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笺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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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笺要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笺要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摩译
明沙门智旭笺要
后学云昉校并补释
此书注释者:
智旭即蕅益大师,云昉即弘一大师
闻如是,一时佛在迦维罗卫国。
尔时净饭王来诣佛所,头面礼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欲所请求,以自济度,惟愿世尊,哀詶我志。
佛言,可得之愿,随王所求。
王白佛言,世尊已为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制戒轻重。
唯愿如来,亦为我等优婆塞,分别五戒可悔不可悔者,令识戒相,使无疑惑。
[迦维罗卫,中天竺国之名,即世尊生处也。
净饭王,即世尊之父。
以父王为当机而请五戒法相,正表此五戒法乃是三世诸佛之父。
依於五戒出生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讵可忽哉。
]
佛言,善哉善哉。
憍云,我本心念,久欲与优婆塞分别五戒。
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以是因缘,当成佛道。
若有犯而不悔,常在三途故。
[上契佛意,下契群机,故再叹善哉也。
憍云,即瞿云,是王之姓,西国以称姓为敬故。
受持不犯,则当成佛。
犯而不悔,则堕三途。
五戒为法界十法界皆趣五戒皆趣不过也。
问:
受持不犯,当成佛道。
受而犯者,亦当成佛否?
犯而不悔,常在三途。
犯而悔者,亦堕三途否?
答:
受而犯者亦当成佛,惟不受戒则永无成佛因缘。
犯而悔者,不堕三途。
但犯分上中下三种差别。
悔亦有作法取相无生三种不同。
理须各就当戒委明,未可一言尽也。
]
尔时佛为净饭王种种说已。
王闻法竟,前礼佛足,绕佛而去。
佛以是因缘,告诸比丘,我今欲为诸优婆塞,说犯戒轻重可悔不可悔者。
诸比丘佥曰,唯然,愿乐欲闻。
[问:
比丘律仪,是大僧法。
所以不许俗闻。
今五戒相,是优婆塞所学,何故不向王说,乃待王去之后,以是因缘告比丘耶?
答:
七众戒法,如来皆於比丘僧中结者,正以比丘为七众中尊,佛法藉僧宝而立。
故云,佛灭度后,诸尼应从大僧而学戒法。
夫尼戒尚属比丘,况五戒而不属比丘耶。
故今向比丘僧说此五戒,正欲令优婆塞转从比丘学也。
]
杀戒第一
佛告诸比丘。
犯杀,有三种夺人命。
一者自作。
二者教人。
三者遣使。
△自作者,自身作,夺他命。
△教人者,教语他人言,捉是人,系缚夺命。
△遣使者,语他人言,汝识某甲不,汝捉是人,系缚夺命。
是使随语夺彼命时,优婆塞犯不可悔罪。
[杀戒以五缘成不可悔。
一、是人(谓所杀者人,非畜生等。
)。
二、人想(谓意在杀人。
)。
三、杀心。
四、兴方便。
五、前人命断。
今之自作,教人,遣使,皆是以杀心而兴方便故。
夺彼命时,犯不可悔罪也。
不可悔者,初受优婆塞戒之时,说三归竟,即得无作戒体。
今犯杀人之罪,则失无作戒体,不复成优婆塞,故不可作法忏悔也。
即不可悔,则永弃佛海边外,名为边罪。
不可更受五戒,亦不得受一日一夜八关斋戒,亦不得受沙弥戒及比丘戒,亦不得受菩萨大戒。
惟得依大乘法,修取相忏,见好相已,方许受菩萨戒,亦许重受具戒十戒八戒及五戒等。
尔时破戒之罪,虽由取相忏灭,不堕三途,然其世间性罪仍在。
故至因缘会遇之时,仍须酬偿夙债。
