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理财规划报告书模板综合案例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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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家庭现况分析
一、案例背景资料
(一)林天赐先生
林天赐先生现年45岁。
儿子12岁,初中一年级;女儿8岁,小学三年级。
林先生为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税前收入300000元,按当地社平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金和8%的医疗保险金,已缴2年,现在养老金账户余额为4000元,医疗险账户余额为1000元。
另外,林先生还担任两家公司的顾问,一家公司支付顾问费3000元/月,另一家公司支付顾问费20000元/年。
过去一年存款利息收入10000元,国债利息收入12000元,上市公司股息与红利收入8000元,变现股票资本利得50000元。
林先生现有20年终身寿险保单一份,保额500000元,年缴保费18000元,已缴5年,现金价值52500元。
终身寿险保费中假设保障与储蓄部分各50%。
(二)孟成真女士
林先生的妻子孟成真女士就职于某民营企业,已经在该企业工作了7年,税前月收入5000元,年终奖金为1个月工资。
依照规定缴纳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个人养老金缴存比例为8%,医疗保险金缴存比例为2%,失业保险金缴存比例为1%,已缴7年。
现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0000元,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为16000元,医疗险账户余额为2000元。
从去年开始,所任职企业开始提缴企业年金,个人和企业均按照税前工资的4%提缴。
现在企业年金账户余额2400元。
孟成真女士现有定期寿险一份,保额40万元,年缴保费2000元,应缴20年,已缴5年。
过去一年稿酬所得5000元,存款利息收入3000元,去年1-9月出租普通住宅每月房租收入3000元,年修缮费用5000元,去年10月出售该房,售价80万元,年前购买价50万元,6年持有期间共支付房贷利息55000万元,去年前9个月支付房贷利息8300元,归还本金7700元。
持有期间修缮费用30000元,中介费、贷款手续费、公证费合计30000元。
(三)家庭消费支出
家庭每月消费支出为食品3000元,服装1500元,家用服务1000元,交通通讯2000元,娱乐1000元,医疗750元。
其中的支出分配是夫妻各40%,2个孩子各10%。
年支出方面有2个孩子的年学费支出各10000元,夫妻的保费支出共20000元。
(四)假设条件
1.林先生与林太太的收入成长率为5%,与社会平均工资成长率相同。
2.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社保缴费最高为社平工资的3倍。
3.支出成长率与学费成长率均为5%,房价成长率为5%。
4.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投资报酬率为2.5%,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为40万元。
5.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5%,商业房贷利率为7%。
6.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报酬率为6%,企业年金账户的报酬率为6%。
7.预计林先生终老年龄为80岁,林太太为85岁。
8.工资所得费用减除额与个体工商户生计费用减除额均为每月2000元。
(五)当前资产负债
现金与活期存款2万元,定期存款38万元,国债35万元,股票型基金20万元,债券型基金5万元。
自用资产有价值10万元的汽车,价值100万元的房产,无房贷。
现有负债8000元,为信用卡的免息分期付款。
采取夫妻个体财产制。
(六)客户理财目标
1子女教育金筹备:
包括从现在到子女出国留学所需资金。
预期费用为:
小学到高中阶段学费与才艺补习费每年现值1万元;国内大学费用每年2万元,共四年;出国留学费用每年现值20万元,共2年。
2退休计划:
夫妻将于15年后一起退休,届时夫妻生活费现值每月7000元,其中林先生支出现值4000元,林太太3000元。
