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监督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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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监督方案
编号:
JT-AQJLFA--001--2014
纪鹤路~金沙江西路(规划纪友路~博园路)道路新建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目录
1、工程概况
2、施工安全监督依据
3、施工安全监督目标
4、施工安全监督范围和内容
5、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6、施工安全监督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7、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和措施
8、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一览表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
9、初步认定的需办理验收手续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一览表
纪鹤路~金沙江西路(规划纪友路~博园路)道路新建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方案
1、工程概况
1.1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施工单位:
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
约9506万元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6月1日;总工期:
522日历天
监理工期:
本项目保修期满之日,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内。
工程地址:
东起嘉定区博园路、向西跨越吴淞江,至闵行区规划纪友路。
1.2工程简介
纪鹤路~金沙江西路(规划纪友路~博园路)道路新建工程,里程桩号K5+430.487~K6+039.052,总长约609m(其中跨吴淞江桥为255m)。
西起闵行区纪鹤公路-规划纪友路交叉口西侧(桩号K5+430.487),与纪鹤公路(纪翟路~规划纪友路)工程终点相接,向东跨越吴淞江,东至嘉定区金沙江西路-博园路交叉口(桩号K6+039.052),建设规模为双向四快二慢车行道,道路全长约609m。
主要技术标准:
①道路等级:
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40m;设计车速为50公里/小时;
路面设计荷载:
BZZ-100型标准轴载;路面结构设计年限:
15年。
③抗震设防标准:
抗震基本烈度7度。
④环境类别:
I类
⑤结构安全等级:
一级
⑥桥面防水等级:
I级
⑦防撞护栏等级:
SB级。
1.3工程内容
道路、桥梁、排水管道、防汛墙、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
1.3.1道路工程
●标准横断面
①闵行区:
2m(人行道)+4.75m(辅道)+0.75m(分隔带)+11m(车行道)+3m(中央分隔带)+11m(车行道)++0.75m(分隔带)+4.75m(辅道)+2m(人行道)=40m。
②嘉定区:
4.5m(人行道)+1m(绿化带)+3.5m(非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7.5m(机动车道)+3m(中央分隔带)+)+7.5m(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1m(绿化带)+4.5m(人行道)=40m.
●路面设计
①车行道:
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SBS改性)+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1cm稀浆封层+45cm粉煤灰三渣+15cm砾石砂=73cm。
土路基顶面验收弯沉为3.11cm;粉煤灰三渣顶面验收弯沉为0.46cm;沥青面层顶面验收弯沉为0.33cm(均采用I型标准车)。
②非机动车道:
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F)+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30cm粉煤灰三渣+15cm砾石砂=55cm。
③人行道:
6cm同质砖+3cm1:
3干拌水泥黄砂+10cmC20混凝土+10cm碎石=29cm
④新翔黄支路:
22cm水泥混凝土+30cm粉煤灰三渣+15cm砾石砂=67cm
1.3.2桥梁工程
桥梁设计内容总共包含1座跨河桥梁,具体建设规模为:
桥名
孔号
斜交角度
跨径组合(m)
桥梁总长(m)
标准宽度(m)
桥梁面积(m2)
吴淞江引桥
K1~K3
正交
3*25
75
26
1812.5
吴淞江主桥
K4
正交
105
105
39
4095
吴淞江引桥
K5~K7
正交
3*25
75
27
1875
梯道桥
正交
84.5
3.5
295.75
●主要技术标准
荷载等级:
道路等级为主干路,汽车荷载:
城-A级;人群荷载:
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用。
●标准横断面:
闵行区段引桥段:
0.5m(防撞墙)+11m(车行道)+3m(中央分隔带)+11m(车行道)+0.5m(防撞墙)=26m。
吴淞江主桥段:
1.8m(拱肋)+4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0.5m(分隔带)+7.5m(机动车道)+4m(中央分隔带)+7.5m(机动车道)+0.5m(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1.8m(拱肋)=39m。
嘉定区段引桥段:
0.5m(防撞墙)+11.5m(车行道)+3m(中央分隔带)+11.5m(车行道)+0.5m(防撞墙)=27m。
●桥梁结构设计:
(1)主桥结构设计
上部结构:
由钢管拱肋、预应力混凝土系梁与横梁柔性吊杆及整体化桥面系组成.
