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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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总承包分公司
编号:
EPC-SM-GZ-010
安全管理文件
分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A版)
2009年12月25日发布2009年12月25日实施
分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EPC-SM-GZ-010
版本A
批准:
田立
审核:
王正新、田金舫、王忠平
编制:
董冰、叶翔、
贾志刚、王永祥、冯圣杰
分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分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与动态管理,确保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华电工程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计划经营部负责组织对分承包施工单位引进时的施工资质审查和对其进行年度评审;并对分承包施工单位的相关施工资质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更新。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分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二级审查,督促分承包施工单位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
4工作程序
4.1计划经营部在引进分承包施工单位或签订工程分承包合同前,通知安全管理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4.2在与分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以及分承包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配置和持证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4.3在每年初,安全管理部对所有分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项目经理部和计划经营部。
4.4计划经营部对安全施工管理评审不合格的分承包施工单位,取消其在公司内的施工资格,并通报全公司禁止使用。
5对分承包施工单位的审查
5.1安全资质审查
计划经营部在引进分承包施工单位时,必须经安全管理部对其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5.1.1安全资质审查的主要资料
a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证件的原件,经营范围与承包的工程相符。
b施工资质证书:
经建筑工程管理局年审合格的证件原件。
c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原件;或工商局出具的法人(或法人代表)委托证明(原件)。
d安全生产许可证:
由建委或经委或城建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e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在近三年的施工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人身死亡事故的证明资料(原件)。
f负责人和安全员的有效证件:
必须持有地市级安监局或建委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g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
安全施工保证金的缴纳金额为承包合同工程款1%。
5.1.2安全资质审查的标准
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施工单位第一安全责任者缴纳10000元;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缴纳5000元。
符合以上条件的安全资质审查结论为合格。
5.1.3安全资质审查完毕后填写《分承包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资料建档。
5.1.4安全施工保证金收缴
a安全管理部确定各分承包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保证金的交纳数额。
b对分承包施工单位根据安全管理部开据的书面交款通知到项目计经部财务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财务开具“安全施工保证金收据”。
c分承包施工单位应妥善保管“安全施工保证金收据”,以待返还时使用。
d分承包施工单位将“安全施工保证金收据”复印后,交安全管理部存档。
5.2安全施工能力审查
凡在公司内中标施工项目(或用工)的分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施工能力审查。
5.2.1审查的主要内容
a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
提交安全管理网络图。
b所承包的施工项目与经营范围相符。
c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的配备:
提供清单和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d安全保证措施:
提交本单位保证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保证措施,且不得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相抵触。
f安全管理/施工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件:
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g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数量:
根据承担的施工项目确定;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必须有效。
h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
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名册;技术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它人员年龄在18-55岁,身体健康,严禁使用文盲。
i查体:
全体人员经县级以上正规医疗卫生机构或医院查体合格。
j安全培训:
全体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k持证上岗: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全部办理安全施工上岗证。
5.2.2审查的标准
5.2.2.1凡全部符合以上条件的,安全施工能力审查为合格,可参与本项目工地的施工。
5.2.2.2在审查内容中,若1)—4)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安全施工能力审查为不合格,不准开工。
5.2.2.3在审查内容5)—10)项中,若只有个别施工人员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与施工。
5.2.2.4对5.2.1条款5)—10)项存有不符合项的分承包施工单位,由安全管理部下发《安全整改通知单》,并每项收取押金500-1000元;分承包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反馈,安全科验证关闭后返还押金。
对没有按整改期限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分承包施工单位,不准参与项目的施工,所交的押金作为罚款上缴项目财务,并报安全管理部。
5.2.3安全施工能力审查后填写《分承包施工单位安全施工能力审查表》,资料建档。
6施工前的管理
6.1体检
