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整本》word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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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整本》word版
员工手册总则
1.公司为推进现代企业管理,提升企业文化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发展,为员工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员工管理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的所有员工,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3.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执行本员工管理条例。
第一章招聘录用与离职
招聘录用
1.员工的招聘录用、离职办理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受总经办领导。
2.根据生产及公司运作需要各部门、车间根据《人力资源配置表》,填写《用人申请单》,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和直管副总批准后,把《用人申请单》第一联给行政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
3.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分厂或各部门的《用人申请单》安排招聘,招聘方式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拟订,具体的招牌方式有:
媒体招聘,招聘会,介绍,院校毕业生,公告招聘等;
4.选聘和录用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和亲属回避四项原则,录用员工必须满足⑴年满16周岁;
⑵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参加邪派组织及无犯罪记录;
⑶初中以上(含)文化;
⑷符合《岗位工作标准》要求。
入职指引
5.应聘人员首先填写《员工入职资料卡》;
6.填好后附带本人相关证件(身份证、健康证、毕业证、职称证、资质证、驾驶证、婚姻證明)等由人事专员进行初步面试及证件验证;
7.人事初试合格后,對应征人员進行試卷或操作考試,將面试、考试的所有资料及应征人员交用人部门主管或厂长、部长进行复试;
8.用人部门复试合格后再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面谈试用期限、资薪、职级后,呈直管副总核准入职,然后再办理其它手续;
9.录用权限:
1级员工招聘由用工部门和行政人力资源部决定,2-3级员工报分管副总报准;4级以上由总经办决定。
10.办理入职手续时,需将所有证件复印一份连同《員工基本资料卡》、考试资料交人事专员存档,同時呈交一寸近免冠照片三張;
11.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及时知会行政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⑴.姓名;
⑵.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⑶.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⑷.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职称资格。
12.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报到程序
13.应聘人员被录用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报到程序包括:
⑴.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上岗证、工作服等;
⑵.住宿员工安排宿舍;
⑶.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⑷.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员工手册》。
试用与转正
14.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所签的服务期限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和六个月。
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15.试用期原则上不能请假,确需在试用期内请假,转正时间将会被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16.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按新员工入职办理。
17.商定试用期满时,用人部门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或《管理人员级别、职级晋升评定表》,连同行政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报行政人力资源部评定;
18.合格者给予转正,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对合格转正的员工行政人力资源部将《员工入职资料卡》《员工转正申请表》或《管理人员级别、职级晋升评定表》及考核资料《劳动合同》一起上报总经办批准。
入职引导人
19.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入职引导人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的有关规则和规定。
一线员工指定熟练工进行传帮带,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新员工遇到困难或不解问题向入职引导人咨询。
离职
20.离职是指公司与员工因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
辞职、自动离职、违纪辞退、非违纪辞退、开除等。
21.员工申请辞职,需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主管提交辞职报告(合同到期不愿续签的也相同),主管收到辞职报告后上
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三十天内给予签复,批准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22.员工未经预告或规定签复期内在公司签复前擅自离职,视为自动离职,该员工应向公司交纳相当于二个月工资的合同违约赔偿费,若致公司遭受损失的,依法追赔。
23.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非违纪辞退)员工,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
3.公司转产、经营方式调整、重大技术改造、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时;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
24.如属上述情形解聘员工,员工在接到通知3天内办理业务交接手续,7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25.遇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即时告之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⑴.试用期不合格者;
⑵.违反管理制度而被违纪辞退。
