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秦汉部分.docx
- 文档编号:12335996
- 上传时间:2023-04-18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34.29KB
《名词解释》秦汉部分.docx
《《名词解释》秦汉部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名词解释》秦汉部分.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名词解释》秦汉部分
中国古代史---秦汉
1.五德始终说:
战国末期阴阳家学派创始人邹衍提出的历史循环学说。
邹衍把阴阳与五行相胜配合起来,提出五德始终的循环论和命定论,认为土、木、金、火、水五行就是五德,历史上的每个朝代代表其中一德,按照五行相胜的次序,互相更替,周而复始。
秦始皇采用五德始终说是用以证明他代周的必然性和实行法治的合理性,为专制主义皇权寻找思想理论依据。
2.三公九卿制*:
秦朝的中央官制。
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为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太尉掌握军事;御史大夫主管监察。
三公分别对皇帝负责。
九卿是在丞相之下设立的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各有自己的职责,以处理日常事务,大事总汇于丞相,决于皇帝。
三公九卿制的实行加强了皇权。
3.郡县制:
(武汉大学2000年中国古代史真题)秦朝开始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
秦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地方行政制度方面,彻底废除了“封诸侯、建藩卫”制度。
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郡县制度,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秦末增至四十郡。
郡设郡守掌管行政和军事,设郡尉并掌军事,监御史为中央派遣的监察官吏。
郡下设县,大县长官为县令,小县长官为县长,县下有基层组织乡、亭、里。
郡县制的推行加强了中央集权。
4.书同文*: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取的文字改革。
战国时期各国文字的异形和混乱,不但妨碍政令的执行,而且影响经济、文化的发展。
秦始皇命令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太史令胡母敬等对文字进行整理,“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制定出小篆,作为标准文字,通用于公文法令。
后来程邀又根据当时民间流行的字体,整理出更为简便的新书体——隶书,作为日用文字在全国范围推广。
秦始皇和李斯改革并统一文字,对于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
5.焚书坑儒*:
秦始皇为统一思想而在意识形态领域采取的措施。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颁布焚书令,规定除《秦记》以外,六国史书一律销毁。
《诗》、《书》、百家除博士官外,其他人不得收藏。
医药、农书和卜笠之书不在禁止之列。
坑儒是一些方士儒生对秦始皇不满,于是御史悉案问诸生,皆坑之咸阳。
焚书坑儒造成了文化上的巨大损失。
6.灵渠:
秦朝在岭南地区开凿的水利工程。
秦在征伐南越时,为了转运粮饷,命监御史禄率士兵在今广西兴安县凿渠引湘水进漓江,该渠长达33公里,是为灵渠。
灵渠沟通了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对我国南方经济的发展与文化的交流起到了重要作用。
7.约法三章:
(厦门大学2000年专门史中国通史真题)秦末刘邦入关后为稳定关中社会秩序而颁布的一项法令。
秦围巨鹿时,楚怀王与项羽、刘邦约定,先入关中灭秦者为关中王。
公元前207年,刘邦先人关中,刘邦称关中王,同时约法三章: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约法三章对于恢复关中的社会秩序有积极影响。
8.楚汉之争*:
(华东师范大学2001年中国通史真题)刘邦和项羽争夺全国政权的战争。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反秦农民起义军攻占秦都咸阳,秦朝灭亡。
继之项羽入关,自立为西楚霸王,都彭城。
分封18个诸侯王。