6.1.1凡签订施工合同的分承包施工单位,由分承包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到项目工地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院进行上岗前的体检。
6.1.2体检内容:
视力、血压、心脏、精神状况、肢体及其它。
6.1.3要求:
6.1.3.1有下列症状之一者为不合格,严禁录用:
a严重残疾(耳聋、失明、肢体不全)
b心脏病
c高血压或低血压病
d癫痫病
e精神病
f智力低下
g医学认为不适宜参与工作的。
6.1.3.2凡血压高于或低于正常值,尚构不成高血压或低血压病者,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6.1.3.3矫正视力在0.7以下者,禁止从事高空作业或机械操作。
6.1.3.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禁忌症,禁止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
6.1.3.5经安全管理人员审查认为不适宜从事施工的人员。
6.1.4医护工作人员在体检表的检查结论栏内,必须注明“合格”、“不合格”或“禁止某某作业”等结论,并加盖医疗卫生机构(或医院)公章。
6.1.5在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组织体检,并对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6.2安全培训
6.2.1分承包施工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并向华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提交安全培训档案。
6.2.2培训的内容
a《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b项目公司、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内容及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c电力建设的基本特点、典型事故案例、重点防护措施。
d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及工器具的正确使用。
e施工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施工纪律等。
f应急准备与响应知识。
6.2.3安全考试
a分承包施工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合格和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安全考试。
b严格考试纪律,严禁代抄、代答;一经发现按不及格处理。
c安全考试80分以上为及格。
6.2.4分承包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并保管所辖施工人员的体检表、安全教育卡片和安全考试试卷。
同时将考试人员统计表报华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备案。
6.3上岗证管理
6.3.1分承包施工单位负责为体检、安全考试合格的所辖人员核发《施工上岗证》,样式遵照华电集团《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配置手册》。
6.3.2施工人员应将《施工上岗证》配戴胸前,严禁转借、涂改,一经发现,对其罚款200-500元。
6.3.3凡增加人员或工种变换时,分承包施工单位必须按以上条款重新办理《施工上岗证》变更手续,已注册的施工人员严禁随意更换单位,更不能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对其罚款200-500元。
7危险因素辨识和环境因素辨识
7.1在项目开工初期,分承包施工单位将所辖承包施工项目内涉及的所有危险因素、重要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清单报项目安全管理部审查备案。
7.2重要危险因素、重要环境因素要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和措施。
7.3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辨识清单。
8应急预案
8.1分承包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施工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内容应涉及人员抢救、触电急救、设备财产抢救、火灾消防等,并报项目安全管理部备案。
8.2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习,并保存好相关的记录。
9施工过程管理
9.1安全施工措施
9.1.1分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9.1.2分承包施工单位负责将安全施工措施报各级单位进行审、批,批准后由分承包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9.1.3分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本人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上签字,严禁他人代签。
9.1.4分承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措施组织施工,并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
9.1.5特殊危险作业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规定的监护人必须跟踪在现场,并熟悉安全施工措施或安全施工作业票内容,明确监护责任。
如监护人不在施工现场视为违章,并追究监护人及安全员的责任;监护人不了解监护内容,停工学习(学习期间由安全员代理监护工作)。
9.1.6施工人员须熟悉施工方法和施工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被查到不知安全施工措施内容者,到安全管理部指定的地点重新学习安全施工措施,有三人以上者追究交底人、安全员和施工队队长的责任。
9.2安全设施
9.2.1分承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所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期进行检验;经抽查检验不合格的,项目部将强制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从分承包施工单位的结算中扣除,并加重处罚。
9.2.2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穿防砸鞋,着装统一整齐。
安全帽应有颜色区分,管理人员为红色、土建施工人员为黄色、安装施工人员为蓝色、参观人员为白色。
9.2.3施工前,分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和施工负责人,要对施工环境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善。
9.2.4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纪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禁挪用或不经批准拆除安全设施,必须确保在施工中安全设施的完善可靠,禁止冒险作业。
9.2.5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按照“谁干谁清、随干随清、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文明施工原则,始终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9.3安全学习
9.3.1分承包施工单位每周一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学习一小时,学习内容为:
a《安全简报》、《安全会议纪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人员应遵守的安全纪律。
b总结上周的安全管理情况,布置本周安全防护重点和防范措施以及所从事施工项目的安全注意事项。
9.3.2学习结束后,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9.3.3分包单位不按规定组织安全学习的,对相应单位罚款1000-2000元。
