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省市人才项目主要政策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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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省市人才项目主要政策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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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省、市人才项目主要政策一览表
序号
人才类别
项目名称
文件依据
申报基本条件(具体详见附件)
政策待遇
1
人才引进
国家“千人计划”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8年12月宣布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千人计划”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及《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千人计划”引进的人才,应在
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一般不少于6个月。
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四)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
次创新创业人才。
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
100万元的资助,省政府给予
200万元配套补助。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
2
人才引进
国家“外专千人计划”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组织实施“外专千人计划”的通知》
(外专发〔2011〕136号)及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外专局
《关于印发〈“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工作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1〕45号)
申报单位为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申报对象的重点是引进长期项目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可放宽到
65岁,且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中央财政给予“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专家每人人民币
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视同国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每年工薪可获得国家外专局50%补贴。
省政府给予每个外国专家200万元人民币补助。
3
人才引进
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
2012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外专办发
〔2012〕51号)
申报单位为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申报对象的重点是引进长期项目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原则上步超过65岁且入选后本年度在闽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国家外国专家局资助引进的高层次专家的工薪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或报酬的60%。
4
人才培养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
4
智力引进
国家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
每年申报一次
与国(境)外专家、技术、项目对接的企业均可申报。
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给予一定的引智经费资助。
市受益地财政给予1:
1配套。
5
平台建设
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两年评选一次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国家给予科研资助经费,市政府给予10万元建站补助。
对有博士后进站(中心)工作的企业,按合同完成情况,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研发成果已完成的,奖励2万元;研发成果在三明应用于小批试产的,奖励5万元;研发成果在三明应用于批量生产的,奖
3
励8万元。
6
人才荣誉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高技能人才
两年评选一次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
颁发国务院证书,一次性奖金2万元。
享受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600元/月。
7
人才引进
省引进百人计划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
在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来闽创业或引进后每年在闽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国内两院院士、国家科技奖主要完成人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主要负责人、长江学者或国家杰青等。
省政府给予每个海外引进人才
200万元人民币补助;给予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人才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
市政府给予100-20万元配套补助。
8
人才培养
省产业人才高地建设
《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
拥有1名同行业公认的创新团队领军人才,3名以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省优秀新产品奖二等奖以上的创新成果;企业人才高地应符合我省产业政策要求,节能减排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设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3%以上;企业成长性和人均利税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先进水平,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省财政给予每个领军人才补助100万元。
市政府给予20万元配套补助。
9
人才培养
省创业英才
《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
主要从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设有省级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以及在企业服务、行政关系在高校或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技人员中推选。
省政府设立创业英才专项奖励资金,每人奖励80万元。
市政府给予20万元配套补助。
10
智力引进
省重点引智和引智示范推广项目项目
每年申报一次
经省外专局批准立项,给予一定的引智经费资助。
市受益地财政给予1:
1配套。
11
人才选拔
市优秀人才
每三年评选一次
在市、县(市、区)企业(国有企业、非公企业)、事业单位,驻明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在经济、三
农、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为三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12
人才津贴
市高层次人才待遇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
在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市管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特级教师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聘用期间享受当地政府每人每月600-200元津贴补助。
三明市公务员局(201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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