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台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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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台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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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台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
工程名称:
石城县大畲村戏台建设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
通天寨风景区大畲村
项目总监:
崔建跃
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
2012年3月18日
一、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由石城县旅游局投资兴建,工程规模为459.02平方米,建筑高度:
7.90米。
包括主体工程和其它附属工程,总造价以结算为准,开工日期2012年3月13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6月20日,,由九江市建筑路设计院,由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监理。
二、监理工作范围、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监理目标:
合格;
2、进度监理目标:
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3、投资监理目标:
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投资总价;
4、安全监理目标:
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在法定范围内;
5、该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达到公司《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四、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
2、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五、项目监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组建如下能够适应本建设项目的监理机构,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架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建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建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3、监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1)在现场监理负责人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建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建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现场监理负责人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六、监理工作程序
1、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监理规划;
2、参加由业主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3、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监理细则;
4、按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监理活动;
5、签署桩基分项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6、遵循施工企业自评、设计单位认可、监理单位核定、项目法人验收的顺序,参与工程预验收并出具书面证明;
7、完成监理业务后,提交项目监理资料。
七、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
A:
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的经营资质。
B:
监督检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C:
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规范。
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协助做好优化和改善设计工作。
D:
参加设计单位向承包商的技术交底。
E:
审查承包商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F:
单位工程开工前测量放线的复测资料,特别是几个相邻建筑物之间的测量资料、桩等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情况、中线及基准桩的设置、固定进行审查。
对重点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线进行复查。
G:
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措施,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监理公司和业主核查。
(二)、施工阶段
A:
工程质量监理
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
3)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合格、齐全,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承包合同,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的工程加强检查。
5)检查承包商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质量自检评定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6)对承包商的检查测量仪器、设备、定期检验,进行全面监督,不定期地进行抽验,保证计量资料的准确。
7)监督承包商对各类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制作、养护及送检。
8)监督承包商认真处理施工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
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通知业主。
B:
工程进度监理
1)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对控制工期的重点部位,审查承包商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2)监理公司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三)、竣工验收阶段
A:
督促、检查承包商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B:
负责工程初检,并根据初检情况,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C:
参加竣工交接验收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八、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的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于工程开工前,会同承包商、业主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协助设计单位向承包商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际花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并承包商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已完成时,承包商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监理公司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材料和构件的出厂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承包商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纸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前,承包商应根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
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承包商应将需要隐蔽的分项工程提前48小时报告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承包商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分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簿,对质量缺陷进行详细描述,指明质量缺陷部位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工程建设监理联系备忘录》或《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商,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整改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生工程质量缺陷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申报处理。
并且对于下列三种情况,尚应作出详细记录。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薄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承包商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因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一般的质量缺陷,应随时通知承包商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监理通知单》,限期改正。
如承包商不及时改正,情节较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并经业主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承包商改正后,报监理公司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监理通知复工指令》。
承包商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公司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商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单》,催促承包商执行。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评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必须用《事故报告单》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公司应立即上报业主。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公司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待合格后,再补办验收手续。
承包商应及时上报《事故报告单》,并应抄报业主和监理公司各一份。
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承包商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公司;对大质量事故,由承包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公司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承包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公司,由公司组织质监、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承包商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公司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公司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
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11)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公司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公司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业主。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
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承包商按规定编写竣工报验申请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验申请,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对承建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提交一份完整的资料到公司备案,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公司监理部审核方可生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公司监理部必须派人参加和监督,并填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情况表,报公司备案。
(13)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商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监理项目组每周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九、安全监理
1、审检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完备。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并且提供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工种人员参于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专题例会纪要给监理方,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或者培训教育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4、特殊工种上岗必须持上岗证,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如从事高空作业人员)须有医院的体检证明。
5、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搭设等专业施工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或劳务承包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的施工。
6、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按期把检查结果和纠正措施报监理方备查。
7、建设工程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由专职维修电工负责配电线路和电器装置施工。
作业人员应持劳动部门颁发“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书”上岗。
8、所有机械和运输工具必须经检测合格方可使用,不得带故障作业。
9、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置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
10、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必须设置警示标志以及进行安全防护。
11、各分项工作开工之前必须编写相应的安全规程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12、作业之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3、监理公司对施工现场存在有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有权下达停工或整改通知,或施工方二次通知之内不整改,监理方有权利直接上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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