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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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xx〕100号)和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函》(琼环函〔20xx〕134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管理,切实解决我县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提高我县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的总体目标,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思路,加快环境管理转型,实现网格化管理,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最大限度消除环境监管的盲区、盲点。
二、目标任务
按照“条块结合、块为主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把握重点、突出效能”的原则,通过实施网格化执法模式,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全域的环境监管网络,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达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目的。
三、组织机构
成立xx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唐守兵 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群工部部长
副组长:
颜紫燕 县政府副县长
王上明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王书秘 县委办主任
曾海燕 县政府办主任
王 双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曾德英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蔡亲旭 县编委办主任
李日科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哲能 县环保局局长
张 雄 县发改委主任
陈孝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道强 县财政局局长
王锡瑞 县工信局局长
何深汉 县司法局局长
郑 奋 县住建局局长
符 进 县水务局局长
杨 升 县农业局局长
李景培 县海渔局局长
廖忠兰 县商务局局长
何宗华 县林业局局长
林尤宇 县公安局政委
蔡笃辉 县交通局副局长、党委书记
周序坚 县卫生局局长
黄行政 县工商局局长
吴清宝 县法制办主任
王 峰 县城管局局长
王 斯 县文体局局长
王 岛 县质监局局长
曾 桔 县安监局局长
何运基 县畜牧局局长
彭 存 县信访局局长
庞 兴 县环保局副局长、县生态办主任
曾 恒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黄 炼 xx福山咖啡文化风情镇管委会主任
王续秀 海南金马现代物流中心管委会主任
樊先华 县琼台基地办副主任
陈亚亲 金江镇委副书记、镇长
刘青传 大丰镇委副书记、镇长
黄世敏 老城镇委副书记、镇长
罗 富 瑞溪镇委副书记、镇长
洪祊新 永发镇委副书记、镇长
王秋颜 加乐镇委副书记、镇长
曾令京 文儒镇委副书记、镇长
童清茂 中兴镇委副书记、镇长
李世创 仁兴镇委副书记、镇长
杨瑞莲 福山镇委副书记、镇长
唐甸丰 桥头镇委副书记、镇长
符朝良 红光农场场长
张辉强 西达农场党委书记
郑浩书 金安农场场长
王红江 海南电网公司xx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监督各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主 任:
王哲能 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主任:
李华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符芳松 县法制办副主任
冯开升 县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人
四、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
(一)网格层级和职责划分。
1.一级网格。
(1)范围:
一级网格共1个,范围为全县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2)职责:
负责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的运行、管理;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我县行政区范围内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的企业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环境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指导各级网格环境监管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2.二级网格。
(1)范围:
二级网格共有18个,分别为11个镇、4个园区和3个农场,以镇、园区和农场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农场,镇长、管委会主任和场长分别为第一责任人。
(2)职责:
定期开展环境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将发现的环境问题上报行政区内一级网格责任主体并协助调查处理;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机构)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诉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按权限对行政区环境信访投诉、纠纷进行前期调处,配合上级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三级网格。
(1)范围:
三级网格共有200个,包括177个村(居)委会、23个农场作业区,以村(居)委员会、农场作业区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员会、农场作业区,各村(居)委会主任、各农场作业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职责:
定期开展环境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将发现的环境问题上报行政区内二级网格责任主体并协助调查处理;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机构)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诉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按权限对行政区环境信访投诉、纠纷进行前期调处,配合上级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四级网格。
(1)范围:
四级网格共有867个自然村和170个农场生产联队,以村民小组和农场生产联队为单元建立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小组和生产联队,各村民小组组长和生产联队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2)职责:
定期开展环境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将发现的环境问题上报行政区内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并协助调查处理;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机构)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诉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按权限对行政区环境信访投诉、纠纷进行前期调处,配合上级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网格体系构建。
在全县范围内建设县本级、镇(园区、农场)、村(居)委会或农场作业区、村民小组或农场生产联队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分为一级网格、二级网格、三级网格、四级网格。
一级网格设1个一级网格管理办公室,二级网格设置二级网格巡查员,三级网格设置三级网格巡查员,四级网格设置四级网格巡查员。
1.一级网格管理办公室。
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设立一级网格管理办公室,通过以内部调剂的方式安排3名专职工作人员。
2.二级网格巡查员。
各镇指定1名分管领导,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调剂2至3名工作人员,共需配置3至4名网格巡查员;各园区和农场指定1名分管领导,通过以内部调剂的方式安排2名网格巡查员。
3.三级网格巡查员。
各村(居)委会、各农场作业区指定1名分管领导作为网格巡查员。
4.四级网格巡查员。
各村民小组的组长、各农场生产联队队长作为网格巡查员。
(三)网格体系保障要求。
1.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利用现有设备,通过调剂的方式建立一级网格管理办公室,做好对各级网格工作人员的环保业务培训工作。
2.各镇。
利用现有设备,通过指定分管领导和从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调剂的方式来配置各自行政区的二级网格巡查员。
各园区和农场。
利用现有设备,通过指定分管领导和以内部调剂的方式来配置各自行政区的二级网格巡查员。
3.各村(居)委会、各农场作业区。
利用现有设备,通过指定分管领导作为各自行政区的三级网格巡查员。
4.各村民小组、各农场生产联队。
利用现有设备,村民小组的组长、农场生产联队队长作为网格巡查员。
5.实行“五定”。
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
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6.建立责任制。
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县与镇、县与各园区、县与各农场、镇与村(居)委会、农场与作业区、村(居)委会与村民小组、作业区与生产联队)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7.经费保障。
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经费包括一级网格经费、二级网格经费、三级网格经费和四级网格经费,共计219.78万元。
工作经费及人员岗位补贴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核定、报批后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网格体系主要工作事项。
1.巡查。
二级网格巡查员要对行政区开展环境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向行政区内一级网格管理办公室报告。
2.查处。
一级网格责任主体根据职责分工及时调查处理行政区内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3.反馈。
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按要求进行公开。
4.评价。
县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县政府成立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召开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
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本部门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实施方案。
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各级网格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职能任务,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实施方案,同时填报《xx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监管分工表》。
二是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各项管理制度。
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档造册,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三是明确各网格单元责任主体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
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0xx年12月31日前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填报《xx县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进展情况表》(联系人:
陈东,联系电话:
67612071)。
四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要于20xx年12月31日前制定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并报县政府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
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20xx年12月31日前制定全县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并报省政府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
(三)检查考评阶段(自20xx年1月1日起)。
全县网格化监管体系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及各级网格巡查、查处、反馈、监督、评价机制正式运行,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和各镇要在每年7月1日和12月31日前,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并填报《xx县建设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进展情况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推进体系建设。
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要设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办事机构,负责本部门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县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形成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
(二)提升能力,保障体系有效运行。
县财政部门负责一、二、三、四级网格运行年度各项费用。
各镇政府、各园区、各农场通过指定1名分管领导,各镇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调剂2至3名工作人员、各园区和农场通过以内部调剂的方式安排2名,为网格化环境监管提供人员保障。
(三)及时公开,畅通环境监管信息。
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做到制度上墙,会议有纪要。
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要就网格化建设及运行情况编制简报进行宣传报道和上报上一级网格,一级网格单元要至少每月编制1期简报,二级至少每季度编制一期。
(四)强化考核,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制定网格化监管考核细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行政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网格单元责任主体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县政府将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各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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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xx 网格 环境 监管 执法 体系 建设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