除入涅槃或生西方,乃能脱之不受报耳,可不戒乎。
]
复有三种夺人命。
一者用内色。
二者用非内色。
三者用内非内色。
△内色者。
优婆塞用手打他,若用足及余身分。
作如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是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
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用非内色者。
若人以木瓦石刀矟弓箭白鑞段铅锡段,遥掷彼人。
作是念,令彼因死。
彼因死者,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
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用内非内色者。
若以手捉木瓦石刀矟弓箭白鑞段铅锡段木段,打他。
作如是念,令彼因死。
彼因死者,是罪不可悔。
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
若不即死。
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此三种亦皆杀法所谓兴方便也。
手足身分,是凡情之所执受,故名内色。
木瓦石等,是凡情所不执受,名非内色,有处亦名外色。
用彼内色,捉彼外色,故为双用内非内色也。
因此方便而死,不论即死后死,总是遂其杀心。
故从前人命断之时,结成不可悔罪。
后不因死,则但有兴杀方便之罪,未遂彼之杀心。
故戒体尚未曾失,犹可殷勤悔除,名为中可悔罪也。
]
复有不以内色,不以非内色,亦不以内非内色,为杀人故合诸毒药。
若著眼耳鼻身上疮中,若著诸食中,若被蓐中,车舆中。
作如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此以毒药为杀方便也,即不用手足等,又不用木石刀杖等,故云不以内非内色。
而前人命断是同,则不可悔罪亦同。
]
复有作无烟火坑杀他,核杀,弶杀,作宑杀,拨杀,毗陀罗杀,堕胎杀,按腹杀,推著水中火中推著坑中杀,若遣令去就道中死,乃至胎中初受二根,身根命根於中起方便杀。
(弶者。
木槛诈取也。
拨者,弩石也。
)
[此更广标种种杀方便也。
核弶及拨,皆是杀具。
毗陀罗即起尸咒术,下文自释。
余并可知。
]
无烟火坑杀者。
若优婆塞知是人从此道来,於中先作无烟火坑,以沙土覆上。
若口说,以是人从此道来故,我作此坑。
若是人因是死者,是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后因是死,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为人作无烟火坑。
人死者,不可悔。
非人死者,是中罪可悔。
(从人边得方便罪。
不从非人边得杀罪也。
以於非人无杀心故。
)畜生死者,下罪可悔。
(下字,恐误。
准一切律部,亦是中罪。
亦从人边得方便罪,不从畜生边得杀罪也。
以於畜生无杀心故。
)△为非人作坑。
非人死者,是中罪可悔。
(非人,谓诸天修罗鬼神,载道义弱。
故杀之者戒体未失,犹可悔除也。
)人死是下罪可悔。
畜生死者犯下可悔罪。
(亦皆从非人边得方便罪,不从人及畜生得杀罪。
以於人及畜生本无杀心故。
)△若为畜生作坑。
畜生死者,是下罪可悔。
(畜生,较诸天鬼神更劣。
故杀之者,罪又稍轻。
)若人堕死,若非人堕死,皆犯下罪可悔。
(还从畜生边得方便罪也。
)△若优婆塞不定为一事作坑,诸有来者皆令堕死。
人死者,犯不可悔。
非人死者,中罪可悔。
畜生死者,下罪可悔,都无死者,犯三方便可悔罪。
是名无烟火坑杀也。
[此广释无烟火坑杀他,以例核杀、弶杀、作宑杀、拨杀,无不尔也。
问:
一切有命,不得故杀,杀者非佛弟子。
何故今杀天龙鬼神仅结中罪。
杀畜生仅结下罪。
犹不失戒,不至堕落耶?