3养亲计划:
预计在3年之后需赡养双方父母,每年现值40000元,预计持续15年。
4旅游计划:
下一年度起,每年国外旅游费用现值为20000元,持续25年。
5换房计划:
原有住宅离办公室较远,拟于1年后购置价值180万元的市区新房。
尽量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少使用商业贷款。
6换车计划:
拟于3年后换购一部现值15万元的新车。
7检验是否调整目前保单,保费预算科增加到夫妻税后工作收入的各15%。
8检验是否调整目前投资,避免投资风险太高的股票认股权证与商品期货。
二、各项所得税计算
(一)工资、薪金的税后可支配收入
税前薪资-社保个人缴纳保费-所得税扣缴=税后可支配收入
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税前薪资×(失业提缴率+医疗提缴率+住房提缴率+养老提缴率)
月薪资所得税=(月税前薪资-社保个人缴纳部分-费用扣减额)×边际税率-速算折扣额
年终奖金所得税=年终奖金×年终奖金/12后所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额
年可支配收入=月税后可支配收入×12+税后年终奖金
费用减除额本国国籍为每月2000元,外国籍及港澳台胞为4800元
有企业年金时为税后扣除
延期收入=缴入个人账户的收入(包括企业提缴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与企业年金)
总收入=税后可支配收入+延期收入
如表2-1,来看后续的全方位理财规划
表2-1工资、薪金所得税后收入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
本人
配偶
说明
税前月工资
0
5000
社会平均工资
2500
2500
最高提缴工资倍数
3
3
养老保险费提缴率
8.00%
8.00%
失业保险费提缴率
1.00%
1.00%
无个人账户,不算延期收入
医疗保险费提缴率
2.00%
2.00%
企业医保入账提缴率
1.80%
1.80%
企业提缴6%,其中30%入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缴率
12.00%
12.00%
企业与个人都提缴同样比例入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个人提缴率
4.00%
4.00%
企业相对提缴率
4.00%
4.00%
年终奖金
0
5000
是否为本国国籍0/1
1
1
填0为非本国国籍,费用减除额为4800元
提缴住房公积金
0
600
5000×12%
提缴养老保险金
0
400
5000×8%
提缴失业保险金
0
50
5000×1%
提缴医疗保险费
0
100
5000×2%
费用减扣额
2000
2000
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应税月工资收入
0
1850
5000-600-400-50-100-2000
边际税率
5%
10%
500<1850<2000,适用10%
速算扣除额
0
25
500<1850<2000,适用25
月缴税额
0
160
1850×10%-25
提缴企业年金
0
200
提缴企业年金为税后扣除
税后月可支配收入
0
3490
5000-600-400-50-100-160-200
年终奖金/12
0
417
5000/12
年终奖金适用税率
5%
5%
417<500,适用5%边际税率
年终奖金速算扣除额
0
0
417<500,适用0
年终奖金年缴税额
0
250
5000×5%
年缴税总额
0
2170
160×12+250
税后年终奖金
0
4750
5000-250
税后年可支配收入
0
46630
3490×12+4750
年延期收入
0
26280
(8%+2%+1.8%+12%+4%+4%)×5000×12
包含延期收入的年收入
0
72910
46630+26280
含税级距
边际税率
速算扣除额
0
5%
0
500
10%
25
2000
15%
125
5000
20%
375
20000
25%
1375
40000
30%
3375
60000
35%
6375
80000
40%
10375
100000
45%
15375
(二)个体工商户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后可支配收入
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小规模无财务报表个体户为核定每年缴税额,有财务报表个体户以年为税前净收入计税,入表2-2.
