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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高校招生委员会
溧阳市高校招生委员会
溧阳市教育局
溧教招〔2008〕4号
关于印发《溧阳市二○○八年高级中等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中学、局直属中学、独立初中:
2008年是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继续深化改革的一年,各初级中学及招生学校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教育收费,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2008年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现将《溧阳市二○○八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溧阳市二○○八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溧阳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溧阳市教育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中招工作意见印发通知
抄报:
常州市招委会、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招办。
抄送:
市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秘书处、市招委会委员、各高级中学。
溧阳市教育局办公室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印制
印100份
溧阳市二○○八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青年,可以报考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被高一级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上一年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3.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二、报名
报名时间:
3月15日至3月20日
溧阳市户籍、学籍完备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溧阳市范围内的借读生一律在借读学校报名;非溧阳户籍的常州大市内(含溧阳、金坛、常州五区)在溧阳就读的考生,可在溧阳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也可回原户籍所在地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确定,但必须遵循报名、考试、录取在同一属地原则;江苏省内的常州市以外户籍的学生,须在溧阳市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并升学的,高中毕业时将按毕业当年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高考报名;外省户籍的学生,须在溧阳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并升学的,根据教育部有关高考报名政策规定,高考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市报名考试,而各省的高考模式、教学内容有所不同,因此,外省籍考生需慎重选择,一定要在溧阳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并升学的,一切后属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并填写常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制定的“告知书”,由考生和家长签字,一式三份,一份考生和家长自留,一份交报名所在学校,一份交高校招生办公室;往届生以及在外地借读的溧阳市户籍的应届回考生回户籍所在地中学报名(溧城镇户籍的往届生、应届回考生到市二中报名)。
按学籍管理规定,学籍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虽报名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一律删除。
按省、市物价部门规定,考生须缴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门学科(含体育)9元,英语口语等级测试费8元,《中考招生手册》、《招生专刊》工本费5元。
报名时考生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四张。
三、招生计划及收费
1.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除中职招生计划外),未经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2.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四、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6月1日至6月3日
志愿填报分两批。
(一)提前录取学校:
1.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面向金坛、溧阳、武进招生。
2.市五中艺术班:
面向全市招生。
(二)普通高中:
考生可填报1—4所学校志愿,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普通高中统招、择校计划均须填报志愿,择校生计划的招生紧接在该校的统招计划录取后进行,考生对该校的“是否报考择校生”栏,须明确填写。
凡填报志愿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职业类学校不填报志愿,全部进入招生市场。
志愿表中“其它学校是否服从”栏,必须明确填写;如为空白,则作不服从分配处理,不另征求志愿。
志愿填写,学校应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由考生选择决定,任何人不能包办。
根据原省教委(苏教普〔1991〕5号)文件精神,各地、各校对考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截留。
五、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不同等级。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将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参考依据。
具体操作按常州市教育局(常教发〔2005〕8号文件)执行。
六、考试
今年继续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会考相结合,由市统一命题,分市、辖市(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
命题由以知识立意转变为以能力立意,依据课程标准,以考查素质和能力为主。
增加开放性、探究性题目,以考查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方法,以及在探究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所有学科都强化学科间的渗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考点原则上设在乡(镇)以上的中学。
各个考点必须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文化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七门(其中政治、历史合卷)。
我市今年仍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测试成绩须计入总分(具体测试办法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文化考试时间统一定于6月18日、19日、20日举行。
6月18日上午考语文(150分钟),下午考化学(100分钟);19日上午考数学(120分钟),下午考政史(100分钟);20日上午考英语(100分钟,含英语听力考试),下午考物理(100分钟)。
政史实行开卷考试;数学、物理、化学考试从2008年起,考生不得携带各种型号的计算器。
政史、物理、化学、英语科目客观性试题考试使用答题卡。
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为100分,政史合卷满分100分,其中政治70分,历史30分(2009年政治50分,历史50分)。
文化总分满分为660分。
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均需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升学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成绩须计入升学总分。
体育考试总分满分为40分(具体按常教发〔2007〕24号文件执行)。
文化总分加体育成绩,总分满分为700分。
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
七、关于艺术、体育专业、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艺术特长生)等专业班招生
报考体育运动学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高职院)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持毕业学校的介绍信,直接向所报考的学校报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专业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的高级中等学校升学文化考试后,由常州市招办统一组织录取。
报考文化艺术类学校的考生,需参加全市统一的高级中等学校文化考试。
表演类专业由省招办组织提前录取,非表演类专业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录取。
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由考生毕业学校推荐或考生本人自荐,经招生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并公示,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市招办审批,录取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招生学校要加强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等机构,制定有关招生章程并公布。
招生学校要加强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监督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严禁弄虚作假。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报考市三中艺术专业的考生,由市招办发出面试通知,市三中组织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专业志愿。
未经招办批准,任何学校一律不得组织面试。