封刘邦为汉王,据巴蜀、汉中之地。
汉元年(前206年)八月,刘邦乘项羽镇压齐地叛乱之机,起兵攻占汉中,远袭彭城,为项羽所败。
退至荥阳、成皋一带,联合各地反对项羽的势力,与项羽形成相持的局面。
同时派部将韩信攻掠赵、齐等地,使项羽腹背受敌。
汉四年(前203年),双方言和,相约以鸿沟为界,东属楚,西属汉。
次年,项羽依约撤兵东归。
刘邦乘机约韩信等人合力围追。
垓下一战,楚军全军覆灭。
项羽突围至乌江自刎而死。
汉五年(前202年)二月,刘邦即皇帝位于定陶附近的祀水之南,国号汉,五月迁都于长安(今陕西西安市),是为西汉王朝。
9.黄老思想*:
秦汉之际兴起的道家学派。
西汉建立之初,经济凋敝,社会残破。
刘邦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生产,采纳了士人陆贾的建议,用“无为而治”的思想指导政治。
汉初的无为而治不同于法家的严刑峻法,也不同于儒家的繁文缛节,主要是道家思想的体现。
当时的道家思想称为“黄老之学”,“老”即老子,“黄”指黄帝。
因战国时期的道家学者假托黄帝之命撰写了《黄帝四经》等著作,故黄帝在一段时期内也被当做道家的代表人物。
黄老之学适应了汉初希望安宁、清静的普遍社会心理。
10.汉承秦制:
汉王朝袭用秦王朝的各种制度。
刘邦攻人咸阳时,萧何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
西汉初年,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政治制度。
即在中央,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机构即朝廷,由三公九卿组成,地方行政基本上是郡县制度。
其税制、法律、职官、礼仪、兵制等,均沿用秦制,仅略加修改变通而已。
史称这一情况为“汉承秦制”。
11.异姓王:
汉高祖刘邦在楚汉战争期间和建立西汉王朝之初所分封的非刘姓的诸侯王。
楚汉之争时,刘邦为了集中力量战胜项羽,不得不分封韩信、英布、彭越等人为王以取得他们的支持。
汉初保留并调整了他们的分封。
当时被分封的异姓王有七个:
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敖、韩王信、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
这些异姓王,特别是韩信、彭越、英布三王,手握重兵,占据广大地盘,对于西汉中央来说,是个严重威胁。
从公元前202年到公元前195年,汉高祖借口他们谋反,先后将韩信、彭越、英布、臧荼茶等杀掉,把张敖废为列侯,韩王信逃入匈奴,仅留下一个势力最小的吴臣(吴茵子),从而解决了异姓王问题。
12.同姓王:
汉代刘氏子弟同姓为王者。
刘邦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
汉高祖总结秦亡的原因时,认为秦朝没有封同姓子弟为王是其短命的关键所在。
因此,他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又陆续分封了九个刘姓子弟为王,史称同姓王。
同姓诸侯王拥有很大权力,可以经营盐铁、征收赋税、铸造钱币、任免官吏,俨然成为独立王国,后来经景帝“削藩”和“七国之乱”后,这些王国的独立地位才被取消。
13.郡国并行制*:
两汉前期的地方行政制度。
郡国并行制即是地方上郡县和封国并存的现象。
刘邦与项羽争夺天下时,曾封韩信、英布等人为王,是为异姓王。
刘邦称帝后,在继承秦郡县制的同时,又大封刘姓子弟为王,称同姓王。
诸侯王国和郡直属于中央,但诸侯国地位高于郡。
诸侯国的存在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导致了后来的叛乱。
14.《九章律》:
汉初萧何制定的法典。
刘邦人关之初的约法三章,只是稳定社会秩序的临时措施。
西汉政权建立后,刘邦认为“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令萧何根据《秦律》,制定《汉律》。
萧何除去秦律夷三族及连坐法,在秦律的基础上,又增加《兴律》、《户律》、《厩律》三章,合为九章,故称《九章律》。
15.文景之治*:
西汉文帝景帝时期出现的社会经济得到显著发展的局面。
汉文帝和景帝在位共四十余年,实行轻摇薄赋、奖励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扭转了汉初以来经济落后、政局不稳的局面,使社会经济由恢复而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安定,物资丰厚。
文景之治为汉武帝的军事行动奠定了基础。
16.贵粟政策:
汉文帝时期御史大夫晁错提出的一项经济措施。
其原则是“使民以粟为赏罚”,即农民可以用粮食向政府购买爵位,也可以用粮食赎罪。
商人要买爵位,就要向农民买粮食,粮价也会因此而提高。
