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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文件
北京金地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机场分公司奖惩规定
1.0奖励
1.1奖励办法:
每月5日前各运行班值班经理向质量监督经理报送上一个月度奖励员工名单和奖励事项(书面材料),经审核合格后,质量监督经理向运行班和员工开具奖励单,奖励分数纳入上一个月度各运行班的考评分数,奖励金额季度进行兑现。
1.2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
奖励分数
举报非法服务人员或犯罪分子,使安保部门成功抓获
每人每次加5分,奖励100元
受到民航总局、北京市及其他省部级媒体表彰
每人每次加20分,奖励1000元
受到公共区管理部点名口头表扬的。
每次加10分
受到公共区管理部书面表扬的。
每次加20分
被评为季度“服务明星”的员工
每人每次加20分,奖励100元
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人员抓获盗窃或破坏公共财物、车内物品、车标、划车、自行车、摩托车等人员的
每次每人加5分。
每次每人奖励50元
举报员工偷拿票款、空白卡、手写卡(情况属实),金额在50元(含)以下的
每次加5分,奖励50元
举报员工偷拿票款、空白卡、手写卡(情况属实),金额在50元以上的
每次加10分,奖励100元
举报员工对设备进行错误操作,避免造成损失的
每次加5分,奖励50元
对于提出合理化建议、收到来信表扬或锦旗、积极参加宣传报道、对公司的管理或经营做出突出贡献等的员工
每次加5分,奖励100元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
每次加5分,奖励200元
停车巡视员及时发现停放无司机车辆被剐碰的,事故有责任人的。
每次加5分,奖励50元
停车巡视员及时发现公共设施被损,事故有责任人的。
每次加5分,奖励50元
如发生火情,消防人员及时报警并且通知的报警位置准确,同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的,有效制止损失的。
每次加10分
成功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每次加20分,奖励300元
巡视员当月发现车窗未摇、车门未锁次数最多的。
每月加5分
巡视员当月发现车辆漏油最多的。
每次加5分
收费员当月收费金额第一名的。
每次加5分
收费员当月收费无差错的。
每次加5分
停车收费员查出冒用长效卡的。
每次加5分
信息传递员核对停车卡时,发现问题挽回经济损失的。
每次加5分
信息传递员核对出口手工输入卡发现问题挽回经济损失的。
每次加5分
安防监控员查出出口收费员操作错误挽回经济损失的
每次加5分
在值班过程中发现隐患处理得当的。
每次加5分
信息录入员录入过夜车登记信息,及时发现错误的。
每次加5分
当月“受委屈”最多的。
每次加10分
当月寻车服务寻到车辆次数最多的。
每次加10分
帮助旅客,事迹突出,受到旅客口头表扬的。
每次加5分
当月打扫卫生最多的员工。
每次加10分
当月提交书面材料最多的。
每次加5分
2.0处罚
2.1采用阶梯式罚分扣款办法:
划分不同的罚分累计分数段,每月进行累计,当月累计分数越高,对应的每分扣款金额也越高,每月5日前质量监督经理向员工开具上月罚单,月度进行结算。
扣罚标准为:
当月累计扣罚分数在1-20分,所有分数不进行扣罚;
当月累计扣罚分数在21-40分,所有分数以每分1元进行扣罚;
当月累计扣罚分数在41分以上,所有分数以每分2元进行扣罚,并对员工的称职度进行重新评估,考虑是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2.2处罚细项及处罚标准
处罚细项
处罚标准
仪容
仪表
未按季节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
每次扣5分
男士未穿着深色袜子、深色皮鞋。
女士未穿着与工装搭配的鞋袜。
每次扣2分
工作期间着装敞胸露怀的。
每次扣5分
工装不整洁的,身上有异味的。
每次扣1分。
工作期间未按要求佩戴工作证件的。
每次扣5分
员工头发应勤于梳洗、保持整齐,发色保持黑色或本色,不梳夸张发型,不染怪异的彩色头发。
每次扣5分
男员工剃光头、蓄长发的。
每次扣5分
男员工上岗未修面剃须的。
每次扣5分
女员工头发遮住脸部,前面留海过低,遮盖眼睛的。
