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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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2021年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强蚀物品的接运,押送和验收库存管理和发放手续,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品”的内容
1、易燃物品:
即汽油、煤油柴油、香蕉水等。
2、易爆物品:
即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破器材。
3、剧毒物品:
即氰化钠(钾)、强蚀品(硫酸、硝酸)等。
二、“三品”的接运:
接运到车部提货通知以后,营销中收、保卫科应立即派出所押运人员前往清点、验收,如发现到货与铁路大票的发运数量不符或包装严重破损,应立即与铁路部门取得联系,易燃和剧毒品发现丢失还应及时向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查明原因,妥善解决。
三、装卸:
装卸剧毒品、强蚀品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易燃、易爆品装卸时要有消防措施,轻拿轻放,严禁包装倒置,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
四、押运:
运输“三品”是,要指定专人押运和专用运输,封装要严密,不得和其他物品混装,途中不得随意停留或捎人捎货,以免发生意外。
五、验收入库:
“三品”到货后,保管员必须依据供方托收,承付发票进行验收(汽车装运要当面检计量)方能入库存放,入库验收一要注意件数、吨位是否发票相符;二要注意包装是否有破损、异样或剧毒品散落现象;三要注意抽查每件单重是否足斤足量,如发现上述问题,请示领导,弄清原因并及时同供方联系。
六、库存管理
1、“三品”要分别设专库保管,严禁与其他物资同库存放,各矿要分设炸药库、油料库、剧毒品库,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卫科负责执值,警卫工作。
2、炸药库管理:
(1)、爆破器材入库后,分类进行保存,雷管要远离炸药和导火线100米;
(2)、物品码垛要整齐、卡、帐、原始记录齐全;
(3)、经常测定库内温度、湿度,搞好通风、防火、防雷、防盗工作。
(4)、严格出库登记,加强警卫,验收岗位,以进入库房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
(5)、炸药、爆破器材领用必须由持证的爆破员领取,按实际用量计实发放,剩余部分必须及时回收入库,严禁在宿舍、坑道内私存爆破器材,发现一次给予100-500元扣除绩效奖励,未取得爆破员资格的不得领爆破器材。
3、剧毒品库存管理:
(1)、进出剧毒品库要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口罩,工作完毕后,防护手套要留在库内,不得带出库房。
(2)、严禁将茶具、餐具或食品带入剧毒品仓库。
(3)、在剧毒品出库时,保管人员必须坚持岗位,保卫科警卫人员要现场监视,不得随意撤离库房。
(4)、提高警惕,出门上锁(保卫科、保管员各持一把)未经库房管理人员允许,其他任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剧毒品仓库。
(5)、剧毒仓库保管员事假或休班必须请示主管领导,由区主管领导派专人替班,保管员不得擅自把剧毒仓库交别人代管。
(6)、已经验收入库的剧毒品要摆放整齐,不准倒置,五五成行,便于清点。
(7)、剧毒品仓库要确保帐物绝对相符,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出现半点差错,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及时处理。
(8)、经常检查库房内的通风情况,空气温度,切忌因通风不良造成中毒和因空气中过分潮湿,导致剧毒品潮解而造成污染和损失。
(9)、剧毒品是剧毒危险物资,保管人员要自觉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因玩忽职守发生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4、发放手续:
(1)、生产车间需用易燃、易爆、剧毒品和强蚀品,必须按需用量、采掘量、处理矿量、消耗定额事先做出需用计划,经生产区长、班长签批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2)、领用“三品”必须持有车间负责人、工队负责人和领料人同时签字的领料单,保管员方可发货。
(3)、生产单位使用“三品”应指定专人领取和保管,车间库存是最多不能超这当天用量,并且不得与车间其他库存物资混杂存放。
(4)、生产车间领取消耗和库存剧毒品、易燃品、强蚀品必须专门建账登记。
并且应于物资总库定期进行核对,确保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5)、严格控制“三品”外流,防止各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6)、易燃、剧毒品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以外销售私人用户或其他单位,一旦发生此类现象,交由公安机关,从严处理。
(7)、以本系统的企业之间互相调剂,或奉上业务主管部门的命令,调出的易燃、剧毒品,可不受本制度有关规定限制。
(8)、凡盛过剧毒品的包装物应回收到总库统一保存,不可挪作他用。
以上制度望各单位严格遵守,不得违反和变通。
2021年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维护公司公共安全。
依据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管理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新隆晟公司所有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酸、强碱等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二、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和销毁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领用、使用制度,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三、在厂区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填报《危险物品安全审核报表》并报安委办备案。
四、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携带火种、不得吸烟或擅自动用明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五、危险物品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由有关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经公司同意,报物资采购中心审批,由物资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并报安委办备案。
六、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有关单位应根据物品的特性分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七、剧毒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账本。
八、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药品的领用,必须有两人以上,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后方可领用,当天领用当天配制,并有详细的用量记录。
九、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药品的领用人应对药品使用过程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十、各单位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原则上不得外借和外卖,如外单位急需少量时,须经物资采购中心审核,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同意,报安委办备案,由公司报公安机关审批。
十一、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座公共交通工具。
十二、不得在员工居住、学习场所及周围200米内生产、储存危险物品。
十三、单位和用户在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气体钢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对已使用的钢瓶,应定期检查,严禁非专职修理人员自行灌装、拆卸、修理。
