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厂经营承包责任制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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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厂经营承包责任制考核办法
分厂经营承包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方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具体由董事会办公室、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安全保卫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考核。
(二)考核对象为各生产分厂。
(三)考核内容:
考核采用“一保一包三挂”的形式,具体内容为:
一保指标:
保生产计划完成率。
一包指标:
包上交基数。
三挂:
内部利润、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与分厂工资总额挂钩。
二、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考核指标有:
生产计划完成率、上交基数、内部利润、安全指标、质量指标。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一保指标:
保生产计划完成率。
1、各分厂要按照生产部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认真组织生产,提高生产作业计划完成率,确保按时完成。
2、对各分厂按照完成的生产工作量提取工资,提取办法见附表1。
3、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管理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分厂生产管理考核扣分为6-10分时,对分厂不奖不罚;考核扣分低于6分(不包括6分)且达到核定工作量时,最高奖励分厂当月工资总额的5%,考核扣分高于10分时,最高扣减分厂当月工资总额的5%。
考核周期为自然月。
生产管理部负责考核,每月终了后将考核结果报送董事会办公室。
(二)一包指标:
包上交基数(见附表1)
分厂按月足额上交包干基数,计入成本。
(三)三挂即分厂工资与实现的内部利润、产品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考核挂钩
1、内部利润:
鼓励分厂降本增效、提高效益。
对分厂当月实现的内部利润按照15%提取工资,盈利时增加,亏损时扣减。
年底对分厂实现利润情况进行考核,与分厂领导工资挂钩,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各分厂内部利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核算,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各分厂利润提取工资的核算。
2、安全生产考核:
与分厂工资总额的10%挂钩。
当出现员工重伤以上事故时,最高否决当月10%的工资总额。
同时由安全保卫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具体考核办法见《月度安全绩效考核若干规定》;
安全保卫部负责考核安全指标,每月终了后将考核结果报送董事会办公室。
3、产品质量考核:
与分厂的工资总额挂钩,最高扣罚分厂工资总额的10%。
具体考核办法见质量管理部《质量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部具体负责考核质量指标,每月终了后将考核结果报送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计核算
(一)内部利润核算
1、分厂内部收入=分厂完成工作量×内部价格+大包收入+外揽收入
(废料及铁屑不再计入分厂内部收入)
2、大包收入=(公司对外协作价-17%增值税)×系数
系数由董事会办公室、生产管理部和工艺装备部共同测算后确定,但最后确定的大包价格不能高于订货价格-17%增值税。
3、外揽收入=外揽订货价-17%增值税
4、分厂内部成本=分厂制造费用+人工工资费用+大包及外揽任务材料费及辅助材料费+其它费用
5、内部利润=分厂收入-分厂成本
(二)财务管理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核算分厂的收入、成本和盈亏。
分厂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计入分厂成本。
(三)外揽方案
1、在保证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按时完成情况下,经生产副总批准后,分厂可承担外揽加工业务。
2、外揽业务属我公司产品的,外揽价格不能低于生产管理部的对外协作价格。
外揽非我公司产品业务的,须进行价格评审,确定价格。
3、外揽业务合同由分厂负责对外签订,并负责回款。
签订前必须履行合同评审手续,评审通过后方可签订。
回款期限为合同约定到期后一个月内,超期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外揽业务生产所需物资全部计入承担外揽业务分厂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
5、按外揽收入资金到账额的10%对分厂计提工资。
每月底由财务管理部对各分厂外揽收入资金到账情况进行统计,转交董事会办公室核算各分厂外揽收入应计提工资。
(四)大包方案
为保证生产交货期要求,加快产出,允许生产大包,大包由董事会办公室和生产管理部共同确定大包件的生产加工单位。
大包件生产所需物资全部计入承担大包件生产分厂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
按大包收入的10%对大包生产单位计提工资。
大包件的收入和工资提取由生产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核算,报生产副总批准。
四、工资管理
(一)分厂的工资实行与分厂完成的劳动量、实现的内部利润、产品质量考核和安全生产考核挂钩的原则。
(二)确定各单位的月基础工时、吨位和基础工资总额。
