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治霾策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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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治霾策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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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治霾策划方案
项目扬尘防治管理策划.
1、编制依据......................................3
2、工程项目概况..................................3
3、扬尘防治管理的目的和目标......................3
4、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3
5、扬尘防治实施细则..............................6
附件1:
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8
附件2:
宝鸡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扬尘防治工作
标准要求.........................................9
附件3:
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2
1、编制依据
《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标准》JGJ146-2004
《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GB/T24001-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环境管理条例(试行)》中建安字[2004]532号
《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
《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xxxxxxxx,位于xxxxxxxxx,
建设单位:
xxxxxxx
设计单位:
xxxxx
监理单位:
xxxx
施工单位:
xxxxxx
3、扬尘防治管理的目的和目标
xxxxxxxxxxx为有效防治宝鸡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
健康,履行国企职责,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防治管理实施策划。
宝鸡国金中心项目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通过实施
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宝鸡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
范化,助推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创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4、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4.1扬尘防治管理领导小组与职责分工
为全面落实城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做好项目施工扬尘的控制,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项目部积极响应各级领导的指示已成立扬尘治理专项小
组负责日常防治工作。
组长:
xx
副组长:
xxx
组员:
xxxx
、xxxx专职环保员:
4.2扬尘防治控制流程图
项目经理部环境工程师会同
相关单位的环保员立相关的建立管理体系
管理工作制度
编制管理制度
识别风险因素熟悉合同、图纸、勘察现场
编制风险检查表
制订、沟通管理对策
项目经理部检查施工分包/协助监理环保工作
实情况落
协助监理审查承包商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环检查承包商环境保护生产规章制度运行情况、
环保检查、环保会议、环保教育及培训,事保员证书、对各岗位人员的环保培训情况、
故处理落实情况、环保防范措施、检查生产承包商的环境保护生产规章制度、承包商的
中的环境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环境保护生产责任
承包商的环境保护生产措施等
不合格定期组织环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并通报
境检查
向有关部门提交报告
5、扬尘防治实施细则
5.1扬尘防治制度建设管理
1、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比,并作好保存记录。
(2)、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扬尘治理工作执行情况。
2、学习、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周将定期召开扬尘防治专项会议,通报扬尘防治工作中的问题、
漏洞,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2)、定期学习相关扬尘防治文件精神,学习扬尘防治优秀经验。
3、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对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整个工程扬尘控制。
(3)、原则: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
则。
(4)、惩罚办法:
对于进出工地的车辆如带去有灰尘,罚款200元,保安和巡视
员负责巡视监督。
对于散体材料覆盖好的,罚款200元。
对于现在工作员没即
时洒水,罚款100元。
裸露土方未覆盖到位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罚款,其余
情况项目扬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人等酌情罚款。
4、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
化管理。
5.2扬尘防治技术措施管理
(1)项目现场采取封闭式施工,周围砌筑砖墙,喷绘中建CI标志,既环保又
美观。
场内各材料堆场,加工场采用砌墙或彩钢板封闭,隔离风沙,减少扬尘。
(2)现场靠近作业区的裸露地面硬化作为加工场、材料堆场和道路,暂不适用
的地面用废旧安全网遮盖,减少尘土飞扬;较长时间不使用地面种植花草、树
木等植被,降尘吸尘净化空气,美化环境。
(3)运输土方、渣土的车辆采取顶部遮盖方式,混凝土罐车出料口采用袋子兜
裹,进出场内必须进行冲洗,防止污染环境。
(4)安排每天由保洁工人对现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减少扬尘。
各加工场由
队伍进行每日清扫,整理,碎料装袋清运。
(5)现场东西侧设有大型垃圾池,用于暂时存放建筑垃圾。
各加工场处设有小
型废料池,便于清理废料,回收可再利用短料。
(6)项目严格按照宝鸡市文明施工、绿色施工规范要求,混凝土施工采用商品
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场杜绝使用混凝土搅拌设备。
)土方作业场内道路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确保路面无扬尘。
作业区风力7(.