答:
凡论失戒,须破根本四重。
所谓杀人,盗五钱,邪婬,大妄语。
此四重中,随犯一种,决非作法之所能忏。
至如杀非人畜生等,性罪虽重,而於违无作罪犹为稍轻。
今云中罪可悔,下罪可悔,乃是悔除违无作罪,免堕三途,非谓并除性罪也,杀一命者,必偿一命。
故杀者,固当故偿。
误杀者,亦须误偿。
纵令不受戒者,亦必有罪。
故大佛顶经云,如於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经微尘劫,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
佛制杀戒,良由於此受持不犯,便可永断轮回。
设复偶犯,至心忏悔,永不复造,亦可免堕三途。
故名中可悔,下可悔耳。
设不念佛求生净土,何由永脱酬偿之苦哉。
]
毗陀罗者。
若优婆塞以二十九日,求全身死人,召鬼咒尸令起。
水洗著衣,令手捉刀。
若心念口说,我为某甲故,作此毗陀罗。
即读咒术,若所欲害人,死者,犯不可悔。
若前人入诸三昧,或天神所护,或大咒师所救解,不成害,犯中可悔。
是名毗陀罗杀也。
△半毗陀罗者。
若优婆塞二十九日作铁车。
作铁车已,作铁人召鬼,咒铁人令起。
水洗著衣。
令铁人手捉刀。
若心念口说,我为某甲读是咒。
若是人死者,犯不可悔罪。
若前人入诸三昧,诸天神所护,若咒师所救解,不成死者,是中罪可悔。
是名半毗陀罗杀。
△断命者。
二十九日牛屎涂地,以酒食著中。
然火已,寻便著水中。
若心念口说,读咒术言,如火水中灭。
若火灭时,彼命随灭。
又复二十九日牛屎涂地,酒食著中,画作所欲杀人像,作像已,寻还拨灭。
心念口说,读咒术言,如此像灭,彼命亦灭。
若像灭时,彼命随灭。
又复二十九日牛屎涂地,酒食著中,以针剌衣角头,寻还拔出,心念口说,读咒术言,如此针出,彼命随出。
是名断命。
若用种种咒死者,犯不可悔罪。
若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三种咒术断命,并名厌祷杀。
皆毗陀罗之类也。
]
又复堕胎者。
与有胎女人吐下药,及灌一切处药。
若针血脉,乃至出眼泪药。
作是念,以是因缘,令女人死。
死者,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罪。
若不即死,后不因死,是中罪可悔。
△若为杀母故,堕胎。
若母死者,犯不可悔。
若胎死者,是罪可悔。
(仍於母边得方便罪,不於胎边得罪。
以无杀胎心故。
)若俱死者,是罪不可悔。
若俱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若为杀胎故,作堕胎法。
若胎死者,犯不可悔。
若胎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若母死者,是中罪可悔。
(仍於胎得方便罪也。
)俱死者,是犯不可悔。
是名堕胎杀法。
按腹者。
使怀妊女人重作,或担重物,教使车前走,若令上峻岸。
作是念,令女人死。
死者,犯不可悔。
若不即死,后因是死,是罪不可悔。
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
△若为胎者,如上说,是名按腹杀也。
遣令道中死者。
知是道中有恶兽饥饿,遣令往至恶道中,作如是念,令彼恶道中死。
死者,犯不可悔。
余者亦犯,同如上说,是名恶道中杀。
乃至母胎中初得二根身根命根加罗逻时,以杀心起方便,欲令死。
死者,犯不可悔。
余犯同如上说。
[加罗逻,或云歌罗逻,或云羯逻蓝。
此翻凝滑,又翻杂秽。
状如凝酥,乃胎中初七日位也。
]
赞叹杀,有三种。
一者恶戒人。
二者善戒人。
三者老病人。
△恶戒人者,杀牛羊养鸡猪,放鹰捕鱼,猎狮围兔,射麞鹿等,偷贼魁脍咒龙守狱。
若到是人所,作如是言,汝等恶戒人,何以久作罪,不如早死。
是人因死者,是罪不可悔。
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
若恶人作如是言,我不用是人语。
