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回用管理指南 再生水厂水质管理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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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回用管理指南再生水厂水质管理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
水回用管理指南:
再生水厂水质管理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二零一九年十月
国家标准
水回用管理指南:
再生水厂水质管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
水回用管理指南:
再生水厂水质管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项目背景
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和水空间萎缩等问题是我国和全球面临的重大水安全和水环境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2016年我国人均淡水资源量为2355立方米,仅为世界水平的1/4,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
另一方面,我国水体污染形势严峻,水污染治理压力增大。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地表水考核断面中,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占15.5%;全国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水质为较差级的观测点占比达到45.4%。
水环境问题的根源在污水。
污水再生利用既可削减环境污染,又可有效增加水资源,发展潜力巨大。
再生水已逐步成为国际公认的“城市第二水源”,再生水利用是改善水环境质量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与传统水资源相比,再生水利用具有诸多优点:
(1)污水的排放基本不受天气、气候等因素的影响且水源靠近主要的人口中心,是水量较为稳定的可靠水资源;
(2)城市污水就地可取,与外部调水、远距离输水和海水淡化等相比,在经济性上优势明显;(3)污水再生利用在减少污水排放、减轻水体污染的同时,也减少了对新鲜水资源的开采,具有显著的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污水再生处理技术和工艺的日趋成熟,通过科学的工艺设计和系统运行管理,再生水的主要出水水质不断提高,能满足不同利用途径的水质要求。
目前我国城镇地区再生水用于工业和景观环境等途径,其利用量占总回用量的80%以上。
其它利用途径,包括城市杂用、农林牧渔业、地下水补给、饮用水源增补等还有很大拓展空间。
截止2016年末,我国城市再生水生产能力达到2762万m3/天,再生水利用量达到45.3亿m3/年。
按实际再生水利用量与污水处理量的比值计算,2016年我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为10.1%。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全国城市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需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底,京津冀地区不低于30%,缺水城市不低于20%,其他城市和县城力争达到15%。
因此,未来五到二十年将是我国再生水利用事业的快速发展期。
标准规范是再生水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再生水标准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可为行业开展项目规划、设计、管理、评价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和规范。
目前,污水再生利用实践越来越多,但该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却远远滞后于实践。
污水再生利用领域仍然存在重要标准缺失、统筹协调不足、系统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程度不高、方法不统一等突出问题。
现有的再生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多依赖于污水排放标准的思路,难以全面表征和评价再生水利用风险,存在水质指标不全面、标准值确定依据不足、较少考虑用户和利用条件差异等问题。
目前,还缺少再生水厂水质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标准。
因此,急需开展面向实际需求、符合再生水特点的标准化体系研究和标准的研制。
为满足再生水标准化工作需求,有必要结合国内外再生水利用经验,制定突出行业特点、系统性强、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再生水厂水质管理指南,指导再生水厂水质管理和关键环节控制,促进再生水的合理高效开发与利用,推动我国再生水行业规范化发展。
2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2)提出并归口,2018年申请立项,被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标委发[2018]60号)正式批准立项,立项编号20181856-T-469,由清华大学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支撑重点领域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关键技术标准研究(2017YFF0206700)的课题支撑。
3标准编制的原则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要求和规定,确定标准的组成要素,确定标准的组成要素。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
(1)科学性和规范性;
(2)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与国际现行的节水政策、产业政策等相结合;
(4)尽量与相关的标准、法规接轨;
(5)充分考虑我国污水再生利用技术发展水平、不同再生水厂进水水质特征和处理技术与工艺特点、再生水行业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符合再生水行业规范化发展需求。
4工作过程
标准起草组经过内部多次研讨和专家论证,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1)编制启动
清华大学接到标准制定任务后,立刻组织落实标准制定工作。
