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执法调研的情况汇报.docx
- 文档编号:12087221
- 上传时间:2023-04-17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2.04KB
《食品安全法》执法调研的情况汇报.docx
《《食品安全法》执法调研的情况汇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安全法》执法调研的情况汇报.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食品安全法》执法调研的情况汇报
***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调研的
报告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根据运人办发[2010]10号文件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海菊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执法调研组,从5月10日至15日,对全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常委会对这次调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了调研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平兴旺对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作出了指示,要求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深入,要在全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5月11日,执法调研组召开全体执法调研组成员、部分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调研组组长史海菊作了执法检查的动员和部署,明确了执法检查的目的、任务、重点、要求和步骤。
随后,调研组听取了县农委、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汇报。
5月14日执法调研组深入到汾河湾市场、城区等食品流通和餐饮企业进行了实地察看,对监管部门落实职责到位的情况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
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基本情况
***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示范县、山西省首家供应香港蔬菜基地、山西省优势农产品基地县。
全县辖八镇一乡一区220个行政村,总人口数32.8万,农业人口27万,国土面积593.4平方公里,总耕地52.59万亩。
全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90家,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7家,小作坊13家,家庭生产模式的食品加工户30家,前店后厂、现做现卖的食品加工户20家;食品流通领域经营户1014户;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320户;定点屠宰场5家。
规模养殖户1374户,全年肉产量10999吨,蛋产量20507吨,奶产量9190吨。
全县无公害蔬菜产地认证20万亩,产品认证13个,蔬菜年产量102万吨,通过有机认证品种21项,7项农产品通过了农业部优农中心GAP(农业良好操作规范)认证现场检查。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2月28日颁布特别是6月1日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领导,积极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首先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法制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法制氛围。
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领导组,印发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新政办函[2009]16号)文件,每年把5月份做为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杨振龙还深入到各职能局,督察《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情况,听取专题汇报。
并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13家单位在龙兴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编排了《构筑食品安全的新防线》节目在县电视台《聚焦民生》栏目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播出,使广大群众在较短的时间对食品安全法有了进一步了解,为食品安全法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其次是责权一致,及时调整明确各部门职责。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有关部门职责发生了变化,加之2009年底政府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调整。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调整***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及部门职能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7号文件),明确了19个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各部门按照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安排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为解决食品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县政府在去年、今年连续两年专题召开由分管县长出席的会议,安排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印发食品安全整顿方案(新政办发[2009]31号),明确整顿重点,提出整顿要求,使全县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并在今年2月1日至10日开展了为期10天的问题奶粉再彻查专项整治。
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接运在5.1前夕,带领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督查,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提出了要求。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运转。
为确保食品安全能高效协调运转,制定了会议制度、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等11项制度,使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轨道。
五是积极修订或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到有章可循。
在2005年,县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印发***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四项制度的通知》,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县政府安排由卫生局对该制度进行修订,目前正在积极修订中。
同时针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执法中遇到的对某些食品领域监管职责不清的问题,县政府于4月底专门召集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四个部门负责人进行讨论,拟出台《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现初稿已定。
(二)齐抓共管,积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依据各部门职责,严把五个环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先后开展了多次食品安全检查,指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使食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整顿和规范。
一是严把种养殖原料环节。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门成立了浓产品食品安全领导组,通过广泛宣传,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农产品产地与产品认证力度、大力发展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完善田间档案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开展产后检测和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等工作,全面保障农产品质量。
与农资经营户签订责任书,还给每个农资经营户门店发放了农药标签宣传挂图,宣传高毒农药和非高毒农药的区别。
在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方面,查处不合格农药13个品种,收缴高毒农药128瓶,查处不规范农资3.5吨,配合市农业执法大队查处假种子案1起。
在农产品监测方面,建立了县监测中心,在八大蔬菜批发市场设立农残快检室,对进入市场的蔬菜进行检测,切实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饲料市场和生鲜乳市场专项整治方面,畜牧中心共检查饲料加工企业及经营户120户次,上级检验部门抽检饲料、鲜奶、猪肝6批次,均未检出违禁药品、三聚氰胺及瘦肉精,全部合格。
对3个生鲜乳收购企业实行驻场监管员制度,保障生鲜乳质量。
二是严把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邀请市局法规专家组织开展食品企业、小作坊负责人、化验员百人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积极帮助指导食品加工户改善生产环境和硬件设施,达到市场准入条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
对每个食品企业建立档案,采取“四定”监管方式,即定监管人员、监管职责、监管区域、监管企业,实行“两书”制度,即企业同监管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和“质量安全责任书”;实行分类监管,实施巡查制度,对获证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巡查,对小作坊每年不少于4次巡查;突出重点,强化小作坊监管。
对13家面粉小作坊进行严格验收,添加剂装置全部拆除,面粉包装袋印制了限区域销售字样。
在食品添加剂管理工作方面,在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购进记录和使用记录,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在厂区明显位置公示本企业产品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名称及用量,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企业自律。
三是严把流通经营环节。
县工商部门利用3.15、5.1等有利时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344人,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500人次。
在监管中,成立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领导组,从局长到所长、所长与片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食品经营户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经营责任书》,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实行分类监管制度,确定了A、B、C、D四个信用级别,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依法实施流通许可。