26.合同期内被违纪辞退的,被辞退员工向公司交纳相当于二个月工资的合同违约金。
2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合同的员工在完成任务后,则可到行政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予经济补偿。
28.员工离职须经逐级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交还公司一切资料,归还物品等,凭《离职手续办理单》到行政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29.如有特殊情况离职的,分厂及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2天内)以文字的形式,呈报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
30.人力资源部对特殊情况离职人员,旷工人员及时给予调查,有必要时以电话、邮件、信息、书信的形式通,知当事人或当事人直属亲属,告诫公司制度及劝其回到工作岗位;
31.离职人员交接完成及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接财务部通知领取工资;
32.领取工资后不可在公司范围内逗留,如确实需要报公司总经办批准方可;
第二章劳动合同
1.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
制管理,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争议解决的管理。
合同制管理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劳动合同管理由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
2.员工在公司期间,均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法律效力,应全面履行。
进公司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一律辞退,依工作岗位签订的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与劳动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劳动合同必须是公司与其当事人亲自签订,不得他人代签。
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与当事人各执一份。
4.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合同三种。
合同期满,公司与员工双方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⑴.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拒不改正的;
⑷.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⑸.使用假证件,隐瞒年龄,不满16周岁的;
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6.依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解除一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员工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承担违约责任。
7.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⑴.工作交接事宜;
⑵.到行政人力资源部按离职程序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⑶.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⑷.有宿舍的员工,办理退房和房内公物交接手续;
⑸.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
⑹.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办理。
8.离职前,公司可依据员工意愿安排行政人力资源部或员工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9.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沟通程序向行政人力资源部和总经办反映,公司与员工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公司不能解决时可依法向劳动局反映解决。
第三章生产员工职责和权利
1.自觉履行公司所倡导的企业文化和遵守执行公司所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提出有利于公司规范化管理和丰富企业文化的建设性建议。
2.牢记和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做到不接受不良品、不生产不良品、不传递不良品。
严格按工艺技术要求、产品质量标准制造产品,努力进行技术创新,多提提升产品质量的金点子。
3.服从公司管理,听从领导调配,保质、保量及时完成生产任务及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多学技能、技术,提出工艺技术改善方法和设备改进方案,提高单位时间产能和产品质量。
4.对本人所使用的生产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对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扫。
5.按规定准确、及时、真实、完整地填写生产作业流程单。
6.虚心接受品质检验员、车间主管及其他领导提出的产品质量改善意见并努力改进,诚心接受领导的批评教育,改善工作缺点。
主动与领导多沟通,提出积极、善意的想法。
7.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教育和其它集体活动,为提高培训效果和丰富业余生活献计献策。
8.享有对本人工资计算准确性的查询权及计酬工资,考核奖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拥有对公司发展和年度经营目标制定的建议权。
第四章职务行为准则
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在员工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经营活动
5.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特别禁止超越业务范围和职权从事投资业务。
6.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兼职
7.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8.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个人投资
9.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摧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利益
10.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11.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
12.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13.员工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此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14.员工不准将已与公司中断业务的客户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做业务的客户介绍给竞争对手而谋取利益。