下部结构:
桥墩采用桩柱式桥墩,承台厚度3.0m.桩基采用¢1000钻孔灌注桩;桩尖注浆工艺。
(2)引桥结构设计:
上部结构:
采用25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简支变连续结构,闵行段和嘉定段各3跨,梁高1.4m,上下行分幅布置。
下部结构:
桥墩采用墙式桥墩,承台厚2.0m;桥台采用轻型埋置式桥台;桩基采用桩基采用¢800钻孔灌注桩.梯道采用钢筋混凝土连续π形梁结构,桩接柱式桥墩,桩基采用¢600钻孔灌注桩,梯道表面铺设防滑面砖。
(3)附属设施
主桥采用160组合式型钢伸缩缝,引桥均采用80型钢伸缩缝和桥面连续结构。
(4)桥面铺装
至上而下为90mm沥青砼铺装(40mm细粒式沥青+50mm中粒式沥青)+防水层(纤维增强性桥面粘接)+80mm钢筋砼调平层。
1.3.3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设计范围同道路工程范围,即:
闵行区纪鹤公路自雄伟河以东至嘉定区博园路(K5+430.487~K6+039.052),全长约0.61Km,在此范围内结合道路工程建设,相应埋设雨污水管道.采用开槽埋管的施工方法。
管材:
DN400~DN1000mm,采用HDPE双壁缠绕管,承插式弹性密封橡胶圈接口,管节长度控制在3~6m/节内,管道基础采用15cm厚砾石砂,再用5cm厚中粗砂找平,中粗砂回填至管顶以上50m。
2、施工安全监督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⑸《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
⑻《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⑼《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162-2008)
⑽《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⑾《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⑿《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2004)
⒂《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14
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G/TJ08-2077-2010
⒄《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G/TJ08-903-2010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本工程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等文件
3、施工安全监督目标
3.1安全监督目标:
无施工安全监督责任事故,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
3.2文明施工目标:
确保区级文明工地,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4、施工安全监督范围和内容
4.1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安全工程施工,保修阶段的安全工程施工监理和本工程招标图纸所显示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和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相关道路附属工程等,以及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
4.2施工安全监督内容
4.2.1准备阶段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1工程开工前,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熟悉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特点,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
2工程开工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4)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应急救援预案;
(5)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计划。
3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编制相应的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依据
A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B已批准的施工安全监督方案;
C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以及专家认证意见。
(2)主要内容
A相应工程概况;
B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C监督要点、检查方法、频率、措施以及验收要求;
D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
E检查记录表。
4.2.2实施阶段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1根据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及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主要有:
(1)根据工程进度,跟踪核查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手续;
(2)巡视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核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3)督促并抽查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管;
2)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并督促其建立与完善。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审核,对其具体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3)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从管理着手,在施工中全面执行各种规范,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预防措施,实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各种隐患、督促其整改。
对其重大隐患和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4)对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检修证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进行审核、监督,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不安全隐患;
5)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用电、机械设备和临时防护、消防等安全措施;
6)每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动用明火、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设置、设备安装、防火、防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
每月书面向业主/代建制反馈安全监理情况,重大信息及时汇报;
7)检查施工单位特殊工种的上岗操作证。
(4)定期审查并核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的考核评分;
(5)执行监理报告制度。
2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等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签发暂时停工令,及时报告并作应急配合处理。
4.2.3总结阶段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1工程项目竣工后,编写含有施工安全监督内容的监理工作总结;
2施工安全监督中的有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4.3文明施工监理内容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在工地周围设置高于1.8m的分隔围栏。
围栏要连续、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检查本工地的排水设施,督促封堵排水管道的申报手续,以及检查督促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其它应急设施(包括防汛措施)的落实;
(3)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保持施工沿线居民出入口和道路畅通、整洁,凡在道路交叉路口施工,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标志线,夜间设置示警灯,防止事故发生;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各类材料、设备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
(5)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6)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噪声。
并遵守夜间作业施工规定,尽量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产生严重噪音的作业,超过晚间10点,一律停止施工;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做到工地“五小”设施齐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8)工程竣工后,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
(9)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向业主/代建制反馈;
(10)督促承包商落实防台、防汛、防涝等三防措施、消防措施和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等;
(11)加强文明施工检查,每月组织文明施工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4.4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
(1)审核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
(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文明保障义务;
(3)组织工地安全检查;
(4)协助制定项目委托人方的应急措施;
(5)协助处理安全事故;
(6)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工地卫生及文明施工检查;
(7)督促施工单位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
(8)督促施工单位组织落实工地的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
5、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阶段施工安全监督
编制监理月报和监理报告并报送
组织/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重点巡视检查
过程中的安全巡视检查
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自查
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手续
核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6、施工安全监督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6.1监理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设置
根据工程规模,纪鹤路~金沙江西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监理部配置2名安全监督人员。
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本项目无安全事故发生,优质、高效的完成项目监理机构的任务。
6.2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