确定由清华大学等为主要起草单位,并由来自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相关专家组成起草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理论研究
2018年9月~2019年2月:
为了按照文件要求,准确完成制定工作,标准起草组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并学习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GB/T18919-25499)、《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GB/T19538)、《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评价标准》(CJJ/T228)、《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2038)、《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52)、《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等相关国家标准和书籍,收集和研究了众多国内外再生水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实际案例。
经过资料分析和共性总结,初步对再生水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指标体系和流程进行梳理和提炼。
理顺了标准制定的方向和思路,形成标准编制大纲。
(3)企业调研
为了使标准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标准起草组以资料分析为主,现场调研为辅,分别于2018年11月~2019年3月赴典型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与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深入地探讨。
(4)标准草稿和征求意见稿
2018年11月~2019年5月:
标准起草组召开起草工作研讨会,就标准起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研讨。
标准起草组根据再生水不同处理技术与工艺特征,进一步完善再生水厂水质管理制度和方法,经过若干次课题组内部研讨会和专家咨询会,形成了标准草稿。
2019年5月~9月:
标准起草组召开工作研讨会,通过多次修改和内部讨论,形成《水回用管理指南:
再生水厂水质管理》(征求意见稿)。
5标准主要内容
5.1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水厂水质管理的相关术语、定义、总则、水质管理方法及关键控制环节。
本标准适用于以城镇污水或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为水源,生产供给再生水的企业和单位的水质管理。
5.2标准文本主要章节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水厂水质管理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总则、水质管理制度、水质管理目标、水质管理体系和方法。
Ø范围
Ø规范性引用文件
Ø术语和定义
Ø总则
Ø管理体系
Ø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
Ø人员管理
Ø验证和动态完善
Ø记录和归档
5.3总则
(1)再生水厂是非传统供水系统,应建立科学、完善的水质管理制度,保障供水安全。
(2)水质管理制度
再生水厂应围绕再生水水质安全保障,建立系统、完善、规范的水质管理制度。
水质管理制度应符合再生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质监督管理要求。
水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水质管理目标、水质管理岗位责任、沟通与上报机制、水质检测监控制度、水质报告制度、水质事故统计与分析制度、水质档案和资料管理制度等。
(3)水质管理目标
再生水厂应根据水源水特点、出水水质要求,制定符合质量管理方针和发展要求的水质管理目标。
水质管理目标应确保再生水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再生水用户需求。
再生水厂应加强对来水水质的日常监测,应根据污水排放-污水再生处理-再生水利用三者之间的水质关系,以及再生水用途和水质要求,建立再生水水源水质管理。
再生水厂应明确再生水处理工艺基本要求和水质控制指标并掌握处理过程的水质变化,遵循“多原理并用、多单元协同”的原则对处理工艺进行科学合理设计和优化,建立基于水质净化组合工艺的多屏障水质安全管理。
再生水厂应制定水质管理相关仪器设备的质量控制方案和人员安全管理。
再生水厂出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宜根据用户需求和特点进行调整,遵循“分质利用、安全经济”的原则,依用定质与依质定用相结合,建立再生水出水水质管理。
水质管理目标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适时予以更新。
水质管理目标应包括水质指标、检测点(管理节点)、检测频率、检测方法、监控方法和数据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水质管理目标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再生水用户和公众公开。
5.4管理体系
(1)为实现水质管理目标,再生水厂应建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对再生水厂全流程进行系统分析和管理。
(2)HACCP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CCPs)及关键控制参数的确定、关键控制点(CCPs)的监测、纠正和校验措施的建立和文件记录。
(3)再生水厂应进行危害分析,列出再生水厂各个环节,包括再生水水源、处理工艺各环节/单元、储存和出水,以及各个环节中预期可能产生的危害因子和危害事件,如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氮磷等营养物质,建立危害分析单。
(4)关键控制点
再生水厂应在总进水和总出水口设置关键控制点,并应根据工艺运行控制需求设置其他关键控制点,确保关键控制点能涵盖整个再生水厂处理工艺系统。
关键控制点的关键控制参数及其控制范围,应根据不同工艺特点和控制需求设定。
例如,对于混凝沉淀工艺,可设定浊度、悬浮固体浓度等指标作为关键限制参数;对于膜处理工艺,可设定电导率、浊度、TOC、跨膜压差等指标作为关键限制参数;对于消毒工艺,可设定消毒剂剂量、消毒剂余量等指标作为关键限制参数。
再生水厂水质监测项目和频率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水质监测项目和频率应根据再生水用途确定,并应满足工艺运行管理需要。
可根据条件和需要,酌情增加对关键控制点水质指标和关键控制参数的检测频率。
