织学检查:
角质层与透明层肿胀、分裂,可见小空泡,颗粒层有较大的空泡,电流斑中央表皮层多缺如,深部细胞坏死(核溶解、浓缩),基底细胞及核极性化而变细变长呈栅栏样或旋涡状,真皮结缔组织均一化,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及皮下组织的毛囊、汗腺细胞亦呈极性化表现。
极性化细胞的长轴与电流方向一致,而电流入口组织致密、弹性纤维收缩、有金属碎屑沉积,而出口则相反。
肉眼所见的电流斑,死后电击亦可形成,但后者经组织学检查,无弹力纤维收缩现象,真皮无充血、出血及水肿坏死。
5、什么是中毒、毒物、毒品?
(P165、183)
中毒:
机体由于毒物的作用,器官、组织、细胞的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遭受损害而出现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
毒物:
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后,能与生物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导致机体组织细胞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损害的化学物质。
毒品:
是指国际禁毒公约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统称。
6、血痕检验一般遵循的程序是什么?
1、肉眼检验:
部位颜色形状
2、预试验:
联苯胺试验
3、确证试验:
血色原结晶试验氯化血红素结晶试验
4、种属鉴定:
免疫学方法:
环状沉淀反应、抗人Hb检测试纸条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生物化学方法:
等电聚焦电泳(IEF)、血红蛋白碱变性试验
分子生物学方法:
DNA-PCR技术
5、血痕个人识别:
6、其它检验:
7、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尸体征象有哪些?
(P62)
(1)尸体外表征象:
1)颜面肿胀、发绀
2)尸斑显著、出现早,呈暗紫红色
3)面部皮肤及眼结膜点状出血
4)尸冷缓慢
5)牙齿的石竹色变
6)流延,大小便失禁等其他。
(2)尸体内部征象:
1)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
2)内脏淤血
3)浆膜及黏膜下点状出血
4)急性肺气肿和肺水肿
5)脾脏贫血
6)中枢神经系统:
脑组织充血、水肿,有散在性出血点。
8、机械性损伤的类型有哪些?
(P35)
按致伤物区分:
钝器伤:
由钝器造成的机械性损伤。
包括:
擦伤,挫伤,挫裂创。
锐器伤:
有刃缘或锐利尖端的物体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损伤为锐器伤。
包括:
切创,砍创,刺创,剪创。
火器伤:
一切火器所形成的损伤。
包括:
枪弹创,霰弹创,爆炸伤。
9、猝死的诱因有哪些?
猝死的概念如何表述?
(P83)
猝死的诱因:
1)精神因素:
狂喜,悲伤,惊惧,恐惧,愤怒,过度兴奋,紧张,争吵,情绪激动等都可能成为引起猝死的常见诱发因素。
2)外伤:
外伤通常较轻微,本生不足以直接构成死因,但当机体存在某些严重器质性疾病时,成为诱发因素。
3)剧烈运动或过度疲劳:
可使心脏负荷急剧增加,导致心功能不全,心肺循环减少或动脉破裂而猝死。
4)疾病:
可作为一种刺激因素,如发热,创伤及手术等可诱发心肌梗死而发生猝死。
5)其他:
如滥用毒品,饮酒,暴饮暴食,过度吸烟,过冷过热,性交等。
猝死又称为急死,是指外表看似健康的人,由于潜在疾病或重要脏器功能障碍而发生的突然性死亡。
对猝死完整的名词解释应该是急速,意外的自然性死亡。
10、强奸案件的法医学鉴定要点是什么?
(P135)
法医学鉴定被害人是否被强奸,主要解决两个问题,即性交的证明和暴力的证明,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进行外阴部和全身的检查。
性交证明的检验主要从以下四方面进行:
处女膜检验,精液(斑)检验,妊娠的检验和性病感染的检验等。
暴力损伤痕迹的检出,对说明“违背妇女意愿”是有力的证据。
同时由于被害人的防卫抵抗,又可在被害人及加害人身上造成防卫抵抗伤,这些损伤的发现,可作为强奸的间接证据。
暴力性损伤包括机械性暴力和精神暴力。
因此,被害人身上未检见伤痕,不能否定强奸的可能性。
11“提空”现象是指哪类窒息?
有哪些特征?
(P64)
答:
“提空”现象属于机械性窒息。
由于重力作用,索套悬吊处被提起,而不与皮肤接触,形成从索套着力处(称为兜住弧)向后上逐渐变浅的,在兜住弧对侧形成索沟中断不交的所谓“提空现象”,故缢沟形状为开放式U形或马蹄状“八字不交”。
12、中毒症状在中毒法医学的鉴定中有哪些?
