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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形势下监狱警察执行力建设
论新形势下监狱警察执行力建设
摘要:
监狱作为国家专门的刑罚机关及社会的特殊组织,正处于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转型期,其执行力亦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使罪犯成为守法公民,预防和减少犯罪”职能目标的实现;确保刑事司法的优质高效,真正防止或消除监狱执行力的缺失和偏差。
通过加强监狱管理,透视和构架监狱执行力机制,提升监狱执行力建设,不断提高执行的效率和效能,推进监狱事业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
监狱管理理念执行力机制建设
当前,伴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外部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监狱自身现代化的浪潮,使监狱执行力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监狱工作标准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客观上需要我们更好地执行监狱的方针政策。
在各项工作的管理过程中要如何提高执行力始终是一个十分关注的问题,是实现监狱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新形势下,加强监狱民警执行力建设势在必行。
一、监狱警察执行力建设的内涵
执行,《辞海》释之为:
把政策法令或计划等付诸实施。
执行力,即把政策法令或计划等付诸实施的能力。
监狱警察执行力是刑事司法过程最为关键的环节,执行不力或不完全,都将导致刑事司法的缺陷或失败。
(一)监狱警察执行力的含义
监狱警察执行力就是监狱人民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实施法律,执行监狱决策的能力。
其执行力的强弱反映了一个监狱的管理水平,体现了监狱人民警察的精神面貌,其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监狱的安全稳定,更关系到监狱事业发展前进的步伐。
(二)监狱警察执行力建设的基本内涵
近年来,我国学者将“执行力建设”概念引入政府行政管理领域。
作为行政管理意义上的监狱警察执行力建设,可理解为监狱警察为达到既定目标,通过各种组织资源进行使用、调度和控制,从而有效地执行监狱的日常事务和有效贯彻实施法律、政策、法令、战略计划内在的能力和力量的活动过程。
(三)监狱警察执行力建设的基本要素
要正确把握监狱警察执行力建设,我认为,必须要透彻理解警察执行力包含几方面要素:
第一,是决策。
好的决策能发挥执行者的主观能动性,是提升监狱警察执行力的前提条件。
第二,是执行意愿。
监狱警察积极执行,依法行政,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是提升监狱警察执行力的重要因素。
第三,是执行能力。
执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行的效率和质量,增强执行警察的执行能力,是提升监狱警察执行力的关键。
第四,是职责和流程。
明确的职责和规范的流程,能告诉监狱警察应执行什么,该怎么执行,是提升监狱警察执行力的有力保证。
第五是执行文化。
良好的执行文化能坚定监狱警察的信念,能营造浓厚的执行氛围,是提升监狱执行力的重要保障。
二、监狱警察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新时期的监狱警察,即是具有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又是具有学习力和执行力的警察。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也应当紧跟社会的发展要求,对执行力的建设给予高度重视。
监狱警察执行力建设不仅是一个作风问题,还是一个能力问题、制度问题和党性问题,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政治问题。
(一)执行力就是推动力
只有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才能进一步增强各级监狱警察执行意识,把科学决策化为具体有效的执行;才能进一步增强各级监狱警察的责任意识,把个人的荣辱、成败、得失系于监狱发展的大局,形成加快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才能进一步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狠抓作风整顿,使各种不执行、慢执行、乱执行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从而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把宏伟蓝图变为现实。
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进程加快,改造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
对罪犯的管理教育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每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既要政治鲜明、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制观念,又要掌握法律、犯罪心理学、罪犯管理、教育等多学科知识,具备分析问题、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执行力就是竞争力
只有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才能全面提升执法能力;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加快完善刑罚执行制度。
这既是30年来监狱工作不断改革发展的积累效应,又是由我国国情、监狱工作所处的改革创新发展阶段,以及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国际行刑制度变革的总趋势共同决定的。