税后可支配收入=税前净收入-社保缴纳额-个体户所得税
个体户所得税=(年税前收入-社保缴税额-费用扣除)×边际税率-速算扣除额
社保缴费额=当地社平工资×(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8%)
生计费用每月扣除2000元
延期收入=社平工资的8%缴纳入个体户养老金账户的收入
总收入=税后可支配收入+延期收入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因为与个体工商户适用同样的费用扣除额与税率,可直接适用同样的报表(表2-2)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本人
配偶
说明
税前个体户年收入
300000
0
是否核定税额1/0
0
0
填1为核定税额,直接适用核定税额
核定个体户税额
0
0
由税务机关核定每年缴税额
是否加入社保1/0
1
1
个体户可选择是否加入社保,0为不加入
社会平均工资
2500
2500
个体户以社平工资作为缴费基准
养老保险费提缴率
20.00%
20.00%
养老保险入个人账户比率
8%
8%
养老保险按20%缴费,其中8%缴纳入个人账户,12%缴纳入统筹账户
医疗保险费提缴率
8.00%
8.00%
社保缴费税前扣除额
8400
8400
2500×(20%+8%)×12
个体户月生计费用扣除额
2000
2000
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个体户年生计费用扣除额
24000
24000
2000×12
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
267600
0
300000-24000-8400
边际税率
35%
5.00%
267600>50000,适用35%边际税率
速算扣减额
6750
0
267600>50000,适用6750扣除额
个体户应缴所得税
86910
0
267600×35%-6750
个体户可支配收入
204690
0
300000-8400-86910
年延期收入
2400
0
2500×12×8%
包含延期收入的年收入
207090
0
204690+2400
含税级距
边际税率
速算扣除额
0
5%
0
5000
10%
250
10000
15%
1250
30000
20%
4250
50000
35%
6750
(三)劳务报酬所得的税后可支配收入
如表2-3所示,依次计算,无社保缴费额
劳务报酬4000元以下费用扣除额800元,4000元以上费用扣除20%。
劳务报酬缴税额=(劳务报酬-费用扣除额)×边际税率-速算扣除额。
边际税率在20000元以下为20%,20000元到50000元为30%,50000元以上为40%。
劳务报酬税后可支配收入=劳务报酬-劳务报酬缴税额
表2-3劳动报酬所得税后收入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
本人
配偶
说明
税前月劳务所得
3000
0
假设每月给一次
劳务所得费用减除额
800
800
一次劳务所得低于4000元费用减除额为800元
月劳务应纳税所得额
2200
0
3000-800
领取劳务所得月数
12
12
劳务所得不见得每月都有
边际税率
20.00%
20.00%
2200<20000,适用20%边际税率
速算扣除额
0
0
2200<20000,适用0
劳务所得月缴税额
440
0
2200×20%-0
税后月劳务所得
2560
0
3000-440
一次性劳务所得
20000
0
一次劳务所得高于4000元费用减除额为20%
劳务所得费用减除额
4000
800
20000×20%
一次性劳务应纳税所得额
16000
0
20000-4000
边际税率
20%
20%
16000<20000,适用20%边际税率
速算扣除额
0
0
16000<20000,适用0
一次性劳务收入缴税额
3200
0
16000×20%-0
一次性劳务税后收入
16800
0
20000-3200
年劳务缴税额合计
8480
0
440×12+3200
年劳务税后总收入
47520
0
2560×12+16800
含税级距
边际税率
速算扣除额
0
20%
0
20000
30%
2000
50000
40%
7000
(四)稿酬所得,特许权与金融投资所得的税后可支配收入
详见表2-4
1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4000元以下费用扣除额800元,4000元以上费用扣减20%
稿酬所得比例税率20%,减征30%,实际比例税率14%。
稿酬所得缴税额=(稿酬所得-费用减除额)×比例税率14%。
稿酬税后可支配收入=稿酬-稿酬所得缴税额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0元以下费用减除额为800元,4000元以上费用减除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税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费用减除额)×比例税率20%。
特许权税后可支配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税额。
3金融投资所得