不因是死,犯中可悔罪。
若赞叹是人令死,便心悔。
作是念,何以教是人死。
还到语言,汝等恶人,或以善知识因缘故,亲近善人,得听善法,能正思惟,得离恶罪,汝勿自杀。
若是人受其语,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善戒人者,如来四众是也。
若到诸善人所,如是言。
汝持善戒,有福德人。
若死,便受天福。
何不自夺命。
是人因是自杀,死者,犯不可悔罪。
若不自杀者,中罪可悔。
若善戒人作是念,我何以受他语自杀。
若不死者,是罪可悔。
若教他死,已心生悔。
言我不是,何以教此善人死。
还往语言,汝善戒人,随寿命住。
福德益多故,受福益多,莫自夺命,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
△老病者,四大增减,受诸苦恼。
往语是人言,汝云何久忍是苦,何不自夺命。
因死者,是罪不可悔。
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
若病人作是念,我何缘,受是人语自夺命。
若语病人,已心生悔。
我不是,何以语此病人自杀。
还往语言,汝等病人,或得良药,善看病人,随药饮食,病可得瘥,莫自夺命。
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
[此三种赞叹杀,皆广标中所无。
然并如文可知。
馀上七种杀,说犯与不犯,同如上火坑。
七种,指广标中核、弶、宑、拨,及推著水中、火中、坑中也。
]
若人,作人想杀,是罪不可悔。
人,作非人想杀、人中生疑杀,皆犯不可悔。
非人,人想杀、非人中生疑杀,是中罪可悔。
[按他部,或但人想一句结重,或人想人疑二句结重。
今三句皆结重也,以理酌之,只应二句结重耳。
谓人,人想, 不可悔。
人,人疑,亦不可悔。
馀四句,结可悔。
谓人,作非人想,中可悔。
非人作人想,中可悔。
非人,非人疑,中可悔。
非人,非人想,亦中可悔。
]
又一人被截手足置著城堑中。
又众女人来入城中,闻是啼哭声,便往就观。
共相谓言,若有能与是人药浆饮,使得时死,则不久受苦。
中有愚直女人,便与药浆,即死。
诸女言,汝犯戒不可悔。
即白佛,佛言,汝与药浆时死者,犯戒不可悔。
[此结集家引事明判罪法,而文太略。
准馀律部。
若作此议论时,便犯小可悔罪。
若同心令彼觅药者,同犯不可悔罪。
若知而不遮者,亦犯中可悔罪。
]
若居士作方便欲杀母,而杀非母,是中罪可悔。
(仍於母边得方便罪,不於非母边得罪。
以是误杀本无杀心故也。
)△若居士欲杀非母,而自杀母,是犯中罪可悔,非逆。
(亦於非母得方便罪,不於母边得杀罪也。
)△若居士方便欲杀人,而杀非人,是中罪可悔。
(但於人边得方便罪。
)△若居士作方便欲杀非人,而杀人者,犯小可悔罪。
(但於非人得方便罪。
)
若人怀畜生胎,堕此胎者,犯小可悔罪。
△若畜生怀人胎者,堕此胎死者,犯不可悔。
若居士作杀人方便,居士先死。
后若有死者,是罪犯可悔。
(当未死前,仅犯方便罪。
当其死时,戒体随尽。
故后有死者,彼则不犯破戒重罪也。
)
若居士欲杀父母,心生疑,是父母非耶。
若定知是父母。
杀者,是逆罪,不可悔。
(此亦须六句分别。
父母。
父母想,父母疑。
二句,是逆。
父母非父母想,及非父母三句,皆犯不可悔,非逆。
)△若居士生疑,是人非人。
若心定知是人。
杀者犯不可悔。
(亦应六句分别。
二不可悔,四可悔,如前所明。
)
若人捉贼,欲将杀,贼得走去。
若以官力,若聚落力,追逐是贼。
若居士逆道来,追者问居士言,汝见贼不。
是居士先於贼有恶心瞋恨,语言,我见在是处。
以是因缘,令贼失命者,犯不可悔。
△若人将众多贼欲杀,是贼得走去。
若以官力,若聚落力,追逐。
是居士逆道来。
追者问居士言,汝见贼不。
是贼中,或有一人是居士所瞋者,言我见在是处。
若杀非所瞋者,是罪可悔。
(仍於所瞋者得方便罪。
)馀如上说。
(若杀所瞋者,是罪不可悔也。
)若居士,母想,杀非母,犯不可悔,非逆罪。
(六句分别。