每次扣5分
工作时间佩戴耳环、项圈、手镯、脚链、耳坠等饰物的。
每次扣5分
在身体露出部位纹身、体绘或贴仿纹纸。
每次扣5分
工作期间化浓妆的,留长指甲的,涂有色指甲油的。
每次扣5分
行为
举止
在上岗前或工作时间内饮酒,影响正常工作
每次扣40分
员工上岗前不得食用有异味的食物。
每次扣5分
无正当理由私自离岗、脱岗的。
每次扣20分
上班期间带香烟、打火机的。
每次扣10分
员工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游戏、听音乐等。
每次扣10分
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光盘、听音乐等
每次扣10分
员工外出,未提前向领导请假的。
每次扣5分
员工外出期间未保持有效通讯联系的。
每次扣5分
员工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乱写乱画的。
每次扣5分
在岗位上睡觉的。
每次扣20分
未经允许,员工利用工作场所私自为他人寄存物品。
每次扣5分
XX,员工私自向媒体或外界披露公司信息。
每次扣10分
员工在停车楼和航站楼内吸烟。
每次扣100分
员工携带违禁品或为他人夹带不明物品进入工作区。
每次扣15分
未经允许,进入其他无人办公室,更不得随意翻看他人物品。
每次扣5分
解答旅客的询问不积极主动的。
每次扣10分
为旅客提供服务不积极主动的,工作中表现懒散迟缓的。
每次扣15分
对旅客的问讯不能立即回答时,未向旅客表示歉意,未帮助旅客找到知道“答案”的人员的。
每次扣15分
与旅客相遇时,未主动让路,与旅客同行时,未礼让旅客先行。
每次扣5分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旅客有效投诉的
每次扣100分
因服务质量等问题受到民航总局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扣100分。
每次扣100分
对外国旅客、少数民族旅客、残疾旅客围观、评说、好奇、侮辱、歧视、献媚、索要小费,主观回避。
扣罚100分
工作期间,有嬉笑打闹、大声喧哗、勾肩搭背、遇事围观、抠耳朵、挖鼻孔、剃牙、当众剪指甲、玩手指、搔痒、挠头发伸懒腰、吹口哨、踢踏鞋子、伸懒腰、懒散站立等任何不良表情动作、不文明的形体动作的。
每次扣10分
工作期间,占用旅客座椅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蹲坐或躺卧在窗台、台阶或地面上,不得倚靠、攀爬栏杆、墙壁、工作台或仪器设备。
每次扣5分
在工作期间接听私人电话、收发短信、看书看报、吃东西的。
每次扣10分
员工使用旅客服务区的洗手池洗漱、洗衣服。
每次扣5分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会议、培训等)的。
每次扣10分
参加会议未准时出席的。
每次扣5分
参加会议未积极参与、适时响应的。
每次扣5分
参加会议有私自交谈、看书看报、吃东西、挖耳鼻、伸懒腰、抖腿、转笔、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
每次扣5分
参加会议未把手机关闭或调整到震动状态的,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的。
每次扣5分
与会人员无故离开会场的,因故需提前或长时间离开会场,未向会议组织者说明情况的。
每次扣3分
台帐登记不符合要求,严重潦草、脏乱涂改严重、乱写乱画的。
每次扣10分
登记台帐有空项、漏项、错项的。
每次扣10分
不按规定格式和时间上报各类报表、数据等。
每次扣10分,每超一个工作日增扣2分。
故意撕毁相关台帐的。
每次扣20分
伪造、虚报、遗失台帐的
每次扣20分
体系内审、外审,出现台帐不合格的
每次扣20分
员工未按岗位要求及时进行登记记录
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扣5分,第三次扣8分;记录不清的,扣3分。
交接班不清楚,造成无法延续工作的。
每次扣10分
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每次扣10分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岗位的。
每次扣10分
在收到与服务有关的投诉后,未立即展开调查的。
每次扣10分
在12小时内未就与服务有关的投诉提交一份真实的报告的。
每次扣15分
发生因我方原因造成GTC(三号航站楼地面交通中心)秩序局部混乱;