八、体格检查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原国家教委《关于普通中专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职〔1994〕5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招办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由溧阳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站完成体检工作。
主检医生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体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体检工作方法,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
九、录取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须划定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录取采用“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和各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办法,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布的计划分别进行录取。
中等职业类学校招生在学校办学条件许可下不受计划限制。
录取工作在溧阳市招委会、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办统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
1.提前录取学校录取结束后划定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并相继做好录取工作;随后市招办举办招生市场,凡欲进入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可在现场登记(五年制高职须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招生学校全面衡量,按高分到低分由招办审批后录取入学。
所有学生均应到录取学校报到就读,无特殊原因且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到其它学校借读。
新生报到时须将成长记录册、综合素质评价表交录取学校。
2.破格和加分录取
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才能,重视对学生特殊才能的扶持和培养,对在技能、艺术、科技发明创造和省以上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特长生,鼓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
(1)下列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省级以上(由省教育厅认可并在全省排名的)科技小发明创造奖或学科竞赛一等奖(凡设特等奖的竞赛,一等奖不加分)的考生(有常州市教研室证明并附有证书复印件);竞赛目录见《附件一》。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民族事务局证明);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二级运动员称号、全国青少年田径单项比赛前8名、省青少年单项田径比赛前6名、市级体育竞赛单项比赛前3名、市集体项目比赛前3名的主力队员,并持有常州市教育局证明的考生;竞赛目录见《附件二》。
在边防、海防工作满十年以上的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市属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须持有部队团级以上证明)。
(2)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凡上述照顾录取的考生,必须具有可资证明材料。
同时符合几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最高一项照顾等级,照顾分数不能累加。
3.因身残(指不继续恶化,没有传染的非内科疾病)的考生,生活能独立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应与其它考生同等录取。
4.各类学校招生录取时坚持男女一视同仁的原则,若招收男女比例有特殊规定,必须经上级批准在下达招生计划时予以注明。
5.普通中专校(含五年制高职)在省考试院指导下,由常州市招办录取审批;职业中专的录取由常州市招办审批。
6.江苏省溧阳中学、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实行统招名额的35%分配到各初中校(具体实施办法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严肃招生纪律
各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中招工作在招委会领导下,由招办具体实施。
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0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志愿的自主权,无理干涉、蛮横阻挠、强行包办学生填报志愿属违规侵权行为。
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广告必须经市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刊登、发布。
不得乱许愿,乱承诺,误导社会、误导学生及其家长;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进行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招生宣传。
坚决制止招生过程中招生学校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初中学校所有教职员工不得私自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和家庭住址,更不得借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接受有可能影响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吃请和礼物。
招生中如有干涉学生填报志愿,败坏风气及有损教育形象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模范执行政策和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
如有违背,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以及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处罚。
十一、本意见解释权属溧阳市教育局
附件一:
常州市中考学科竞赛、科技小发明
创造奖竞赛目录
1.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江苏赛区)。
2.2006年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应用竞赛。
3.2007年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
4.江苏省第六届“中学生与社会”作文比赛。
5.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小发明创造、机器人大赛)。
6.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全国中小学生(江苏地区)“金钥匙”科技竞赛。
附件二:
常州市体育竞赛目录
(2005.4—2008.5)
2005年:
序号
比赛名称
日期
1
常州市第二十届“耐博杯”(育苗)中小学生田径比赛
4.8-4.9
2
常州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4.23-4.26
3
常州市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
5.14-5.15
4
常州市中小学生举重比赛
7.15-7.17
5
常州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
7.20-7.22
6
常州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
7.29-7.30
7
常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身体素质比赛
8.2-8.3
8
常州市中小学生足球比赛
8.8-8.15
9
常州市中小学生排球比赛
8.20-8.23
10
常州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
10.20-10.23
11
常州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
11.19-11.20
12
常州市中小学生射击比赛
11.26-11.27
13
常州市中小学生健美操比赛
10.22
2006年:
序号
比赛名称
日期
1
常州市第二十一届“春晖育苗杯”中小学生田径比赛
4.7-4.8
2
常州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4.22-4.25
3
常州市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
5.27-5.28
4
常州市中小学生举重比赛
11.25
5
常州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
8.15-8.17
6
常州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
8.1-8.2
7
常州市中小学生足球比赛
7.28-8.4
8
常州市中小学生排球比赛
8.8-8.10
9
常州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
12.15-12.18
10
常州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
7.12-7.13
11
常州市中小学生射击比赛
11.25-11.26
12
常州市中小学生健美操比赛
10.21-10.22
2007年
序号
比赛名称
日期
1
常州市第二十二届“春晖育苗杯”中小学生田径比赛
4.6-4.7
2
常州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4.13-4.16
3
常州市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
5.12-5.13
4
常州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
7.12-7.13
5
常州市中小学生足球比赛
8.2-8.9
6
常州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
8.3
7
常州市中小学生排球比赛
8.7-8.10
8
常州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
8.15-8.17
9
常州市中小学生健美操比赛
10.20
10
常州市中小学生射击比赛
11.10-11.11
11
常州市中小学生举重比赛
11.10-11.11
12
常州市中小学生体育大会田径比赛
11.21-25
2008年
序号
比赛名称
日期
1
常州市第二十三届“春晖育苗杯”中小学生田径比赛
4.29-4.30
2
常州市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
5.10-5.11
3
常州市中小学生举重比赛
5.24-5.25
4
常州市中小学生射击比赛
5.2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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