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学院综合实践学分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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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学院综合实践学分工作报告
安阳师范学院学院综合实践学分
工作报告
教务处
2011年9月20日
一、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综合实践学分的背景及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是在2006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在全校各级领导和各相关教学院部的支持和帮助下,历经一年多修订而成。
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主旨是紧紧围绕我校教学型大学定位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立足于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着重培养学生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为此在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进行了诸多方面的改革,特别是在学生的实践教学平台方面,将学分引入综合实践模块,并配套相应综合实践规章制度,以此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2010年9月,2010级本科生进行入学教育之时,教务处要求各学院广泛宣传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特别是综合实践模块的变革,并印制了《2010版人才培养之学生修业指导及大学生综合实践记录手册》分发给我校2010级本科生,该手册内容涵盖了2010级本科生修业的各方面问题解答、《安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实践实施方案》、《安阳师范学院本科生综合实践环节考核及标准》等规章制度,以便2010级本科生能够充分地做好大学4年的学业规划。
(二)工作方案
2011年6月,学校成立以姚远峰副院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各学院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综合实践积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2010级本科学生综合实践积分的认定和统计工作。
各学院通过组织师生学习综合实践规章制度、学生自认积分、学院审核认定、公布综合实践积分、学院相关材料报送等程序来完成2010级本科学生综合实践积分的认定和统计工作。
具体积分认定主要按照如下方案进行:
1、综合实践模块由科研训练、素质拓展、社会实践三个项目构成,每个项目按所属内容计算相应积分;
2、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在校四年所修综合实践模块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优秀:
有三项得分且取得22分以上(不含22分);良好:
有两项以上得分且取得18—22分(含22分);合格:
有两项以上得分且取得15—18分(含15分和18分);不合格:
取得15分以上,但仅有1项得学分或取得15分(不含15分)以下;
3、实践模块成绩合格以上记15学分;
4、综合实践模块学分每学年统计一次,并通过如下程序进行:
(1)申请:
由学生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填写综合实践模块积分申请表,附证书、证明、作品、成果等支撑材料原件,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一份供所属学院存档;另外学生每学年填写综合实践手册,学院审核并签章;
(2)审核:
学生所属学院受理学生申请,并对申请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录入:
学院将审核属实的学分和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4)报送:
学院将所属学生在毕业前获得综合实践模块积分情况制作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存档;
(5)公布:
学院将所属学生每学年获得综合实践模块积分情况张榜公布,告知学生。
5、综合实践积分计算办法按照《安阳师范学院本科生综合实践环节考核及标准》进行。
6、安阳师范学院本科生综合实践环节考核及标准
环节(模块)
考核内容及标准
积分
备注
科研训练
项目类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
地市级以上
20
以地市级主持人20分为基准,项目级别每提高1级,积分增加20%;按照参与人排名顺序,积分以20%递减。
以立项通知书、结项证书和获奖证书上人员名单为准。
校级
5
校大学生创新基金重点项目
一等奖
20
学校立项并资助。
以学院立项文件、获奖文件、证书、结项证书上的人员名单为准。
按照参与人排名顺序,积分以20%递减。
此项不累加。
二等奖
10
结项
5
校大学生创新基金一般项目
一等奖
10
学校立项但不资助。
以学院立项文件、获奖文件、证书、结项证书上的人员名单为准。
按照参与人排名顺序,积分以20%递减。
此项不累加。
二等奖
5
成果类
获奖
地市级以上
20
以地市级主持人20分为基准,项目级别每提高1级,积分增加20%;按照参与人排名顺序,积分以20%递减。
校级
5
著作
参编5万字以上(含5万字)
10
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
参编5万字以下
5
专利
创造发明
20
提供证明材料,按照发明人排名顺序,积分以20%递减。
且安阳师范学院为第一发明人署名单位。
实用新型
15
外观设计
10
论文
被重要期刊收录
30
按照作者排名顺序,积分以20%递减。
中文核心期刊
20
CN刊物
10
文学、艺术作品
地市级以上
20
以地市级作者20分为基准,作品级别每提高1级,积分增加20%;按照参与人排名顺序,积分以20%递减。
