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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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结实树立“百年大计、平安第一、质量至上〞的建立理念,认真执行总公司"铁路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立〔2017〕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平安红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质监视察函〔201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管理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铁路大中型建立工程。
第三条工作原那么。
1.坚持依法合规原那么。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格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2.鼓励自查自纠原那么。
鼓励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参建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未对建立工程造成不利影响的,由参建单位按照各自管理规定进展处理。
3.形成强大合力原那么。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参建各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平安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4.贯穿全过程原那么。
将红线管理作为确保工程质量平安的关键抓手之一,贯穿工程建立全过程,做到“源头有防控、过程有检查、问题有考核〞,格防质量平安红线问题的发生,将隐患消灭在建立过程当中。
5.预防为主原那么。
质量平安红线管理要以预防为主要工作任务,坚持铁路建立工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从思想上、行动上敬畏“红线〞、远离“红线〞,要从根本上预防触碰“红线〞规定的各项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质量平安红线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副总经理
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
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归口部门为平安质量部。
其它部门根据业务分工,每月将本部门业务围的质量平安红线管理相关容汇总至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质量平安红线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公司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3次现场检查,及时发现违反红线问题,并组织分析研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根椐规定处理,督导问题整改落实。
2.组织红线管理规定在公司管辖所有铁路建立工程的宣贯检查落实工作。
3.监视指导施工、监理、第三检测等单位开展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工作情况,催促施工、监理、第三检测等单位制订红线问题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
4.制定公司管辖建立工程的、月度、季度检查方案。
5.定期向上级单位报送红线管理实施情况和整改情况。
第六条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铁路建立工程日常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工作,加强对参建单位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工作的督导,建立质量平安红线问题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按规定对红线问题责任单位进展究责。
第七条铁路建立质量平安管理的关键环节:
1.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般规定〞和“主控工程〞要求的容。
2.铁路工程施工平安技术规程要求的全部容。
第三章质量平安红线问题
第八条铁路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红线问题分为工程实体问题和建立行为问题。
第九条工程实体问题包括: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缺乏。
2.隧道不按规定的法和平安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缺乏;站房钢构造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展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第十条建立行为问题包括:
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2.转包和分包。
3.业资料弄虚作假。
转包和分包的认定标准,执行铁路总公司和局集团公司关于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源头防控
第十一条在有关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中纳入质量平安红线管理相关规定。
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第三检测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质量平安红线管理的主要措施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质量平安红线管理承诺书"〔见1〕。
第十二条建立工程开工前,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归口部门应催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管控流程,落实责任人员,细化管理措施,并作为开工标准化评定的主要容。
第三检测单位进场后,应制定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管控流程,落实责任人员,细化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参建单位要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组织全体员工和劳务工认真学习红线管理规定,引导全体参建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强化质量平安管理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切实做到参建各人人知晓并自觉遵守。
红线管理规定应纳入相关质量平安管理和劳务工进场培训及考试容,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十四条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指挥部应加强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催促施工单位将红线问题防控措施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案。
监理单位要按规定履行审查审批程序,确保措施完善、可行。
第十五条参建单位应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必须格按照“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要求,强化人员、工装设备配备,提高施工工艺水平。
坚持样板引路,开展首件评估,完善工艺参数,确保实体质量合格和建立行为规,确保过程可控。
第十六条各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质量平安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将红线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容。
落实源头防控措施,防违反红线问题的发生,从源头杜绝红线问题。
第十七条各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能,针对质量平安管理的关键环节,制定源头防控监理措施。
强化红线问题的源头和过程管控,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认真做好监理旁站、质量验收、平行检验等工作,按规定留存影像和书面资料,禁弄虚作假。
第十八条各参建单位要加强质量平安管理关键环节防控。
要结合所承当的建立工程工作任务实际,细化质量平安管理红线问题防控措施及责任分工,落实人员责任,有效防红线问题发生,要目前责任,细化分工。
第五章过程检查及问题认定
第十九条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检查制度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五定〞具体容为:
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
即现场质量平安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检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
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式,突出管理薄弱的质量平安关键环节检查。
1.定人:
由质量平安红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成检查组,负责所管铁路建立工程红线管理检查工作。
2.定期:
每月对所管工程各标段进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发现参建单位存在违反红线的质量平安问题,以及现场核实问题整改情况。
3.定岗、定责、定点:
检查组应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和职责分工,确定检查工点。
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理薄弱的质量平安关键环节检查。
第二十一条“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
1.统一部署。
质量平安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制订并公布下月检查总体方案安排和检查重点要求。
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归口部门根据月〔季〕度质量平安红线检查情况,按要求编写和报送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工作报告,月度工作报告于每月15日前报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站备案,季度工作报告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站,抄送建立管理处。
报告分为正文和质量平安红线管理登记表两局部。
正文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本月〔季〕度红线管理情况〔包含检查或检测时间、次数、工点部位,发现问题情况、处理情况等〕、质量平安红线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纠正预防措施、有关意见建议、下月〔季〕度检查方案等容。
2.统一检查。
每月统一组织开展红线检查活动,对参建各质量平安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施工平安以及业资料采用随机抽查、取样检测等式进展检查,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检查。
检查时要一并检查"铁路建立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方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构造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落实情况,发现违反“五条红线〞的问题,按"铁路建立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方法"等规定处理。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要根据检查组要求,制定整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对于红线问题,整改案经监理单位、公司相应建立工程现场指挥部审批后组织实施,整改正程监理单位全程旁站,整改结果由公司相应建立工程现场指挥部检查确认。
3.统一记录分析。
质量平安红线管理归口部门要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情况,组织有关检查人员汇总分析,并做好统一的记录,建立问题库,找出主要问题和原因,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狠抓落实。
第二十二条“一查处〞,即肃查处。
针对检查发现的红线问题,公司质量平安红线管理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分析研究,查清问题的真正原因,依据规定对责任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进展处理。
情节恶劣的,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提出对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建议。
第六章考核处理
第二十三条建立工程存在违反质量平安红线问题的,公司对参建单位按以下规定进展考核。
1.铁路总公司、局集团公司检查发现红线问题。
格执行铁路总公司、局集团公司的处理决定。
2.公司检查发现红线问题。
〔1〕参建单位:
半年发现6起以的,纳入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和第三检测单位诚信行为管理考核;半年发现6~8起的,建议局集团公司暂停施工、监理单位6~12个月参加更新改造、地委托代建工程投标资格,暂停第三检测单位规定期限参加建立工程投标资格;半年发现10起及以上的,建议局集团公司在2年不得承受责任单位参加铁路大中型建立工程投标,且暂停施工、监理单位规定期限〔不少于3年〕参加更新改造、地委托代建工程投标资格。
〔2〕相关参建单位责任人员:
半年发现3起的,主要和重要责任人立即清出建立工程,且4年不得进入公司建立市场;情节重或半年发生4起的,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要求更换工程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检测工程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建立工程存在质量平安红线问题,公司相关部门、指挥部负有责任的,由公司质量平安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第七章附那么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铁路建立质量平安红线管理投诉举报,针对举报问题进展查处。
举报:
市电2345,路电6789。
对于施工人员蓄意、恶意、成心制造偷工减料等问题并敲诈讹诈,施工单位主动报告、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的,经查实后,对参建单位的问题可酌情减轻处理。
第二十六条涉嫌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反党纪的,移交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处理;涉嫌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细那么由平安质量部组织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铁路XX公司
质量平安红线管理承诺书参考文本
铁路XX公司:
我〔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或联合体全称〕将在工程建立中格执行铁路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红线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我承诺,在工程建立中格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的"铁路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红线管理规定",确保铁路建立质量平安。
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承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局集团公司及贵作出的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缺乏。
2.隧道不按规定的法和平安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缺乏;站房钢构造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展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8.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9.转包和分包。
10.业资料弄虚作假。
承诺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月日
备注:
承建不同标段的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递交承诺书单位所承当的具体工作对承诺书参考文本的容进展调整,调整容经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确认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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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 建设项目 质量 安全 红线 管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