二逆。
四非逆。
上已明,今重出耳。
)
若戏笑打他,若死者,是罪可悔。
(本无杀心故也,但犯戏笑打他之罪。
)
若狂,不自忆念。
杀者,无罪。
(见粪而捉,如栴檀无异。
见火而捉,如金无异,乃名为狂。
更有心乱,痛恼所缠,二病亦尔。
)
若优婆塞用有虫水及草木中杀虫,皆犯罪。
若有虫,无虫想,用亦犯。
若无虫,有虫想,用者亦犯。
[此亦应六句分别。
一、有虫,有虫想。
二、有虫,有虫疑。
二句,结根本小可悔罪。
三、无虫有虫想。
四、无虫,无虫疑。
二句,结方便小可悔罪。
五、有虫,无虫想。
六、无虫,无虫想。
二句,无犯。
今言有虫,无虫想亦犯者,欲。
人谛审观察,不可辄尔。
轻用水及草木故也。
]
有居士起新舍,在屋上住。
手中失梁堕木师头上,即死。
居士生疑,是罪为可悔不。
问佛,佛言,无罪。
(本无有杀心故。
)△屋上梁,人力少不禁故,梁堕木师头上,杀木师,居士即生疑。
佛言,无罪。
从今日作,好用心,勿令杀人。
△又一居士屋上作。
见泥中有蝎,怖畏跳下,堕木师上,即死。
居士生疑,佛言,无罪。
从今日好用心作,勿令杀人。
△又一居士日暮入险道,值贼,贼欲取之。
舍贼而走,堕岸下织衣人上,织师即死。
居士生疑,佛言,无罪。
△又一居士山上推石,石下,杀人,生疑。
佛言,无罪。
若欲推石时,当先唱石下,令人知。
又一人病痈疮,未熟。
居士为破而死。
即生疑,佛言,痈疮未熟,若破者,人死,是中罪可悔。
(虽无杀心,而有致死之理,故犯罪也。
)若破熟痈疮,死者,无罪。
(痈疮即熟,理应破故。
)△又一小儿喜笑。
居士捉,击历令大笑故,便死。
居士生疑。
佛言,戏笑故,不犯杀罪。
从今不应复击历人令笑。
(不应,便是小可悔罪。
)△又一人坐,以衣自覆。
居士唤言,起。
是人言,勿唤我,起便死。
复唤言,起。
起使即死。
居士生疑,佛言,犯中罪可悔。
(初唤,无罪。
第二唤,犯中罪也。
)
盗戒第二
佛告诸比丘,优婆塞以三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
一者用心。
二者用身。
三者离本处。
△用心者,发心思惟,欲为偷盗。
△用身者,用身分等,取他物。
△离本处者,随物在处举著馀处。
[盗戒以六缘成不可悔。
一、他物。
二、他物想。
三、盗心。
四、兴方便取。
五、直五钱。
(西域一大钱,直此方十六小钱。
五钱则是八十小钱,律摄云五磨洒。
每一磨洒,八十贝齿。
则是四百贝齿。
滇南用贝齿五个,准银一厘,亦是八分银子耳。
)六、离本处。
今云取他重物,即是他物、他物想、直五钱之三缘。
用心,即是盗心。
用身即是兴方便取。
离本处,即第六缘。
六缘具足,失无作戒体也。
]
复有三种取人重物,犯不可悔罪。
一者自取。
二者教他取。
三者遣使取。
△自取者,自手举离本处。
△教他取者,若优婆塞教人言盗他物,是人随意取,离本处时。
△遣使者,语使人言,汝知彼重物处不,答言知处。
遣往盗取,是人随语取,离本处时。
[此三种取,皆办所兴方便不同,同以六缘成重也。
]
复有五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
一者苦切取。
二者轻慢取。
三者诈称他名字取。
四者强夺取。
五者受寄取。
[此五种取,亦是方便不同,同以六缘成重也。
]
重物者,若五钱,若直五钱物,犯不可悔。
[此正释五钱以上,皆名为重物也。
不论何物,但使本处价直八分银子,取离处时,即犯不可悔罪。
]
若居士知他有五宝,若似五宝。
以偷心选择,而未离处,犯可悔罪。
(未具六缘,得方便罪。
)若选择已,取离本处,直五钱者,犯不可悔。
(已具六缘,便失戒体。
不论受用与不受用。
)
[五宝,即五金,所谓金银铜铁锡也。
似者,像也。
以金银等作诸器具,名为似宝。
若未成器诸金银等,名为生宝。
故云生像金银宝物。
谓一者生金银宝物;二者像金银宝物也。
或云七宝,准例可知。
]
离本处者。
若织物异绳名异处;若皮若衣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
