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门店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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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门店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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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门店规章制度
公司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1.1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请假3天上需提前一星期报备给部门主管)
1.2上班时间开始后至30分钟内未到岗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此月无全勤奖)
1.3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一条的第三类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1.4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二条、关于迟到、早退...。
员工违纪分为:
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1迟到:
指未按规定时间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按每分钟处罚,一分钟1块,10分钟以上2块每分钟。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1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扣除4天基本工资。
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的基本工资。
2.2早退:
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店内主管处理)
2.3旷工:
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3天基本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店内主管处理)
2.4脱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店内主管处理)
2.5睡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睡觉,睡岗一次罚款10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店内主管处理)
第三条、请假制度
3.1假别分为:
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3.2病假:
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假;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7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3事假:
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5天,超过25天不可享受公司年假。
3.4婚假:
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带薪7天婚假。
3.5年假:
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并当年使用。
3.6如遇双休日,与国家法定节日不得请假。
3.7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8丧假:
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3.8.1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3.8.2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第四条、批假权限
4.1病事假:
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
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4.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4.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4.4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
短信请假无效。
4.5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4.6请假申请条,可见公司附页;店内自行打印;请假条交给行政部门作为核算工资的标准。
第五条、外出
5.1外出办事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外出。
如没有得到部门主管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5.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六条、加班
6.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6.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6.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第七条、病假
7.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
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7.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7.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7.4病假工资发放,1-3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
第八条、事假
8.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8.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8.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九条、年假
9.1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年的,年休假3天;已满2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5年的,年休假10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9.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9.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条、婚假*
10.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
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10.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
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
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10.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一条、产假*
11.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
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11.2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11.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11.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11.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11.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
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十二条、丧假*
12.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
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12.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十三条、旷工
13.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13.2如情节严重,申报部门经理处理。
13.3可按公司制度第2条3类处理。
13.4此月无全勤奖。
第十四条、打卡
14.1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
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14.2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手工考勤或电子考勤上注明,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备案。
14.3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部门主管记录。
第十五条、加班、调休
15.1因店面营运问题,如遇晚上9点还有顾客在店挑选商品及配镜,而加班的同事,可报销回家车费。
(由部门主管处理)
15.2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
15.3因门店属于1星期排班制,班次排好之后,员工不得私自与店内同事自行换班。
如遇特殊情况,可报备部门主管。
(由部门主管负责)
第十六条、考勤方法