在各种实体要素日益趋同的条件下,监狱警察之间竞争更多地表现为软实力的竞争,而执行力强不强,是影响一个监狱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近几年来,政府高度重视监狱效能建设,监狱警察执行能力大幅提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但相比一些先进国家,我们在执行力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因此,我们只有把执行力作为提升监狱警察竞争力、增强自身软实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大治理“庸、懒、散”问题的力度,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风,努力营造优质、高效、廉洁的监狱政务环境,才能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三)执行力就是创造力
监狱人民警察是一支重要的执法力量,长期以来,对这支队伍采取了从严治警的措施,加强管理、教育、训练,形成了可贵的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牺牲精神,但最根本的还在于不断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执行力,才能为整体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并最终取得突破性进展。
我们强调的“执行”不是消极的、机械的执行,而是能动的、创新的执行,执行的过程应当是创造的过程。
只有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升工作效能、增强警察素质,变执行力为创造力,自觉把国家法律和上级政策与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才能在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实践、不断超越自我中实现奋力崛起,为监狱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监狱警察执行力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随着21世纪的到来,现代行刑理念对监狱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监狱正由传统走向现代、由经验走向科学、由封闭走向开放,以往粗放的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监狱日益发展的需要,取而代之的是“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三化”建设。
其中,管理科学化是监狱“三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
监狱职能是通过管理来实现的,只有抓住了管理,刑罚执行才能更规范。
要实现监狱的职能,就不可能离开监狱管理。
有组织就有管理,有目标就有执行。
监狱管理是否科学有效,制订的目标是否能实现,是执行力研究的核心内容。
(一)执行力缺失的主要问题
执行理念偏差。
中国人有一特点,就是“定性容易定量难”,监狱警察的考核管理也同样存在这一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的执行理念。
个别警察喜欢搞“变通执行”、“形式主义”,容易出现应付执行,被动执行等现象;个别警察认为样样都重要,不知该怎样执行,容易产生“折扣执行”或“虎头蛇尾”等问题;个别警察存在本位主义,容易造成执行不到位,甚至对一些决策认为有利的就执行,无利的就不当一回事。
团队意识不强。
对警察的关心激励不足,没能保护好和调动好警察的工作积极性;警察之间的真诚沟通不够,凝聚力不强,加上个别警察缺乏大局意识,工作中存在“宁少管决不多管”等现象,甚至混淆“团队精神”与“团伙思想”,存在拉帮结派、搞内部对立等行为,消耗团队执行“能量”。
(二)执行机制不够科学、合理
现行制度有待疏理规范。
有些制度的制订缺乏系统全面的思考和深入的调研论证,存在“线条”主义、部门主义倾向,以致出台的制度不够精准,操作性、衔接性不够强,执行过程存在多次请示、咨询等现象,影响执行;加上现行制度的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定期进行疏理,适用性不强,查找比较困难,影响效率,以致制定的决策科学性、操作性不强。
督查力度有待加强细化。
督查的内容不够全面、细化,未能真正发挥督查应有的效用,一些工作容易流于形式;督查力度不强,往往存在“软执行”状况,甚至出现“有来督查就执行,没来督查就搁置一边”的现象;对督查人员缺乏切实有效的考核制度,难以调动督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制度有待健全完善。
责任范围不够明确,责任内容不够具体,工作职能职责交叉重复,存在互相推诿现象;责任追究力度不大,对落实不到位或工作不落实的单位或个人只是简单批评几句了事,或予以通报批评,促动不大。
(三)执行力缺失的主要表现
不想执行。
个别警察执行态度不端正,怕苦怕累思想严重,工作马虎应付、得过且过,对自己的职责内容关注多,对他人的职责内容漠不关心,存在不想执行、懒于执行现象。
例如,一些部门领导对执行力问题不够重视,组织落实不到位,没能想方设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致有些工作未能按期完成。
不懂执行。
个别部门领导对上级的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领会不准确、不透彻,以致出现错执行、漏执行的现象,甚至打着“实事求是”的幌子,自行其是,“令不行,禁不止”;个别部门领导不懂授权,对工作没有进行较好的统筹安排,造成执行情况不理想;个别警察平时缺乏学习,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不全、掌握不细,容易出现不懂操作和不懂运用的现象。
不愿执行。
个别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意识不强,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存在只会“喊口令”不想“做动作”或只会“提要求”没有“抓落实”的现象;有的部门领导管理队伍力度不够,存在老好人思想,认为抓队伍建设是正职或教导员的事,与己无关,甚至为了增强所谓的“群众基础”,有意通过放宽管理以达到处理好下属关系的目的。