△若衣皮床,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
△若毛蓐者,一重毛名一处,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
是名诸处。
[且如毛蓐。
自物放一重上,他物放二重上。
或自物放一色上,他物放异色上。
今取他物,离彼二重,置一重中。
离彼异色,置一色中。
则令他人生失物想,故为离处。
而具六缘更犯不可悔也。
]
居士为他担物,以盗心移左肩著右肩,移右手著左手。
如是身分,名为异处。
[左肩右肩等,例皆如是。
若无盗心,则虽左右数移,岂有罪哉。
]
车则轮轴衡轧,△船则两舷前后,△屋则梁栋椽桷四隅及奥,皆名异处。
以盗心移物著诸异处者,皆犯不可悔。
[衡,辕前横木,所以驾马。
轭,辕前横木,所以驾牛。
舷,音弦,船之边也。
负栋曰梁。
屋脊曰栋。
椽桷,音传角,皆屋椽也。
]
盗水中物者。
人筏材木,随水流下。
居士以盗心取者,犯不可悔。
若以盗心捉木令住,后流至前际(即名离处。
)。
及以盗心沈著水底(亦名离处。
)。
若举离水时(亦名处离。
)。
皆犯不可悔。
△复次有主池中养鸟,居士以盗心按著池水中者,犯可悔罪(未离彼处故。
)。
若举离池水,犯不可悔。
(离彼处故。
)△若人家养鸟,飞入野池,以盗心举离水(是为离处。
)。
及沈著水底(亦名离处。
)。
皆犯不可悔。
又有居士内外庄严之具,在楼观上诸有主鸟衔此物去。
以盗心夺此鸟者,犯不可悔(具六缘故。
)。
若见鸟衔宝而飞,以盗心遥待之时,犯中可悔(方便罪也。
)。
若以咒力,令鸟随意所欲至处,犯不可悔(具六缘故。
)。
若至馀处,犯中可悔(亦方便罪。
)。
△若有野鸟衔宝而去,居士以盗心夺野鸟取,犯中可悔(虽非有主物,从盗心结罪。
)。
待野鸟时,犯小可悔。
△又诸野鸟衔宝而去,诸有主鸟,夺野鸟取。
居士以盗心夺有主鸟取,犯不可悔(具六缘故,从鸟主边得罪。
)。
若待鸟时,犯中可悔(是方便罪。
)。
馀如上说。
△又诸有主鸟衔宝物去,为野鸟所夺(是无主也。
)。
居士以盗心夺野鸟取,犯中可悔(亦从盗心结罪。
)。
若待鸟时,亦犯中可悔(准上,应小可悔,中字恐误。
不则上亦应云中可悔也。
)。
馀亦同上。
若居士蒲博,以盗心转齿胜他,得五钱者,犯不可悔。
[赙钱为左戏,名摴蒲。
双陆戏,名六博。
赌赙家所用马子及围棋子、象棋子、骰子之类,皆名为齿。
转齿者,偷棋换著乃至用药骰子等也。
准优婆塞戒经及梵纲经,则蒲博等事亦犯轻垢。
今但受五戒者,容可不犯。
而转齿胜他,全是盗心,故犯重也。
]
若有居士以盗心偷舍利,犯中可悔(不可计价直故。
)。
若以恭敬心而作是念,佛亦我师,清净心取者,无犯。
△若居士以盗心取经卷,犯不可悔,计直轻重(所盗经卷若直五钱以上,则不可悔。
若减五钱,中可悔也。
)。
夫盗田者,有二因缘夺他田地。
一者相言(即告状讼於官府也。
)。
二者作相(即立标示界限相也。
)。
若居士为地故,言他得胜。
若作异相过分得地,直五钱者,犯不可悔。
有诸居士应轮估税而不轮,至五钱者,犯不可悔。
△复有居士至关税处,语诸居士,汝为我过此物,与汝半税。
为持过者,违税五钱,犯不可悔。
△居士若示人异道,使令失税。
物直五钱,犯中可悔。
若税处有贼及恶兽或饥饿,故示异道,令免斯害,不犯。
又有居士与贼共谋,破诸村落,得物共分。
直五钱者,犯不可悔。
盗无足众生者,蛭虫(蛭,音质,水虫也。
)于投罗虫等,(未见翻译。
)人取举著器中,居士从器中取者,犯不可悔。
选择如上。
盗二足三足众生者,人及鹅雁鹦鹉鸟等。
是诸鸟在笼樊中,若盗心取者,犯不可悔。
馀如上说。
△盗人有二种。
一者担去。
二者共期。
若居士以盗心担人著肩上,人两足离地,犯不可悔。
若共期,行过二双步,犯不可悔。
馀皆如上说。
盗四足者,象马牛羊也,人以绳系著一处,以盗心牵将过四双步,犯不可悔。
△若在一处卧,以盗心驱起,过四双步,犯不可悔。
△多足亦同。
△若在墙壁篱障内,以盗心驱出,过群四双步者,犯不可悔。
