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销售代理资格认可证书变更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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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销售代理资格认可证书变更须知
申请办理销售代理资格认可证书变更须知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地区代表处提出变更申请,地区代表处进行审核。
未经中国航协的认可,销售代理企业不得擅自变更企业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及投资主体。
提交材料齐全,经中国航协所属地区代表处审核合格后,将予以变更,并换发资格认可证书。
变更所需资料(详见附表五—附表八)
附表五: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1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变更企业名称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申请书(说明变更理由及具体变更前后情况)
2
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股东大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复印件
3
工商局企业更名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4
修改后的法人公司章程或修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
同时从事国内销售代理业务,应提供二类代理业务变更相应资料,二类代理业务同时做变更
6
法人经济担保协议,担保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反映近期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工商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代理人需提供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7
资格认可证书原件
8
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提供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准确联系电话、传真及证明)
9
其它必要资料
:
1.销售代理企业应当于做出变更企业名称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航协地区代表处提出变更申请。
当地所属地区代表处审核合格后,由当地所属代表处通知交费,由中国航协打印证书。
2.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工商登记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中国航协,中国航协将给与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将注销其资格认可证书。
3.适用于一类、二类空运销售代理企业申请变更。
4.以上需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5.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担保方应为注册资金不低于被担保方的第三方全中资法人机构。
附表六: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变更营业地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1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变更营业地址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申请书(说明迁址理由及原址不再经营的保证)
2
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股东大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复印件
3
新的营业地址的租赁协议(三年以上)或自有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复印件
4
新的营业场所内外照片(设有企业标牌)
5
同时从事国内销售代理业务,应提供二类代理业务变更相应资料,二类代理业务同时做变更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
资格认可证书原件
8
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提供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准确联系电话、传真及证明)
9
其它必要资料
:
1.销售代理企业应当于做出变更营业地址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航协地区代表处提出变更申请。
当地所属地区代表处审核合格后,由当地所属代表处通知交费,由中国航协打印证书。
2.一类销售代理业务和二类销售代理业务需同址经营。
3.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工商登记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中国航协,中国航协将给与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将注销其资格认可证书。
4.适用于一类、二类空运销售代理企业。
5.以上需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6.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担保方应为注册资金不低于被担保方的第三方全中资法人机构。
附表七: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1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申请书(说明变更理由及变更情况)
2
新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3
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
4
新法人代表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6
资格认可证书原件
7
同时从事国内销售代理业务,应提供二类代理业务变更相应资料,二类代理业务同时做变更
8
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提供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准确联系电话、传真及证明)
9
其它必要资料
:
1.销售代理企业应当于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航协地区代表处提出变更申请。
当地所属地区代表处审核合格后,由当地所属代表处通知交费,由中国航协打印证书。
2.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工商登记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中国航协,中国航协将给与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将注销其资格认可证书。
3.适用于一类、二类空运销售代理企业申请变更。
4.以上需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5.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担保方应为注册资金不低于被担保方的第三方全中资法人机构。
附表八: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变更投资人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1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变更投资人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申请书(说明变更理由及具体变更前后情况)
2
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3
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股东大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复印件
4
修改后的法人公司章程或修正案复印件
5
投资协议书(原投资方与新投资方之间)
6
新投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股权证明书复印件
7
企业变更投资主体后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工商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代理人需提供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8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9
企业改制文件(如国有单位同意改制批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改制审核文件等)
10
同时从事国内销售代理业务,应提供二类代理业务变更相应资料,二类代理业务同时做变更
11
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提供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准确联系电话、传真及证明)
12
其它必要资料
:
1.销售代理企业应当于做出变更投资人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航协地区代表处提出变更申请,当地所属地区代表处审核合格后,由当地所属代表处通知交费。
审核合格后由地区代表处正式给予批复文件,不再颁发新的资格认可证书(首次办理业务手续,由各地区代表处颁发新的资格认可证书及认可销售代理人牌照)。
若涉及到外资方面及变更投资人等事宜涉及港澳投资及外商投资,仍按原程序由中国航协地区代表处上报中国航协总部审核。
2.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工商登记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中国航协,中国航协将给与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将注销其资格认可证书。
3.未经中国航协认可,销售代理企业不得擅自变更有关事项
3.适用于一类、二类空运销售代理企业
4.以上需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5.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担保方应为注册资金不低于被担保方的第三方全中资法人机构。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变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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