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docx
- 文档编号:12100339
- 上传时间:2023-04-17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2.73KB
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docx
《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代理
交易文件
建设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日期:
2014年7月
第一章、交易须知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交易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对范本《交易须知通用条款》和《摇珠办法》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交易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建设单位(即发包人):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如有):
/
2
工程名称
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40平方公里范围内。
4
建设规模
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共包括:
新石路(均禾桥~106国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改造,黄石北路(空港大道~白云大道)和黄边北路(黄边南街~白云大道)(K0+680~K2+120)及华快地面辅道(106国道~云城西路北延线)按城市次干路标准改造,黄边北路(黄边南街~白云大道)(K0+000~K2+660)及黄边南路(空港大道~白云大道)按城市支路标准改造,道路总长约8.5公里,车行道总面积约12.7万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约6.1万平方米,最大排水管径DN600。
本次道路升级改造包括了路面病害处理、加铺沥青砼罩面、新建及重新铺装人行道、完善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电力管沟工程等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4323.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636.31万元。
5
工程概算
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4323.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636.31万元。
6
交易范围
完成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备案及编制招标工作方案、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含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依法完成招标公告登报、上网发布,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办理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办理项目编码及工程编码等施工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
7
招标代理服务期
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之日止。
8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承包意向人资质要求
详见本工程交易公告
10
招标代理人员专业配套要求(据实配备)
项目负责人为1人,项目招标阶段跟进人员不少于2人。
11
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报名时建设单位收取报名资料,并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
12
发包价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规定,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310155.25元,承包费率为下浮20%。
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承包费率结算时不予调整。
13
承包意向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报名资料截止之日计起)
14
领取发包价及前期资料
由承包意向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5
报名资料组成
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两部分组成。
16
报名资料份数
一份。
17
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收件人: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开始接收报名文件时间:
2014年月日时
截止时间:
2014年月日时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18
摇珠开始时间和地点
1.摇珠开始时间:
2014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19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具体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
二、交易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3.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
现文:
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两部分组成。
条款号:
3.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万元(注: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修改:
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万元(注: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条款号:
5.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报价方式:
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承包价为人民币元。
文:
标现文:
报价方式:
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规定,承包价暂定为人民币310155.25元。
条款号:
1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履约担保
13.1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的规定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13.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招标代理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文:
标现文:
13.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一)交易文件
1.交易文件的组成
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交易须知
第二章摇珠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另册)
1.2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1.3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1.4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
1.6交易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1.7承包意向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交易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文件应具有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2.3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4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
(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
3.报名资料的组成:
3.1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两部分组成。
3.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3《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公告附件二)
3.4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万元(注: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5报名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
4.报名资料格式
4.1承包意向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当使用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报名资料全部格式。
4.2承包意向人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料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如报名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核对需要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可否决其参与摇珠的资格。
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5.1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5.2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和合同条款所列交易项目招标代理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5.3报价方式:
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规定,承包价暂定为人民币310155.25元。
5.4建设单位严禁擅自扩大小额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投资,结算时合同价不予调整。
6.报名资料的份数和签署
6.1承包意向人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报名资料。
6.2除承包意向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报名资料应无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承包意向人加盖承包意向人的印章。
7.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7.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7.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7.2.1在报名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7.2.3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7.2.3承包价未按规定填写的。
7.3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7.4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8.报名的有效性
8.1建设单位应根据交易公告所述的合格条件在报名时审核承包意向人的报名资料。
承包意向人未能完全响应交易公告中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摇珠。
8.2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
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9.参加摇珠会
9.1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
9.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
10.摇珠办法
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
11.发包通知书
11.1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
11.2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
11.3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
1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2.1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招标代理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2.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2.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13.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
14.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15.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交易和合同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意向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5.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交易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交易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承包意向人之间串通(在报名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交易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建设单位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15.2如果承包意向人被认定在本交易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承包资格。
第二章摇珠办法
一、摇珠办法修改表
声明:
本摇珠办法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摇珠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摇珠办法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现文: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摇珠办法
16.摇珠所依据的规则
16.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
17.摇珠程序:
17.1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随机排序的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
承包意向人签字确认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17.2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17.2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
18.确定承包人
18.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
18.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18.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18.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18.5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18.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摇珠序号确认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承包意向人名称
摇珠序号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附表二
摇珠结果确认表
工程名称:
摇珠结果
摇珠序号
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第三章合同条款
注:
另册。
第四章工作要求
自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完成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备案及编制招标工作方案、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含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依法完成招标公告登报、上网发布,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办理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办理项目编码及工程编码等施工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
招标单位归档,办理项目编码及工程编码等施工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
第五章招标代理发包费率计算表
计费依据: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率为20%。
1、本工程建安工程费暂定为9636.31万元,按招标代理费计价文件计算如下:
100万元×1.0%=1.0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9636.31-5000)万元×0.2%=9.27262万元
施工标代理费:
1.0+2.8+2.75+14+9.27262=29.82262(万元)
下浮20%后:
29.82262×(1-20%)=23.858096(万元)
2、本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文的规定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计算如下:
29.82262×30%×(1-20%)=7.157429(万元)
合计:
23.858096+7.157429=31.015525万元
招标代理酬金暂定为31.015525万元(包括:
招标公告登报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评标会务费、评标(含资审)专家劳务费及餐费等),最终以经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注:
本章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规定计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空港 大道 黄石 东路 周边 道路 升级 改造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