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国际贸易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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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国际贸易管理制度
第六章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贸易管理制度)
一、★★★我国《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港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不适用本法。
2.外贸经营者
(1)外贸经营主体扩大到个人: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贸易经营权的审批许可制改为备案登记制
(3)外商投资企业则继续依现行管理体制,并免于登记。
3.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管理
(1)对货物、技术进出口监测管理
第15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2)对货物、技术进出口的限制和禁止(16、17条:
详见后)
(3)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的配额、许可证管理
第19条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4.服务贸易进出口
对服务贸易的管理,服务贸易的限制和禁止(第26条,详见后)
5.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对外贸易法》第29条、30条、31条。
第29条:
可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
第30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第31条:
对等措施
6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
《对外贸易法》第32条、33条。
7.对外贸易调查
(1)可调查的事项:
《对外贸易法》第37条;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反歧视、反垄断等。
(2)可采用的调查方式——《对外贸易法》第38条:
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
8.对外贸易救济
《对外贸易法》第40-50条。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注:
★★禁止、限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问题——《对外贸易法》第16、17条
采取的措施
对货物、技术进出口采取措施的依据《对外贸易法》第16、17条原文
限制或禁止进口或出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十)、(十一)依法律或条约。
限制或者
禁止出口
(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限制出口
(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限制进口
(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04年考题
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限制方式
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注:
★★对国际服务贸易的进出口的管理——《对外贸易法》第26、27条
措施
(对服务贸易采取措施的依据)《对外贸易法》第26、27条条款原文
限制或禁止的理由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五)依法律或条约条约。
限制
(三)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四)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采取任何必要措施
国家对与军事有关,以及与裂变、聚变物质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或在战时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真题】(2004年卷一第42题-单选)
【真题】(2005年卷一第87题-多选)
二、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制度——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两反一保”)
(一)反倾销★★★★
1.调查程序:
启动调查(条件)——公告开始调查——初步调查——初步裁定——否定/(肯定)临时反倾销措施或价格承诺——继续调查——终局裁定——否定/公告征收最终的反倾销措施(不得超过倾销幅度)
2.调查主管机关:
商务部;涉及农产品时会同农业部。
3.调查发起方式:
国内产业申请发起;商务部主动发起。
国内产业申请发起调查的前提条件:
有足够的国内支持者(在支持申请和反对申请的生产者中,支持者产量占二者总产量的50%以上,同时不得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
4.调查内容:
是否存在倾销、损害、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倾销的三个构成条件);
第3条——倾销:
出口价格<正常价值
第4条——正常价值:
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推定价格)
第5条——出口价格:
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价格;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根据合理基础推定的价格
第7条——损害的三种形式(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的威胁、实质性阻碍)
5.反倾销措施
(1)临时反倾销措施(调查起60天后,不超过4个月):
①临时反倾销税;②提供担保。
(2)价格承诺:
①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向商务部作出价格承诺;②商务部可建议但不能强迫出口者进行价格承诺;③商务部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④商务部作出初裁前不得接受价格承诺。
(3)最终反倾销税
①纳税人:
进口经营者;②税额:
不超过倾销幅度;③对象:
原则上是终裁决定公布后的进口产品,特殊情况下可追溯征收。
(4)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经复审可适当延长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
【真题】(2005年卷一第42题-单选)
【真题】(2006年卷一第44题-单选)
【真题】(2010年卷一第44题)D
(二)反补贴★★★★
1.调查程序:
启动调查(条件)——公告开始调查——初步裁定——否定/(肯定)临时反补贴措施或承诺(出口国政府或出口经营者)——继续调查——终局裁定——否定/公告征收最终的反补贴措施
2.采取反补贴措施的三个前提条件:
专向性补贴(专向性问题——特定补贴)、损害、因果关系。
(1)补贴必须:
获得利益、具有专向性
(2)专项性补贴:
由出口国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由出口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以使用本国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3.承诺:
出口国政府承诺/或出口经营者作出承诺
【真题】(2009年卷一第45题-单选)
(三)保障措施★★★★
1.调查程序:
启动调查(条件)——公告开始调查——初步裁定——否定/(肯定)临时保障措施——继续调查——终局裁定——否定/公告实施保障措施
(1)实施条件:
进口增加、严重损害、因果关系(三个构成条件);
(2)初裁决定——临时保障措施(提高关税)实施不超过200天;终裁决定——提高关税或者数量限制
(3)特点——无歧视
贸易救济措施比较
前提条件
反倾销
反补贴
保障措施
存在倾销
存在专项性补贴
进口数量增加
造成损害(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的威胁、实质性阻碍)
同左
造成严重损害
倾销和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补贴和和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进口增加和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措施
临时反倾销措施(公告起4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价格承诺、反倾销税
临时反补贴措施、承诺(出口国政府或出口经营者作出)、反补贴税
临时保障措施(提高关税)、保障措施(提高关税或者数量限制)
实施期限
5年,经复审有必要可适当延长
5年,经复审有必要可适当延长
4年,最长不超过10年
特点
针对特定国家
针对特定国家
针对所有WTO成员方(无歧视)
【真题】(2003年卷一第94题-不定选)
【真题】(2007年卷一第95题-不定选)
【真题】(2010年卷一第85题)CD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一般制度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附件一、贸易多边协定