十四、各单位应加强对废药、残渣和盛装剧毒药品容器的管理,不得自行处理,处理前必须报保卫处、当地环保、公安消防和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同意,经批准后造册登记,按规定进行销毁。
十五、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药品保险柜的管理工作,由有关单位选定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的人负责,并须参加消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六、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十七、本管理制度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违反本制度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维护学校公共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管理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入校园,不得携带火种、不得吸烟或擅自动用明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三、应加强对废药、残渣和盛装剧毒药品容器的管理,不得自行处理。
四、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药品保险柜的管理工作,由有关单位选定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的人负责,并须参加消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本管理制度应认真贯彻执行,违反本制度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篇:
学校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学校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
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班级,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级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4、危险品的领取,要经学校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各使用班级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第七条
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班级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篇:
化验室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化验室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公司试剂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化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分类,安全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2、易燃试剂不能与发生火花的器物同存,易燃、易爆药品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存放温度为-4℃~4℃,最高室温不得超过30℃。
3、强酸强碱等具有强烈腐蚀作用的药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并与其他药品隔离放置。
4、强氧化剂严禁与易燃、可燃物质或易被氧化的物质接触,并应严格隔离,存放在低于30℃的阴凉通风处。
5、剧毒药品必须贮存于专用保险柜中,贴好标签,建立出入明细账、卡,按月报使用量及库存量。
6、剧毒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管理、双把锁、双人运输、双人收发、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需调拨剧毒药品必须经经理审批,注明批准人、用途、领用量及使用人签名。
所配溶液须由领用人加锁存放。
7、在保管、领取、使用剧毒物品的过程中,如发现可以或差错,应立即向部门领导、保卫部门、副经理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8、禁止非使用剧毒品的人员接触或使用剧毒品。
9、取用、配制使用药品试剂,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使用易燃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应在通风橱内进行,不允许用明火直接加热这类试剂。
10、易燃溶剂存放或使用地点距明火火源至少3m以上。
11、易燃溶剂的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3l,装易燃溶剂的玻璃瓶不要装满,装2/3即可。
12、压缩及液化气体应贮存于防火仓库,并应避免日晒和受热,放置要平稳,避免震动。
运输时不允许在地面上滚动。
13、有毒有害废液的处理,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污染环境。
14、化验完毕应对仪器开关,水、电、气源等进行关闭检查。
15、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并保养好,懂得消防知识,会使用灭国器材,会扑灭初期火。
第五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相关工作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二、职责
施工人员均有责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及有关规定,预防在先防止事故发生。
三、基本要求
1.禁烟区域内禁止吸烟,也不得吸烟而擅离岗位。
进入施工区域禁带火种,尤其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易燃危险场所。
2.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工具或衣服等。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现场施工用油存放量一般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使用搬运危险化学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得抛掷、滚动或拖拉。
5.在易燃易爆场所或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上时,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工具,必须防爆工具并采取相应安全可靠的措施。
6.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
7.易燃、易爆场所电、仪器设备(包括临时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8.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
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
9.在有可燃气体可能泄露扩散处设置的可燃气体浓度监测器必须完好,加强监测,并严格按规定,定期效验。
10.必须加明火管理,对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他用火等,均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11.设备检修时,须严格执行宾馆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12.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物资。
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设临时工棚或其它建筑物。
13.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其它气体对设备、管道进行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气的设备、管道、容器等内外部输送氧气。
14.全施工人员,必须经常学习防火防爆的安全知识,接受防火防爆安全教育,不断提高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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