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法实施情况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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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畜牧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3月27日,调查组听取了县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交换了意见。
3月28日,召开了三个小组负责人会,进行了调查情况交换汇总。
4月14日三个小组的负责人对调查组的报告进行了讨论修改。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畜牧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从我们这次调查的9个乡镇和听取县畜牧局等县级相关部门贯彻实施《畜牧法》的工作汇报情况看,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以贯彻实施《畜牧法》为契机,把畜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骨干项目,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落实政策扶持、技术保障措施,强化疫病防治,促进了全县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体现为“五个明显”。
(一)领导重视程度明显增强
由于畜牧业产值比重大,畜禽产品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食品,加之近年出现了畜禽产品短缺的现象,县乡两级政府都把畜牧产业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农业主导产业来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服务工作,进一步理顺了畜牧生产和市场秩序,激发了农民的养殖积极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坚持把发展畜牧业摆在乡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出台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还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牧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畜牧业发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落实经费投入。
2007年县级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近10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达220多万元。
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各乡镇每年也把畜牧发展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确保了畜牧业的正常发展。
2007年全县投入畜牧经费近50万元,名山镇投入防疫经费5万元、树人镇2万元、南天湖镇1万元、江池镇1万元、兴义镇1.7万元。
三是部门配合支持。
各县级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支持畜牧业发展。
在发展养殖大户中,国土部门给予用地支持,林业部门优先安排用材计划,畜牧部门认真提供规划指导和技术服务保障。
(二)法律普及力度明显加大
自《畜牧法》颁布以来,县乡两级就把学习宣传《畜牧法》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学法。
采取以会代训、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全县畜牧系统干部职工中掀起学习《畜牧法》高潮,并系统学习、掌握了解了现代畜牧业建设的先进理论知识。
二是认真普法。
借助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利用街头咨询、橱窗展示、悬挂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还出动宣传车送法下乡,印发《畜牧法》问答资料。
三是着力落实。
按照《畜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牧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疫病防治,改进生产经营方式,培育大户和小区建设,推进畜牧标准化生产。
(三)疫病防治工作明显收效
近年来,各乡镇牢固树立动物疫病防治是促进畜牧发展、农民增收的理念,始终坚持把防疫监督工作放在畜牧业发展的第一位,着力抓好、抓实。
一是提高应急能力。
制定完善了《动物重大疫病防治预案》,提高了动物疫病监测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加强防疫工作。
突出春防、秋防和“三旬”免疫工作,严把产地检疫、屠场检疫和进出境检疫三环节。
从调查情况看,防疫工作达到了“六不漏”、“五到位”的工作要求,农民的防疫意识明显增强,春秋两季的防疫入户率高达到98%以上,因病损失率降到5%以下。
从市上通报的情况看,此项工作比邻近的几个区县抓得到位,走在了重庆市39个区县的前列。
三是强化基础工作。
加强了免疫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了免疫档案,牲畜佩戴免疫耳标率较高。
通过狠抓防疫工作,有效控制和预防了疫病的发生、蔓延。
(四)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通过贯彻落实国发〔2005〕15号、渝府发〔2006〕126号文件精神,县乡两级畜牧生产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提升了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健全服务体系。
除县、乡镇设有专门服务机构外,多数村配置了防疫员。
全县专职从事畜牧业发展工作的人员近500人。
除南天湖镇,调查的其余8个乡镇各村都配置了畜禽防疫员,落实了误工补贴。
尤其是把乡镇畜牧兽医人员工资由自收自支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后,较充分地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
二是强化监管职能。
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行先鉴定后发证再收费模式,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畜牧兽医行政许可事项。
加强畜禽饲料生产和流通市场的监管,制定落实《丰都县饲料和饲料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制度,开展饲料及饲料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狠抓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工作。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在完善村级服务网络基础上,建立畜牧兽医站职工包片兽医联系制度和重点畜禽养殖大户挂牌兽医责任制,为规模养殖农户提供技术支撑,增强了抗御风险的能力,激发了农民规模养殖的积极性。
树人镇给每个村级防疫员落实误工补贴每月200元。
兴义镇建立了“镇、村、社、村民代表”四级服务网络体系。
青龙乡强化畜牧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职责,指导规模养殖场完善防疫设施,建立健全防疫档案。
(五)畜牧发展形势明显好转
随着中、市扶持畜牧生产优惠政策的落实,加上目前畜禽产品市场价格高位运行,激发了畜禽养殖的积极性。
一是母猪存栏量增加。
全县能繁母猪已达到28009头,比去年7月底增加8309头,增长42%。
名山、树人、南天湖三个镇的能繁母猪由1105头增加到1658头,增长近50%。
后备母猪全县由去年7月末的1950头增加到4700多头,增长了1.4倍。
名山、树人、南天湖三个镇的存栏后备母猪达到682头,比去年同期增长78%。
二是畜禽规模养殖增加。