达到4级以上禁止土方外运作业,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8)对易产生扬尘的水泥、砂、膨润土等材料,在现场搭设材料棚封闭存放。
需保证材料棚密封,并定期巡视,防止因大风天气导致材料棚围护损坏。
(9)现场临时堆放材料主要为钢筋。
宝鸡多雨雪天气,钢筋堆放场地必须进行
硬化且设置条墩,保证钢筋不与积水、积雪接触以防止锈蚀。
雨雪季节到来前
应采购足够的覆盖材料,如帆布、塑料薄膜等。
覆盖材料存放于现场库房,雨
雪来临时及时覆盖。
对于可多次利用的覆盖材料及时回收,保证其完整性。
(10)钢筋加工、模板木枋加工设置加工棚,废料入池。
(11)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基坑边坡全部硬化,办公、
生活区空地种草绿化,设置两名保洁员负责现场的经常性的打扫施工现场内道
路及公共区域。
12、在施工现场一周设置高密度喷淋降尘系统,其中用水使用基坑降水水,和
雨水收集水,定期不定期喷淋降尘。
13、本工程实行“日产日清、自产自清、工完场清”的原则,各班给负责人必
须派人随时注意本区域的环境卫生,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
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14、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或密目网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5、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
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附件1:
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附件2:
宝鸡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扬尘防治工作标准要
求
:
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3附件.
附件1:
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一、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专项方案,并指定专人
负责落实,无专项方案严禁开工。
二、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时,立即
启动应急响应。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对进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工地扬尘预防治理知识培训,未
经培训严禁上岗。
四、施工工地工程概况标志牌必须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应包括施
工企业电话和主管部门电话。
五、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施工,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六、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地必须绿
化或固化。
七、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出场。
八、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覆盖,严禁裸露。
九、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十、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
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
十一、施工现场的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
放置。
十二、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十三、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方式及时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十四、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进行实时监控。
十五、拆除工程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并采取洒水降尘或雾化降尘措施,废弃物
应及时覆盖或清运,严禁敞开式拆除。
十六、遇有严重污染日时,严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
.
附件2:
宝鸡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扬尘防治工作标准要
求
一、方案编制
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环
境卫生和扬尘污染治理的内容。
重点突出围挡墙、临建设施搭设、场容场貌、
现场绿化、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主要内容。
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
批,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方案要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的监管下严格执行。
二、现场围挡
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墙必须是符合规定要求的硬质砌筑围墙,其临主干道高度不
应小于2600mm、临次干道高度不应小于2400mm,顶部采用红色瓦挡防水。
围挡
墙应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围墙内外以白色为主色,点缀反映企业
文化特点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图案图片,其方案须符合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统一要
求并通过审查后方可实施。
围挡墙内外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
器具等,禁止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或做宣传牌(含广告牌)、机械设备等的
支撑体。
三、建筑物围挡
施工中的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
密
目网应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密目安全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
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四、信息管理
施工现场应逐步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单位工程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
场必须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现场监控管理,单位工程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施
工现场必须使用监控系统并将信号切转至市局网络监控系统。
五、临建设施
(一)一般规定
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
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
纱窗。
(二)职工宿舍
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严禁通铺。
在建建
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办公。
宿舍内应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柜应
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应上
墙。
(三)职工食堂
米。
30,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不得小于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
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工作
服、工作帽。
灶间、售饭间、食品储藏室应分隔设置,食堂内禁止人员住宿和
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
生、熟炊具器皿应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
经常消毒,保持洁净。
温暖季节食品出售前应加盖防蝇罩。
严禁购买、出售变
质食品。
食堂应设上、下水设施,排水、排气口应采用金属网封闭,通风、排
气良好;砌筑式灶台应使用面砖材料饰面。
食堂应使用油、气、电等清洁燃料,
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
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极
,高度不低于0.6米。
(四)厕所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蹲位应满足使用要求,蹲位之间设置隔墙,
隔墙高度不低于1.2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
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擎生。
高层作业区
应设置封闭式便桶。
(五)其他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数量应
满足使用要求,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
并使用防水电器。
2、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文化学习娱乐室,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
乐用品。
3、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
他常用药品。
现场应配备急救人员。
4、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饮水室应设置密
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卫生、清洁。
5、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达到牢固、美观、防雨要求,并
进行亮化。
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换。
六、场容场貌
(一)施工现场应设置金属大门,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宜使用电动
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
(二)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人员交接班制度。
严禁无
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三)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置“七牌两图”,即施工标志牌、安全措施牌、
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
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
施工标志牌规格为高
1.5米,宽1.8米,其它不小于1.2米×0.8米,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直径不小
于0.06米,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四)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办公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并有明显划
分隔离措施。
(五)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
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
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并有
防潮、防雨措施。
(六)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
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
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七).