在校报上发表文学艺术作品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校级
5
学术活动
学术交流
省级以上会议
20
必须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以会议邀请函为准。
市级
10
学术讲座
1
需提交心得体会等材料(不少于1000字)给学院。
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课外读书
2
读专业著作10本,累计读书笔记(心得)不少于1万字提供给学院备案。
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素质拓展
专业素质
学科竞赛(含挑战杯)
国家级
一等奖
30
提供证明材料
二等奖
25
三等奖
20
参与
10
省部级
一等奖
25
二等奖
20
三等奖
10
市、校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0
证书
大学生英语四六级
四级以上
2
提供证明材料
计算机等级
二级以上
2
普通话
二级乙等以上
2
行业(水平和技能)证书
国家级中级以上
2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情况和特点确定,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备案
国际及企业权威证书
2
综合素质
开放实验
1
参与一个类别所有实验项目计1学分。
累加分不超过4分
参与文体活动
国家级
一等奖
30
提供证明材料
二等奖
25
三等奖及其它
20
参与
10
省级
一等奖
25
二等奖
20
三等奖及其它
10
市、校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0
组织活动
校级以上
4
针对主要组织者,提交证明材料,此项不累计加分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教育实习除外)
国家级表彰
6
以表彰文件为依据,提交证明材料和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活动获校级表彰及参与者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省级表彰
4
校级表彰
2
参与
1
社团活动
国家级表彰
6
针对社团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同类活动重复组织不累计加分,社团活动获校级表彰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省级表彰
4
校级表彰
1
公益劳动
2
勤工俭学等有报酬的劳动不包含在内,参与公益劳动时间累计达20小时以上,且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自主创业
10
提供证明材料,取得效益不少于5千元
说明:
未列入的其余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各院部可参照本细则中相近项目等级提出相应的加分申请,由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二、综合实践积分实施情况的抽查分析和建议
(一)综合实践积分抽查及调研安排
2011年9月14-15日,教务处组织各相关部门领导分三组对我校2010级本科学生综合实践积分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小组成员有教务处王立新副处长、学生处王宝玲副处长、团委李红勋副书记及各学院教学院长或党总支副书记。
本次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2010级本科学生综合实践记录手册的积分录入情况、学生综合实践积分支撑材料,并组织各学院师生代表进行座谈,探讨体会、建议,对综合实践环节考核标准及实施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具体安排如下:
组别
抽查人员
被抽查单位
第1组
王立新与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于江德)、化学化工学院(邓德华)、教育科学学院(王彦才)、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贾栓稳)、教育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李勇)、经济学院(李同彬)等6个院系领导
文学院、政法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第2组
王宝玲与文学院(胡志英)、政法学院(宋汉林)、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刘季富)、外国语学院(郭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王玉滇)、工商管理学院(杨新宇)等6个院系领导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第3组
李红勋与音乐学院(陈卫东)、美术学院(梁志诚)、体育学院(崔兵)、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张吉献)、建筑工程学院(原新生)、人文管理学院(柴俊青)等6个院系领导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教育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经济学院
(二)综合实践积分抽查概况
本次抽查总体情况较好,所有的学院对本学院2010级本科学生的综合实践积分做了认定,其中大部分学院做得比较规范,能够将实践积分录入到学生综合实践记录手册,积分认定较为准确,提供的积分认定材料能够充分支撑学生获得的实践积分,都能及时报送综合实践统计表。
但是在抽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部分学院没有将实践积分录入到学生综合实践记录手册,学生综合实践记录手册丢失情况严重,有的学院甚至没有提供学生综合实践记录手册和支撑材料给抽查小组;
2、多数学院对综合实践积分的宣传力度和重视程度不够,造成很多学生不了解综合实践积分,更不知道如何获得综合实践积分,这一情况在后续的数据分析中能够体现出来;
3、个别学院对《综合实践环节考核标准》的把握不准,积分认定存在一定的错误;
4、大部分学院学生获得的积分很低,有的学院甚至出现大面积学生的综合实践积分为零的情况。