在毛猪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和国家扶持生猪养殖政策激励下,我县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猪养殖大户(场)大幅增加。
至今年3月底,全县规模养殖生猪(50头以上)的户数达到536家,比去年7月末的490家增加47户,生猪年出肥能力20.6万头以上;今年以来新建规模养殖场39家,年出肥生猪能力近40000头。
肉牛养殖10头以上的户数达到830户,其中饲养100头以上的就有11户,一次性饲养1000头的有1家。
养殖山羊30只以上的有559户,小家禽500只以上的有303户,2000只以上的有17户。
出现了年出栏上万头的养殖基地,规模化养殖出栏量占全县出栏总量的20%以上。
名山镇的畜牧园区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年出肥生猪500头以上的有5户;出栏肉牛50头以上的有25户,3000头以上的有2家。
三是全面落实母猪保险。
按照中市有关规定,制定了能繁母猪保险政策,采取中、市、县财政补贴大部分,农民筹资小部分的方式,为全县28000多头能繁母猪全部投保,降低了农民母猪养殖风险。
二、实施《畜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猪存栏总量不足,实现发展目标任务难度较大
受外出务工和养殖成本增加的影响,农村生猪养殖散户急剧减少。
南天湖镇的农户中有近50%的猪圈是空的。
树人镇只有2431户养猪,占总农户4556户的53.3%;大楼脚村1社有170户村民,养猪的仅有28户,比前些年减少5倍多;7社有53户,养猪的只有4户,占8%。
名山镇全镇有近6000户农户,养猪的只有4266户,占71.1%;何家场村有7个合作社,679户,养猪的只有150户,占总农户数不足1/4,其中3社有45户,养猪的仅有3户;白沙沱村有930户,目前养猪的农户不足50%。
仔猪价格过高,仔猪售价目前涨到每市斤20元以上,单价比去年末高出7元以上,直接增加养猪成本,挫伤农民养猪积极性。
受仔猪价格的影响,生猪存栏量减少。
据调查,南天湖镇南天湖村2社有144户,养猪的有74户,目前存栏生猪只有130头,比去年同期减少50头,减比为38.5%;九溪沟村的1、2、3社现有201户,目前生猪存栏98头,比去年同期的200头减少一倍。
名山镇何家场村,去年春防时全村的生猪存栏210头,今年只有150头,减幅为30%;全镇满足农户养猪需求尚差2000头以上。
树人镇岩口场村2社有47户,养猪的28户,生猪存栏只有34头,比去年同期的64头减少了30头,减幅达到53%;在部分乡镇还出现了农民手中有钱却难买仔猪的现象。
(二)养殖场建设规划滞后,排污设施建设较差
目前,我县尚未制定出台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规划。
从检查的9个乡镇看,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规模养殖小区(养殖场)选址不当,排污设施基本没有同步建设,少数有排污设施的也不符合标准化养殖要求。
大多数养殖场选址在场镇、学校人口密集区或者溪流边,没有将生猪所产生的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严重水源污染,容易引发流行性人畜共患疾病。
在对生猪进行防疫工作时,不注意兽药药瓶的二次污染,直接将使用过的兽药药瓶倒入溪流中,给下游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南天湖镇厂天坝村蹇定权,建有一个300头的养猪场,排污没有作任何处理。
江池镇上的马世银,现存栏60头母猪,所生产的粪便在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溪流;五龙场谭中碧利用自家的大米加工房所生产的废料作为饲料养殖生猪,现存栏80头,没有做到人畜分离饲养,而且距小学也只有50多米,更为严重的是养殖生猪所产生的粪便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溪流之中,对学生的身体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危害。
(三)政策兑现保障较差,发展积极性调动不充分
在扶持畜牧业发展政策方面,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扶持政策兑现差。
按各级已经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2007年全县符合生猪养殖补贴的大户有65户,实际只补贴了6户,占应补贴的9.2%。
而且降低了补贴标准,养殖大户应享受补贴资金在30万元至50万元不等,实际得到的只有25万元。
到目前为止,补贴资金还没有落实到位。
二是扶持标准过高。
市上只扶持年出栏3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户,大多数养殖户难以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对年出栏300头以下的扶持政策,市政府要求县政府落实,但至今未出台。
(四)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村级兽医服务较薄弱
畜牧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畜牧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
畜牧执法合力不够,环境不宽松,条件不具备,设施设备落后,部门协调机制不畅通。
服务网络不健全,村级防疫员的防疫知识较少、工作能力不强,村级防疫员误工费在有的乡镇难以得到保障。
在服务畜牧业发展中,从县至乡镇有重防疫轻发展的倾向。
(五)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带动畜牧业发展能力较弱
畜牧业是我县的重点产业之一,但目前为止没有几家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
现有的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没有参与畜禽新产品基地建设,带动发展能力弱。
组建的几个以畜牧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组织协调发展的功能作用发挥较差。
全县畜牧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很低,仍处在散养为主、粗放型生产经营的阶段,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所占比重较小,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
(六)生产环节监管力度不够,畜禽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在这次调查的9乡镇中发现,涉及危害种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有四个方面:
一是养殖场无序建设较突出。
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没有做到统筹规划、坚持条件、实行备案制和养殖场与无害化处理设施同步建设。
目前全县有规模的畜禽养殖场达2300多家,但在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不多。
二是种畜禽监管不够有力。
对种畜禽生产经营没有严格执行《种畜禽出场合格证》、《种畜禽家谱系》、《种畜禽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四证管理制度,持证生产经营率较低。
三是规模养殖建档差。
所检查到的养殖场没有将畜禽品种、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检疫、免疫、消毒、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在案。
四是畜禽交易监管力度不够。
在检查中了解到,少数乡镇有人长期从事病死猪贩运。
自去年以来社坛镇的个体工商户周某某在双龙场、青龙乡强买生猪,独霸生猪收购市场,此事当地农民反映多次,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在南天湖镇九溪沟村还有人药、兽药、饲料、种子混合经营的工商户。
(七)法律普及不够深入,宣传和认知存有死角
在《畜牧法》的宣传贯彻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宣传的广度、力度和深度还不够,只注重对畜牧系统干部职工和村社干部的宣传,而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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