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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基础知识
煤矿知识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管理。
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重要位置,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的指示要求,不折不扣、及时全面地贯彻落实到全矿每名员工和每项工作中。
一通三防
一、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挂牌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2、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两闭锁”,必须采用双局扇、双电源。
。
3、局部通风机前配风要充足,瓦检员每班要检查局扇是否喝循环风。
4、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5、风筒口距迎头距离岩巷不大于8m,煤及半煤巷不大于5m。
6、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风筒管理,放炮前必须采用网片对风筒进行掩护,炮后及时处理漏风或更换风筒,保证工作面正常通风。
7、打运物料或修护作业时必须对风筒采用可靠措施进行保护,防止刮破风筒造成漏风。
8、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只有一道风门完全关闭后方可开启另一道风门。
9、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不得随意破坏;通风工区工作人员必须加强通风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通风设施完好。
10、《煤矿安全规定》严禁串联通风。
二、瓦斯管理
1、工作面设置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每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间隔时间为2~4h;瓦斯记录牌、瓦斯检查巡回图表和瓦斯台帐的数据必须相符,做到“三对口”。
2、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时,禁止装药爆破,当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0%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爆破前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装药、爆破。
5、当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瓦斯浓度超过本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7、停风区中CH4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停风区中CH4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由通防科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进行排放。
8、掘进工作面迎头风筒对侧必须悬挂便携仪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三、防尘管理
1、巷道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三通”,用于冲洗巷道。
2、迎头50m范围内设置净化水幕,煤巷、半煤岩巷、岩巷分别设置一、二、三道,并能封闭巷道全断面,爆破前开启喷雾。
3、运煤各转载点要喷雾洒水,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带个体防护用具。
4、距工作面60~200m之间设隔爆水袋,隔爆水袋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交叉口拐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m~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水袋排间距离为1.2m~3.0m,隔爆水袋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存水量不少于200L/m2,水袋规格为40L/60L,保证水量充足。
5、综掘机内外喷雾保证正常使用。
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打眼,放炮时使用水泡泥。
6、做好煤尘管理与监测,防止粉尘堆积。
7、掘进工作面30m范围内每小班冲洗一次,30m以外的巷道每圆班冲洗一次。
放炮地点及前后20m范围内必须冲洗煤帮。
8、每次爆破前、后应冲洗巷道帮顶,爆破时应打开喷雾降尘,出煤时采用洒水的方式,达到防尘效果。
四、防灭火管理
1、工作面防尘管路兼做消防管路。
2、距迎头100m处安全地点应配备两个灭火器和一个砂箱,由专人管理。
3、井下硐室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不使用的棉纱、布条、润滑油和纸类应保存在盖严的铁桶内。
4、电器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切断电源之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做好个人保护,凡下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严禁穿戴化纤衣服。
6、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携带火种入井,严禁在井下打开矿灯和带电的电气设备;井下严格杜绝产生火源,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7、加强爆破管理,使用煤矿安全炸药,严格执行爆破规定不准用明火或动力线爆破。
8、加强机电设备管理,设备性能完好,严禁超负荷运转,电路敷设符合要求,杜绝失爆。
9、掘进工作面使用不延燃皮带、电缆和抗静电、阻燃风筒。
10、若发生火灾时,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并组织人员处理,火灾不能扑灭时,必须由班队长带领受威胁人员沿避火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并积极组织现场人员灭火。
矿井透水前的主要征兆
1、挂红。
矿井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它通过煤岩裂隙而渗透到采掘工作面煤岩体表面时,会呈现暗红色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
挂红是一种出水信号。
2、挂汗。
积水区的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而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结成许多水珠。
3、水叫。
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水,向煤岩裂隙挤压时,与两壁摩擦会发出“嘶嘶”叫声,这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他水源已经很近了。
4、空气变冷。
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域时,空气温度会下降,煤壁发凉,人一进入工作面就有凉爽、阴冷的感觉。
5、出现雾气。
当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
6、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
7、水色发混,有臭味。
8、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积水区向外散发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9、裂隙出现渗水等。
如果出水清静,则离积水区较远;若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我们的专业术语称为煤与瓦斯突出。
所谓煤与瓦斯突出是指在压力作用下,破碎的煤与瓦斯由煤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大量喷出,是另一种类型的瓦斯特殊涌出。
一般情况下,成煤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瓦斯气体(主要成份是甲烷)与煤伴生,由于受上部岩体压力及周边约束,这些气体以较大的密度甚至以固态存在。
一旦受到采动影响,这些气体会迅速释放,形成瓦斯气体涌出。
所以加强采场通风就是带走这些气体(有的又称为煤层气),让在井下工作的人员获得正常空气。
当采掘过程中因为工作场所压力变化及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处置不当时,就可能形成煤与瓦斯突出,这时大量的瓦斯气体连带着破碎的煤炭一起往外冲出来,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
有时甚至出现爆炸。
现在实际上很多情况下都能得到有效控制。
但因管理水平及技术水平甚至责任心不够等造成事故的情况仍然在发生。
另外,社会道德水准下降,导致一些煤矿管理者(老板及矿长)安全投入不足,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不够,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在井下采掘过程中,煤与岩石常常一瞬间被从煤体中抛出,并喷出大量瓦斯,这种现象叫煤与瓦斯突出,简称为"突出"。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不仅会造成采掘工作面和通风系统的破坏,同时大量煤与瓦斯以极快的速度喷出,还可能会充塞巷道,造成人员窒息和瓦斯爆炸、燃烧及煤(岩)埋人事故。
煤与瓦斯突出前,一般都有预兆,没有预兆的突出极少。
突出预兆可分为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有声预兆:
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时间间隔长短也不一致;煤壁还会发生震动和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
无声预兆:
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压,片帮掉渣,顶板下沿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瓦斯忽大忽小,煤壁发凉,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上述预兆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迎着风流撤出。
近年来,由于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广大科技人员的努力,煤矿采取了许多安全防护措施,如石门揭穿煤层时放震动炮,采掘工作面远距离放炮,设避难所、压风自救系统和佩戴隔离式自救器等,这些措施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在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用综合措施:
1突出危险性预测。
2防止突出措施3防止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4安全防护措施
主要的防治措施分为
区域性防治措施:
开采保护层、大面积预抽突出危险煤层瓦斯和突出危险煤层注水。
局部性防治措施:
超前钻孔、松动爆破、水利冲孔等.
