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智慧环卫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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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智慧环卫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智慧环卫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1(A6)
招标人:
安宁市(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了千工程管理公司(盖章)
二〇一九年五月
注意事项
为遵循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在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随身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查验、评审。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任何因忽视、漏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和开户许可证;
4、投标文件光盘。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智慧环卫信息规划师证书(原件);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智慧环卫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岗位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2017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
8、投标人智慧环卫云服务管理平台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原件,详见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软件证书”评分项);
9、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10、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注:
开标前需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经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安宁市宁湖大厦3楼303室)向开户银行核验到账后有效,并同时换取对账单。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A6)
1.招标条件:
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智慧环卫系统一套已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2017】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宁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智慧环卫系统一套。
2.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2.3总投资:
3833.71万元。
招标规模:
400万元。
2.4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
安宁市
2.6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6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
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文)规定。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其他: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不低于AAA级别,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3)企业信誉:
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云南)”(
(4)类似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须有智慧环卫系统(包含但不限人员管理、机械化作业、清运转运等)已完成业绩合同(至少提供2个以上);
(5)投标主体: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下同)[详见附件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智慧环卫系统一套(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附件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智慧环卫系统一套(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网上递交:
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宁市
地址:
安宁市
电话:
0871
招标代理机构:
了千工程管理公司
地址:
0871
联系人:
0871
电话:
0871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087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安宁市
地址:
安宁市
电话:
087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了千工程管理公司
地址:
0871
联系人:
0871
电话:
0871
1.1.4
项目名称
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智慧环卫系统一套
1.1.5
建设地点
安宁市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付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安宁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智慧环卫系统采购及安装。
1.3.2
计划交货期/工期
计划交货期/工期:
4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质量规范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不低于AAA级别,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3)企业信誉:
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云南)”(
(4)类似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须有智慧环卫系统(包含但不限人员管理、机械化作业、清运转运等)已完成业绩合同(至少提供2个以上);
(5)投标主体: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招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提出。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和方法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其中:
招标商务标(招标采购清单)的提问即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如有)。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和方法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由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USBKEY)查看澄清内容。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它材料
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补遗、答疑等相关附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1.10.2的时间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有关时间安排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自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投标人自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结束后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两种:
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
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保证保险:
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
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
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保险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项目名称:
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智慧环卫系统一套,户名:
安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霖雨路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
871905560210801,保证金金额:
40000.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本项目无需对应项目及确认。
(二)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
项目名称:
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工程智慧环卫系统一套,保证金金额:
40000.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在保险公司,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在投标保证保险模块下找到对应项目进行分配并打印确认回执;若出现未分配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本项目无需对应项目及确认。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3.5.2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1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
注:
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
3.7.4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
1、网上递交:
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光盘:
2份。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到开标现场递交4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7.5
投标文件光盘刻录要求
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
测试的方法:
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4.1.2
光盘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光盘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公证人员
(2)开标顺序: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注:
现场投标人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仅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出现故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后才启动全部导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中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前三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支票或现金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5%,履约担保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10.3
不良行为记录
指有行贿犯罪档案的、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10.4
中标人承担的费用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关于货物招标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以中标价作为取费基数);
2.现场公证费贰仟元由公证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以上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10.5
备品备件
本项目含一年的免费保修,一年内的备品备件由中标单位负责
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交货期/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中标人除承担以上费用外,还应承担交纳: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关于货物招标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以中标价作为取费基数);
(2)现场公证费由公证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以上费用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将不另行给予补偿,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进行综合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不组织)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的包括: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评标办法及标准;
(四)合同条款;
(五)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投标截止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人自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无论做出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商务标电子招标文件,无论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技术标电子招标文件,并重新备案,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2.3.2投标人自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
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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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城市生活 垃圾 收转 设施 建设 工程 智慧 环卫 系统 采购 安装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