汉文帝于公元前168年下卖爵令,实施贵粟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行,使国家的存粮大为增加,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得以提高。
17.马复令:
汉初鼓励民间养马的一项政策,由汉文帝时御史大夫晁错提出。
具体内容是民间养马一匹,可以免三人的徭役。
推行此令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武备,反击匈奴。
文景两代,都大力推行马复令,民间养马数量大增,为武帝与匈奴的长期军事对抗创造了有利条件。
18.《治安策》:
汉文帝时贾谊上奏的以解决诸侯国问题为内容的策论。
其主要内容是:
建议“欲天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主张把王国分割成若干个小国,从而削弱其力量。
文帝起初就很重视贾谊的建议,但有些犹豫不决;后来形势更加严重了,他才把齐国分为六个小王国,立齐王肥的六个儿子为王;又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立淮南王长的三个儿子为王。
19.《削藩策》*:
汉景帝时御史大夫晁错上奏的以削弱诸侯王势力为内容的策论。
晁错建议,借诸侯王犯错误之时,削减诸侯王的封地。
景帝采纳了这个建议,于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削楚王戊的东海郡,削赵王遂的常山郡,削胶西王印的六个县,成为七国之乱的导火线。
20.七国之乱:
(南京农业大学2002年中国通史真题)西汉景帝时吴楚等诸侯国发动的叛乱。
汉景帝即位后,为了削弱王国权力,采纳御史大夫晁错的建议,于公元前154年下削藩诏。
吴王刘濞与楚、赵、济南、菑川、胶西、胶东共七国联合起来起兵叛乱。
景帝派太尉周亚夫率军前往平叛,仅用三个月即平定叛乱。
朝廷借平定叛乱之机,将王国官吏的任命权收归中央,诸侯王国的政治影响力大为削弱。
21.中朝:
汉武帝设立的中央决策机构。
又称内朝。
汉武帝为了削弱丞相的权力,加强皇权,采取限制丞相权力的措施。
具体措施是汉武帝从侍从近臣、贤良文学中加以选拔。
授予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头衔,让他们参与处理国家大事,逐渐形成中朝。
中朝在宫内办公,以尚书令为首,实际上是决策机构。
外朝由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在宫外办公,成为执行机关。
中朝的实行使中央官制制度化,有利于皇权的加强。
22.刺史*:
汉武帝时设立的地方监察官。
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元封元年,分京师直辖地区以外的地方为十三个监察区,每州设置刺史一名,称州刺史,以监察地方。
刺史以六条问事,主要是监察郡守、尉、王国相和强宗豪右。
刺史比秦朝的监察制度严密得多,进一步加强了皇帝对官僚的督导与控制。
东汉末演变为州的行政长官。
23.司隶校尉:
汉至魏晋监督京师和地方的监察官。
汉武帝征和四年,于京师所在地设司隶校尉,掌管纠察京师百官(三公除外)和三辅、三河、弘农七郡,秩比两千石。
汉成帝时废除,东汉复置,设从事史十二人,主管察举中央百官犯法和本部各郡事务。
其设置进一步加强了皇帝对官僚的督导与控制。
24.察举制*:
汉代选官制度之一。
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前134〕冬,初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
从此之后郡国每年推举孝廉的察举制度正式确立了。
除孝廉一科为察举取士的主要科目外,武帝还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察举取士,以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优秀人才。
这些被察举到中央的人员,一般都在郎署供职,由郎官再逐渐升迁。
25.《推恩令》*:
(2007年历史学统考真题)汉武帝为削弱诸侯王势力而采取的一项措施。
元朔二年(前127,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了由嫡长子继承王位以外。
可以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
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
因此王国分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
《推恩令》达到了“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效果,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