15.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16.员工不得截留贷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佣金和回扣
17.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拥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交际应酬
18.公司对外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未经公司授权,不得擅自送礼品,礼金及娱乐活动。
19.公司内部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20.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
(1).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2).具备赌博性质的棋牌活动;
(3).旅游活动。
保护公司资产
2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送、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2.未经公司许可,员工不准公车私用。
保密义务
23.员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都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经营机密包括:
客户资料、技术资料、采购资料、工艺资料、财务资料、设备资料、产品资料、管理制度等。
24.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任何经营机密资料。
员工离职交还所有机密资料,对掌握重要机密的员工离职须签订保密协议。
竞业限制
25.公司各部门员工、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离职后须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未经公司许可,不准到公司竞争对手的公司任职。
责任承担
26.违反本准则条款,将承担产生的一切损失,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第五章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劳动纪律管理由行政人力资源部主管、各部门车间在行政人力资源部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和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2、公司实行每周六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依季节变化作出规定,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三分钟内扣工资5元,部长级别以下人员三分钟以上每分钟扣1元,部长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三分钟以上每分钟扣5元,每月累计3次计旷工1天,加扣50元。
3、上班必须佩戴上岗证,无上岗证不得进入厂区,忘记带上岗证的,交押金10元给保安室,领取临时上岗证上班,当天下班交还保安室,领回押金。
4、上班需打卡的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代打者,双方(或多方)都不计工资,不准连续打卡,连打者,当天不计工资。
公派外出未打卡由上级主管签字确认,不打卡员工的迟到、早退由保安负责记录,月底将记录交行政人力资源部。
员工提前下班凭车间主管放行条出厂,否则记早退。
5、因生产需要,有关工序需星期日或晚上加班的,必须服从安排加班,有特殊原因不能加班须经主管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
6、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离岗,未批准,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由于交通、急病及意外情况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向分管主管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按旷工论处。
7、员工亲属来公司探访时,必须提前写《家属探访、借宿申请单》,经公司领导逐级批准后,到保安处办理相关手续。
8、公司原则上只容许员工直属亲属(子女、父母、配偶)方可借宿。
9、访宿人员不可进入生产场所,只可在指定区域休息;访宿人员必须遵守公司一切制度,如有违反对申请人按制度处理且对访宿者劝其离厂;
10在探访及借宿期间,一切安全由申请人及访宿者自己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员工请假批准权限:
车间主管:
一天;车间主任:
三天;部门经理:
七天;
七天以上报总经办分管领导。
管理人员请假审批权限:
车间主任:
一天;部门经理:
三天;部门经理及三天以上报总经办分管领导。
11、超出请假时间不上班或上班后擅自离厂的作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
连续旷工2天扣130元,连续旷工三天扣200元,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厂处理。
自动离厂的不发给未发工资,同时承担给公司造成耽误生产的损失。
12、服从部门、车间领导的调度,上班时间不准大吵大闹,无事不得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0-200元,不准打骂、斗殴,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被开除者,不发未发工资。
13、上班时间不准外出会客,有急事由门卫记录传达,不准带小孩及亲戚朋友进入生产区域,违者罚款30元。
进入生产区域造成损失,照价赔偿,造成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4、上班时间严禁吃零食,违者罚款30元,严禁边操作边接听、拔打手机,违者造成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严禁长时间离岗休息,离岗休息时间每次不准超过10分钟,否则处每分钟1元罚款。
15、员工对管理制度,工资计酬考核,对管理干部处事有异议,对管理、技术、品管等有合理化建议需向各部长,总经办领导反映,必须在下班时间或经领导同意约定的上班时间反映,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停工及擅自到办公室找领导或离岗离厂,违者处以每天50-200元罚款并承担停工造成的损失,聚众带头者给以开除处分并交公安机关以扰乱生产秩序罪处罚。
16、各车间考勤由车间主管负责记录,管理干部及部门、车间文员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
月底车间主任、行政人力资源部将考勤记录汇总交财务部。
17、管理干部及办公室人员请假、公干外出、休假等情况不能在工作岗位时,按照公司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大门保安方可放行;
18、《请假单》《外出公干单》等手续必须在离开岗位前呈报行政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备案,人事专员登记在《管理及办公室人员不在岗登记看板》中;
第六章薪金
发薪日期
1.公司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5日。
合同工支付的是前月1日-30日(31日)的薪金,临时工(以完成某一阶段性任务)支付的是完成阶段任务的薪金。