四、提高监狱警察执行力的途径
“没有严明的纪律和坚决的执行力,任何目标和任务都难以实现。
”提高民警的执行力,实际上就是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工作落实。
抓落实是确保工作和决策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能不能抓好落实对监狱的各项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才能推动监狱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提高监狱民警执行力,以建构信息沟通机制为渠道
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认为:
“信息是人们在适应客观世界,并使这种适应反作用于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客观世界进行交流的内容和名称。
”从控制论的角度来分析监狱政策的执行,监狱警察执行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有效的信息流通过程。
信息是监狱政策用于执行的重要资源,是防止执行力出现偏差的重要条件,政策信息的不对称或沟通渠道受阻,都将严重影响监狱执行力。
因此建构监狱民警执行的信息沟通机制,以畅通信息传播和反馈渠道,尽量避免或减少政策信息的不对称性,是防止监狱民警执行力偏差和提高监狱政策执行效率的重要途径。
(二)提高监狱民警执行力,以梳理制度体系为根本
对监狱现行制度进行梳理,及时将省局重新制订,废止监狱仍在使用的旧制度。
同时,根据省局的制度,结合监狱实际,制定制度的实施细则配套使用。
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警察的岗位职责,细化职责标准,进而制作指导性强、涵盖当前监狱全部工作要求的执法管理手册。
在此基础上,对制度进行归并,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狱制度体系。
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的基础上,规范、优化工作流程。
要让制度服从于公正执法、科学管理,使各项工作环环相扣、紧张有序、高效运转。
要制定督查催办工作制度,明确办公室为督办工作的实施部门,监狱领导及各监区、科室的一把手为落实制度第一责任人。
办公室对督办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发出督办通知书,督促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随时掌握办理情况。
要求承办单位:
认真履职不推诿、讲求时效不拖沓、求真务实不浮躁、注意方法不越位。
以此督促各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警察执行力。
在建立督查催办工作制度的同时,制定督促检查制度,建立收发文登记本,要求落实承办结果,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情况逐项说明,并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焦点问题。
(三)提高监狱民警执行力,以创新激励机制为动力
人的需求原理告诉我们,在人的成长过程每个人都需要被别人肯定和激励。
在培育队伍执行力问题上,我们要善于及时地给予每一个尤其是第一线的监狱警察以肯定和激励,从而不断让这支队伍保持工作的热情,坚守工作的信心。
在当今改革创新的时代潮流中,要不断推进监狱工作的创新发展,培育和保护好队伍的工作热情是极其重要的。
运用好各种激励措施,既可保护好队伍的工作热情,更可以催化队伍执行力的形成。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做到,“对待下属可以不知道他们的缺点,但不能不知道他们的优点。
”在创新实践中应树立“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理念。
综上所述,必须尽可能在有限资源供给的范围内创新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一,引入竞争机制,如建立健全诸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干部考核、交流、培训制度,实行干部考察工作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核预告、差额考察和票决制、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等制度,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用人环境。
第二,引入能绩制。
西方国家在行政改革中普遍认为,传统的僵化付酬模式压仰了政策执行者的创造力,强调监狱官员应奖给他们更高的报酬,而不管公务员的级别差异如何。
要彻底打破级别和工龄限制,突出能力,体现公平性和公正性。
第三,引入功绩制。
充分承认和尊重民警的工作业绩,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以薪养廉。
在监狱机构精神高效的前提下,实施以薪养廉制度和体现终极关怀的社会保障机制,一方面有利于增强监狱官员的荣誉感,鞭策他们努力工作;另一方面,改变了监狱官员的成本——收益核算模式,使之违法犯罪活动被发现后的损失加大,有利于预防腐败。
第四,创新职务晋升制。
职务晋升是指民警在职位结构中所处位置的上升,责任的加重和职权的扩大,同时也伴随着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的提高。
传统的晋升制表现为论资排辈,自动滚动,使晋升变成了形式主义、平均主义,失去其应有的激励功能。
因此要科学范围晋升制创新职务晋升要求,重视优秀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的晋升,以发挥不拘一格用人才和破格晋升的突出作用。
(四)提高监狱民警执行力,以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为关键
执行力建设的根本,在于责任。
因为,所有的执行力如果没有责任来承载,都不可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因此,抓监狱警察队伍执行力的建设,应该从培养队伍的责任感抓起。
监狱人民警察的责任从何而来?
