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2282505
- 上传时间:2023-04-17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41.83KB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docx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和控制安全隐患,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3、职责
3.1总经理
3.1.1作为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行使安委会权利。
3.1.2对公司安全检查进行督促、监查和指导。
3.1.3对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工作直接负责,组织落实公司重大及不可容忍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3.1.4负责公司事故隐患的控制改进措施的技改、更新和修理项目立项的批准工作。
3.2安全科
3.2.1负责本制度的制订和修订,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2.2负责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检查表,组织安全检查;
3.2.3配合技术部门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各级人员对缺陷和隐患的判断和处理能力,增强各级人员在设备缺陷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
3.2.4负责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及安全、消防、气防设施的隐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包括人身、火灾、爆炸等隐患;
3.2.5组织界定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实施全过程管理,组织管理隐患治理方案的审查、资金落实、设计委托、施工计划安排及项目竣工验收,定期汇总、统计、通报隐患控制和治理情况,负责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改进措施的立项申报审核工作。
3.3行政办
负责办公设施、交通及治安保卫方面的安全检查、隐患管理工作,编制有关的安全检查表,检查办公设施、交通及治安保卫方面的缺陷、隐患的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清单,落实隐患控制措施。
3.4生产部
3.4.1负责公司装置工艺过程及生产操作的日常安全检查、缺陷登记和隐患治理管理工作,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改进措施清单,制定落实隐患生产操作中控制措施和隐患治理方案。
3.4.2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本单位人员对缺陷和隐患的判断和处理能力,增强本单位人员在缺陷和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
3.4.3负责公司电气、仪表、设备及设备检维修的安全检查、隐患控制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事故隐患、控制改进措施清单,制定落实隐患控制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负责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措施所需的检维修项目(含设备维修或更新类项目)的立项报批及实施工作。
3.5.3公司的安全检查和隐患管理工作,由安全科会同生产科、行政办公室共同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和隐患(缺陷)的发现
发现隐患(缺陷)的主要途径有:
班组岗位人员现场巡检和操作、各专业的日、周、月、季检和专项检查、上级单位对我公司的检查,风险评价和危害识别等。
4.1.1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综合四种检查方式。
专业检查时,以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4.1.2公司组织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综合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由安全科组织,厂部、生产科、行政办参加;生产部和安全科联合组织部门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1.3班组安全检查:
4.1.3.1生产班组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
4.1.3.2生产岗位的员工,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日常检查;
4.1.3.3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4.1.4季节性检查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4.1.5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4.1.6公司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4.1.7生产部要负责组织各种工业设备、起重机械、施工机具、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气瓶、防静电装置等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4.1.8公司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4.1.9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
4.1.10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问题能及时消除的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立即整改。
4.1.11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改、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4.1.12对各级检查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
《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
通知单由安全科办理,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2隐患(缺陷)的整改
4.2.1 班组发现隐患(缺陷),属设备缺陷的,应及时在记录本中记录;属安全管理和工艺环保问题的,直接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或利用合理化建议等形式进行反映。
4.2.2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发现的每一项隐患(缺陷)(包括班组反映的和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将其中对安全生产有影响又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汇总至安全科(“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先全部汇总到安全科)。
4.2.3 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暂时又无法安排整改的隐患(缺陷),应对其进行风险评价,评价结果报安全科存档,并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制订并落实好临时安全措施。
4.2.4 各专业至少每月一次,对遗留的问题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已整改完的报安全科消项。
4.2.5 各专业做好汇总问题的登记,督促整改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并定期向部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4.3隐患管理