根据每月完成工作量和工资单价计算出工资总额,当月完成的工时、吨位、低于或超过确定的基数时,按一定金额扣减或增加工资额(见附件1)。
(三)分厂应发工资的核定。
每月由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分厂生产经营状况和质量、安全、生产计划完成率考核结果,会同人力资源部核算确定各分厂应发工资。
董事会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对各分厂的工资发放实行宏观调控,以丰补歉。
(四)分厂在核定工资额的95%内,按月编制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
余5%年度终了考核后兑现,也可结转到下年支用。
(五)为保持工资收入增长与效益相适应,实行工资调节费政策。
各分厂实际发放额超过核定基数的部分,按100%征收工资调节费(各分厂工资核定基数见附件1),每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核算后转财务管理部计入分厂成本。
(六)分厂在核定工资指标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享有分配自主权,分厂二次分配方案应经职工大会通过并报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针对结构件生产要求,特规定工资提取分类方案如下:
Q550及以下材质:
550元/吨。
Q690及以上材质含量在20%以下的按550元/吨;含量在20%-50%的按565元/吨;含量在50%以上的按580元/吨。
按欧标生产的工资提取办法另行规定。
五、物资领用
1、定额内原材料、橡塑件、标准件、外购阀、接头等物资按定额领用,不计入分厂成本。
2、分厂领用各种油料、机床配件、工、刀、刃、磨具、焊条、焊丝、其它低值易耗品及损坏的工具、量具,计入分厂成本。
3、分厂大包和自揽任务所用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在公司库管中心领用的按非定额领料办理,计入分厂成本;分厂外购时须经生产副总批准,并履行采购比价和物资验收、入库、领用等手续,计入分厂成本。
4、分厂领用的非定额物资,月末通过ERP分项汇总计入分厂制造费用。
分厂领出未用的物资,按照公司物资退库管理规定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分厂成本。
各分厂成本核算员应当及时与财务管理部核对,向分厂领导汇报分厂消耗情况。
5、对于已领未用而又拒不办理退库手续的,年底由公司组织对分厂库房进行清查,对清查出的已领未用物资进行强制退库处理。
6、鼓励分厂优化下料方案,提高材料利用率,节约原材料。
库管中心将定期会同分厂对节约的原材料进行盘点、核算和退库,并把退库核算结果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管理部。
按退库材料价的30%奖励分厂,计入分厂收入;按退库材料价的10%对分厂计提工资。
六、价格管理
(一)价格修订
董事会办公室修订内部加工和劳务计划价格。
财务管理部、采购部、工艺装备部修订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工、刀、刃、磨具、机床配件等物资的内部价格。
(二)价格核算
1、公司计划内产品所需各种物资,按公司内部价格核算。
2、分厂大包和自揽任务所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在公司库管中心领用的,按公司内部价格计价核算。
3、分厂自揽任务需其它分厂协作加工时,执行内部结算价格(见附表2)。
4、质量损失按照《质量考核制度》执行。
质量损失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计算。
质量损失除直接损失外,也包括返修费用。
每月1日前质量管理部将上月计算结果分别报送董事会办公室、财务管理部,计入分厂成本。
5、铸件按加工后图纸净重的120%计算(铸件含退火费、抛丸费),热处理件按下料定额计算,铆焊结构件按图纸净重结算。
实际与图纸有差异时,可称重修正(不含焊缝)。
6、设备日常维修、项修费用计入分厂成本;设备大修费用不计入分厂成本。
7、制造工装胎具的材料费计入产品成本,加工费计入分厂成本。
分厂大包和外揽件所用工装胎具的材料费和加工费均计入分厂成本。
七、财经纪律和内部审计
(一)财经纪律
1、分厂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操作。
2、分厂承担的由公司生产管理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和大包生产任务的收入,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后交财务管理部结算。
3、分厂承担的外揽收入必须通过公司财务管理部结算,严禁转移和截留。
4、严禁分厂私开账户和设立小金库,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虚报冒领资金。
5、为了便于分厂开展外揽业务,财务管理部在会计核算科目中设立各分厂外揽收入科目和外揽资金账户,对各分厂外揽业务进行结算和资金支付。
6、为保证各分厂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允许分厂支取备用金。
(二)内部审计
1、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分厂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公司有关规定、财经纪律和本考核办法的情况等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分厂进行整改,促进分厂加强管理,合规合法经营,防控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八、机修分厂的经营承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九、本考核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十、本办法解释权归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
1.2014年各分厂工作量、工资单价、工资基数、包干基数表
2.2014年各工序价格表
(一)
3.2014年各工序价格表
(二)
附件1.
