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普查监理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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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普查监理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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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普查监理招标文件
某某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
B包(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
2009-C007)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某某市城市规划局
代理机构:
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主要内容
1
招标项目:
某某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项目监理
2
招标人:
某某市城市规划局
3
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不退
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支票或现金形式于开标截止日前一天提交。
收款人:
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09年8月25日上午9:
30分
开标时间:
2009年8月25日上午9:
30分
送达标书及开标地点:
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7
签订合同地点:
某某城市规划局
8
中标方必须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某某市城市规划局的管理制度,不得影响发包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施工中不得损坏一切管线及其他设施,如有损坏则由中标方全额赔偿。
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该工程不得转包和分包。
9
各投标人将需答疑问题于投标截止之日1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代理机构。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1、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某某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某某市城市规划局委托,现就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且具有地下管线探测监理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某某市建成区地下管线进行探测普查,并建立相应的管线信息系统。
普查规模约80平方公里范围内约1500公里的管线。
普查对象主要为本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及招标人要求的地下管线。
二、招标范围:
完成上述地下管线探测普查任务的全部监理工作
三、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物探或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具备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普查监理业绩,服务良好;投标人承担过地级市(含以上)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普查监理项目;
4、拟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备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普查的经历。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9年7月23日至2009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
00—11:
30分,下午3:
00—6:
30分(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某某市※※※※※※※※※※※二楼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处。
3、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每份文件加50元邮寄费。
4、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业绩合同,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某某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二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某某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投标时间:
2009年8月25日上午8:
00至9:
30。
(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09年8月25日上午9:
30。
(北京时间)
八、投标、开标地点:
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某市城市规划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2、投标要求
2.1投标资格要求
2.1.1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
2.1.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物探或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2.1.3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备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普查的经历。
2.1.4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和施工的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2.1.5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2.1.6具备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普查监理业绩,服务良好;投标人承担过地级市(含以上)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普查监理项目;
2.1.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1.8投标人除了应提交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主要人员表外,还应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同类工程监理业绩:
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能力,有良好的普查监理工程项目业绩和履约记录,并提供投标人承担过的地级市(含以上)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普查监理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3.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2.1.9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2.1.10数据入库监理系统和某某市使用的地理信息平台衔接良好,管线数据能在不同GIS平台进行数据转换和使用。
2.1.11监理使用各种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有关技术规定;监理方法和监理措施符合《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2.1.12合理规范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的工序流程和监理监督检查流程,对每一工序流程的监理结果,提供相应的监理书面报告。
2.1.13对探测单位交付建立的地下管线图和数据,有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管线图和数据不流失、不坏死。
2.2监理方案需求
2.2.1监理内容系统、全面。
包含从地下管线探测技术准备开始到监理最终向某某市规划局提交数据结构、数据格式正确,质量合格的地下管线计算机数据的全过程。
2.2.2监理方法科学、具体。
能从内外业结合上检查出探测过程和探测成果中出现的一切不符合《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规定的问题。
2.2.3监理手段先进、监理过程可视化。
2.2.4监理程序严密。
一是各工序间探测和监理衔接紧密,二是使用的监理设备、软件程序结构和功能严密,使管线数据存在的问题不被遗漏。
2.3投标注意事项
2.3.1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封装、数量、投标保证金及法人授权等情况。
如有需要,将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现场解答问题。
所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出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2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产品及品牌均为参考,不对投标人的投标构成任何限制。
但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3.3关于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请仔细参阅“5、投标文件的制作”。
2.3.4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涉及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2.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3.5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一切因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本项目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2.3.6投标人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参与投标,不得采用任何对其它竞争对手恶意攻击的手段。
投标人如采用了恶意攻击的手段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行为,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3.7为了确保各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采购要求,投标人应按时提出咨询,充分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项目介绍
3.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对某某市建成区地下管线进行探测普查,并建立相应的管线信息系统。
普查规模约80平方公里范围内约1500公里的管线。
普查对象主要为本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及招标人要求的地下管线。
为实现某某市城市地下管线资料数字化、管理信息化、服务网络化,决策科学化、监管规范化,因此决定实施某某市地下管线普查探测项目,并对其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理。
3.2项目需求
完成上述工作范围约80平方公里内的约1500公里城市管线地下管线普查以及数据建库等全过程的质量监理工作。
3.3技术标准
3.3.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3.3.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监理技术规程》(送审稿);
3.3.3《城市测量规范》(CJJ8-99)建设部
3.3.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18314-2001
3.3.5《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3.3.6《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
3.3.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
3.3.8《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18316-2001
3.3.9项目实施过程中某某市规划局发出的各种技术修改、补充意见。
4、招标文件说明
4.1适用法律与解释权
4.1.1本次招标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4.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某某市城市规划局和某某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4.2定义
4.2.1采购人(招标人):
某某市城市规划局。
4.2.2投标人:
是指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
4.2.3实质性响应:
是指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法律以及政府各项法规的规定,且没有对招标要求产生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
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2.4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4.2.5服务期:
是指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该招标项目通过验收的期限。
4.3.6公章:
投标人所加盖的公章所刊名称为投标人法定名称,并经法定机构备案,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印章代替公章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4.3.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3.2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4.4投标费用的承担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5招标文件说明
4.5.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招标项目的各种要求,招标、投标、评标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程序、合同主要条款,以及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等内容。
4.5.2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要求
3、招标项目介绍
4、招标文件说明
5、投标文件的制作
6、开标和评标
7、授予合同
8、合同书格式
9、附件
4.5.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澄清。
2、任何澄清要求应在开标截止日17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逾期或其他方式的澄清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招标人根据情况,以书面形式对投标人的问题,应在开标前15日内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5、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须在获取补充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电报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6、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投标文件的制作
5.1原则