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因特殊原因而延时付薪,财务部发布延时后的付薪日期。
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前将薪金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出的银行账户内,员工可凭存折到银行领取,临时工到财务部领取。
考核浮动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的支付按考核方案执行。
薪金结构
2.员工薪金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及福利补贴构成。
⑴.基本工资:
指员工在公司享受到的岗位工资,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基本工资和不同的计薪办法;
⑵.绩效工资:
指按个人阶段业绩考核结果所得的浮动性工资;
⑶.奖金:
指为公司作出贡献而得的年度奖金、产品研发奖金、合理化奖金、成本节约奖金、工艺创新奖金等等;
⑷.福利补贴:
指工龄补贴、社会统筹保险、培训进修。
薪金计算办法
3.员工薪金计算办法分为:
按件计算、按时计算、按日计算、按月计算、按绩效计算、按考核结果计算、奖罚计算。
⑴.生产车间员工:
实行按件计算,超产奖励,质量考核奖罚,多劳多得,劳好多得,不同工种采取不同计件工价的基本工资和奖罚制度。
⑵.临时工:
按时计算或按日计算基本工资制;
⑶.部门员工:
实行按月计算的基本工资和按考核结果计算的浮动工资制;
⑷.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实行按月计算的基本工资和按绩效考核的浮动工资制。
4.员工计件工资由财务部核算;各部门员工考核浮动工资由部门主管评定报分管副总批准;绩效考核工资核算按《绩效考核方案》规定执行,月薪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出勤记录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交财务部核算。
员工质量奖罚,考勤违纪处罚,超产奖励出勤时间由各部门、车间汇总交财务部。
财务部核算员工工资需直接扣除以下款项:
⑴.个人所得税;
⑵.社会统筹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⑶.员工宿舍各项费用(入住宿舍者);
⑷.预支工资或代垫款项;
⑸.该月应偿还向公司借贷的款项;
⑹.其它应予以扣除的款项或罚款。
5.员工工资实行保密,财务部计算员工工资后只准通知本人,除总经办领导审核外,其它员工一律不准查阅他人工资。
员工相互不准打听、公开谈论。
薪金确定
6.薪金确定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⑴.公平、公正、客观的分配原则;
⑵.有效激励,体现价值的原则;
⑶.按劳分配、按绩取酬、劳好多得、多劳多得、绩优多得的原则;
⑷.在同行业和同区域具竞争力的原则。
7.新员工入公司
⑴.生产车间员工:
学徒期7天,每天发工资10元,学徙期满实行计件工资,提前出师,提前计件,特殊工序(如弯管、封口等)学徒期按实际操作技能评定,评定由车间主管确定。
⑵.部门员工:
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实行基本工资;试用期不实行考核工资,转正后实行考核工资;试用工资、基本工资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或面谈录用时确定的月薪执行。
⑶.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实行基本工资;试用期不执行绩效考核工资,转正后实行绩效考核工资;试用工资、基本工资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或面谈录用时确定的月薪执行,绩效考核工资按所在部门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8.新员工在行政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时,行政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工资档案卡,明确新员工的工资计算办法和具体工资额,并及时交给财务部。
薪金调整
9.薪金调整原则:
⑴.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⑵.与社会综合物价水平涨幅变动相挂钩的原则;
⑶.偏低工种适度、适时调高的原则;
⑷.随职务变化而调整的原则;
⑸.原则上每人每年度不进行二次加薪的原则。
10.薪金调整程序权限
⑴.员工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转正加薪申请上报行政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报分管副总批准;
⑵.生产车间员工计件工资调整由员工填写调资报告,车间主任签署意见报行政人力资源部,行政人力资源部收到三天内签署意见报分管副总,分管副总一个月内作出回复;
⑶.部门员工月薪基本工资调整由部门负责人提出调资申请报分管副总批准;
⑷.临时工计时工资调整由分管副总决定;
⑸.考核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调整由总经办决定;
⑹.职务升降的工资调整由分管副总决定;
⑺.基本工资常规普调由总经办决定。
薪金复议
11.员工对自己的薪酬发放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
复议包括:
⑴.对薪金计算结果有异议的;
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
⑶.对加薪有异议的;
⑷.对薪金定级有异议的;
⑸.对与薪金有关联的其他事项有异议的。
12.复议程序
⑴.员工向部门主管或行政人力资源部提出复议申请,列明需复议的具体事项;
⑵.部门主管或行政人力资源部将复议申请交财务部复核;
⑶.财务部在一周内作出复额,将复额结果交行政人力资源部或部门主管回复员工;
⑷.员工提出的异议需分管副总回复的将异议申请交分管副总回复。
13.本薪金规定未尽事项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做好安全生产是全体干部职工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关系到全体干部职工生命安全的重要保证,为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万无一失,促使安全生产工作处于严密而正常运转状态,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公司、车间、职工三级安全生产任制。
公司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各车间部门由车间主任、部门部长负责安全生产,生产一线职工负责本工序的安全生产。
三级责任人直接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日常检查、设备维护、事故责任负责。
2、将“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到每位职工,使全体干部员工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1)新工人进厂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限期提高,限期提高不合格者,辞退离厂。
(3)公司每月召开安全生产汇报会,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状况。
(4)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由直接责任人填写。
3、公司的厂房及一切生产设施必须达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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