煤矿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库带答案
一、填空题
1、自救就是当井下发生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每位工作人员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的行动。
2、目前煤矿使用的自救器,按其防护的特点可分边过滤式和隔离式两大类。
3、伤员的搬运方法有担架搬运法、单人徒手搬运法和双人徒手搬运法。
4、瓦斯爆炸浓度界限为5%-16%。
5、爆破落煤包括打眼、填炮眼、连线和爆破等工序。
6、回柱必须按由里向外、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
7、采煤机主要由电控部、牵引部、截割部三部分组成。
8、违章作业就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9、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0、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工人长期在有矿尘的环境中作业,吸入大量的矿尘,轻者会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会导致尘肺病。
12、矿井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基本措施。
13、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
14、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15、矿井通风方式可分为中央式、对角式、混合式三种。
16、矿井气候条件是井下温度、湿度和风速三者综合作用的结果。
17、冒顶处理的特殊施工方法有撞楔法、探板法、木垛法、搭凉棚法。
18、顶板事故是指在井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因为顶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生产中止的事故。
19、井下爆破作业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20、矿井供电系统必须有双回路供电。
21、煤层顶板按照其与煤层距离自近至远可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三种。
22、掘进工作面的炮眼按其用途和位置可分为掏槽眼、辅助眼和周边眼三类。
23、顶板事故的征兆有响声、掉碴、片帮、裂隙、漏顶、脱层现象。
24、综采工作面是用采煤机破煤和装煤、刮板输送机运煤、自移式液压支架支护和放顶的工作面。
25、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机头、机尾的压柱要打牢靠。
26、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超过26℃,机电峒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
27、瓦斯爆炸必须具备瓦斯爆炸浓度、引爆温度、足够的氧气三个条件。
28、当井下作业现场发生瓦斯突出预兆时,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佩戴好自救器迅速躲到安全地点。
29、煤尘爆炸的危害表现在产生高温、产生高压,形成大量的有害气体三个方面。
30、在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可能引起瓦斯、爆尘爆炸事故。
31、井下电钳工处理输送机故障时,必须停电停机,并挂上正在检修,不准送电的牌子。
32、矿井透水预兆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底板鼓起、水色发浑、出现臭味、顶水加大、片帮冒顶。
33、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有漏电保护、保护接地、过流保护。
34、井下爆破需要等15min以上,炮烟浓度符合安全要求时,才允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35、矿井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36、煤矿企业对新工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7、在井下发现长期被困人员时,禁止用矿灯直接照其眼睛。
38、在透水时水流急来不及躲避的情况下,现场作业人员应抓住棚子或其他固定物件,以防被水流冲入倒带跑。
39、当发现作业现场即将发生冒顶时,应迅速离开危险区,撤退到安全地点。
40、现场急救常用技术包括人工呼吸、心脏复苏、止血、创伤包扎、骨折临时固定和伤工搬运等。
41、“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2、煤矿的三大规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43、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和隔爆性叫做失爆。
44、主排水泵房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应具有20H内排出矿井一天的积水能力。
45、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以保护煤矿井下从业人员作业,操作安全和健康泊一种预防性辅助装备。
46、井下安全供电应做到的三无是指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47、在井拆卸矿灯会产生火花,引起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
48、掩护式支架一般由顶梁、掩护梁、底座、立柱、连杆、推移和操纵装置等组成。
49、倾斜巷道中为防止车辆运输碰人,跑车撞人事故而设置了躲避硐。
5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024%.