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
附件三、《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附件四、诸边贸易协定
附件一B:
《服务贸易总协定》
附件一C: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GATT1994》
12个配套协议:
《农》《纺》
和10个非关税措施协议
附件一A、货物贸易多边协定
(一)世贸组织的法律框架
(二)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普遍、自动、相互、同一性
例外——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关税同盟、边境贸易、普惠制、反倾销反补贴、收支平衡、对特定成员豁免等例外
2、国民待遇原则——例外(政府采购、仅对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的补贴、一般例外)
3、关税减让原则——约束性关税
4、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例外(粮食等短缺、归类或分级或销售标准、农渔产品过剩、保障金融地位和收支平衡)
(三)世贸组织的几个重要协议
1、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的主要内容:
A、取消有违货物贸易的国民待遇原则和一般性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相冲突的投资措施
B、取消四项投资措施:
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要求、进口用汇限制和国内销售要求
类型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禁止的措施
违反国民待遇原则
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要求
违反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限制进口、限制用汇、限制出口(国内销售要求)
2、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协定特点:
框架性协议;是否给予其他成员服务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完全取决于各成员的承诺
(GATS)的主要内容
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
(1)跨境服务,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如通过电信、网络等跨境提供咨询服务;
(2)境外消费,在一国境内向来自他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一国居民到另一国境内旅行、求学等;
(3)商业存在,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提供服务,如一国的到他国开设银行、保险公司等。
(4)自然人流动,一国的自然人的到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
WTO成员方关于服务贸易的承诺
一般承诺:
最惠国待遇
具体承诺:
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仅限于列入减让表的部门)
【例题】下列哪些是《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所称的国际服务贸易?
()
A.少林武僧前往纽约举办专场演出
B.中国足球联赛受到狂热追捧,其赛事被欧洲各国疯狂有偿转播
C.中国火锅店在美国各大城市设立分店
D.北美某旅行社在中国组团墨西哥10日游
3、《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WTO争端解决机制
争端解决机构(WTO总理事会、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磋商(必经程序)
(争端解决的所有阶段、争端各方均可调解和磋商,WTO总干事亦可进行斡旋、调解或调停)
【真题】(2002年卷一第98题-不定选)
【真题】(2004年卷一第44题-单选)
【真题】(2005年卷一第44题-单选)
【真题】(2010年卷一第46题)C
(四)比较:
贸易救济措施的国内司法审查与贸易救济措施争议的多边审查(06年)
不同性质的救济
国内程序救济
多边程序救济
当事人
原调查的利害关系方
出口国政府和进口国政府
申诉对象
主管机关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措施
进口成员国措施,包括主管机关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措施,复审法院作出的裁决,立法本身
实体规则或审查标准
进口国国内法
WTO的相关规则
处理争议的程序
行政复议法或诉讼程序法
DSU、相关协议规定的特殊或额外的规则与程序
复议、审判机构
原调查机构、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DSU(专家组和上诉机构)
救济结果
直接撤销或修改相关措施
建议进口成员政府使其措施与WTO规则相一致
四、★★中国在WTO中的特殊义务
中国入世时的几个重要承诺:
(1)3年放开外贸经营权的承诺
(2)15年非市场经济承诺——可以针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时适用替代国价格
反倾销:
进口国确定正常价值时,可选择中国国内价格或替代国价格
非市场经济地位反补贴:
如中国政府提供补贴的主要接受者是国有企业,该补贴被视为专向性补贴
的后果
(3)12年特定产品保障措施承诺——其他成员可以专门针对中国产品适用保障措施,且实施条件低于一般保障措施。
《中国入世议定书》规定采取特保措施的前提条件:
市场扰乱;市场扰乱的威胁、贸易转移磋商和3种限制措施——自己采取、受影响的国家采取、受贸易转移影响的其他国家采取。
(4)针对中国纺织品的特别保障措施——已经因过期而失效
【真题】(2007年卷一第84题-多选)
单选----
(2011)41.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
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
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
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
【答案】D
【考点】反倾销措施
【解析】选项A错误。
《反倾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选项B错误。
《保障措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国(地区)。
选项C错误。
保障措施中不存在价格承诺问题,只有反倾销与反补贴中存在价格承诺。
选项D正确。
决定采取保障措施的,其范围应当为经调查确定存在倾销威胁的进口产品。
(2011)42.甲、乙、丙中国企业代表国内某食品原料产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A国、B国、C国的该原料进行相关调查。
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该原料的出口经营者
B.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商务部可以建议进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C.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高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征收
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低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答案】C
【考点】反倾销税
【解析】选项A错误。
《反倾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选项B错误。
《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
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这里是可以向出口经营者(而非进口经营者)建议作出价格承诺,而非进口经营者。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新计算税额。
(2011)43.关于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
A.承诺入世后所有中国企业都有权进行货物进出口,包括国家专营商品
B.对中国产品的出口,进口成员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选择替代国价格的做法,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生效15年后终止
C.非专向补贴不受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包括中国对所有国有企业的补贴
D.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在实施条件上与保障措施的要求基本相同,在实施程序上相对简便
【答案】B
【考点】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义务
【解析】选项A错误。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简称《中国加入议定书》,下同)专门对贸易权作了规定,中国承诺逐步放开贸易经营权,在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的3年内,除国家专营商品外,所有中国企业都有权进行货物进出口。
选项B正确。