2014年各分厂工作量、工资单价、工资基数、包干基数表
单位
分类
工作量
工资
单价
工资基数(万元)
包干基数(万元)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机加工分厂
工时
热处理
锯床
435000点
2000吨
40000点
5220000点
24000吨
480000点
4元/点
105元/吨
3.5元/点
209
2508
85
1020
配件分厂
工时
冷拔管
热处理
120000点
41.5吨
390吨
1440000点
498吨
4680吨
4元/点
300元/吨
105元/吨
53.34
640.08
36.5
438
结构件分厂
工时
吨位
38000点
7800吨
456000点
93600吨
5元/点
550元/吨
448
5376
159.6
1915.2
电镀分厂
镀锌
镀铬
450吨
200000dm²
5400吨
2400000dm²
120元/吨
1.15元/dm²
28.4
340.8
7.5
90
总装分厂
工时
胶管
143000点
20500根
1716000点
246000根
3.5元/点
2.4元/根
54.97
659.64
30
360
铸造分厂
吨位
425吨
5100吨
510元/吨
21.675
260.1
30
360
附件2.2014年各工序价格表
(一)
序
号
工序名称
计划价
元/h
序
号
工序名称
计划价
元/h
序
号
工序名称
计划价
元/h
序
号
工序名称
计划价
元/h
1
车≤400mm
8.5
16
钻≥50mm
8
31
铆工
5.5
46
火割
14
2
车>400mm
9.5
17
深孔钻
20
32
电工
4.5
47
火割(数控)
15
3
数控车≤600
13
18
镗
11
33
电工(大修)
5.5
48
不锈钢焊
40
4
数控车>600
14.5
19
土镗
14
34
搬运工
4.5
49
机器人火割
20
5
车(立式)
16
20
推镗63-125mm
22.5
35
起重工
6.5
50
龙门铣
10
6
铣<1.5m
8.5
21
推镗140-320mm
28
36
钳工(安装)
6.5
51
堆焊
32
7
铣≥1.5m
9.5
22
推镗≥360mm
33
37
钳工(大修)
6.5
52
数控立车
13
8
龙门刨
19
23
插
6.5
38
钳工(机修)
5.5
53
支架总装
6.5
9
磨(平面)
6
24
平头打中心孔
14
39
钳工(其余)
5
54
机器人焊接
25
10
磨(工具)
7
25
加工中心
35
40
划线工
4.5
55
胶管(根)
3.8
11
磨(内外圆)
14
26
锯(带)
9.5
41
铣边机
8.5
12
磨(曲轴)
16
27
剪板机
16
42
辅助工时
4.5
13
磨(齿轮)
18
28
摩擦压力机100t
12
43
电焊(条)
12
14
珩
18
29
油压机300t
14
44
电焊(丝)
15
15
钻<50mm
6.5
30
油压机800t
40
45
电焊(药芯焊丝)
17
附件3.2014年各工序价格表
(二)
序
号
工序名称
计划价
元/Kg
序
号
名称
结构件计划价元/Kg
备注
1
铸ZG35
2.3
10
含Q460及以下板材
1.42
2
铸ZG30Cr06(不调质)
2.5
11
含Q550不含Q690以上板材
1.52
3
铸ZG28NiCrMo
5.8
12
含Q690以上板材
2
4
锻
1.5
13
热时效
0.14
5
热处理(调质、淬火)
0.7
6
热处理(退火、正火)
0.3
7
镀锌
0.34
8
镀铬(单位dm²)
4.8
9
冷拔管
1.6
说明
1、计划价是指公司下达的任务,完工入库后的结算价。
2、大包件价格由生产部、董事会办公室共同协商确定,报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
3、支架补漆、千斤顶刷漆另行制定。
4、镀锌、镀铬件计划价包含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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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厂 经营 承包责任制 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