(三)各学院学生综合实践积分数据分析
表12010级本科学生综合实践积分数据统计
学院
学生人数
获得积分人数
获得积分人数占总人数百分率
获得总积分数
人均获得积分数
3个项目获得积分人数
2个项目获得积分人数
2个以上项目获得积分人数占总人数百分率
1个项目获得积分人数
综合实践积分已达毕业要求的人数
文学院
356
116
32.6%
630.3
1.77
0
11
3.1%
105
0
政法学院
225
224
99.6%
336.5
1.50
0
13
5.8%
211
5
历史学院
187
138
73.8%
275
1.47
4
34
20.3%
100
0
外国语学院
282
29
10.3%
69
0.24
0
0
0%
29
0
音乐学院
253
2
0.8%
20
0.08
0
0
0%
2
0
美术学院
479
378
78.9%
1233
2.57
3
21
5.0%
354
0
数学学院
231
220
95.2%
247.5
1.07
3
11
6.1%
206
0
计算机学院
385
27
7.0%
117
0.30
0
0
0%
27
0
化工学院
246
235
95.5%
505.5
2.05
2
105
43.5%
128
2
体育学院
215
19
8.8%
254
1.18
0
0
0%
19
0
资环学院
209
19
9.1%
53
0.25
0
0
0%
53
0
教育学院
335
51
15.2%
195
0.58
1
3
1.2%
47
0
物电学院
231
49
21.2%
149.64
0.65
2
8
4.3%
39
0
传媒学院
153
69
45.1%
65.5
0.43
0
8
5.2%
61
1
工商学院
328
292
89.0%
705
2.15
0
10
3.0%
282
1
建工学院
187
33
17.6%
114
0.61
1
2
1.6%
30
1
经济学院
258
256
99.2%
828.5
3.21
61
195
99.2%
0
1
人文学院
837
454
54.2%
1225.2
1.46
0
5
0.6%
449
1
合计
5397
2611
48.4%
7023.6
1.30
77
426
9.3%
2142
12
我校大学生综合实践模块由科技创新、素质拓展、社会实践三个项目构成,《安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实践实施方案》中规定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在校四年所修综合实践模块成绩要达到合格以上,合格以上成绩的标准是在综合实践模块的两项以上得积分且取得15个以上的积分。
结合《安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实践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从上表数据中可以看出,本次抽查最有价值的数据是获得积分人数占总人数百分率(第4列)、人均获得积分数(第6列)和2个以上项目获得积分人数占总人数百分率(第9列)。
不难看出,我校2010级学生人均获得积分数最高的学院为经济学院(3.21分),最低的学院为音乐学院(0.08分),各学院都没有达到每年需完成积分的平均数(15/4=3.75分)。
获得积分人数占总人数百分率(第4列)的这一项数据也不乐观,只有8个学院超过50%,分别为政法学院(99.6%)、经济学院(99.2%)、化学化工学院(95.5%)、数学与统计学院(95.2%)、工商管理学院(89%)、美术学院(78.9%)、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73.8%)、人文管理学院(54.2%),这一项数据应该可以反应出2010级学生对综合实践积分的了解程度。
图1获得积分人数占总人数百分率分析(由左到右降序排列)
2个以上项目获得积分人数占总人数百分率(第9列)的数据更不理想,经济学院高达99.2%,而音乐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体育学院、资环学院等5个学院为0%,此项数据可以显示学生是否全方位发展。
图22个以上项目获得积分人数占总人数百分率分析
(三)各学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1、综合实践环节考核标准过于笼统不好操作,希望进行细化;
2、综合实践环节考核标准设置过高,科研训练方面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很难拿到,主持科研项目、参编著作等项目不符合我校目前实际情况;
3、综合实践环节考核标准中有些项目分值设置较低、不合理,如大学英语六级比四级难,考核标准的分值要体现这些差距;
4、希望在综合实践环节考核标准中增加院系级竞赛活动获奖及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参与者加分;
5、《安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实践实施方案》中规定在综合实践模块两项以上得积分且取得15个以上积分才能达到合格的标准定得过高,担心很多学生达不到要求。
(四)关于综合实践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1、建议各学院学习《安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实践实施方案》、《安阳师范学院综合实践环节考核标准》、《2010级本科生综合实践积分认定的几个问题的说明》(今年上半年就已下发给各学院,见附件),避免综合实践积分认定错误;
2、建议各学院加大综合实践积分的宣传力度,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避免学生出现完不成综合实践积分的情况;
3、建议在《安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实践实施方案》中增加综合实践积分的认定工作主要由教学院长负责,党总支副书记协助这一条目;
4、根据各学院提出的建议,增加院系活动项目,调动院系工作的积极性,院系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性质增加特色项目,但需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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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 师范学院 学院 综合 实践 学分 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