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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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
第九条账务处理
1、系统内部错账
(1)农村信用社系统内跨联社取款
ATM受理网点进行差错确认后退款至省联社清算中心,省联社清算中心调整卡所属社和受理网点的相关账务,客户账所属机构经仔细核对后退客户账。
会计分录
受理网点
挂账处理——借:
现金
贷:
其他应付款
差错处理——受理网点通过农村信用社最后业务网络系统将相关款项上划省联社清算中心,核对后省联社清算中心将款项划至客户帐所属联社。
①受理网点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社内往来
②受理网点的清算中心
借:
社内往来
贷:
存放联社款项
③省联社清算中心
借:
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
贷:
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
④发卡网点的清算中心
借:
存放联社款项
贷:
社内往来
⑤发卡网点
借:
社内往来
贷:
其他应付款
发卡网点仔细核对后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银行卡客户账
(2)农村信用社系统内ATM受理网点同是发卡网点
ATM机所属网点进行差错确认后退款至客户账。
会计分录
挂账处理——借:
现金
贷:
其他应付款
差错处理——受理网点核实无误后自行退客户账
受理网点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银行卡客户账
2、跨系统错账
(1)本代他交易(跨行取款)
差错确认后,我方退款至发卡银行。
会计分录
①
受理网点
挂账处理——借:
现金
贷:
其他应付款
②受理网点上划资金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社内往来
其他应付款(银行卡手续费收入)(红字)
③受理网点的清算中心
借:
社内往来
贷:
存放联社款项
④省联社清算中心
借:
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
贷:
其他应付款
(2)他代本交易(跨行取款)
首先银联信息交换中心确认并清算后,省联社清算中心与银联公司进行对账,对账后由省联社清算中心退款至发卡网点,发卡网点根据交易明细退持卡人。
会计分录
①省联社清算中心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
②发卡网点的清算中心
借:
存放联社款项
贷:
社内往来
③发卡网点
借:
社内往来
贷:
其他应付款
④当发卡网点确认该笔为具体客户差错后进行下述处理
借:
其他应付款(省联社清算中心下划资金)
其他应收款(银行卡手续费支出)(红字)
贷:
客户银行卡账户
(3)POS消费交易
首先银联信息交换中心确认并清算后,省联社清算中心与银联公司进行对账,对账后由省联社清算中心退款至发卡网点,发卡网点根据交易明细退持卡人。
会计分录
①省联社清算中心
借:
其他应付款/备付金存款
贷:
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
②发卡网点的清算中心
借:
存放联社款项
贷:
社内往来
③发卡网点
借:
社内往来
贷:
其他应付款项
④当发卡网点确认该笔为具体客户差错后进行下述处理
借:
其他应付款(省联社清算中心下划资金)
贷:
其他应付款(银行卡手续费收入)(红字)
客户银行卡账户
第十条暂行管理办法中所涉及交易时限,主要用做内部流通使用,省联社清算中心在处理跨行业务时严格执行中国银联公司的业务规定。
第十一条
差错处理收费项目、收费比例严格按照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的规定收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办法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制定、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1: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
交易查询/查复通知单
信用社/省联社科技部
请协助查实以下交易。
申请机构名称:
申请机构代码:
申请单编号:
申请日期:
原始交易信息
*清算日期:
*系统跟综号:
*交易传输时间:
商户类型码:
*交易类型:
检索参考号:
*受理金额:
终端标志码:
受理方标志码:
受卡方标志码:
*持卡人卡号(主账号):
*持卡人户名:
*证件号码:
申请查询信息
□ATM扣账未吐钞
□实际消费未成功,发卡方扣账
□查询卡片身份证明
□其他(简要描述)
证明文件:
共份,名称:
申请单位业务章:
复核:
经办:
联系电话:
查复意见
□与申请情况相符,请贵方处理
□申请情况不符(简要描述)
□其他(简要描述)
回复单位业务章:
复核:
经办:
日期:
联系电话:
备注:
1、此栏中带有“*”号的为必填项,并在相应“□”内打“√”。
2、申请单编号由8位机构+6位时间(YYMMDD)+2位序号组成;系统跟综号在跨行交易中为银联业务系统流水号,非跨行交易中为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中全网流水号。
3、商户类型码、检索参考号主要是商户消费中相关要素。
4、终端标志码在ATM交易中为ATM终端标识号,在POS消费中为POS机具编号。
5、受理方标志码由省联社科技部统一分配;受卡方标志码是指POS交易中的收单方标识代码。
附2: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
交易差错处理申请/受理通知单
信用社/省联社科技部
请核实处理以下交易。
申请机构名称:
申请机构代码:
申请单编号:
申请日期:
原始交易信息
*清算日期:
*系统跟综号:
*交易传输时间:
商户类型码:
*交易类型:
检索参考号:
*受理金额:
终端标志码:
受理方标志码:
受卡方标志码:
*持卡人卡号(主账号):
*持卡人户名:
*证件号码:
请求处理信息
请求原因:
□本方交易未成功,省中心已清算,请贵单位做贷记调整/退单。
□超过处理期限,经双方协商,请贵单位做例外长款处理。
处理金额:
¥
元
汇入账号:
差错原因:
拟使用原因代码:
证明文件:
共
份
名称:
申请单位业务章:
复核:
经办:
请求方联系电话:
调账
方
回复
处理
信息
□情况属实,差错处理清算日期:
差错处理系统跟踪号:
同意处理,差错处理交易传输时间:
□申请情况有误,退回。
□其他。
调账单位业务章:
复核:
经办:
日期:
调账方联系电话:
备注:
1、此栏中带有“*”号的为必填项,并在相应“□”内和相应黑体字下打“√”。
2、申请单编号由8位机构+6位时间(YYMMDD)+2位序号组成;系统跟综号在跨行交易中为银联业务系统流水号,非跨行交易中为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中全网流水号。
3、商户类型码、检索参考号主要是商户消费中相关要素。
4、终端标志码在ATM交易中为ATM终端标识号,在POS消费中为POS机具编号。
5、受理方标志码由省联社科技部统一分配;受卡方标志码是指POS交易中的收单方标识代码。
附件3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跨机构(行)交易
ATM未长款证明
网点机构全称:
证明编号:
(机构码+日期+2位顺序号)
原始交易信息:
*清算日期:
系统跟综号:
交易传输时间:
商户类型码:
交易类型:
检索参考号:
*受理金额:
终端标志码:
受理方标志码:
受卡方标志码:
*持卡人卡号(主账号):
持卡人户名:
证件号码:
发卡方联系电话:
详细信息:
我机构ATM接到客户扣账未吐钞投诉,经核对后我机构未发现长款。
如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业务章:
复核:
经办:
日期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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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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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农村信用社 银行卡 业务 差错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