(P177)
答:
1,情况调查2,现场勘查3,临床症状分析4,中毒尸体检查5,捡材的采取、保存和送检
13、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P328)
鉴定人的权利:
1:
有权了解、查阅与鉴定相关的案件情况和有关其他的必要材料。
必要时在司法机关的同意下可独立进行调查研究,或者向原告人、被告人、被鉴定人的家属、邻居、有关的组织和证人以及医疗机构提出问题,收集和了解情况,以便顺利地作出正确的鉴定结论。
2:
有权依照鉴定原则对被鉴定人进行身体检查、对尸体或物证进行检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3:
认为委托鉴定机构提供的案情材料不充分,难以作出鉴定结论时,有权要求委托鉴定机构补充或扩大提供案情材料。
4:
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者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鉴定,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委托也有权拒绝鉴定。
有权对非法和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案件拒绝检验和鉴定;对鉴定依据不足或无鉴定条件的案件,法医可以不出鉴定结论,任何人不能强迫鉴定人作出结论。
5:
鉴定人承担鉴定任务只对委托鉴定的机构(或个人)负责,对其他机关或个人有权拒绝进行解释,但是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例如,接受司法机关的询问及出庭作证等。
6:
具有独立进行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暗示及行政干扰。
7:
按照有关规定可向委托鉴定机构或个人收取适当的鉴定费用。
8:
自主阐述鉴定观点,与其他鉴定人意见不用时,可不在鉴定文书上署名。
鉴定人的义务:
1:
及时、准确作出鉴定结论的义务2:
依法主动回避的义务3:
保守执业活动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义务4:
依法按时出庭的义务5:
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义务6:
鉴定人应当在一个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4、如何描述机械性损伤创口的基本形态?
(P52)
1.位置和数目
2.形状
3.大小
4.创的特点:
包括创口、创腔、创缘、创壁、创角、创底的情况。
5.创的颜色
6.附着物或其他异物
7.当事人全身情况
15、详述早期尸体现象有哪些?
(P24)
答:
1、超生反应
2、肌肉松弛
3、角膜混浊
4、尸冷
5、尸斑
(1)沉降期尸斑
(2)扩散期尸斑
(3)浸润期尸斑
6、尸僵
7、尸体痉挛
8、皮革样化
9、自溶与自家消化
16、什么是个人识别?
个人识别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P247)
答:
个人识别是对不明身份的尸体、活体、和生物学物证所作的识别判断。
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性别、年龄、身高、个体特征、指纹、血型、复容和颅像重合等方面的同一鉴定。
17、烧死的法医学鉴定是什么?
(P105)
答:
对烧死的鉴定需解决以下问题:
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的鉴别
鉴别点
烧死
死后焚尸
生活反应
有
无
气管内容
有烟灰、炭末沉着
无
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
有
无
周围组织酶活性
增高
不增高
血液中Hb-CO
查出致死量
无
其他致死原因
无
有
烧死死亡机制
鉴别火场尸体有无其他暴力损伤
区别自杀、他杀、灾害
多人遇难及严重烧伤尸体炭化、面容毁损、肢体离断者,辨认发生困难,需进行个人识别。
18、诈病、造作病(伤)的特点有哪些?
如何鉴别?
(P131-132)
答:
诈病:
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假装或伪装患有某种疾病,称为诈病
特点:
(1)诈病均有明确的目的
(2)同一人常常伪装相同的疾病
(3)多选择靠一般方法不易检查鉴别的疾病进行伪装
(4)症状混乱而矛盾
(5)不正常的病程
(6)诈病常与损伤联系在一起
(7)体检不配合
(8)诈病的表现富有表演色彩
(9)伪造、涂改病历及医学文件是伪装者的惯用手段
•鉴定时应注意的问题
•
(一)了解案情
•
(二)查询病情,慎重对待临床资料
•(三)应用多种检查方法
•(四)诈病与癔症的鉴别
造作伤: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运用各种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的方法,故意损害自己,或授意他人损害自己的身体,或故意夸大,改变原有伤情着,称为造作伤。
特点:
1、造作伤或造作病有明确的目的。
2、多为机械性损伤。
3、损伤较轻微,不损及要害部位。
4、损伤部位多在自己的双手可及部位。
5、授意他人形成的造作伤,则损伤可以在身体任何部位。
•鉴别:
1、反复询问致伤经过。
2、现场勘查。
3、损伤检验
4、衣物检验
19、列表详述生前溺死与死后抛尸入水的鉴别?
名称
溺死
死后抛尸入水
挣扎现象
手中抓有水草、泥沙,
额部及四肢有生前磕碰
伤和擦挫伤。
无此现象。
眼
结合膜常有出血点。
除窒息死者外,无此现象。
口鼻
早期可见覃状泡沫。
无此现象。
呼吸道
全部呼吸道内有溺液、
泡沫液体和泥沙、水草
等异物。
上部呼吸道内有时可见少量溺
液和异物。
肺脏
肺水性气肿明显,肺脏
膨大,表面有肋骨压痕
和淡红色出血斑点,压
迫肺口切面有多量溺液
流出,内含异物。
无此现象。
心脏
左右心血液的血红蛋白、
电解质的浓度有差异,并
可检出硅藻。
左右心血液的血红蛋白、电解质
的浓度相等,不能检出硅藻。
其他脏器
肝、肾、脾、骨髓、牙髓
中可检出硅藻。
不能检出硅藻。
20、法医学上对死亡的分类有哪些?
他们的各自概念与特点是什么?
