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柯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docx
- 文档编号:1240065
- 上传时间:2022-10-19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0.34KB
秦柯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docx
《秦柯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秦柯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秦柯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加快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在加快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省医改办公室主任秦柯
(2011年7月6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省医改办公室就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加快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问题作如下汇报。
一、全省医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及时贯彻落实全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
全省医改会议以后,各市、省直各部门突出重点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截至目前,全省17市都召开了医改工作会议,印发了2011年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安排。
各市政府根据与省政府签订的医改责任书要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签署了今年医改重点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任务。
淄博市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召开了全市医改调度会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现场会。
省直各有关部门均及时签署了2011年度医改责任书,积极推进医改各项工作。
(二)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按照实现全民医保的工作目标,各市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08万人,比去年底增加38万人,覆盖率稳定在96%;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6625万人,覆盖率99.7%。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在16个市全面展开,所有统筹地区都开展了新农合门诊统筹。
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年人均政府补助标准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医疗救助工作探索新途径,30个县开展了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保结算相衔接的“一站式”结算试点。
(三)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省第三批25个县(市、区)在6月底前全部按时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至此,全省140个县(市、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前完成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省初步建立。
(四)规范开展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工作。
5月初,我省在全国率先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办法,完成了307种国家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
截至6月26日,有149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平台向药品配送企业发送了采购订单,发送订单金额共计11737万元,已到货金额8375万元,配送率逐步提高。
我省增补的216种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工作已全部结束,拟中标结果已于6月11日结束公示。
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的建立得到国家医改办的充分肯定。
(五)积极落实其他各项重点改革任务。
各地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已累计完成32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任务,完工率超过95%,位居全国第2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每年15元提高到25元。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人数达到1500万人,城镇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人数达到1663万人。
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稳步推进。
潍坊市制定印发了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
各市共确定了25所县级医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六)切实做好医改培训和宣传工作。
为推动第三批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25个县(市、区)做好工作,省委组织部、省医改办举办了第三期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班,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关目标任务、政策要求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进行了培训。
省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及各市都结合自身职责和今年医改重点任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
根据中宣部和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医改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6月22日,省委宣传部、省医改办召开了全省医改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制定下发了医改宣传工作方案,对做好今年医改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基层运行新机制,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就是抓住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这个主要载体,从增强基层活力的角度进行统筹考虑和整体设计,在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的同时,实现五项重点改革的相互配套和统筹推进,为进一步深化医改创造条件和夯实基础。
加快推进综合改革,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巩固起来,不仅能从机制制度上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还能使医改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并长期发挥作用,更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这是保基本、强基层的长效保障。
从对各市、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考核情况看,基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实行零差率销售等政策执行比较好,综合补偿机制也逐步建立起来,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度相对滞后,综合改革工作进展不平衡,打破“以药补医”的传统机制之后,新的运行机制并没有同步建立起来,这将对继续深化医改带来不利影响。
5月26日,国务院医改办、卫生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要求各省在9月底前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同步完成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和综合改革工作。
因此,加快推进我省基层机构综合改革,已经成为我省当前医改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
为落实深化医改的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建设,王仁元常务副省长、郭兆信、王随莲副省长召开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提出具体的方案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改革进程。
省里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从现在起,用3个月的时间,完成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
(一)坚持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要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加快建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稳步有序推进;坚持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坚持绩效考核,提升服务效益;坚持群众受益,体现以人为本。
(二)明确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
要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在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基本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和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指导意见》提出了综合改革的十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定位。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是实行总量控制的编制管理方式。
乡镇卫生院编制按照《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鲁编办〔2010〕42号)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执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鲁编办[2006]75号)。
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模式,核定的编制作为其确定岗位数量和核拨人员经费的依据。
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
三是设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类别和结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专业需要。
四是规范进行人员选聘和竞聘。
乡镇卫生院和政府直接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院长、主任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聘任。
任期一般为3年,可按规定程序连续聘任。
其他人员的竞岗,按照核准岗位的设置总量、专业类别、技术等级及数额要求,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为3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入的人员和通过各种公开招聘方式聘用的现职人员,凡具有符合要求的执业(从业)资格和与设置岗位专业对应的学历要求的,均可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参加竞聘。
同等条件下,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可优先聘用。
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优先聘用全科医师、专业公共卫生人员、中医药人员等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各县(市、区)要制定规范的竞聘程序和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五是公开招聘新进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时,除聘用定向培养的医学生、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计划的培训学员外,一律按照政策规定实行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人员一般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探索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县乡联动试点项目,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和吸引力度。
六是妥善安置各类未聘人员。
要利用人事制度改革的契机,将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合理分流,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和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原则,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职责,全力做好未聘人员的安置工作。
对原在编人员中的未聘人员,采取系统内统筹调剂、实行三年待聘制、允许提前退休、鼓励自谋职业、支持继续学习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对原聘用人员的未聘人员,各市、县(市、区)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做好妥善处理工作。
七是健全体现绩效的两级考核机制。
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定期组织内部绩效考核工作。
八是实行按岗定酬和按绩取酬的绩效工资制度。
实行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绩效工资制度是改革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
要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绩效工资,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具体核定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不高于60%,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九是扎实推进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
严格遵照我省关于基层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工作要求,规范操作,高效运行。
基层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必须全部通过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坚决杜绝网下交易行为。
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付款制度,及时上缴基本药物货款,确保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及时配送到位。
十是建立科学稳定的补偿机制。
要按照我省关于建立健全基层机构补偿机制的要求,尽快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
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对综合改革的助推作用,人员经费补助同核定编制数挂钩,同实有人数脱钩,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人增效的积极性。
要按照省里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指导意见的精神,加快制定本地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合理确定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收费和医保报销政策调整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收支,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落实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落实实施步骤和工作进度。
各市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对综合改革工作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实施主体的责任,按照制定方案、核定编制、设置岗位、竞岗聘用、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总结验收的顺序,深入扎实地推进综合改革工作。
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政府直接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改革任务要在9月底前完成。
综合改革分为五个工作步骤进行:
1、学习培训,制定方案。
市级政府于2011年7月15日前制定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政府于2011年7月25日前制定完成具体工作方案。
2、核编定岗,竞聘上岗。
各地要在8月5日前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推动 基层 医疗卫生 机构 综合 改革 工作会议 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