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民生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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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民生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岳阳县民生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CCTEGChongqingEngineeringCo.,Ltd.
二○一七年十月
附件: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证
附件三:
项目环境标准执行函
附件四:
岳阳县工业集中区调规扩区环评批复
附件五:
监测质保单及监测报告
附件六:
岳阳县规划局关于林冲路东侧部分地块调整用地性质的请示
附件七: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设置岳阳县民生精神病医院的批复
附件八:
专家评审意见
附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岳阳县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三: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附图四:
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五:
项目排水路径图
附图六:
项目现场照片
附图七: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基础信息表
概述
1项目由来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医院数量总体上虽有所增长,精神病医院人员有所增加,但从增长速度来看,我国精神病医院诊疗人次和住院人数的增长幅度要高于精神病医院数和医院人员数的增长。
随着我国精神病患病率的提高,精神病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供需缺口将进一步加大。
我国精神病专科医院已经超过600家,但与日益增长的精神病发病率相比,在数量和质量上与精神病患者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仍有为数众多的精神病患者不能得到专业、系统、有效的治疗。
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5成,就诊率更低。
目前这些精神病人得到及时救治的约20%,有80%的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甚至得不到最基本的救治。
精神病医院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专科医院,无论从设址、服务对象、管理模式、医疗护理方式、方法,以及社会地位等诸多方面,都显示出其不同于综合医院或其他专科医院的特点。
基于前几年岳阳县在精神病防治方面的现实状况、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精神病患者家庭的强烈反映,由爱心人士黄菊文同志发起,拟在岳阳县生态工业园林冲路科伦北面新建岳阳县民生精神病医院。
项目总建筑面积32928.98平方米,建筑内容主要包括门诊办公楼、宿舍、康复中心、精神病防治中心。
医院科室包括精神科、中西结合科、内科、麻醉科、检验、影像服务,共设置病床300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岳阳县民生精神病医院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岳阳县民生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根据国家和地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编制了本环评报告书。
2建设项目特点
本项目属于二类专科医院,共有床位300张,预计每日门诊人数约为200人。
岳阳县民生精神病医院为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服务科目为精神科、中西结合科、内科、麻醉科、检验、影像服务等。
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科、口腔科、洗衣房、手术室。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如下图所示。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
(1)项目与岳阳县生态工业园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2)在环境阶段,从项目建设到生产,关注施工期的污染影响和治理措施,营运期重点关注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噪声的达标排放情况以及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分析;
(3)在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阶段,重点关注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满足污染物的治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分析经济、技术方面可行性;
(4)环境风险方面,重点关注项目主要风险源,分析营运期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应急预案、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位于岳阳县林冲路科伦北面,符合岳阳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施工期和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处置,实现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岳阳县医疗体系建设。
因此,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10)《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
(11)《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1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
(14)《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16日);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施行;
(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
(1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
(1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1年12月17日;
(1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20)《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2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1.1.2地方环保法规
(1)《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年9月8日;
(2)《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湖南省环保局、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DB43/023-2005,2005年7月1日;
(3)《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2007年10月1日;
(4)《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3年5月27日;
(5)《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修正,2002年3月29日。
(6)《岳阳市环境功能区划》,岳阳市人民政府;;
(7)《岳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8)《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市城区扬尘污染的通告》(岳政告[2009]8号)。
1.1.3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号,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修改;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第40号,2005年12月;
(3)《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文件,卫医发[2003]287号),2003年10月;
(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2003年10月15日;
(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380号令),2003年6月16日;
(6)关于发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3]188号;
(7)《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2013年7月1日;
(8)《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2004)2004年5月1日;
(9)《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2003年6月30日;
(1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2003年12月26日;
(11)关于印发《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环办函[2003]283号)2003年6月17日。
(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
1.1.4环评工作技术规范及其他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岳阳县民生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6)
(7)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任务委托书及其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环境功能区区划
1.2.1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属于岳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项目非病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医疗废水由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岳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墙河。
根据《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本项目评价河段属于新墙河铁路桥至春风断面,水域功能为渔业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1.2.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要求,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为二类区域,本项目位于岳阳县生态工业园,属一般工业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1.2.3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中对噪声区域的划分,由于本项目位于岳阳县生态工业园,属一般工业区,但本项目为医院项目,因此项目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表1.4-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表
编号
项目
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
声环境功能区
属3类区,但本项目为医院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3
水环境功能区
新墙河本项目评价河段为渔业用水,东面农灌渠为农灌用水及下游东方红水库为渔业用水,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是否森林公园
否
6
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
否
7
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否
8
是否人口密集区
否
9
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否
10
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
是两控区
11
是否水库库区
否
12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
13
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
否
1.3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1.3.1污染控制
(1)本项目所有的污染源均应得到有效和妥善的控制,研究项目实施的防治措施可行性,提出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将项目营运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使本项目的排水对地表水水质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3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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