(P22)
答:
1、自然性死亡(非暴力性死亡/内因性死亡/正常死亡)
是指符合生命和疾病的自然发展规律,没有暴力因素干预而发生的死亡。
包括衰老死亡和疾病死亡。
2、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非正常死亡)
是指由于因暴力因素导致的死亡。
所谓“暴力”是指疾病以外的所有作用于人体的因素,可概括为三大类:
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
自杀死亡
他杀死亡
意外死亡
21、电击死如何判断?
电流斑的形态学特点有哪些?
(P111)
确定点击死亡主要依据现场勘验与尸体检查,尤其详细检查电流斑(包括组织学检查及特殊检查),然后综合全部资料,分析案情性质(意外、自杀、他杀),尤其不能忽视伪装点击死的可能。
确认点击死通常具备三个条件:
现场要有带点的电源或用电器;
要有确实的触点经过;
体表应能见到电流斑或其他点损伤。
值得注意的是,当触点部位皮肤潮湿或触电发生在水中时可能不形成电流斑。
对此类案件,如触点经过确实且又查不出其他死因,也可做出点击死的结论。
相反,在电流附近或使用电器工作时,因冠心病发作而猝死的情况也经常发生,这就需要对电源、电器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应会同电学专家共同勘验现场,判断有无触点可能性并结合死者体表有无电流损伤来综合分析、鉴定。
电流斑为点击伤的特征性变化,多发生在电极接触面较小的情况下,当电热小于120℃时,形成的电流斑最为典型。
典型的电流斑如帽针头至豌豆大,圆形或卵圆形,表面灰白色或灰黄色或黑褐色炭化(与产生的焦耳热有关),质硬而干燥,中央凹陷,边缘隆起,似火山口样。
组织学检查:
角质层与透明层肿胀,分裂,可见小空泡,颗粒层有较大的空泡,电流斑中央表皮层多缺如,深部细胞坏死(核溶解、浓缩),基底细胞及核极性化而变细变长呈栏杆状或旋涡状,真皮结缔组织均一化,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及皮下组织的毛囊、汗腺细胞亦呈极性化表现。
极性化细胞的长轴与电流方向一致,而电流入口组织致密、弹力纤维收缩,有金属碎屑沉积,而出口则相反(区别交流电电击伤入口与出口无意义)。
肉眼所见的电流斑,死后电击亦可形成,但后者经组织学检查,无弹力纤维收缩现象,真皮无充血、出血及水肿坏死。
22、脑死亡的基本概念、判断标准及其医学意义是什么?
(P18)
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在内的全脑功能活动不可逆地永久性丧失,也可称为全脑死亡。
判断标准:
深度昏迷:
对外界刺激完全无反应,即使是最疼痛的刺激也无反应;
无自主呼吸:
观察1小时,撤去人工呼吸机3分钟仍无自主呼吸;
无反射:
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转动患者头部或向其耳朵内冰水也无眼球运动反射;无腱反射;
平直脑电图:
即等电位脑电图,又称大脑电沉默,记录至少持续10分钟,24小时后再重复一次,在排除低温(32.2℃以下)、中枢神经抑制剂(如巴比妥类)中毒等情况后仍无反应;
脑循环停止:
脑血管造影和放射性核素检查以证明脑血流的停止是确诊脑死亡最可靠的指征,尤其当颅内病变或损伤性质不明、诊断不清以及有药物作用或中毒可疑时。
医学意义:
脑死亡已为医学界所承认,若有脑死亡相关法律的支持,则确认患者已发生脑死亡后就可以停止复苏,并可以将脑死亡患者作为器官移植的供体。
这样,既节省了医疗资源,又可以救治更多的病人。
必须注意,脑死亡与植物状态或植物人并非同一概念,性质上也有根本性的不同,不能混淆。
将重度脑损伤而处于持续植物生存状态的患者错误地当作脑死亡着而放弃抢救或者施行摘取器官是不合法的,会引发民事或刑事的指控。
23、列表详述缢死与勒死的鉴别?
(P64-68)
缢死
勒死
索沟形状
U形“八字不交”
O形
索沟位置
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
甲状软骨或其下方
索沟方向
提空现象,不闭锁
全颈部环绕水平状,闭锁
索沟出血
缢沟间皮肤有出血点
勒沟处出血明显
颈部损伤
肌肉多无断裂或出血颈动脉内膜可见横向断裂
肌肉断裂、出血明显颈动脉内膜无明显损伤
颈部骨折
舌骨大角骨折
甲状软骨上角、软骨板骨折
舌尖外露
侧位、后位缢型有外露
多外露
颜面部
前位缢型称苍白缢,侧位、后位缢型称青紫缢
青紫、肿胀
24、生物性检材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血痕检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1)生物性检材的主要特点在于环境条件的作用使其具有某些不确定性。
生物性检材是经历了环境条件作用的人体组织与器官或人体体液、分泌液、排泄物及由们形成的生物性斑痕。
如血痕的变质从死亡时就在尸体内部发生,并随温暖潮湿的环境而加速,这些影响都是无法控制的。
(2)
送检检材是否是血痕;
如果是血痕,血痕是人血还是动物血;
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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