9.4安全例会
9.4.1分承包施工单位在项目工地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必须准时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议和每季度的安委会会议,并全力支持本单位安全员的工作。
9.4.2分承包施工单位安全员,按时参加由项目安全管理部组织的每周安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施工人员。
9.5日常管理
9.5.1分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离开工地时,必须提前通知华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并向接手人交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内容,方可离开工地。
9.5.2分承包施工单位应定期、不定期和根据季节变化,组织相应的安全检查、专项检查,控制各类违章现象,不断完善所辖区域安全设施,给施工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9.5.3分承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违章罚款的收缴,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5.4在夜间施工或加班工作时,分承包施工单位必须安排安全员或专人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9.5.5分承包施工单位应服从项目安全管理部的领导指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华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将立即要求停工整顿,经复查合格后下发复工通知,方可重新施工。
10安全检查考核
10.1分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
10.2华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每月对分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考核。
11奖惩
11.1奖励
分承包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工程内未发生任何事故,安全施工保证金将全部返还。
每年对安全风险抵押金进行兑现。
11.2处罚
11.2.1日常管理中,检查的各类违章和隐患,根据华电工程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对于没有按时整改反馈或拒不接受整改的,将加倍进行处罚。
11.2.2发生死亡事故,或发生重大的机械、设备、厂内交通、火灾事故,项目部将扣除该分承包施工单位所缴纳的全部安全施工保证金。
11.2.3发生一人次人身重伤事故,项目部将扣除该分承包施工单位所缴纳的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0%。
11.2.4发生1起轻伤事故和除重大以外的机械、设备、火灾、厂内交通的其它事故,项目部将扣除分承包施工单位所缴纳的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
12民工(临时工)的管理
民工是指送变电工程或特定环境中为完成带有突击性任务,而在施工现场附近临时使用的农村劳动力,一旦任务完成便立即辞退的人员。
12.1民工的引进
12.1.1确因工程中突击性任务急需,分承包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告知华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在使用中,必须明确界定使用民工的施工项目、人数以及使用的起止时间。
12.1.2使用单位必须对适用民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严禁超范围使用民工。
12.1.3使用单位拟订招用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事故处理的具体事项。
12.1.4招用的民工年龄必须限定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残疾。
分承包施工单位应对民工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并办理施工上岗证。
12.2民工的使用
12.2.1使用单位负责对民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写,并负责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以“包”代管或以“罚”代管。
12.2.2施工前,使用单位必须对参加施工的民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参加施工的民工必须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上亲笔签字(或按手印),否则禁止施工。
12.2.3突击任务结束后,立即辞退所用民工,严禁安排民工进行其它施工活动,使用单位负责及时对民工进行结算。
12.2.4使用解放军指战员协助施工时,可以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12.2.5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在单位民工使用的各环节进行检查考核。
13事故处理
执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管理办法》。
附表:
《分承包商安全施工能力审查表》CHEC-XSS-D-S23
《分承包商安全施工管理评审表》CHEC-XSS-D-S24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分承包商安全施工能力审查表
项目工地:
CHEC-XSS-D-S23-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最后年审日期
该单位是否是经公司安全资质审查合格的单位:
(是);(否)。
技
术
素
质
人员素质状况
姓名
文化程度
年龄
岗位证件
工地负责人
(有),(无)
专职安全员
(有),(无)
特种作业人数是否满足施工:
(是)(否)
岗位证件是否有效:
(是)(否)
施工机械、工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工:
(是);(否)。
该企业允许经营范围:
在公司(该项目工地)承担的施工项目:
安全网络图:
(有)(无)。
企业允许的经营范围与承担的施工项目是否相符:
(是);(否)。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有),(无);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
(是);(否)。
人员素质
体检人数:
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是);(否)。
安全培训人数:
考试合格率:
办理上岗证人数:
施工人员的年龄(18-55岁)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是);(否)。
审查结论: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分承包商安全施工管理评审表
项目工地:
CHEC-XSS-D-S24-
单位名称
项目工地负责人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管理评审日期
事故类别
事故次数
事故情况
人身伤害事故
死亡:
重伤:
轻伤:
恶性未遂:
机械设备事故
重大:
一般:
记录:
恶性未遂:
火灾事故
特大:
重大:
一般:
厂内交通事故
重大:
一般:
恶性未遂:
其他事故
违章情况
施工人数
违章人数
违章率%
安全管理情况
年度平均安全考核分数
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负责人、特殊工种)
安全警告单份数
安全停工单份数
安全资质审查的证件
安全施工保证金
结论: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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