26.酌金夺爵:
汉武帝采取的一项打击王侯势力的措施。
元鼎五年(前112年),汉武帝以诸侯王所献助祭的“酌金”成色不好或斤两不足为借口而夺爵。
被夺爵者达l06人,占当时列侯的半数。
至此,王、侯虽然还存在,但只能“衣食税租”,不得过问封国的政事,封土而不治民。
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割据的局面。
27.五铢钱*:
汉武帝发行的一种金属货币。
元鼎四年,汉武帝下令由上林三官〔钟官、技巧、辨铜)铸造五铢钱,作为法定货币通行全国,并严禁各郡国、官府和私人铸造,旧时货币一律作废。
钱币上铸有五铢二字,流通方便。
五铢钱的发行稳定了货币制度,有利于经济发展。
28.均输:
汉武帝时推行的由国家在各地统一征购,运输货物的经济政策。
由大农令孔仅和桑弘羊提出。
具体由大农令在各地设立均输官,把应由各地输京的物品转运至各处贩卖。
这样就增加了政府的收人,抑制了大商人垄断市场。
29.平准:
汉武帝时推行的由国家平衡物价的政策。
其法为政府在长安和主要城市设置掌管物价的官吏,利用均输官所储的物资,根据市场物价、贵时抛售,贱时收购。
平准政策的推行,打击了富商大贾的囤积居奇行为,使市场物价得以保持稳定。
30.算缗:
(华东师范大学1999年中国古代史真题)汉武帝推行的向商人征收财产税的政策。
汉武帝于公元前119年实行算缗政策,令商人向官府自报资产价值。
每值两千钱。
纳税一算(120钱),即征收百分之六的财产税。
匿名不报,报而不实者,一经查出,制戍边一年,没收全部财产。
算缗政策打击了商人势力,增加了政府收入。
31.告缗:
(2009年历史学统考真题)汉武帝打击商人势力的一项措施。
为了打击富商大贾、高利贷者的经济势力,增加政府的财政收人。
汉武帝于元狩四年(前119年),颁布了算缗令。
算缗就是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
规定商人财产每2000钱,抽税一算(120钱);经营手工业者的财产.凡4000钱,抽一算。
元鼎三年〔前114年)又实行告缗,即鼓励告发算缗不实。
凡揭发属实,即没收被告者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告发者奖给被没收财产的一半。
32.董仲舒:
(南京大学2011年中国古代史复试真题)西汉思想家。
汉武帝举贤良文学之士,他对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为武帝所采纳,使儒学成为中国社会的正统思想,影响长达两千多年,其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穿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学体系。
他提出了天人感应、三纲五常等重要儒家理论。
著有《春秋繁露》82篇、《举贤良对策》3篇。
33.太学:
(海南师范大学2011年中国古代史复试真题)汉武帝在京城设立的全国最高教育机构。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兴办太学的建议,于建元五年(前136年)置《诗》、《书》、《易》、《礼》、《春秋》五经博士,博士均为今文学家。
元朔五年(前124年),又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太学正式开学。
博士弟子由太常负责选拔。
又从各郡国县中选拔有文学、有教养的青年到太学与博士弟子一同受业,称“如弟子”。
每年考试一次,优秀的补为郎中、文学、掌故。
34.沉命法:
汉武帝为督责地方官吏镇压人民反抗而颁行的法令。
汉武帝末年,由于长时期的兴师暴众和严刑峻法,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农民起义不断,严重地威胁了西汉王朝的统治。
汉武帝一再派中央重要官吏,持节和虎符,发兵镇压农民起义,都未成功,武帝制定“沉命法”,自郡太守以下大小官吏,对辖区内的农民起义不及时发觉镇压者,处死。
35.轮台罪已诏:
(北京师范大学2006年中国通史真题)汉武帝晚年颁布的政令。
汉武帝时期,繁苛征敛和土地兼并造成大量的自耕农破产,加之长期对外战争,人力物力损失严重。
征和四年(前189年),汉武帝拒绝了桑弘羊在轮台扩大屯田的建议,下诏罪己。
从此,汉武帝停止了对外征伐,转向对内政的整顿,实行“息民重农”政策。
任田千秋为相,又以赵过为搜粟都尉,推行代田法,发展生产。
汉武帝政策的转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社会逐步安定下来,生产得以恢复发展。
36.巫蛊之祸:
汉武帝末年发生的官廷内乱。
当时迷信以为用巫术诅咒及用木偶人埋地下,可以害人,称为“巫蛊”。
武帝晚年多病,疑其左右人巫蛊所致。
