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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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 普通合伙企业
【考点1】合伙企业的类型(★)(P89)
1.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所有”:
所有的合伙人对所有的企业债务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看债务再找人”:
(1)一般的企业债务,所有的合伙人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定的企业债务,由特定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找人再确定责任”:
(1)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应当对所有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例外情形】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XX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2】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P91)
1.合伙人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对于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
(2)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出资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4)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3.企业名称
(1)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考点3】合伙企业的财产(★★★)(P93)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出资,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公共积累资金、未分配的盈余、合伙企业债权、合伙企业取得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财产权利。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合伙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等。
【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
(2015年)
A.合伙人的出资
B.合伙企业取得的专利权
C.合伙企业接受的捐赠
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
【答案】D
【例题2·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甲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
(2019年)
A.甲合伙企业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
B.甲合伙企业接受丙公司捐赠的原材料
C.合伙人李某对王某的货款债权
D.合伙人黄某出资的房屋
【答案】C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3.财产份额的转让(2016年简答题)
(1)对内转让
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对外转让
①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②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2019年)
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C.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D.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转让
【答案】ABC
【解析】选项D:
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不得转让其财产份额。
4.财产份额的出质(2016年简答题)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4】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P96)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1)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2)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也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2.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
(1)对外代表权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其委托的代表执行。
(2)监督权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查阅账簿权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撤销委托权
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2016年简答题)
(5)异议权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例题1·判断题】合伙企业应当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权利。
( )(2019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赵某、钱某、孙某、李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孙某、李某有权监督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B.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C.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孙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某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某、李某、钱某有权决定撤销对赵某的委托
【答案】C
【解析】
(1)选项ACD: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孙某、李某)有监督权、撤销委托权、查阅账簿权,但无异议权;
(2)选项B:
当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2]、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退伙
第一单元 普通合伙企业
【考点4】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P96)
3.重大事项的决议办法(2016年简答题)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例题1·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2017年)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答案】ABC
【解析】选项D:
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
【例题2·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不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2019年)
A.处分合伙企业的动产
B.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答案】A
4.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1·判断题】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需要购买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甲正好有同样一批原材料想要出售,甲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该笔交易。
( )(2011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
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2年)
A.甲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B.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C.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D.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D
【例题3·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杨某执行合伙事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杨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3年)
A.只能由杨某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决定改变该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处分该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杨某可以自营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A
【解析】
(1)选项A: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合伙企业;
(2)选项BC: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杨某不得自行决定;(3)选项D: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例题4·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7年)
A.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B.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人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C.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答案】BCD
【解析】选项A:
普通合伙人(无论是否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例题1·判断题】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未对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进行约定的,应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2013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张某等3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比例为1∶2∶3。
张某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负债。
已知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人之间也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剩余债务的承担方式,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6年)
A.平均分配
B.由张某自己承担
C.按实缴出资比例1∶2∶3承担
D.按协议出资比例承担
【答案】C
【考点5】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99)
1.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6年简答题)
2.企业的债务清偿
(1)先企业后个人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首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3)内部追偿
如果某一合伙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数额,该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应当首先向合伙企业求偿
B.债权人应当首先向合伙人求偿
C.债权人应当同时向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求偿
D.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合伙企业或其合伙人求偿
【答案】A
【例题2·多选题】甲、乙、丙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
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2006年)
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1.5万元、1.5万元
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2万元、1万元
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2万元、3万元
D.要求甲清偿5万元
【答案】ABCD
3.合伙人的债务清偿(2016年简答题)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3)债权人不能自行接管或者直接变卖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4)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例题1·判断题】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可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2016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
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
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11年)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C
【例题3·单选题】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
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施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17年)
A.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答案】C
【例题4·单选题】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
赵某个人欠李某50万元,无力偿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
(2019年)
A.自行接管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D.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答案】B
【解析】选项C: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在本题中,甲企业与李某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李某不能对甲企业的汽车行使留置权。
【考点6】入伙(★★)(P103)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判断题】普通合伙企业新入伙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入伙协议约定比原合伙人享有较大的权利,承担较少的责任。
( )(2017年)
【答案】√
【考点7】退伙(★★★)(P103)
【解释】退伙包括自愿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和法定退伙(当然退伙、除名)。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普通合伙人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释1】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解释2】
(1)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当然退伙;
(2)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无须退伙。
【解释3】
(1)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4.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解释】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2013年)
A.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有限合伙人死亡
C.有限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D.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
【例题2·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经普通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的是( )。
(2017年)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死亡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
【解析】选项BCD:
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例题3·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是( )。
(2019年)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答案】C
【解析】选项ABD: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例题4·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 )。
A.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B.乙被吊销营业执照
C.丙被依法宣告失踪
D.丁因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
【答案】B
【解析】
(1)选项A:
甲只是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是否被宣告破产并不确定,不能选;
(2)选项CD: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不包括失踪、被拘留),当然退伙。
【例题5·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因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将其除名,甲接到除名通知后不服,诉至人民法院。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伙企业对甲除名的生效日期为( )。
A.甲的不正当行为作出之日
B.除名决议作出之日
C.甲接到除名通知之日
D.甲的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之日
【答案】C
财产继承、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第一单元 普通合伙企业
【考点8】财产继承(★★★)(P104)
1.如果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其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2.能否成为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2)普通合伙人
①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②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例题1·单选题】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某自然人合伙人死亡,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者丧失无特殊约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人财产份额继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018年)
A.继承人当然取得合伙人资格
B.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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