在《中国加入议定书》生效时,如果进口成员的国内法含有市场经济标准,一旦中国根据进成员的国内法,确立中国在某一产业或部门方面是市场经济,上述倾销确定中的选择的规定应终止,无论中国能否证明市场经济这一点,上述选择方法的规定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生效15年后终止。
选项C错误。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反补贴规则,非专项补贴不受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但如果中国政府提供的补贴的主要接受者是国有企业,或者接受了补贴中不成比例的大量数额,该补贴视为专项补贴。
选项D错误。
《中国加入议定书》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
这一机制,专对中国产品实施,实施条件低于保障措施的要求。
(2010)44.国内某产品生产商向我国商务部申请对从甲国进口的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共有100多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任何一家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均可启动反倾销调查
B.商务部可强迫甲国出口商作出价格承诺
C.如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临时反倾销税,甲国出口商应当补足
D.反倾销税税额不应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答案】D
【考点】反倾销措施
【解析】选项A错误。
《反倾销条例》第17条规定,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倾销调查;但是,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
选项B错误。
《反倾销条例》第31条第3款规定,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选项C错误。
《反倾销条例》第43条第3款规定,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新计算税额。
选项D正确。
《反倾销条例》第42条规定,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2010)46.甲乙二国均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乙国称甲国实施的保障措施违反非歧视原则,并将争端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
A.对于乙国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仍可因其相关性而作出裁定
B.甲乙二国在解决争端时必须经过磋商、仲裁和调解程序
C.争端解决机构在通过争端解决报告上采用的是“反向一致”原则
D.如甲国拒绝履行上诉机构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上诉
【答案】C
【考点】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解析】选项A错误。
对争端方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不能作出裁定,即使相关专家提出了这样的主张。
选项B错误。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必须经过磋商程序,但仲裁与调解不是争端解决的必经程序。
选项C正确。
在通过争端解决报告上,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不同意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得以通过。
选项D错误。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规定,任何一方均有上诉权,但上诉审的范围仅限于专家小组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和法律解释。
(2009)44.甲乙两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乙国出口商向甲国出口轮胎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乙国轮胎出口企业损失严重。
乙国政府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胜诉。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申请强制执行
B.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只可在轮胎的范围内实施报复
C.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
D.上诉机构只有在对该案的法律和事实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后才能作出裁决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反倾销措施、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错误。
在当事方不履行裁决时,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的规定。
选项B错误。
依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胜诉一方在对方不履行裁决时,可以申请授权报复,报复可以在同一产品内,也可以跨部门,还可以跨协议。
选项C正确。
当有关成员不遵守裁决时,经申请授权进行报复,包括确定报复的范围和水平。
选项D错误。
上诉机构负责对被提起上诉的专家组报告中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进行的法律解释进行审查。
不能就事实问题进行审查。
(对比学习专家组,专家组既审查案件事实,又审查适用法律)
(2009)45.中国某化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向中国商务部提起对从甲国进口的该类化工产品的反补贴调查申请。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B.商务部认为有必要出境调查时,必须通过司法协助途径
C.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D.甲国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是反补贴税的纳税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反补贴措施的规定。
选项A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32条的规定,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或者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
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承诺。
选项B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20条的规定,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人员赴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调查;但是,有关国家(地区)提出异议的除外。
选项C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43条规定,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选项D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41条,反补贴税的纳税人为补贴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2007) 42.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
有关价格承诺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
B.商务部在对倾销及其损害作出肯定的初步裁定之前可以寻求或接受价格承诺
C.对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应予接受
D.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答案:
A
解析:
《反倾销条例》第33条第3款规定:
商务部对倾销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
所以B项错误。
第33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
商务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
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商务部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应当向有关出口经营者说明理由。
所以C项错误,商务部也可以不接受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
第36条规定,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可以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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