其责任自从业之日起,国家便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了。
肩负着国家的责任是光荣的,但是否能够履行好,这就要看每一位从事监狱工作的人民警察,是否有较好的责任和能力。
然而,责任和能力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执行力,执行力中又包括了诸如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众多方面,但最重要还是责任。
俗话说:
“上梁不正下梁歪。
”领导的率先垂范是保证制度执行的重点,而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
“问责制度”是提升制度执行力、提高监狱执法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监狱民警执行力是为完成刑事司法过程而制定的能力,是权、责、利的统一体,使政策执行者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道德责任和人格责任。
为此,监狱执行力建设必须以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为关键,促进民警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控制执行方向,规范政策执行行为,重视建立强化监狱政策执行者的责任追究机制,使政策管理出偏、贯彻不力,执行失误,甚至违背政策、对抗政策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行者身上,以保证政策执行的责任明晰和实施严肃,从而增强执行者的责任感、使命和危机意识。
对不执行、不认真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各项相关制度,不履行、不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严肃问责,追究责任。
对违反制度,造成重大失误或影响重大的单位和个人,视其表现给予批评、警告、离岗培训、降级乃至辞退,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多次违反制度,且多次受到批评和警告者,视为不能胜任工作,调离岗位、撤职、直至辞退。
强化监狱民警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应重点强化以下几项制度:
第一,首长负责制。
在执行组织内部,权力一般是自上而下层层授予的,相应的责任则是自下而上级级负责。
从实际情况看,首长负责制度是世界各国监狱较多施行的刑事司法管理体制,行政首长不仅忠于职守,严于律已,努力工作,提高效率,而且要求严于监控,善于管理,对下属工作负有连带的双向责任。
它要求经法定程度进入行政体系中的公职人员,一经确立行政务关系,必须履行职务,不失职;必须遵循权限,而防止越权;必须符合法定目标,不滥用权;必须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避免行政失当。
第二,目标责任制。
目标责任制是在监狱民警在执行过程中实行目标管理,使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或民警身上,有利于突出业绩、提高绩效,加强政策执行行为的控制和监督。
围绕目标和计划的实现而展开的,使每个执行型民警都能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做到何等地步和遇到问题怎么办等。
实行目标责任制有利于政策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对监狱民警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岗位责任制。
即根据监狱政策执行的目标与任务设置工作职位,进而确定权责范围,做到因事设岗,因岗择人。
实现监狱公平和秩序稳定,推进监狱民警执行力的法治化进程。
(5)提高监狱民警执行力,以完善监督执行为目标
保障执行是主观付诸客观的实践,它既不会自动完成,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需要脚踏实地、深入细致地化作实践。
会议召开了,不等于决策落实了;计划下达了,不等于任务执行了。
因此,要强化检查落实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效能,提高民警执行力。
一是注重抓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
实行监狱、机关科室、监区三级监控制度实施的机制,通过分级监控,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监督管理方式,从而确保监狱工作全面、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平行监督,形成平行分工、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机制;三是加强组织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监狱制度建设中的决策、监督和保障作用;四是强化制度执行的后续监督,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提高警察认真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在监狱内部形成公正执法,严格按制度办事的氛围。
同时,将督办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定刚性指标纳入单位季度和年度考评,与评先评优相挂钩。
完善监狱民警执行力的监督机制应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功能、内外沟通,上下结合的监督网络,进一步形成和完善以党的监督为先导、权力监督为主体、舆论监督为动力的监督体系;注意加强监督工作的计划性;注意克服形式主义,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注意把监督工作与完善法律结合起来;注意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律化。
加强监狱执行力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保证政令畅通,要充分运用审计手段,加强对狱政管理、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和监狱重大工程项目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审计监督,要强化对监狱行业协会、学会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各类评审专家及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的“信誉档案”,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果最优化。
(六)提高监狱民警执行力,以乐业执本为源泉
人对工作的态度决定人生态度,更决定这一个人是否有较好的执行力。
很难相信一个不热爱监狱工作、不乐业的警察,会有很好的执行力。
因此,抓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执行力建设的同时,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重视教育引导队伍对工作的热爱,培养对工作的热情,使整个队伍更加乐业和敬业。
许多警察尤其是年青的警察,对监狱工作一直未能产生足够的热情和动力,主要问题就出在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何需要这份工作。
因此,今后在各种教育培训中,应该专门设置“乐业”课程,应该引导教育广大警察尤其是青年警察提高对从事监狱工作的意义所在、价值所在、使命所指、责任所担的认识。
让大家真正体会到拥有一份工作是幸福的,监狱警察的工作更具有社会意义和价值。
诚然,提高监狱执行力建设不是喊一个口号就能解决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立竿见影的,而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监狱自上而下从每一个环节做起,从每一位民警做起,才能切实提高监狱执行力,确保监狱安全的千钧重托,不辱教育和改造罪犯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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