5.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从而确保其投标对招标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5.1.2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任何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有可能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5.1.3招标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
5.1.4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并胶装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
不得涂改、漏页,否则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
5.1.5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任何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包装、密封的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的组成
5.2.1商务文件(附件一)
5.2.2报价文件(附件二)
5.2.3技术文件(附件三)
5.2.4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在投标文件中如有遗漏上述任何一项内容(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除外),该投标文件则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5.3投标文件的编写和签署
5.3.1投标文件必须打印,任何手写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要签名的地方除外)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3.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及增删必须由投标人代表在修改处签名盖章确认,修改必须清晰。
5.3.3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第9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注明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已注明要求签名的地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签名。
签名代表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代表。
5.3.4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有权拒绝接收。
5.4投标文件数量和包装
5.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5章和第9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5.4.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订完好。
如投标文件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3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可装订在一起,报价文件装订于商务文件的前面,均要有明显的分隔。
也可将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开装订,按要求提供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
5.4.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包装密封上均应注明投标人名称。
5.4.5投标人除须将报价文件装订于商务文件内外,还必须将报价文件独立包装和密封,便于开标时唱标。
5.4.6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有权拒绝接收。
5.4.7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均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未注明正本或副本的投标文件如出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文件为准。
5.5投标报价要求
5.5.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在唱标后不得做任何修改。
任何要求修改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5.2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写明有关报价的单价(或明细报价)和估算总价。
如果单价(或明细报价)与估算总价有出入,以单价(或明细报价)为准;如果中文大写表示的金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别,则以列明单价(或明细报价)的累计金额为准;无列明单价(或明细报价)的,则以中文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5.3在招标文件的相关部分,均对投标报价作出了详细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报价。
5.5.3报价的具体范围已在招标要求中予以陈述,投标人必须清楚地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4本项目费用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5.5.5本项目的合同签约价格按照中标人投标书上的投标单价为准;普查监理费用以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实际工程量以普查结束经验收核实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5.6投标保证金
5.6.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之一。
5.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投标人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5.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中标人按照规定缴纳了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5.6.4服务费的中标金额以投标总价为准,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制定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收费标准及要求,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具体费率如下:
服务类型
费率
服务类
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注: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
某项目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1000万元,其服务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6.95(万元)
5.6.5出现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或放弃其投标;
2.中标的投标人不按其投标承诺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4.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5.投标人捏造事实,恶意对投标竞争对手或招标人进行攻击。
6.投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按时参加投标。
5.7投标有效期
5.7.1投标有效期为从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60天。
投标有效期不足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5.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不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没收。
6、开标和评标
6.1开标
6.1.1招标人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6.1.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封装、数量、投标保证金及法人授权等情况,在检查中发现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如在评标时发现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其投标无效。
6.1.3开标时将公开宣读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6.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参加开标仪式,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6.2评标委员会
6.2.1本次评标委员会将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等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评委的人数将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6.2.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6.2.3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自己的评标意见,并签名确认。
否则,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
6.2.4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否则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将被取消。
6.2.5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是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否则其评标结果无效,并需要承担相应经济与法律责任。
6.2.6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如发现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评标纪律,由该名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如发现评标意见无效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已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一半,或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明显偏离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明显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有权解散评标委员会重新组织评标或废止本次采购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6.3评标纪律
6.3.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6.3.2评标委员会必须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6.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投标人以任何方式给予的利益。
6.3.4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不得向投标人以任何方式透露评标工作情况。
6.3.5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之外。
6.3.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任何经济或其他利益或利害关系。
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发现有此情况必须主动提出回避,否则其评标无效。
6.3.7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4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
6.4.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询标、评审和比较。
6.4.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中是否有计算错误。
6.4.3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6.4.4除非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其它外部证据。
6.4.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
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4.6评标委员会在必要时,有权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查,相关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但投标人不得拒绝评标委员会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
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资料与实地考查结果不符,其投标为不真实投标。
6.4.7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而无法人代表有效授权委托的;
4.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的;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标处理情况。
6.5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6.5.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认真的答疑和澄清。
投标人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6.5.2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联系。
6.5.3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并做出明确的答复,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拒绝接受其答疑和澄清。
由此而产生的任何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6评标原则和方法
6.6.1评标原则
1、经某某市有关部门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某某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项目监理中标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为使本次招标投标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平等竞争的精神,择优选定中标人,特制定本评标方法。
2、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向采购人推荐最大限度满足招标要求,技术评分合格,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余类推。
3、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全部集中于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说明资料。
任何投标文件以外的信息或资料在未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前均不能作为评标的依据。
4、评分权重为:
项目
报价文件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
分值
30分
35分
35分
6.6.2评标办法
1.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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