(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2)确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督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监督职责;
(3)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审批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4)检查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及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
(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报告;
(6)组织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7)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组织审核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报建设单位;
(11)组织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2)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3)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4)负责向本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15)总监理工程师可将部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但
(1)~(3)、(7)、(9)、(13)款不得委托。
(二)监理施工安全监督人员
(1)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
(2)参与编制安全监督方案和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
(4)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手续;
(6)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7)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8)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10)负责填写监理日志中的施工安全监督记录,参与编写监理月报中施工安全监督事项;
(11)编写和协助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台账;
(1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2)参与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负责编制本专业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5)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安全检查活动;
(6)编写和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施工安全监督资料。
(四)监理员
(1)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参与相关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安全监督人员;
(3)填写巡视检查记录。
7、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和措施
7.1审查核验制度
7.1.1审查核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4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5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6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7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8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7.1.2审查核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1.3审查核验施工单位两类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配置人数;
7.1.4审查核验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
7.1.5审查核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7.1.6审查核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1.7审查核验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备案和验收手续;
7.1.8审查核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7.1.9审查核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考核评分。
7.2巡视检查制度
7.2.1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7.2.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2.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2.4检查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情况;
7.2.5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验收情况;
7.2.6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7.2.7抽查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和消防专项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和消防专项检查。
7.3督促整改制度
7.3.1口头通知形式:
发现安全问题能当场整改的,整改情况应在监理日志中或相关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须注明通知时间、地点及被通知人;
7.3.2监理通知单:
发现安全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毕,收到施工单位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后,应复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意见;
7.3.3工程暂停令:
发现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或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通知,整改不力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根据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整改完毕,收到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后,应复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审核意见。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均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7.4监理例会制度
7.4.1例会内容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
2安全生产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的研究;
3施工单位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4监理机构对安全生产监督要求。
7.5监理报告制度
7.5.1监理报告包括监理月报、监理专报和监理紧急报告三类。
1监理月报:
按月定期上报。
监理月报于次月10日前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传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信息系统。
监理月报包括下列施工安全监督内容:
(1)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控制情况;
(2)施工现场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及相关单位的安全行为;
(3)国家及地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4)监理开展的审核情况、指令发出及落实情况。
2监理专报:
按规定时间节点上报。
监理专报按规定时间要求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传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信息系统。
监理专报应包括下列施工安全监督内容:
(1)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程中所采取的监理措施;
(2)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情况。
3监理紧急报告:
即时上报。
监理紧急报告即时可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传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信息系统。
监理紧急报告应包括下列施工安全监督内容:
(1)对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不执行监理机构指令,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情况;
(2)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对监理机构整改指令或工程暂停令,建设单位拒不签收情况。
监理紧急报告可采用网上报告、书面报告、电话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保留通话记录。
7.5.2监理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在报送建设单位和被单位的同时,提交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6教育培训制度
7.6.1上岗培训;
7.6.2岗位教育;
7.6.3定期再教育。
7.7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7.7.1安全监督资料
(一)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2施工安全监督方案;
3监理实施细则(不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证书;
6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记录;
7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
8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往来文件。
7.7.2安全监督资料
(二)
1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
2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
3会议记要;
4书面报告;
5施工安全监督巡视检查记录;
6监理日志;
7监理月报;
8监理工作总结。
7.7.3报审、核验、备案资料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报审表及附件;
3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4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及附件;
5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审清单;
7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报审清单;
8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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