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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中医药办发61号
川中医药办发[2008]61号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评选首批四川省
优秀中青年中医师的通知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局、卫生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06]22号),不断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和凝聚更多的优秀中医药人才为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而努力奋斗,形成名中医人才梯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四川省人事厅、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评选工作并每3年开展一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评选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在一线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工作的在职人员。
已遴选为四川省名中医和厅、局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以上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全省评选30名。
二、评选条件
入选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应坚持在临床一线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诊治服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执业医师法》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热爱中医药事业,在中医界和群众中有较高声望。
(二)中医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造诣较深,熟练掌握本学科、本专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在继承中医药某一流派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方面成绩突出、思维活跃、有独特见解。
(三)诊疗技术精湛,同行公认,病人信赖,对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危重病症有显著疗效,工作业绩显著,近五年年度诊疗(门诊、住院)人次和质量、群众满意度、绩效考核等综合评价在本单位名列前茅(须提供相关依据资料)。
(四)具有市(州)级以上中医药临床科研课题五项或成果两项,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
(五)撰写有学术、技术专著,或近五年来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5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中担任理事以上职务。
(六)连续从事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或民族医临床工作不少于15年,间断从事则不少于20年,每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不少于3个工作日,年诊治病人数在3000人以上。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即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原则上应具有中医药学或医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组织机构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杨殿兴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魏阿庆省人事厅副厅长
王雪省卫生厅副厅长
(二)评选活动办公室
主任:
邓宜恩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巡视员、副局长
成员:
付林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处长
曾华俊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
田兴军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处长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
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专家评审委员会聘请中医临床名家及相关人员组成。
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殿兴教授兼任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
四、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各市、州和省级部门应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推荐名额,采取个人自荐、同行专家推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凡推荐上报的候选人每位须经两名以上具有正高职称的中医药专家署名推荐(且至少一名系非候选人单位的专家),并经市、州主管部门或省级、中央在川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评选活动办公室。
(二)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同行评议。
在评议时,对某些由于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水平反映不够或专家评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候选人,可进行面试答辩。
(三)经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人选,通过媒体和网络公示七天。
(四)由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后,颁发“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报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须提交以下材料:
1.《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并附电子文档(Word文档格式)。
2.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二十份。
内容应着重反映被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学术技术水平及成就情况(包括被推荐人选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在省内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所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3.推荐人选所取得的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的主要论文、出版的著作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著作目录表(按作者发表和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学术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效益证明等材料一套。
4.推荐人选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6.《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推荐专家评价意见(须专家签名)一式一份。
8.所在单位公示结果材料一式一份(公示格式见附件4)。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
2.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印章须为红色,打印和复印字迹要清晰。
3.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个人所有上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每人一袋,每袋上均需贴《材料目录》(附件1),并填写所在单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
4.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省级主管部门须填报《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推荐一览表》一份(见附件2),推荐公函一份,同时报送。
5.推荐材料务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
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
张睿刘晓蓉曾琳
联系电话:
(028)86746721
联系地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
(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区邮政编码:
610012)
附件:
1.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材料目录
3.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推荐一览表
4.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推荐表
5.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评选公示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专家评选工作通知
抄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08年8月25日印发
附件1
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成都市
5
自贡市
3
攀枝花市
2
泸州市
2
德阳市
3
绵阳市
3
广元市
3
遂宁市
2
内江市
2
乐山市
3
南充市
3
宜宾市
2
广安市
2
达州市
2
巴中市
2
雅安市
2
眉山市
2
资阳市
2
阿坝州
2
甘孜州
2
凉山州
2
卫生厅
直属单位
3
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
8
中央在川单位
1
附件2
材料目录
地区(部门)专业
姓名单位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01
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推荐表
02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03
主要业绩材料
04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
学历证明复印件
05
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06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执业医师注册证书》
07
推荐专家评价意见
08
公示证明
0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附件4:
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推荐表
地区或部门
单位
姓名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评选活动办公室制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
出生年月
籍贯
健康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党派
文化程度
学历教育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时间
间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时间
专业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主要工作经历
获表彰情况
近三年度
考核结果
2005年度
2006年度
2007年度
工作情况
日均门诊人次
年收治
住院人次
诊断符合率
参与对危急疑难重症的诊治、抢救(说明本人贡献如例数、诊治方案)
要求:
本栏表述要精炼准确、符合实际。
若篇幅所限,可附页
本人的主要学术思想或专业特长、专科专病
主要学术成就
论著或科研项目名称
发表或获奖情况
排名
年度
专家推荐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基层单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市、州或省级部门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首批四川省优秀中青年中医师评选公示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现任行政
职务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资格时间
聘任时间
何年毕业于
何校何专业
工
作
简
历
科研
情况
发表
论文
情况
任现职以来是否有医疗差错事故、收受红报或受行政处分
近三年
年度
考核
结果
公
示
结
果
所在单位(盖章)
二〇年月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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