通过公开办事程序、认真受理、现场核查,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489个;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检查、节日期间及奶制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8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67户,责令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100余公斤,立案查处12起食品案件,罚款1万余元,依法查扣假冒“安琪”酵母1000余袋,食品添加剂9箱。
四是严把餐饮消费环节。
在县级机构改革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卫生局合并,餐饮环节执法委托卫生监督所执法。
卫生监督所针对各类餐饮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制定了大中型餐饮业、小型餐饮业、小吃店、饮食摊点、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及工地食堂等6类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以“证照齐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食品安全关键环节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共出动车辆186车次,监督人员675人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404户次,制作监督意见书373份,责令立即整改37户,限期整改31户,停业整顿12户,取缔10户,查处2起案件,罚款2500元,抽检食品及原料46份,餐(饮)具80份,均合格。
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2个。
特别是去年中高考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和对学校食堂和接待学生的宾馆饭店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保证了参考学生的安全。
五是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在机构改革后县卫生局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作为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抓手”,积极组织各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制定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项制度,起草食品安全方面的文件,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问题奶粉再彻查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反映的监管中的问题,牵头与政府办、监察局及相关监管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提出了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
(三)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
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各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检查,为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能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积极培训从业人员,落实食品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各项制度,从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的检查验收、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到最后出厂检验、销售去向等内容进行全面记录,实现产品质量全过程的追根溯源。
为时刻提醒广大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各食品生产企业还在厂区醒目位置制作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大型固定永久性标语;食品经营户分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自律制度。
食品零售商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与销售等五项制度,食品批发商建立了7项制度,大型超市建立了8项制度;餐饮业及学校食堂不断改善硬件设施,加大对生产环境及条件的投入,对原料采购严格实行索证索票制度,积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对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及时调离。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节监管存在交叉或空白。
食品安全法确定了分段管理的体制,监管职能在法律层面已得到相应调整,但在具体执法中部门职能存在有交叉或空白。
如在集贸市场、超市里的制作蛋糕、面包、加工水发产品等行为表现为食品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的交叉;超市里餐饮服务表现为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的交叉;对一些前店后厂、市场上自制加工牛肉、猪卷子、馒头、面条、豆芽、豆腐、粉皮、粉条、麻花等食品,该如何来监管。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在该办法未制定前,食品加工小作坊该如何监管,该取缔还是实行许可还是备案管理,急需规范。
此外还有对流通环节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应由哪些部门监管,如何监管,具体职责应尽快明确。
当前对农村集体聚餐、农家宴会的管理也存在制度缺失。
(二)行政审批前置规定难以实施。
如生产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应先到质监部门办理生产许可证,但在实际工作中,从省市到县,生产经营者都难以办理生产领域的许可证,导致经营户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在《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现在则因为没有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无法为其办理年检和验照事宜。
而对质监部门来说,《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质监部门应当在企业取得工商登记前,审核其加工场所、生产经营设备、人员规章制度等是否符合相应标准。
但实际情况是,由于企业尚未办理工商登记,企业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无法证明土地、设施、设备等归其所有,甚至无法进入人才市场招工。
所以,质监部门在现场审查时无法做出合格结论,由此导致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难以进行。
(三)食品安全水平不平衡。
目前我县食品安全主要表现为“两好”、“两差”现象,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较好,小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较差;县城的食品安全状况较好,农村的食品安全状况较差。
(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目前虽有部分行业发出了倡议和承诺,但相应的自律措施不够。
更多的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行业,还未充分发挥出自律和监督的作用。
同时,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亟待加强,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对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缺乏防范意识。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监管部门要加强学习,提高责任意识。
各监管部门要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尽快从思想上、理念上完成与新体制、新机制相适应的转变,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组织、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食品安全的法律知识,提高第一责任人意识。
要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了解第一责任人的具体责任要求的内容,更要使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到,贯彻落实各项法定的责任,不仅是对其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也是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基本前提,增强他们自律和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是加大对群众和全社会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鉴别能力,增强全社会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的意识。
(二)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针对我县食品安全存在的“两好”、“两差”现象和食品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建议县政府集中对个体餐饮店、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点、沿街流动摊点和农村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摊点、学校集体食堂、农家宴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
整顿中,对既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又无“三证”的,坚决予以取缔;对重大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通过整顿,合理规划布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改善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条件,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创新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建立以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相结合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实现无缝衔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要充实食品安全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思想道德和廉政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必要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综合治理食品安全。
建议建立志愿者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协助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同时,有关部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的渠道,为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创造方便快捷的条件。
要建立起对群众投诉和举报快速反应的协调机制,对社会监督反映的问题要能够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2010年5月15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法 食品 安全法 执法 调研 情况 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