水质监测常规指标包括pH、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总悬浮固体、浊度、余氯、营养物质浓度、毒性、电导率、病原指示微生物浓度等。
水质监测方法和频率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质》(GB/T1977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T20922)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等的有关规定。
水质采样、监测方法和频率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标准的相关规定。
水质采样的设计、组织应符合《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495)、《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和《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等的有关规定。
再生水厂内若配备储存单元,应在储存单元设置关键控制点,定期对储存设施的再生水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查,防止污染物入渗和水质恶化。
再生水厂总出水口水质检测项目应包括水质监测常规指标和根据再生水不同利用途径选用的特征指标。
例如,再生水用于工业利用冷却水和洗涤用水时,应考虑防止结垢、腐蚀、生物滋生等,重点关注NH3-N、氯离子、TDS、总硬度、SS、色度等指标,循环冷却水应考虑盐度和硬度的控制。
再生水用于农业灌溉利用时,应重点关注重金属、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有机物、色度、嗅味、TDS等指标。
再生水厂可与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共同承担水质检验工作,水质检测仪器及设备应在检定周期内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于部分检测频率较低、所需仪器昂贵、检测成本较高的水质指标,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再生水厂应在进出水口和特定关键控制点设置在线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再生水水质变化并及时提供信息指导生产,确保过程受控,防止偏离关键限值。
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应传至中心控制室。
在线数据不能实时传至中心控制室时,运行管理人员应及时查看,记录并反馈在线仪表数据。
在线仪表设备应有专人定期校验和维护。
在线仪表读数波动较大时,应及时检修或增加校对次数。
当再生水水质出现异常情况,在线监控系统可对可能出现的水质安全事故进行预警,以便再生水厂及时作出调整。
在线监控系统应连续运行,定期检查、调整与维护保养。
在线监控系统应根据工艺运行控制需求及时调整运行参数设定值。
(5)纠正和校验措施
再生水厂应建立全流程、系统性的水质安全保障纠正和验证措施,从而预防危害或使危害降至可接受水平。
当关键控制点的水质指标和关键控制参数不符或风险在不可控范围时,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保证关键控制点重新处于受控状态。
例如,当再生水厂进水水质超标时,纠正措施包括:
可停止进水,通知上游污水处理厂,并调查水质下降的原因,若继续进水则应及时调整处理单元工艺和运行参数;当膜处理工艺出现膜破裂、膜污染等现象时,纠正措施包括:
检查膜状况、更换膜组件、优化清洗方法等;当消毒工艺出现失效时,纠正措施包括:
增加附属处理单元、改变消毒剂种类、调整消毒剂剂量等。
再生水厂应采取包括随机抽样和分析在内的验证和审核方法、程序和检测,确定HACCP体系是否正确运行。
校验措施包括:
HACCP体系和记录的复查,纠正措施的复查,证实关键控制点(CCPs)处于受控状态。
5.5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
(1)再生水厂应建立完善水质预警系统,制定水源和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当出现突发事件时,再生水厂应按预案尽快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2)再生水厂与上游污水处理厂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当污水处理厂有影响下游水质的工艺调整或维修时,再生水厂应提前准备,应对水质波动。
(3)当再生水水质出现异常或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加大检测频率,并根据需要增加水质监测点和监测指标和调整处理工艺。
(4)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告知用户。
(5)再生水厂可能受到紧急情况、突发事件、水源干扰或中断等影响,需配备备用水源以应对基本再生水供水服务需求。
可能的备用水源包括饮用水、雨水以及集中式水回用系统周边临近的江河湖水等。
当饮用水作为再生水备用水源或补充水源时,可通过设置防逆流措施例如空气隙等装置,有效避免再生水对饮用水管网的潜在污染。
5.6人员管理
(1)水质管理人员应掌握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基本要求及水质技术指标。
(2)水质检测人员应具有必要的资格和条件,应经过水质检验、测试专业技术培训,获得相应的操作技能等级资格证书。
(3)水质结果分析、报送与发布人员在上岗工作之前,应接受专业职业技能培训。
5.7验证和动态完善
(1)再生水厂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水质管理验证、评价和动态完善制度,实现再生水厂水质管理循环渐进和持续改进。
(2)再生水厂应实施内部质量检验与控制。
水质检测室应定期采用标样、加标回收率、仪器和人员比对等方法进行比对验证。
(3)再生水厂应严格执行外部质量监控规定。
水质检测过程涉及的计量仪器和器具应按计量机构的规定定期进行计量检定,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首次强检和周期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5.8记录和归档
(1)再生水厂水质管理中的所有程序和过程应进行有效、准确的记录和备份。
(2)所涉及的取样记录、化验记录、数据分析报告及相关的水质管理资料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真实有效。
(3)再生水厂应对水质检测方法、水质化验原始记录、水质分析化验汇总、仪器设备使用台账及需要保密的技术资料等进行归档。
6标准实施建议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随着污水再生利用行业的快速崛起和相关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本标准中的再生水厂水质管理体系和方法也可能会随之发生变化。