4.3.1 以上问题经风险评价分值较大的,安全科牵头,报请公司隐患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确认。
4.3.2 经公司隐患评估小组确认属于隐患的问题,相关专业应加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及早消除隐患。
4.3.3 安全科设立“隐患治理台帐”,以加强隐患的管理,并定期向部主管领导汇报隐患整改情况。
5、检查与考核
5.1 本规定由各专业领导负责检查和考核。
5.2 检查情况纳入安全考核。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跟生产有关的所有变更都得到控制。
2.范围
适用于跟生产有关的所有变更。
3.定义
变更:
指产品生产的原料、工艺、处方、设备、环境、包装材料以及产品的质量标准等因素发生了变化。
变更控制:
指对产品生产中各种因素的变更进行控制。
4.内容
4.1变更内容
4.1.1原辅料供应商、生产工艺的变更。
4.1.2处方的改变。
4.1.3生产工艺的改变。
4.1.4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或检验方法的改变。
4.1.5主要包装材料、贮存条件及标签的改变。
4.1.6设备(含计算机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的改变。
4.1.7生产设施、生产环境及生产效率的改变。
4.1.8文件的改变。
4.2变更分类
4.2.1重大变更
4.2.1.1指可能会对产品质量起显著性影响的变更。
这类变更需要向技术主管提交文件并由总经理批准。
4.2.1.2重大变更主要有:
涉及产品注册标准的变更;内包装材质的变更;贮存条件及标签的改变;工艺的改变;主要原料或溶剂、关键工艺参数发生改变;运行方式及构造发生改变的设备变更;厂址的变更等。
4.2.2一般变更
4.2.2.1一般变更指对产品内在质量(安全性、有效性)存在潜在影响的变更。
这类变更需要给技术主管备案,但是不需要批准;在提交文件30天后,如果技术主管不提出反对意见,则变更可以自动生效。
4.2.2.2一般变更主要有:
生产和质量的主要设备、设施、仪器的关键部件的更换;质量标准的改变;清洁方法的变更;批量大小变化达到20%的变更;文件的改变等。
4.2.3微小变更
4.2.3.1微小变更指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可能产生微小的不良影响的变更。
这类文件不需要向技术主管申报和批准;但是,必要时,需要写进年度更新中。
4.2.3.2微小变更主要有:
设备设施辅助配件的更换;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未改变的原辅料供应商的变更;批量大小变化小于20%的变更;中间体生产场地的变更等。
4.3变更控制委员会的组成
4.3.1技质科、生产车间、设备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组建成立变更控制委员会。
4.3.2技质科负责人担任变更控制委员会主任,由其指定专人对变更工作进行协调。
4.4变更程序
4.4.1变更的申请
4.4.1.1变更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出书面的变更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使用者或操作者,也可以是部门负责人,申请的内容应包括变更的原因、实施方法,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时间。
4.4.1.2“变更申请表”应先被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如由部门负责人直接申请则可不用再向上级审批。
4.4.2“变更申请表”的审评
4.4.2.1“变更申请表”提请技术主管审阅,由技术主管或其指定的协调员给申请表进行编号,并决定是否召集变更控制委员会进行讨论。
变更控制委员会的讨论会由技术主管或其指定的协调员负责召集。
4.4.2.2讨论时先由申请人陈述变更有关内容,并回答参加人员提出的问题。
4.4.2.3讨论内容:
评估变更的影响,是否需要变更文件,是否需要验证、校准或测试,是否需要审计供应商,是否影响环境或安全,实施的方法和时间是否合适,是否需要通知客户,是否需要通知技术主管,属于哪一级的变更等。
4.4.2.4讨论完成后变更申请由变更控制委员会所有人员批准。
4.4.3变更方案的实施
4.4.3.1待更改项目的变更。
4.4.3.2文件的修改和人员培训。
4.4.3.3验证。
4.4.3.4资料的修改。
4.4.4变更报告的批准
4.4.4.1变更完成后,由变更申请人整理“变更报告”,并交给质量部(技质科)或指定的协调员。
4.4.4.2质量部(技质科)或指定的协调员召集变更控制委员会成员对变更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并确定变更是否获得理想的结果。
4.4.4.3审评完成后,变更报告由变更控制委员会所有人员批准。
4.4.4.4变更内容经技术主管批准后,由指定的协调员填写“变更通知书”,通知各相关部门执行变更,同时做好“变更台帐”。
各部门接到“变更通知书”后应在回执单上签字,并将回执单交给通知人。
4.4.5变更编号
变更编号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为对应的年份,后两位为流水号,流水号从“01”起到“99”止。
如:
“200806”表示该次变更申请为2008年的第6次变更申请。
4.4.6变更的通知
4.4.6.1重大变更时要向技术主管做增补报告,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变更才可生效。
变更生效后应及时通知客户。
4.4.6.2一般变更要向技术主管做增补报告,在提交报告30天后,如技术主管未提反对意见,则变更可以生效。
变更生效后应及时通知客户。
4.4.6.3微小变更实施后,根据情况,需要写进年度更新中,并通知客户。
4.4.7变更流程图
申请:
变更部门
审评:
变更控制委员会
不需要验证
需要验证
相同验证:
验证小组
验证结果与预先制定的草案不同
修订文件:
变更部门
批准:
变更控制委员会
填写:
技术主管指定的协调员
4.5临时性变更按“生产过程偏差处理制度”执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消除不合格物资供应造成的隐患,减少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供应商。
3定义
3.1供应商,是指为企业提供原辅材料、设备设施及其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团体。
4职责
4.1供销部负责审查供应商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的资质。
4.2供销部负责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3各部门负责供应商进入作业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4安全科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5程序
5.1设备部负责审查为公司提供各种设备、材料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5.2供销部负责审查为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等相应资质。
5.3对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供应商不予建立购销关系,对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5.4各部门在提报所需物资计划时,必须标明相应的安全性能。
5.5供销部按照提报计划要求,通知供应商提供物资。
5.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等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维修说明书等相应说明文件,由供销部负责索取。
5.7供销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5.8各使用部门、车间对供应商进行进入作业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5.9使用部门、车间负责对供应商作业现场的安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相关记录
6.1合格供应商名录
6.2合格供应商档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隐患 排查 治理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