16.1公司实行考勤机打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16.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部门主管管理员工、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16.3上班打卡时间:
16.3.1冬季:
营业时间:
09:
00至20:
30
早班:
09:
00—17:
00
晚班:
12:
30—20:
30
中班:
11:
30—19:
30
16.3.2夏季:
营业时间:
09:
00至21:
00
早班:
09:
00—17:
00
晚班:
13:
00—21:
00
中班:
11:
00—19:
00
16.3.3早班工作人员可享受午餐时间,不享有在工作期间享有晚餐时间,晚班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享有中餐时间。
由于中班人员上班时间问题,允许中,晚餐时间。
就餐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如出现超时;由部门主管处罚。
16.3.4如遇双休时间:
早班人员延迟下班半小时,晚班人员提前半小时上班。
16.3.5员工可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任意一天选择休息,双休节假日不得休息;如特殊情况需申报部门主管。
16.3.6员工月休时间,可以叠加2天一起休假,不可超过2天;(不影响店内正常营运情况下,请部门主管做好相应调整。
)
16.3.7根据门店地理位置情况,可视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员工福利*
17.1员工入职满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免费配镜一次或公司赠送太阳镜一副,普通员工赠送眼镜,配镜零售价不得超过800元一副,太阳镜不得超过原零售价的500元。
(如该员工未满一年或提前离职,该员工配镜金额;本公司以原零售价的5折收取相应费用)
17.2员工入职3个月之后,每年可以享受3次员工优惠配镜,(镜框镜片均与6.5折配镜,出公司拟定的套餐及特价商品不在内。
)
17.3旅游福利
17.3.1
关于公司入职、离职管理规定
第一条、人员入职资格
1.1符合本公司用人条件,并已通过面试。
1.2经核查无虚假资料及经历。
1.3在原单位离职已交接清楚。
1.4无犯罪记录。
第二条、员工入职手续
2.1嘱咐携带资料及事项办理入职。
2.2填写本公司入职申请表一份。
2.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2.4专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2.5最高学历证件,复印件一份。
2.6每个星期五办理入职手续。
第三条、工作安排
3.1经部门经理批准,分配到店。
3.2并按规定时间上班,考勤指纹由部门主管负责。
3.3告知发薪日期,及时上交该员工工资卡号。
3.4店内主管做出相应班表工作。
第四条、试用期
4.1关于新员工试用期,1至3个月的试用期。
4.2根据部门主管意见及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为正式员工。
4.3员工在试用期间由于品行及能力问题,不适合此工作,可以随时停用。
4.4新员工初级阶段使用期7天,该阶段员工自动选择离职,不享有工资。
4.5员工一经录用,即签订公司劳动合同,及办理保险等。
4.6员工入职半年后,公司可购买保险;如不愿购买可享有保险津贴。
第五条、转正
5.1员工需填写转正申请表,上交给部门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转正。
5.2未转正员工,只能享有公司试用期工资。
5.3如员工各方面表现良好,可由部门主管提前申请转正。
第六条、离职流程
6.1需本人填写离职申请表。
6.2试用期员工离职,需在15天提前申请离职,上报部门经理审批。
6.3正式员工提出离职,需在30天前提出离职申请,上报部门经理审批。
6.4员工离职期间交接:
6.4.1店内管理货品交接手续。
6.4.2离职后工服的交接。
6.4.3所在部门,工作、工具、资料等交接。
6.4.4收回员工工号牌等。
6.4.5对离职员工支借等问题核查。
6.5自动离职:
凡没有按公司要求申请及没有经过批准的辞职,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做旷工处理,不予发放工资。
6.6辞退:
试用期内,因员工身体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培训后其工作能力、工作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部门负责人或部门经理可缩短试用期或即时辞退,不作任何补偿。
对正式员工则提前15天,以口头上或书面形式传达辞退通知。
所在部门在当事人离职当天,将其当月实际出勤情况报备财务部计发所得工资。
6.7解雇:
员工在工作期间,凡违反公司及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者,将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处理;对多次重复违反者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公司有权作出立即解雇的处理。
门店行为规范
第一条、总则
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1.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守则,以及日常的各种规定,维护公司的利益。
1.3尊重上司,服从指挥和工作安排;并对工作认真负责。
1.4从小事做起,精益求精、至诚至信、追求卓越。
1.5努力学习,追求一流工作水平;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6文明礼貌,团结友爱、讲求仪表、注重礼节、勇于提出意见和自我批评。
1.7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公司秘密。
1.8忠于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参与其他公司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二条、工作时间
2.1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延迟半小时。
部门主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轮班。
2.2因公司属服务行业单位,员工每周的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休方式实施。
2.3必须认真遵照部门排班表的安排,准确无误地上下班。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2.4未按部门安排的时间上下班出勤,按公司制度第二条处理。
2.5每月正常出勤上班,可享受每星期休假一天。
2.6所有迟到、早退或脱岗的员工,一律按公司制度处理。
第三条、工作制度
3.1门店上班时间9:
00-20:
30每周休息一天。
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可享有全勤奖。
(可按公司制度第二条处理)
3.2工作人员提早15分钟上岗淡妆上岗、微笑服务、热忱待客。
上班时间一律着工服,工鞋,戴号牌,束头发戴帽子,仪表不整齐罚款10元/次。
3.3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顾客面前和操作服务时是不能接听私人电话。
不得在上班时间用座机接打私人电话工作时间,手机调成振动。
3.4工作中使用的物品,产品,仪器,用完后应该归还原处,随时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门店主管随时检查场所的卫生和产品摆放情况。
3.5凡事以公司利益出发着想,同事之间一视同仁,互助互爱、不得相互攻击、服从上级主管分配、确实作好份内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及提议;应以最佳方式如实反映,禁止恶意伤人,诽谤同事。
3.6工作时间不得在店内吃零食和群聚闲谈,工作餐应在指定的地方进食,食后应立即祛除口味及及时补化妆。
3.7员工不得将公司的任何产品及用品挪为私用,违者按公司规定扣50元,重者做离职处理。
3.8服务操作中!
要有敬也精神,且随时留意客人的需求;不得带个人情绪影响客人,随时保持顾客至上的服务观念。
若发生顾客对其不满意而投诉,一经查实罚款10元,门店主管罚款30元。
3.9在店内若发生偷窃者及故意损坏店内某一物品,即扣当月薪金并做离职处理,损坏物品按价赔偿,偷窃物品发现后按原价十倍赔偿。
物品丢失却找不到谁拿的,所有员工原价平摊。
3.10调换班及补时间钟者必须提前一天请示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擅自补休换班或未经主管同意,或作矿工处理。
要求3天以上休假,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其余没有按时上班,按矿工处理。
请病假必需持有医生证明和病例,事假扣除当天基本工资。
3.11员工违反工作期间规范扣罚金额即刻交于主管,作为店内的福利基金,如不及时上交以双倍扣罚.
3.12每次顾客交费,刷卡或现金后,立即打收银小票,一式两份、顾客一份,另一份顾客签字后交记帐人员保存,当天记入流水报表。
如收款后没开相应单据,罚款5元。
第四条、
门店财务及货品管理
第一条、现金及刷卡管理
1.1现金流水门店保持2天一存,存款必须在16:
00之前完成。
1.2每日销售单,必须与当日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结算单存放一起。
1.3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结算单,需写上销售单单号,方便财务部门对账。
1.4店面如发现多存或少存,请及时报备财务部门。
(财务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5店员每次存钱,务必把存款单拍照发给财务部。
1.6每星期的销售单、刷卡单上交财务部门,不允许出现漏单。
1.7店内备用金不允许支出使用,如店内需办置商品;由部门主管统一垫付后,向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购买商品,需要商家开具相应收据及发票;如毫无凭证,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
1.8如发现存款不及时、出现销售单漏单;账目不清。
财务部可进行处罚。
第二条、店内商品管理
2.1店内库存管理,由公司统一制定进销存表格管理。
2.2每月门店,自盘店内商品等库存;如发现与实际库存不符,请及时上报。
2.3公司每季度派专人,进行实际库存等核查,如发现库存不符,店内相关人员根据商品零售价()折进行赔付。
2.4店内门店补货及调货,需填写正规的调拨单;由经手人签字。
2.5未经公司同意,店内不得把不好卖商品不予上架,不允许退货。
一经发现可对店内负责人进行处罚。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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