因此,建议在本标准实施过程中,继续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并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对本标准进行不断地修订与完善,使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与时俱进,为规范开展再生水厂规划、设计、管理和评价等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
7参考文献
[1]Taylor,A.Guidelinesforevaluatingthefinancial,ecologicalandsocialaspectsofurbanstormwatermanagementmeasurestoimprovewaterwayhealth.CooperativeResearchCentreforCatchmentHydrology,2005.
[2]Heinz,I.,Salgot,M.,Davila,J.M.S.Evaluatingthecostsandbenefitsofwaterreuseandexchangeprojectsinvolvingcitiesandfarmers.WaterInternational,2011,36(4),455−466.
[3]BureauofReclamation.Developmentofmethodologiestoevaluatetheenvironmental,financialandsocialbenefitsofwaterreuseprojects,USDepartmentoftheInterior,2014.
[4]Blagtan,R.N.EconomicevaluationforwaterrecyclinginurbanareasofCalifornia.UniversityofCaliforniaDavis,2008.
[5]WWAP(UnitedNationsWorldWaterAssessmentProgramme).TheUnitedNationsWorldWaterDevelopmentReport2017,Paris,UNESCO,2017.
[6]NationalResearchCouncil.Waterreuse:
potentialforexpandingthenation'swatersupplythroughreuseofmunicipalwastewater,2012,NationalAcademicsPress,WashingtonDC,USA.
[7]ISO20761.Waterreuseinurbanareas‒Guidelinesforwaterreusesafetyevaluation‒Assessmentparametersandmethods.Geneva,Switzerland.
[8]ISO20760-1Waterreuseinurbanareas‒Guidelinesforcentralizedwaterreusesystem‒Part1:
Designprincipleofacentralizedwaterreusesystem.Geneva,Switzerland.
[9]Lazarova,V.,Asano,T.,Bahri,A.andAnderson,J.MilestonesinWaterReuse:
thebestsuccessstories.IWAPublishing,London,UK,2013.
[10]ISO20760-2Waterreuseinurbanareas‒Guidelinesforcentralizedwaterreusesystem‒Part2:
Managementofacentralizedwaterreusesystem.Geneva,Switzerland.
[11]GB/T189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12]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13]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201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14]GB/T1992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200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15]GB/T1977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质》(200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16]GB2092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200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17]GB/T2549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201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18]GB/T21534《工业用水节水术语》(200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19]GB50335《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201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20]GB/T28284《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201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21]《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试行)》(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2]CJJ60-2011《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3]CJJ252-2016《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4]CJJ58-200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5]CJJ228-2014《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评价标准》(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6]HJ2038-2014《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7]胡洪营,吴光学,吴乾元,等.面向污水资源极尽利用的污水精炼技术与模式探讨.环境工程技术学报,2015,5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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