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参考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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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参考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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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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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第四章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五章社会保险制度
第六章培训发展制度
第七章劳动纪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章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用人单位和职工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用人单位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
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用人单位负有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利。
第二章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5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职工聘用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按照未成年保护法规定,适合年满16周岁以上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可放宽至年满16周岁)、?
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无违法不良记录。
各岗位人员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用人单位岗位说明书(注: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各职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用人基本条件)。
第6条劳动者应聘,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所提供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采取欺骗行为借用或伪造证件。
第7条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概不录用。
第8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
年,特殊岗位劳动合同期限由企业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9条新招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10条劳动合同必须全面履行。
用人单位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随时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注:
有关商业秘密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依法另行制订)。
第11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提前?
天书面征求劳动者意见(注:
建议提前30天)。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通知书中明确告知。
第12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
日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并在?
日内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交还职工。
第13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第14条用人单位实行8小时工作制。
对特殊岗位的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15条作息时间规定:
常日班上班时间:
上午--,下午--;
运转班上班时间:
早班——、中班——、夜班——
(注:
具体作息时间可根据胜仗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16条严格遵守国家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加班。
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加班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17条非经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不得私自加班。
职工个人确需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并得到主管批准。
未经批准私自加班的不得作为加班统计。
第18条考勤以科室、班组为单位,考勤周期为每月日至日。
考勤记录包括出勤、病事假、公假、加班加点时间等。
考勤统计表交职工签字确认。
第19条严格执行国家法定休假日有关规定。
职工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依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第20条职工休年休假必须提前?
天向所在部门或经理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注:
具体审批权限由用人单位确定)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21条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医疗期。
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因病或受伤需要治疗请病假的,必须由本人出具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及病假单(注:
提供病假证明的定点医疗机构由用人单位确定,同时应考虑急诊病人病假如何处理),经主管批准后方能休假。
第22条职工因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可申请无薪事假,用人单位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批准休无薪事假。
第23条职工申请无薪事假,须提前?
天向?
部门(注:
具体提前期及向哪级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职工因处理紧急事务不能履行提前请假手续的,应立即电话告知企业,说明情况及预计到岗时间,获得口头批准后方可休假。
到岗位后应即时补办休假手续。
(注:
何为紧急事务,向用人单位哪级主管电话告知,由用人单位确定)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作旷工处理。
第24条事假审批权限:
(注:
由用人单位根据管理层级具体设置,如请假1天由哪级批准,请假2天由哪级批准……)。
第25条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休假需提前书面申请,经?
批准后方可休假(注:
具体审批部门由用人单位确定)。
第四章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26条基本工资是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基本工资不低于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各岗位基本工资标准另行制定。
第27条等部门和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车间(班组)实行计件工资制。
各岗位计时工资标准和计件工资计算单价由企业另行制定,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28条用人单位制订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保证90%以上的职工通过努力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达到和超过定额的指标。
劳动定额由用人单位制定,并根据职工技能熟练程度及时调整,定期公布。
第29条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日加班的,按150%标准支付加点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的,在6个月之内安排调休,6个月内不能安排调休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的,按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30条加班工资以职工基本工资为计发基数(注:
也可与职工协商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建议以职工基本工资为基数)。
实行计件工资的,其加班工资100%部分与计件挂钩,另50%-200%部分(加点50%、休息日加班100%、法定节假日加班200%)与工时挂钩。
第31条用人单位每月号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向职工提供本人工资清单,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2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可实行月度工资全额结算按月预付制,并经职工签字确认。
预付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结余工资部分在年底12月30日前全额支付(注:
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
职工生活确有困难的,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借款,用人单位在工资余额结算时予以抵扣。
第33条职工休病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注:
病假期间工资也可直接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发放,建议以基本工资为妥,具体由企业自主确定)。
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60%-80%发放的,其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34条职工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损失标准由用人单位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规章制度对职工实施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总额不超过职工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5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依照规章制度扣除赔偿的损失费、违规违纪被扣除的部分工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其它工资或费用。
第36条用人单位每年根据物价指数、经济效益和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在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实施薪资调整和奖金发放,确保职工工资水平不下降,稳中有升。
第37条用人单位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效益下降,经采取措施仍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可与职工协商临时降低工资,但降低工资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应充分理解和支持,与用人单位共度难关。
第五章社会保险制度
第38条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章培训发展制度
第39条加强职工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
第40条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脱产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由用人单位出资选送职工参加技能人才培训并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涉及有关事项通过劳动合同或签订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41条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受教育程度或工作技能提升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做到量才施用。
第七章劳动纪律制度
第42条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用人单位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道德意识和职业技能。
职工违反规章制度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或处分。
对实施纪律处分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43条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达天(注:
旷工天数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行为而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金额重大或对企业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
3、违反用人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且经确定为情节或后果严重的行为(标准由用人单位定);
4、盗窃企业财物价值超过元人民币(注:
金额由用人单位确定);
5、违反道德标准谋取私利,接受商业贿赂,骗取钱物,提供虚假休假信息骗取假期,或利用职务之便,从用人单位或有关第三方谋取私人利益等行为;
6、在工作场所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导致他人被动离岗治疗或休养?
小时以上(注:
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或干扰他人工作,受到劝阻仍不改正的;
7、违反保密制度,XX故意将保密资料泄漏给予他人或者其他单位;
8、受到违纪处分后,个月内再次发生次违纪的(注:
违纪次数、性质和类型由用人单位确定)
9、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0、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同时与用人单位经营同类业务或存在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
11、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44条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给予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处以元至元的罚款以示惩诫(注:
建议罚款数额不宜过大以5-10元以内,重在教育);
1、一次迟到或早退分钟以上的作旷工论处,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的均以旷工论处。
旷工1天扣元;
2、上班迟到、早退,上、下班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每发现一例扣元;
3、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干私活、串岗、吃零食,打闹嬉戏的,每发现一例扣元;
4、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杂物,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的,每发现一例扣元;
5、拒不服从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每发现一例扣元;
6、进入或逗留厂区,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的,每发现一例扣元;
7、……
(注:
第43条、44条所列情形仅供参考,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章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该部分内容由用人单位自定。
第九章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该部分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3、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制定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职工调职或离职时,有关资料移交规定。
4、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5、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离开后的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2年),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内任职,但需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第十章奖惩制度
该部分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形式有表扬、晋升、嘉奖等。
2、为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形式有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告诫、降职、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3、对职工的违纪处理决定,必须书面送达当事人。
职工对用人单位处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附则
第45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46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相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注:
一般情况以劳动合同为准,用人单位也可以规章制度为准,但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注明)
第4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48条本制度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49条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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