51、煤矿井下五大灾害为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灾害。
52、采掘工作面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53、瓦斯防治体系包括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可靠、管理到位。
5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55、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6、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t。
57、我国煤矿安全法律体系主要有四部分组成,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5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59、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三大支柱为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
60、瓦斯爆炸的引爆温度为650℃-750℃。
61、瓦斯爆炸的氧气浓度必须达到12%。
6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煤矿生产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6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64、煤矿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5、安全培训的内容有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6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利。
67、《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保用品的义务。
68、《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69、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70、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7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得少于4m3
72、特种人员有井下电钳工、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员、主提升司机、采煤机司机等。
7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4、《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75、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
76、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77、过滤式自救器是一种专门过滤一氧化碳的自救器。
7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按规定交纳各类保险,包括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井下意外伤害保险。
79、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80、主要运输巷和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米。
81、根据工作面使用的设备不同,可将工作面分为炮采工作面、普采工作面、综采工作面。
82、采区(包括盘区)内上山、下山和平巷不得低于2米,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米。
83、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度,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度时,必须停止作业。
84、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
85、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井风时,箕斗提升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6M/S。
86、利用矿井全风压,通风具有通风连续可靠、安全性好、管理方便等优点。
87、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停风后,立即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88、瓦斯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首,瓦斯事故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头。
89、在井下安设降尘设施,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煤尘产生量和避免煤尘悬浮飞扬,是防尘煤尘爆炸的根本措施。
90、带式输送机的各转动部位要安装保护罩或保护栏杆。
9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
92、“一炮三检”指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炮后。
93、掘进工作面的炮眼按其用途和位置可分为掏槽眼、辅助眼和周边眼三类。
94、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水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95、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口应安装防爆门。
96、利用倾斜巷道由地面进入井下的开拓方式称为斜井开拓。
97、矿井必须有完态的独立通风系统。
98、瓦斯涌出量大,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预先采用抽放措施。
99、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要检查2次瓦斯。
100、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三大类。
二、判断题
1、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红十字合性法律。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性法律。
(√)
4、按规定检测瓦斯及瓦斯超限作业的不是重大隐患。
(×)
5、煤矿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6学时。
(×)
6、刑法第134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7、煤矿三大规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
8、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大类。
(√)
9、农民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的,应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
10、煤矿企业为了保障煤矿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国家对煤矿井下作业的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
1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
(√)
12、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
13、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吸收新员工,双方可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
14、煤矿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
15、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职责。
(√)
16、煤矿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应负直接责任。
(×)
17、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
18、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
19、煤层顶板按照其与煤层距离自远至近又可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三种。
(×)
20、逆断层:
上盘相对下降,下盘相对上升。
(×)
2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20分钟内开动。
(×)
22、矿井供电系统必须有单回路电源。
(×)
23、主排水泵房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应具有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两天的积水能力。
(×)
24、综合机械化掘进就是在掘进工作面采用了巷道掘进机,实现破煤(岩)、装煤(岩)、转载(岩)的连续机械化作业,有的掘进机还装有锚杆钻装机,可同时完成支护工作。
(√)
25、锚杆支护是巷道掘进后向围岩中钻眼,然后将锚杆安设在眼内,对巷道围岩进行加固,以维护巷道稳定的一种支护方式。
(√)
26、冒顶处理的一般原则是先里后外,先支后拆,先远后近,先帮后顶。
(×)
27、在综采工作面的采煤生产过程中,液压支架的工作方式是:
支撑—降柱—移架—升柱—支撑。
(√)
28、刮板输送机用来运送材料时要有防止顶人和碰倒支柱的措施。
(×)
29、“一通三防”指的是加强矿井通风,防止水、顶板、煤尘事故的发生。
(×)
30、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
3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
(×)
32、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有毒性气体。
(√)
33、一氧化碳中毒的明显特点是嘴唇呈桃红色,两颊有斑点。
(√)
34、硫化氢是无色、微甜、有臭鸡蛋味的气体,相对密度为1.19,易溶于水。
(√)
35、矿井气候条件是井下温度、温度和风速三者综合作用的结果。
(√)
36、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度;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度。
(×)
37、《煤矿安全规程》对井巷中的风速有明确的规定如有人通行的井巷风速不得超过8m/s。
(√)
38、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
3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
(√)
40、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巷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以免发生循环风。
(√)
41、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
42、绝对涌出量是指单位时间内涌出的瓦斯数量的总和。
(√)
43、相对涌出量是指矿井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平均每采1吨煤所涌出的瓦斯数量的总和。
(√)
44、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
45、低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
46、高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
47、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瓦斯爆炸浓度、引爆温度、足够的氧气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
48、矿井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基本措施,只有做到供风稳定、连续、有效,才能保证及时冲淡和排除瓦斯。
(√)
49、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
50、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顶板冒落空洞内和局部通风机送风达不到或不够量的掘进工作面等处容易积聚瓦斯。
(√)
51、矿尘(又叫粉尘)是矿井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矿物细微颗粒的总称。
(√)
52、具有爆炸性的煤尘为只有在空气中呈悬浮状态,并且浓度在爆炸极限范围内(一般下限浓度为30—50g/m3,上限浓度为1000—2000g/m3)才能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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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矿井的巷道内、硐室内和采空区内等井下各处的火灾,以及发生在井口附近能够威胁矿井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地面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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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煤层自燃分低温氧化阶段、自热阶段、自燃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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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井下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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