馀如上说。
△若在外放之,居士以盗心念,若放牧人入林去时,我当盗取。
发念之机,犯中可悔。
△若杀者,自同杀罪。
杀已,取五钱肉,犯不可悔。
复有七种。
一、非己想,二、不同意。
三、不暂用。
四、知有主。
五、不狂。
六、不心乱。
七、不病坏心。
此七者,取重物,犯不可悔。
取轻物,(四钱以下。
)犯中可悔。
△又有七种。
一者己想。
(谓是己物。
)二者同意(素相亲厚,闻我用时,其心欢喜。
)三者暂用。
(不久即还本主。
)四者谓无主。
(不知此物有人摄属。
)五狂。
六心乱。
七病坏心。
此七者,取物无犯。
有一居士种植萝卜,又有一人来至园所,语居士言,与我萝卜。
居士问言,汝有价耶,为当直索。
答言,我无价也。
居士曰,若须萝卜,当持价来。
我若但与汝者,何以供朝夕之膳耶。
客言,汝定不与我耶。
主曰,吾岂得与汝。
客便以咒术令菜乾枯。
回自生疑,将无犯不可悔耶,往决如来。
佛言,计直,所犯可悔不可悔,茎叶华实,皆与根同。
有一人在祇洹间耕垦,脱衣著田一面。
时有居士四望无人,便持衣去。
时耕者遥见,语居士言,勿取我衣。
居士不闻,犹谓无主,故持衣去。
耕人即随后捉之,语居士言,汝法应不与取耶。
居士答言,我谓无主,故取之耳,岂法宜然。
耕人言,此是我衣。
居士言曰,是汝衣者便可持去。
居士生疑,我将无犯不可悔耶。
即往佛所谘质此事。
佛知故问,汝以何心取之。
居士白言,谓言无主。
佛言,无犯。
自今而后,取物者善加筹量。
或自有物,虽无人守,而实有主者也。
若发心欲偷未取者,犯下可悔。
取而不满五钱者,犯中可悔。
取而满五钱,犯不可悔。
[欲偷未取,下可悔,远方便也。
取而未离处,中可悔,近方便也。
文缺略。
不满五钱,中可悔,未失戒也。
满五钱,不可悔,已失戒也。
失戒须取相忏,例如杀戒中说。
所有世间性罪,偿足自停,较杀业稍轻耳。
]
婬戒第三
佛告诸比丘,优婆塞不应生欲想欲觉,尚不应生心,何况起欲恚痴,结缚根本不净恶业。
[於欲境界安立名言,名为欲想。
於欲境界忽起寻求,名为欲觉。
由欲不遂,而起於恚。
欲之与恚,同依於痴。
三毒即具,则为一切结缚根本。
违清净行,能招此世他世苦报,故名不净恶业也。
]
是中犯邪婬有四处。
男女黄门,二根。
女者:
人女,非人女,畜生女。
男者:
人男,非人男,畜生男。
黄门,二根,亦同於上类。
若优婆塞与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处行邪婬,犯不可悔。
△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二处行婬,犯不可悔。
若发心欲行婬未和合者,犯下可悔。
(远方便也。
)若二身和合,止不婬,犯中可悔。
(近方便也。
)
[婬戒以三缘成不可悔。
一婬心。
谓如饥得食如渴得饮,不同热铁入身,臭尸系颈等。
二是道谓下文所明三处。
三事遂,谓入如胡麻许,即失戒也。
]
若优婆塞,婢使已配嫁有主,於中行邪婬者,犯不可悔。
馀轻犯,如上说。
三处者,口处、大便、小便处。
除是三处,馀处行欲,皆可悔。
△若优婆塞婢使未配嫁,於中非道行婬者,犯可悔罪。
后生受报罪重。
[婢使未配嫁,则未有他主。
若欲摄受,便应如法以礼定名,为妾为妻,皆无不可。
若非道行婬,坏其节操,致使此女丧德失贞。
故虽不失戒体而后报罪重。
所谓损阴德者幽冥所深恶也。
]
若优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婬二处,犯不可悔罪。
馀轻犯罪,同上说。
若优婆塞,共婬女行婬,不与直者,犯邪婬不可悔。
与直,无犯。
若人死乃至畜生死者,身根未坏,共彼行邪婬,女者三处,犯不可悔。
轻犯,同上说。
若优婆塞,自受八支。
(谓一日一夜八关戒斋。
)行婬者,犯不可悔。
八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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