投资所得缴税额=金融投资所得×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为10%,未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为20%。
以下几项免征所得税:
证券投资资本利得,存款利息所得,国债利息所得,保险给付。
金融投资税后所得=金融投资所得-金融投资所得缴税额。
表2-4其他所得部分的税后收入计算
其他所得部分
本人
配偶
说明
稿酬所得
0
5000
稿酬所得费用减除额
800
1000
5000>4000,扣除20%
应课税稿酬
0
4000
5000-4000
课酬比例税率
14%
14%
20%×(1-30%)
稿酬所得课税额
0
560
4000×14%
税后稿酬所得
0
4440
5000-56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0
0
特许权所得费用扣除额
800
800
应课税特许权所得
0
0
特许权比例税率
20%
20%
特许权所得课税额
0
0
特许权税后所得
0
0
存款利息所得
10000
3000
国债利息所得
12000
0
上市股息红利所得
8000
0
变现股票资本利得
50000
0
存款利息比例税率
0%
0%
2008年10月9日起免税
国债利息比例税率
0%
0%
免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税率
10%
10%
上市税率10%,未上市税率20%
股票资本利得税率
0%
0%
境内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资本利得免税
存款利息纳税额
0
0
国债利息纳税额
0
0
上市公司股票红利纳税额
800
0
8000×10%
股票资本利得纳税额
0
0
金融投资纳税额合计
800
0
0+0+800+0
税后存款利息所得
10000
3000
税后国债利息所得
12000
0
税后上市股息所得
7200
0
税后利息股息所得
29200
3000
10000+12000+7200
税后股票资本利得
50000
0
(五)财产租赁所得与偶然所得的税后可支配收入
详见表2-5
1财产租赁所得
实务上地方政府多规定租赁所得综合税率,如北京市规定租赁所得按照5%的综合税率缴纳所得税。
应缴租赁所得税=租赁所得×租赁所得综合税率
个人出租房屋:
征收1.5%的营业税(2008年3月1日起实施),营业税税额的基础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0%,房产税率4%,租赁所得税率10%。
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准予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租赁费用扣除:
月房租低于4000元时定额扣除800元,高于4000元时比例扣除20%。
租赁所得税=(租赁收入-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可认定的修缮费用-费用扣除)×租赁所得税率
租赁所得税后可支配收入=租赁收入-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修缮费用-租赁所得税
2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如彩票中奖适用20%比例税率,没有扣除额。
表2-5财产租赁所得与偶然所得税后收入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与偶然所得
本人
配偶
说明
月房租租赁收入
0
3000
前一年度出租月数
12
9
是否用综合税率1/0
0
0
1为适用综合税率,0为不适用
核定综合税率
5.00%
5.00%
综合税率已包括营业税、房产税与所得税
营业税率
1.5%
1.5%
2008年3月1日营业税率由3%降低到1.5%
城市建设费附加
7.00%
7.00%
教育费附加
3.00%
3.00%
房产税率
4.00%
4.00%
房租个人所得税率
10.00%
10.00%
房屋租赁所得费用减除额
0
7200
3000<4000,费用减除额800,800×9=7200
有单据的年修缮费用
0
5000
可认定的修缮费用
0
5000
800×9>5000
年缴营业税
0
405
3000×9×1.5%
年缴城镇建设费附加
0
28
405×7%
年缴教育费附加
0
12
405×3%
年缴房产税
0
1080
3000×9×4%
可扣除年缴税费合计
0
6526
405+28+12+1080+5000
房屋租赁应纳税所得额
0
13275
3000×9-7200-6526
缴房产租赁所得税
0
1327
13275×10%
税后房屋租赁所得
0
19147
3000×9-6526-1327
其他财产租赁所得
0
0
租赁所得税率
20.00%
20.00%
其他财产租赁所得税
0
0
其他财产净租赁所得
0
0
财产租赁税后所得合计
0
19147
偶然所得
0
0
偶然所得比例税率
20%
20%
偶然所得课税额
0
0
税后偶然所得
0
0
(七)财产转让所得的税后可支配收入
详见表2-6
契税:
90评分以上普通住宅应纳税额=买价×1.5%,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宅应纳税额=买价×1%,非普通住宅应纳税额=买价×3%。
营业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买卖相隔2年以内应纳税额=买卖价差×5.5%,买卖相隔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买卖相隔2年以内应纳税额=卖价×5.5%,非普通住宅买卖相隔2年以上应纳税额=买卖价差×5.5%。
土地增值税:
个人购买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买卖住宅免征印花税。
普通住宅必须符合三个定义:
一是住宅面积在120平米加减20%的范围以内,入北京以140为普通住宅的上限;二是实际成交价格在当地平均价的120%以内;三是住宅小区的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各地略有差异。
财产转让所得税:
个人出售唯一住房,且买卖相隔5年以上的,出售时免征财产转让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税=房产交易净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税率20%
房产交易净所得=卖价-买价-买入时契税-卖出时营业税及附加-买卖时印花税-卖出时土地增值税-可认定的修缮费用-可扣除的手续费及公证费-持有期间的房贷利息。
可认定的修缮费用的上限为房屋买入价的10%。
实务上地方政府多规定财产转让所得综合税率,应缴转让所得税=房屋售价×转让所得综合税率。
当年度房产交易净收益=卖价-买价-卖出时营业税及附加-卖出时手续费与公证费-卖出时财产转让所得税。
持有期间房贷利息与修缮费用计入以前年度的费用中,因此在计算最近一年度的房产交易的相关支出时,只要减去卖出时的相关税费即可。
表2-6财产转让所得税费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
本人
配偶
说明
买入时房产价值
0
500000
房产面积
0
90
是否用综合税率1/0
0
0
1为用综合税率,卖价×综合税率=税款
是否为普通住宅1/0
0
1
1为普通住宅,契税减半,省营业税
是否为唯一住宅1/0
0
0
唯一住宅使用5年以上免房产转让所得税
核定综合所得税税率
1.00%
1.00%
不能提供买卖相关发票的,当地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率为1%
买卖相隔年数
1
6
是否超过2年及是否为普通住宅决定了营业税率的适用的税率
房屋卖出价值
0
800000
修缮费用
0
30000
可认定的修缮费用
0
30000
在买价的10%之内,可全额扣除
可扣除的手续公证费
0
30000
计算所得税时可全额扣除
持有期间房贷利息
0
5500
计算所得税时可全额扣除
契税税率
3.00%
1.00%
90平米以下为普通住宅:
1%,90平米以上的普通住宅:
1.5%;非普通住宅为3%
营业税税率
5%
0%
普通住宅<2年:
0%,普通住宅>2年:
差价×5%,费普通住宅>2年:
卖价×5%
城镇建设费附加
7%
7%
在营业税额上附加
教育费附加
3%
3%
在营业税额上附加
房产转让所得税率
20%
20%
买入缴契税
0
5000
买价×契税税率:
50000×1%
卖出缴营业税
0
0
卖价×营业税率:
800000×0%
缴城镇费附加
0
0
0×7%
缴教育金附加
0
0
0×3%
房产交易所得可扣除税费
0
120000
30000+30000+55000+5000
房产交易应纳税所得额
0
180000
800000-500000-120000
卖出缴个人所得税
0
36000
180000×20%
房产交易总税费
0
156000
120000+36000
房屋交易净得益
0
244000
800000-500000-156000
其他财产转让所得
0
0
其他财产转让费用
0
0
其他财产转让所得税
0
0
其他财产转让净所得
0
0
财产转让所得合计
0
234000
三家庭现金流量表分析
综前所述,编制如表2-7所示家庭现金流量表
分析客户的所得来源,如各分类所得的比率,夫妻所得的贡献率、经常性收入与非经常性收入的比率。
分析客户的支出结构,如各分类支出的比率、消费支出与理财支出的比率、各家庭成员支出的比率。
分析客户的储蓄来源,如家庭工作储蓄;净储蓄,储蓄的用途;以上一年度自由储蓄扣除上一年度非经常收入后的数值为基数,计算下一年度的自由储蓄。
表2-7家庭现金流量表(金额单位:
元)
家庭所得项目
本人
配偶
家庭
合计
占收入
比率
家庭支出项目
本人
配偶
子女
家庭
合计
占支出
比率
工资、薪金所得
0
46630
46630
7.3%
食品饮料
14400
14400
7200
3600
23.95%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204690
0
204690
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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