日产日清。
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
不得在施工现
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合理设
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
(九)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美化。
(十)施工现场应在边角等处每隔15米设“灭鼠屋”,并设专人负责管理投放
药品;温暖季节应设置灭蝇灯。
七、扬尘治理
(一)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宝鸡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的规定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
(二)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建设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
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
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档、遮盖等
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
施。
(四)土方作业时,要采用湿法作业。
(五)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
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
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后档板不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干
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经监督机构核查不具备设置
冲洗台条件的,应采取其它冲洗方法,并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
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六)建筑工程的施工料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水
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严密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施工
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
尘控制措施,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七)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
“三级教育”内容,对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
技术交底。
(八)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合理选址、正确用材,确保使用功能和
卫生、环保、消防等符合要求;禁止使用简陋工棚。
(九)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
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零星建筑垃圾应实行
袋装清运。
(十)施工单位进行基础围护梁拆除时,必须采取遮挡、洒水等降尘措施,有
效控制施工扬尘。
(十一)当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暂停扬尘点的土方开挖作业,并对工地
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严禁外架拆除、模板拆除、楼层内建筑垃圾清扫等易产
生扬尘的作业。
天气重度污染时,停止拆除作业、土石方作业和渣土运输。
(十二)脚手架应按规范进行搭设,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
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的
灰尘外逸;现场防护应封闭严密、牢固整洁,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操作层1.5
。
m
(十三)施工现场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
时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十四)建筑工程装修,需用石材、木质材料时,施工单位应组织石材、木质
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
在现场进行小规模石材切割、木制品
加工时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十五)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
水降尘措施,禁止采用翻脚手架、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
圾、渣土,应当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它密闭容器清运,并采用垂直机
械清运或管道清运方式,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模板体系拆除和外架拆除
时,模板、钢管的清理吊运,应当捆扎紧实后垂直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密目网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附件3:
宝鸡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
用设施、道路与管线等)、建筑物拆除、道路清扫保洁、固体物料运输和堆放、
未利用场地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园林绿化等活动中或者裸露泥地等场地中产生
的空气颗粒物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是指煤
炭、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空气颗粒
物的物料。
第四条、扬尘污染防治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扬尘污染的环境监测并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其他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职责,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负责制定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住房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工程施工、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占
用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旧城改造主管部门负责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扬尘污染防治的
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运
输车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审核确定上述车辆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
物料的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
市园林环卫部门负责城市道路、高架桥、广场等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
管理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
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施工、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
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露天开采、加工矿产资源等扬尘污染防治的
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工程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提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所需费用列
入工程预算,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工程造价,并在开工前
一次性足额给付施工单位。
规划、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
职责,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增加扬尘污染防治功能,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建设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
治内容。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相关专业机
构依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扬尘污染防治内
容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施工,在施工现
场出入口设置环境保护牌,公示举报电话、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建设工地负责
人、环保监督员、扬尘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采取
下列防尘措施:
(一)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材料密闭围挡。
在主干道及车站广场等
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
于1.8米;围挡底部设置不低于20厘米的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二)建筑施工工地进出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
施,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
运送建筑物料的车辆驶
出工地应当进行冲洗,防止泥水溢流,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应当保持清洁,
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三)施工工地生活区路面、出入口、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洒水等降尘措
施。
在工地内堆放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在库房内
存放或者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采取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
防止风蚀起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运的,应当在
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四)施工工地倒土时必须配备洒水设施,实施湿法作业,机械拆除建筑物、
构筑物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
(五)有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废浆应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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