征和元年(公元前90年)。
丞相公孙贺被人告发用巫术诅咒,在驰道埋木偶人。
死于狱中。
次年,江充诬告太子宫中埋木偶人甚多,太子畏惧,杀江充及胡巫而逃走。
武帝发兵追捕,太子也发兵抗拒,激战五日,死者数万人。
后太子兵败自杀。
37.昭宣中兴:
西汉昭帝、宣帝统治时期出现的中兴局面。
昭帝和宣帝前期,霍光辅政,继续奉行武帝晚年的政策,减少徭役和赋税;放弃酒榷政策,改归民营;又在首独长安和各郡县广置常平仓,控制物价;还“假民公田”,就是将国有土地出借给贫苦农民耕种,不收租税。
这些办法亦促进了社会的安定。
史称“昭宣中兴”。
38.限田限奴婢之议:
西汉末年关于限制占有田地、奴婢数量的奏议。
哀帝时,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大臣师丹、孔光、何武等建议实行限制私人占有田地和奴婢数量的政策,史称“限田限奴碑之议”。
规定诸王、列侯以至吏民占田以30顷为限;占奴婢则诸王最多不超过200人,列侯、公主100人,以下至吏民30人;商人不得占田,不得为吏。
这个办法受到当权的外戚官僚们的反对,被搁置而未能实行。
39.再受命:
西汉哀帝为挽救汉王朝的衰落而进行的政治迷信活动。
西汉末年,社会危机越来越严重。
有些方士儒生根据“五德始终”说,编造出“汉运将终,应更受命”的说法,于是哀帝决定实行“再受命”的改制。
建平二年(前5年),哀帝宣布“再受命”。
改元为“太初元将”,自号“陈圣刘太平皇帝”,“陈”为舜后.“刘”为尧后。
哀帝自称“陈圣刘”,意为尧后禅位于舜后,这是应天之命。
此闹剧演过两月,社会情况仍无好转。
哀帝又自动取消了“再受命”之事。
40.王莽改制*:
王莽新朝以托古为名所进行的改革。
公元8年,王莽代汉称帝。
改国号为新。
王莽掌权后,为了缓和尖锐的阶级矛盾,颁发诏令,进行改制。
其主要内容是:
王田、奴婢政策,五均六筦、改革币制、统一度量衡、更易名号等。
但王莽改制很快就失败了。
41.五均六筦:
(厦门大学2002年专门史中国通史真题)王莽改制时推行的经济政策。
五均是管理市场物价的官署,均即平抑物价,五均即是在都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大城市设立的五均官,负责管理市场的物价、收取工商业税。
六筦是专营盐、酒、铁、铸钱、征收渔猎税和五均赊贷共六事。
42.光武中兴*:
汉光武帝刘秀重建汉朝统治后全国出现的较为女定的局面。
光武帝刘秀调整了统治政策,从公元26年到公元38年。
曾先后下了七次诏书释放官私奴婢;公元35年,又连下三次诏书。
禁止残害奴婢;还废除王莽时期的苛捐杂税,公元30年,把田租从十税一恢复到西汉时候的三十税一,朝廷有时还发给不能生活的贫民急救粮。
光武帝提倡节俭、注意整顿吏治,惩处贪官污吏。
在他统治十多年后,全国出规了较为安定的局面,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
历史上把这段时期称作“光武中兴”。
43.尚书台*:
(浙江大学2001年中国古代史真题)东汉时期实际上的决策和发号施令的中枢机关。
东汉光武帝削弱三公的权力,加强尚书台的权力,“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尚书台则直接听命于皇帝。
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为尚书台的主管长官;另设尚书仆射一人,为尚书令之副,秩六百石;尚书台下分设六曹,每曹有尚书一人,秩六百石。
尚书台的设立加强了皇权。
44.御史中丞:
西汉设置的官职,为御史大夫佐官。
东汉改西汉御史大夫为司空,不负监察之责,而将御史大夫属下的御史中丞改任御史台长官,秩千石,负责监察百官。
御史中丞下有治书侍御史2人,掌法律条文解释;侍御史15人,掌察举官吏违法,接受公卿群吏奏事。
官吏朝见皇帝或国家举行祭天、祀庙、封王侯、拜将相等大典时,御史中丞或侍御史监察威仪,御史中丞的权力仅次于尚书今。
45.士人清议:
东汉末年流行的一种士人品评人物、议论批评政事的社会风气。
宦官专政不仅使政治黑暗,而且也垄断了仕途。
这就严重地侵夺了士人的上进之路。
这一时期,太学生已发展到三万余人、各郡县的儒生也很多,他们上进无门,就与官僚士大夫结合,在朝野形成一个庞大的官僚士大夫反宦官专权的社会政治力量。
他们议论政治,品评人物,力图通过清议,反对宦官外戚特别是当权的宦官,挽救东汉统治。
46.党锢之祸*:
(武汉大学2003年中国古代史真题)东汉植帝、灵帝时,士大夫与宦官发生的党争。
桓帝时,世家大族李庸等联结太学生抨击朝政,166年,宦官将李鹰等逮捕、后虽释放,但终身不许做官。
灵帝时,外戚解除党禁,欲诛灭宦官,事泄。
宦官于169年将李膺等百余人下狱处死,并陆续囚禁、流放、处死数百人。
后灵帝在宦宫挟持下,下令凡“党人”的门生故吏、父子兄弟,都免官禁锢,史称党锢之祸。
党锢之祸伤汉朝根本,为黄巾之乱和汉朝的最终灭亡埋下伏笔。
47.赋民公田:
东汉初期的土地政策之一。
由于战争破坏和人口!
