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方协议书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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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方协议书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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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方协议书10篇
关于双方协议书10篇
关于双方协议书10篇
在现在社会,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以下是为大家的双方协议书10篇,欢送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那么下,就合作投资创办出租汽车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营企业定名为北方出租汽车公司。
经营大、小车100辆。
其中:
西德奔驰280-S轿车7辆(为二手车,行车里程不超过17000公里,外表呈新)、日产丰田轿车83辆(其中:
50辆含里程、金额记数表、空调、步话机等)、面包车10辆。
二、合营企业为。
双方投资比例为3:
7,即甲方占70%,乙方占30%。
总投资140万美元,其中:
甲方98万美元(含库房等公用设施),乙方42万美元。
合作期限定为5年。
三、公司设董事会,人数为5人,甲方3人,乙方2人。
董事长1人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1人由乙方担任。
正、副总经理由甲、乙双方分别担任。
四、合营企业所得毛利润,按国家税法照章纳税,并扣除各项基金和职工福利等,净利润根据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乙方所得纯利润可以人民币计收。
合作期内,乙方纯利润所得到达乙方投资额(合括本意)后,企业资产即归甲方所有。
六、双方共同遵守我国政府制定的外汇、税收、合资经营以及劳动等法规。
七、双方商定,在适当的时间,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洽商,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XXXXXX
X年X月X日
甲方:
(卖方)
乙方:
(买方)
甲方与乙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那么,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支付该房屋购置款项合计:
(人民币)其中小计金额(人民币)为按揭贷款,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乙方需支付实际购房款为元(人民币),甲方将收到银行所支付按揭购房款共计金额。
2.甲方收到按揭款共计元(人民币)按揭款返还给乙方。
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上甲、乙双方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工程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承当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当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双方合伙协议书
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
合伙投资人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赢、共同开展的原那么,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
利用双方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及销售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管理及销售,使双方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工程和范围:
成套焊接与切割机械设备及辅助机具和配件。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
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1、合伙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伙投资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5.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6.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局部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
1盈余分配:
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当:
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归还,合伙投资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为据,按比例承当。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成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为合伙投资负责人。
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
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2.经营管理:
由出资方共同经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销售方案、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那么。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担任,副经理人,由担任,任期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担任。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监视检查。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参加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
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那么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管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归还,合伙投资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当。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开展的原那么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
合伙投资人:
合伙投资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双方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填写工程名称】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展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信息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XX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承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信息,承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信息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承受方有理由认为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填写工程名称】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展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信息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XX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承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信息,承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信息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承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承受方提供该资料。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信息的提供方和承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当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股东、董事)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信息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工程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当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当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信息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信息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信息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应他人。
(五)如果合作工程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工程,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信息以及包含或表达了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存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信息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信息,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工程工作中所承当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信息对任何针对承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工程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工程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取得对方同意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承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承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信息。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进行仲裁。
仲裁使用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那么。
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地点为深圳。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上甲、乙双方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工程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此时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承当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转让后,此时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当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填写工程名称】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展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信息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XX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承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信息,承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信息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承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承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信息的提供方和承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当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股东、董事)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信息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工程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当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当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信息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信息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信息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应他人。
(五)如果合作工程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工程,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信息以及包含或表达了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存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信息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信息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信息,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工程工作中所承当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信息对任何针对承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工程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工程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取得对方同意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承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承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信息。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进行仲裁。
仲裁使用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那么。
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地点为深圳。
第六条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拟录用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甲方上级有关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同意接收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保证在招聘、应聘时向对方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入一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者成心隐瞒重大问题,另一方可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不承当违约责任,后果由非真实信息提供方活隐瞒信息方负责。
二.本协议签署时,一方应已取得国家外语四级证书(或按710分计算,取得良好成绩),现学位攻读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或重修课目。
三.乙方在签署本协议至到甲方报道期间不得参与上一级学位报名或考试,否那么按乙方违约处理。
四.乙方报到时应持有学位证、毕业证和外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否那么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承当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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