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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保证措施
1、组织机构
(1)根据工程特点和总体施工部署,我公司将在本工程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并在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安全保卫科。
项目经理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各工程处主管领导组成;安全保卫科设科长一名,专职安全员3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各工程处相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置专兼职安全员2~3名,具体负责本工程处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各工程处(队)设专兼职安全员1名,由工程处(队)专职安全员担任。
(4)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1名,一般由组长担任。
2、管理制度
(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下一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3)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
实施安全管理责任制。
3、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企业法人授权的代理人,全权负责本工程的一切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对企业法人负责,对业主负责。
(2)项目经理部安全保卫科,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施工人员的进场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岗位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及工作指导,并负责与工程指挥部和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联系,积极配合,建立良好的施工环境。
(3)工程处专兼职安全员,在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安全科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工程处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4)工程队专兼职安全员,在工程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工程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5)施工班组兼职安全员,在工程队安全员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配合工程队安全员具体做好本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技术措施
4.1、安全教育
现场作业人员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最为紧密。
因此,我公司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人员,确定了不同的安全教育内容,并且制定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具体详见下表所述:
安全教育内容表
类别
重要性
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尊重人、关必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
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
安全与生产辩证关系教育
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生产的重点内容
施工生产一般流程
环境、区域概括介绍
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
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产的必备
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
法律上有关条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摘要介绍受处分的先例
安全纪律教育
厂规厂纪
职工守则
劳动纪律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表
类别
参加人
内容
要求
新工人安全教育
新参加施工的实习生、民工、徒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外单位支援的工人
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纪律教育
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教育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岗位安操作规程教育
须经考试(核)合格后,方准进入操作岗位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架子搭设等工种工人
一般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教育重点进行本工种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教育
进行理论与实际考试合格者,法合格证上岗,不合格者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特殊工种资格
新操作法新操作岗位安全教育
从事新操作法或新操作岗位的工人
重点进行新技术知识、新操作方法安全教育注意事项
未经教育,不达标准不得上岗
从事尘毒危害作业工人安全教育
从事尘毒危害作业工人
重点进行认识尘毒危害、必要的防治知识、防治技术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各级干部安全教育
组织指挥领导人员:
正、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各施工段工长,内业技术人员
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安全法规制度等
定期轮训
4.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4.2.1、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用电技术交底制度。
由项目总工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讲解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技术内容、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治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用电安全检测制度。
由项目电工定期对用电进行检测,检测内容接地电阴、电气设备绝缘电阴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
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拆除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规定拆除时、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用电检查制度。
定期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
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临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用电教育和培训制度。
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
4.2.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本工程临时用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并在供电末端将专用保护线重复接地。
(2)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各级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施工现场所有离地面高度低于2.4m有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电箱分别设置。
(5)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一机一闸,每台用民设备有自己的开关箱,禁止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7)配电箱,开关箱应该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设置在易受外来物撞击、强烈震动、热源烘烤的场所。
(8)各类用电人员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9)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各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0)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1)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和各种设备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严禁带电作业。
(12)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门上配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4.3、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
4.3.1、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工程所用钢筋全部在现场加工场加工,钢筋加工前由负责钢筋加工的工长对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对焊机等)的安全操规程及注意事基进行交底,并由机械技师对所有机械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绑扎墩柱、边梁钢筋应搭设防护架,高空绑扎钢筋和安放骨架,须搭防护架或马道。
(3)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4)绑扎3米以上结构体钢筋时,搭设操作通道和操作架,禁止在骨架上攀登和行走。
(5)绑扎临边钢筋,必须在有外防护架的条件下进行,外防护架高度必须高出作业面1.2米,无临边防护不系安全带不得从事临边钢筋绑扎作业。
(6)钢筋起吊必须捆牢固,吊勾下方不得站人,吊运绑扎钢筋工作架子必须系好钢丝绳,在无任何牵连的情况下进行吊运,到位后,待工作架放稳,搭好支撑主能放下钢丝绳。
4.3.2、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支设墩柱模板和箱梁模板时,不准站在墩柱、箱梁模板仙模上操作和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2)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在没有固定好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模板受外界影响容易倒塌伤人。
(3)高空临边作业时,有高处附落和掉下材料的危险,支模人员人下应走通道,严禁利用模板,栏杆、支撑上下;站在活动平台上支模,要系好安全带,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任何物体。
(4)模板拆除应经工长同意,操作时严禁硬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拆下的模板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清理刷隔离剂,按规格堆簇整齐备用。
(5)拆模后需要公司部支撑的支撑杆必须顶牢,不得松动,防止支撑倒下伤人,高处作业严标投掷材料。
4.3.3、混凝土振捣安全防护措施
(1)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零应安全可靠。
电动机接零线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2)操作人员应掌握一般安全用电知识。
操作振捣器作业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
(3)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以确保安全。
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
(4)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许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物。
(5)振捣器作业时,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软管不得有断裂。
(6)振捣器启振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振的振捣棒平放在钢板或水泥板等坚硬物上,以免撞坏发生危险。
(7)严禁用振捣棒撬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捣棒当大锤使用,操作时勿使振捣棒头夹到钢筋里或其他硬物而受到损坏。
(8)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
(9)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
4.3.4、吊装工程安全防护措施
(1)吊车司机由我公司机械公司负责管理和安全交底,机械公司派专业工程师住现场,负责解决吊车的维修检查和管理,确保现场吊车的安全使用,保证吊装方案的顺利实行。
(2)吊车钢丝绳、绳具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和安全使用。
(3)吊车信号指挥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以下“十不吊”的规定:
①被吊物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②信号不明
③吊物下方有人
④吊物上站人
⑤埋在地下物
⑥斜拉、斜牵、斜吊
⑦散物捆扎不牢
⑧零散、小物件无容器
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⑩六级以上强风
(4)吊车起吊前,必须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3.5、高空及临边防护措施
(1)基本规定
①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③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架子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④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⑤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
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⑥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⑦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高空、临边作业
①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0.6m,并加挂安全立网。
②位于车辆行使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承载力2倍的荷载。
③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④凡人员车辆进出的桥下通道口,均搭设安全防护棚。
⑤进行高处作业之瘃在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⑥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进行查验。
施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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