锐减,东汉政府掌握着大片荒芜无主的公田。
政府除了将这些“公田”的一部分赐给功臣贵族外,主要用于“赋民”或“假民”耕种。
赋民公田,就是将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给予贫民耕种。
接受斌田的农民,也就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成为按法令独立向国家缴纳租税的自耕农。
东汉初期实行赋民公田,且的在于解决破产农民无地耕种的问题。
48.假民公田:
东汉初期的土地政策之一。
东汉初期,由于战争破坏和人口锐减,政府掌握着大片荒芜无主的公田。
东汉政府除了将这些“公田”的一部分赐给功臣贵族外,主要用于“赋民”或“假民”耕种。
接受假田的贫民,在性质上变成了国家的佃农,向国家缴纳假税。
东汉初期实行假民公田,目的在于解决破产农民无地耕种的问题。
49.度田事件:
(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中国古代史真题)东汉光武帝时期因度田而引发的地方豪强与中央对抗的事变。
土地问题是西汉中后期留下来的重要社会问题。
汉光武帝于建武十五年下令核查土地,引发了地方豪强叛变。
汉光武帝采取分化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平息了叛乱。
度田事件显示出地方豪强势力的强大。
50.漕渠:
汉武帝时期在关中开凿的水利工程。
开工于元光六年,三年完工,徐伯主持工程。
漕渠开凿完成后,西起长安,东通黄河,运程只有300余里。
漕渠的开凿使运时减少了一半,同时灌溉了大量田地。
51.白渠:
西汉时期关中地区的水利工程。
汉武帝太始二年(前95年)。
接受赵中大夫白公建议。
在泾水与洛水之间穿挖渠道。
引泾水为源,首起谷口(今陕西礼泉东北),尾入栋阳(今陕西临撞北),注归渭水,与郑国渠平行,长达二百里,灌溉农田四千五百余顷,民得其利。
因为是白公建议开凿此渠,故称为白渠或白公渠。
52.王景:
东汉著名水利专家。
明帝令工景修治黄河、王景在修治过程中成功地创造了水门控制法。
从河南荥阳至山东千乘开凿渠道,将黄河与汴河相连,并在这千余里的渠道上,每隔十里立一水门,对黄河与汴河的水量进行调节,使黄河水涨注入汴河,汴河水涨流人黄河,防止了黄河的决堤之患。
王景的水门法成功地使续河在以后的800年间没有改道,大大减少了水灾。
53.水排:
东汉杜诗创造的水力鼓风机。
杜诗,字孟君,河内汲县人。
建武七年(31年)任南阳太守,总结当地冶炼经验,创制了水排,以水为动力,通过传动机械,使皮制鼓风囊连续开合,将空气送入冶铁炉,铸造农具,“用力少,见功多,百姓便之”。
这是机械工程史上的重要创造,三国时,水排经韩暨进一步改进后得到推广,对中国冶铁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54.代田法*:
(华东师范大学2006年中国古代史真题)西汉赵过推行的一种适应北方早作地区的耕作方法。
汉武帝末,搜粟都尉赵过总结了西北地区抗早斗争的经验,推行代田法。
代田法把一亩地分成三甽和三垄,年年互换位置,以休养地力。
下种时把谷物种在甽里,幼苗长出后,把垄上的土推到甽里,这样作物入土深,抗风耐早。
代田法配合便巧的农具,实行精细的田间管理,每亩产量增加了一斛到三斛。
55.耧车:
西汉赵过发明的农业播种工具。
楼车是一种播种机,能同时播种三行,也叫三脚楼。
东汉崔寔《政论》记载:
“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将之。
下种挽耕,皆取备焉。
日种一顷,至今三辅尤赖其利。
”它能同时完成开沟、下种,覆土三道工序,一次能播种三行,而且行距一致,下种均匀,大大提高了播种效率和质量。
56.区种法:
西汉氾胜之在关中地区总结和推广的耕作方法。
亦称区田法。
成帝时,氾胜之总结出的一种新的耕作方法,即区种法。
这是一种园艺式的耕作技术,把土地划成许多小区,集中使用水肥,精耕细作,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
区种法的出现说明西汉农业技术己达到较高的水平。
57.辜榷:
汉时商业上出现的一种在买卖上独占、统括财利的行为。
辜榷出现于西汉末年,在东汉很有市场。
因为这种向官府包揽式的买卖,从中可以获得垄断性的高额利润。
所以从事辜榷商业活动的,都是与豪门贵戚、高级官僚有勾结的富商大贾。
58.合市:
东汉时期民族间由官方组织的定期商业交换关系。
又称互市。
东汉时期,汉和匈奴之间定期合市,每次合市,汉商以铁器、丝织品和手工业品,交换匈奴的牛马。
汉与羌、乌桓、鲜卑及西南各族之间也定期合市。
合市促进了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
59.陈胜吴广起义*:
陈胜,吴广领导的秦末农民起义。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49年),陈胜、吴广在蕲县大泽乡(今安徽宿县东南)举行起义。
随后在陈县(今河南淮阳〕建立以陈胜为王的“张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名词解释 秦汉 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