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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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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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规章制度汇编
编制部门:
综合办
审核人:
批准人: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9日 实施日期:
2017年07月1日
批准书
《安徽省制造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以下简称《制度汇编》)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由综合办公室编写。
该《制度汇编》是安徽省制造有限公司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本公司实现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
本《制度汇编》于2017年月日发布,2017年月日起正式实施。
本公司各厂、各部门及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制造有限公司
总经理(签名):
年月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4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6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8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10
识别和获取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1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7
班组岗位达标19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20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22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7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7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30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33
变更管理制度35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37
班组安全检查制度39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0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3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45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56
承包商管理制度58
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6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63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6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6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69
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75
应急管理制度8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5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87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的实现和持续改进,不断降低安全健康风险,使安全管理得到持续改善。
依据公司安全方针以及识别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董事长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目标。
2.2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核安全生产目标。
2.3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分解方案,报公司安委会审定,并对目标的落实、完成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和评审。
2.4各有关部室和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目标,并逐层分解,制定考核办法,确保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
3、安全生产目标
3.1目标制定的依据
3.1.1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3.1.2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
3.1.3各单位职能;
3.1.4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危险源;
3.1.5生产技术方案;
3.1.6财务状况;
3.1.7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3.2目标内容、审批和实施
3.2.1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00001”,即全年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煤气中毒、交通事故为零,月平均千人负伤率≤0.1‰。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事故0起
从业人员因工重伤事故0起
重大高空坠落事故0起
重大消防事故0起
重大厂内交通事故0起
重大机、电设备事故0起
从业人员年/千人负伤率≤0.1%
外包及外来作业人员在本部门区域重伤及以上事故0起
3.2.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核安全生产目标,由公司董事长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目标。
3.2.3公司每年对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当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修订。
3.3目标的考核和评价
3.3.1安全职能部门按《安全绩效监测制度》的规定,组织进行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
3.3.2各生产单位按照《安全绩效监测制度》的规定,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完成情况报告给安全职能部门。
3.3.3评价的主要内容
3.3.3.1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是否充足;
3.3.3.2生产和过程的绩效;
3.3.3.3事故、事件的影响(发生频率、严重性和损失);
3.3.3.4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努力和行动。
3.4目标的评审修订和更新
3.4.1根据目标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是否对目标进行修订。
当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必须对公司目标进行修订:
3.4.1.1国家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
3.4.1.2公司的方针发生调整时;
3.4.1.3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3.41.4新项目投产时;
3.4.1.6其它。
3.4.2当目标需要修订时,由安全职能部门组织进行。
3.4.3安全职能部门对目标进行修订后,报总经理组织专门的评审,评审的方式可以为会议评审、会签评审等,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评审时,应同时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审。
3.4.4每年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应文件化,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确保有效、充分传达到所有员工。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3.配备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兼职担任。
4.职责
4.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1.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实施方案;
4.1.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1.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1.8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1.9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2.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2.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4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6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2现场监督本车间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3.3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4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5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4.3.6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环科报告;
4.3.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8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3.9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厂安环科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的组织、记录。
3.3综合管理部负责主持召开轻伤、一般事故相关会议,并记录。
3.4各单位负责人负责主持召开相关安全生产会议,召集人记录。
3.5各单位安全员和班组长负责主持召开班组安全会议,并记录。
4程序
4.1会议内容
4.1.1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
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4.1.2安全事故会议内容:
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4.1.3紧急会议:
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4.2会议形式
4.2.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综合管理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2.2各单位安全会议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2.3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单位安全员或各单位班组长(工段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2.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4.3会议要求
4.3.1任何被召集参加会议的人不得无故缺席,确实有事者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方可不参加会议。
4.3.2会议召集者应在会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列出会议重要事项,重要的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相关部门/人员下发。
4.3.3会议召集者应准确通知参会人员会议地点、时间、内容等。
4.3.4会议上决定的事情,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去落实,并及时完成。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矿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等方面,确保本矿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3.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3.2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3.3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4.1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4.2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
4.3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4.4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5培训
5.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修订
7.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
8考核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结果报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地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收入的0.5%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3.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3.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
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4?
公司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3.5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
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3.6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3.7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3.8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
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3.9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3.10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人事部门负责缴纳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第五条人事部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第六条人事部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
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
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
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九条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
财务部必须确保资金按时支付。
第十条发生事故
第十一条人事部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人事部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事故后受伤害本人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第十六条相关记录永久保存。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中适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识别、获取、评审、更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职责
(一)安环科
1.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识别和更新,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评价。
3.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二)其他部门
1.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环部。
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四、程序
(一)获取途径
1.上级主管部门发文、转文;
2.通过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获取;
3.通过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等获取;
4.上网查询;
5.会议获取;
6.从法律、法规、标准发行处获取;
7.其他渠道。
(二)识别和确认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
2.根据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安环科组织有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4.安环部及时将最新版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有关单位。
(三)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环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四)评审和修订
1.安环科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发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评审,不适宜的及时进行修订。
2.当生产经营范围、设备、技术、材料等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及时对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五)贯彻执行
1.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并在日常生产中严格遵守。
2.安环科每年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
3.安环科负责建立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记录。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1、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安全生产制度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
1、生产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送达相关部门、班组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生产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安全操作规程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二、评审与修订
(一)
1、评审的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2、评审组织:
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a、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b、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评审人;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修订
1、修订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
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入,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2、修订组织:
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
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3、修订依据:
a、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b、评审结果;
c、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d、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尤其是重大异常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范围及安排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范围及安排见附表1。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抽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部(调度)。
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6、现场突发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事件时,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且通报生产部。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部(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部。
3、现场带班人员应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部汇总。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生产部负责人2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20元的处罚。
5、由生产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附表1:
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时间
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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