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私人住宅施工合同.docx
- 文档编号:12201984
- 上传时间:2023-04-17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0.20KB
楚雄私人住宅施工合同.docx
《楚雄私人住宅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楚雄私人住宅施工合同.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楚雄私人住宅施工合同
楚雄私人住宅施工合同
楚雄私人住宅施工合同
私人住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4月12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和业主方提出的相关要求,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本工程的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含效果图、水电图等)按照业主要强求进行包工(含施工机械、模板等)不包料施工。
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所有土建(含基础部分)、水电、室外装饰涂料、卫生间和屋面防水(含屋面防水保护层、找坡层)、以及外架防护搭设等施工内容全部承包给乙方。
(该工程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如门窗、墙面砖、地面砖、卷帘门、钢楼梯制安等,但乙方需负责所有门窗洞口的收口)。
甲方负责所有主辅材料的提供(包括钢筋、水泥、沙石料、钉子铁丝、水电材料、外墙涂料以及防水卷材等。
备注:
其中主材如混凝土为商混,钢筋为加工成品,甲方只负责提供材料至现场)
附件一:
设计施工图
三、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
以综合单价370.00元/㎡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进行施工(该费用包含一切人工、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利润等一切费用)。
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款不因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变化以及其他风险因素而调整。
暂定合同总价为:
房屋面积611.58㎡×370元/㎡=226285.00元(大写:
贰拾贰万陆仟贰佰捌拾伍元整)
2.合同签订后,若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因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以及合同价款变化的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4月14日。
竣工日期:
20XX年9月15日竣工。
合同总工期:
5个月
如不能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对承包方处以500元的罚款,累计计算。
如逾期超15天,则甲方按每天3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总工期内停水或停电超过3天按实际天数顺延,其它情况工期不顺延。
四、工程质量:
1、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如验收不合
格对承包方处以合同结算总价10%的罚款。
并由承包方返工直至达到合格要求为止,同时工期不顺延,乙方承担工期罚款。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通知发包方到场验收。
通知内容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部位、内容及验收时间等。
经发包方验收确认合格并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造成工期影响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3.1本工程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现行国家制订的相关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评定标准为验收依据。
3.2乙方须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工艺和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由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必须按甲方和设计提出的方案或要求进行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3.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3.4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500~1000元/次,并无条件进行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2小时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4、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1)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内容。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金为总价款的5%。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乙方须委派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回访,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保修期满一年,无任何质量问题或乙方在保修期内按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保修,甲方无条件将质保金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不计利息)。
(3)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维修处理。
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在工程保修金中双倍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承包人需通知发包人验收确认。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设计图纸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甲方负责协调好施工用水、用电,并负责按时缴纳水电费、避免影响工期。
1.2发包人:
业主姓名全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1.3负责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1.4甲方应对乙方图纸不清楚的情况和地方及时给予明确或解释
2、乙方工作
2.1承包人严格按发包人要求及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向外泄露。
部分效果图、弱电系统方案图、消防系统方案图、智能系统方案图及部分施工大样图,由发包人在合同签订20日内提供给承包方,经发包方确认后使用。
工程配套修改设计图纸由发包人完成,若因图纸不能及时提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由发包方自行负责。
2.1指派承包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服从甲方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驻工地代表不服从管理、不称职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更换。
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
2.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工程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已施工完毕的木结构。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和垃圾清除处理等工作,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处理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2.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破坏周边建筑物及构筑物,包括各种设备管线等。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进行室内保洁。
2.7承包人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照明、安全设施等),承包人对安全保护工作负全责。
2.9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对本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工期、计量、文明施工、甲供材、资料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
2.10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2.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处理者,甲方有权另安排其它人员清理,产生费
用按实际支付的2倍从乙方近期拨款数中扣除。
2.12与其它乙方单位如设备安装和土建的关系协调主要由甲方负责,但乙方要积极配合,提出相应要求,不得以相互影响为由延误工期。
七、安全施工承包方安全责任自己负责,承包单价已包含承包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赔偿金。
承包方应遵守安全标准要求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0%的安全违约金。
承包方须严格按照省、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搞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配合发包方,定期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达标检查。
承包方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进行施工组织安排,施工当中应尽量避免和降低粉尘、噪声污染,做到施工不扰民。
八、工程款支付:
8.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基础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10%,每完成一层楼板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10%,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70%;内装饰及水电施工完毕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至总价的85%;(整体)外墙涂料及室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办理完结算支付至工程款总价的95%,留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到期后按合同约定方式不记利息全额退给承包方。
8.2、工程量确认
乙方每月完成工程进度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确认审核,乙方必须在每月28号前上报进度款给甲方进行确认,甲方应在工程量确认后于每月30号以前支付工程进度款。
九、材料设备供应
〈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9.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甲供材料由甲方自行保管看守,但施工单位应根据材料的特性进行妥善保管,在材料保管过程中,若因施工单位保管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损耗或损失,一切责任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9.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其他约定:
(1)如涉及到甲供材料,则由承包人提前5天提供材料使用计划,报发包人,经确认后,由发包人负责在确认后的5天内组织进场。
下页余下全文楚雄私人住宅施工合同
若施工单位所报的材料计划用量不足或申报材料时间过迟,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供货,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运输费用增加,责任及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所有甲供材料发包方负责运输至工地,承包方负责验收,材料运费及卸车费由发包人承担。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工程结算在竣工后从乙方提供结算书之日计算,30天内办理完毕。
十一、其他
1、本工程除劳务分包外,严禁转包和分包(确需分包需征得发包人同意),若有转包、分包(未征得发包人同意)发生,承包方受罚3万元。
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工作,如承包方违反相关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3、承包方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本工程资金,否则甲方有权停付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天内乙方将现场清理完毕、打扫洁净,办理现场交接手续,逾期交接,将对乙方处以每天人民币500元的罚款,累计计算。
5、内外装饰工程部分乙方施工时须先做样板,待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大面积铺开施工。
6、承包方不认真履行合同,忽视工程质量,无故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责令停止或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经
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监督管理,保证不合格材料不进场,未经甲方认可的材料不投入使用。
8、适用法律和法规:
按国家及云南省颁布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国家和云南省颁布的现行标准和设计图纸。
9、工程变更
若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材料、工程量增减进行变更,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经发包人同意后,总价给予增减。
10、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0.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确保消防验收合格。
10.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0.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1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对子分项没有具体说明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13、乙方承诺必须及时支付工人、农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上访或群体事件,乙方必须承担所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万元。
十二、争议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X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楚雄市人民法院起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楚雄 私人 住宅 施工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