每次扣100分
发生员工与顾客发生扭打、辱骂或欺诈顾客事件;
每次扣100分
发生因员工责任原因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赔偿;
每次扣30分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影响正常工作的
每次扣30分
参加各级业务考核不及格的
每次扣5分
参加各级业务考核不及格,补考仍然不及格的
每次扣10分
替岗时间过长、超时未报的
每次扣10分
员工不服从管理的。
每次扣50分
语言
规范
未使用礼貌用语进行交谈的。
每次扣10分
见到旅客未主动问好,并询问是否需要帮助的。
每次扣3分
当着旅客议论第三方人士的。
每次扣5分
对旅客说粗话、脏话、气话、服务忌语的。
每次扣100分
对旅客缺乏耐心,缺乏礼貌,发生争执的。
每次扣100分
与旅客和机场方发生争执、口角。
每次扣100分
听到电话铃响,未在三声内拿起话筒接听的。
每次扣2分。
听到电话铃响,未及时拿起话筒接听,导致电话没有接到的。
每次扣5分。
拿起电话,未报自己的单位,未拿笔记下重点的。
每次扣5分
上班时间用公司电话谈私人事情。
每次扣10分
对方打错电话时,指责及数落的。
每次扣20分
使用对讲机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每次扣30分
环境
规范
设备设施随意挪动的、挪动后不摆放回原位的。
每次扣5分
工作场所的地面、岗亭、设备设施、服务台等不洁净的,地面有水迹、污物、纸屑、废旧包装物的。
每次扣3分
仪器设备不洁净、放置不整齐的。
每次扣5分
将食品、饮料、非机房内电器设备带入设备机房内。
每次扣10分
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打闹的。
每次扣10分
下班后未对办公室和休息室进行打扫的。
每次扣5分
运行保障服务
未正确使用交管部门规范的交通引导手势疏导车辆。
每次扣3分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携带巡查检查记录本、笔、对讲机的。
每次扣10分
未及时制止车辆逆行。
每次扣5分
未及时引导车辆入位的。
(车辆未入位指车辆未正确停入车位,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停放在通道上、一车占用两个车位。
)
每次扣3分
寻车不及时,拖沓的。
每次扣5分
值班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移位时,未按照规定摆放在指定位置的。
每次扣5分
故意损坏公共设施和通讯设备,造成不良后果的。
赔偿损失,并扣罚15分
值班范围内卫生不符合规定,未及时发现上报并做好记录的,未通知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的。
每次扣5分
未对吸烟人员进行劝阻的。
每次扣5分
值班范围内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发现上报并做好记录的。
每次扣5分
发生车辆剐蹭时,员工未在2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现场秩序维护和车辆疏导。
每次扣10分
未及时发现车辆剐碰,造成保险理赔或拒付停车费的。
每次扣20分
值班范围内的问题车辆(漏油、漏水、有伤),未及时发现上报并做好记录的。
每次扣5分
值班范围内的问题车辆(漏油、漏水、有伤),未及时发现上报并做好记录的,造成保险理赔或拒付停车费的。
每次扣20分
过夜车登记错误的。
每次扣5分
过夜车漏登的。
每次扣5分
值班范围内,车辆被盗的。
每次扣30分
值班范围内,发生治安事件未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的。
每次扣50分
值班范围内,发生财产丢失事件的。
每次扣30分
未及时发现值班范围内设备设施损坏的,未及时上报并记录的。
每次扣15分
值班范围内,设备设施损坏,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造成值班范围内无法正常运行的。
每次扣20分
未对停车楼内从事非法经营的人员或其他犯罪分子进行监管,未及时发现并报告造成危害的。
每次扣15分
停车收费服务
未按规定使用收费终端,造成系统故障影响正常工作的。
每次扣10分
接班未检查设备状态,作好交接班记录的。
每次扣5分
由于接班未检查设备状态,导致无法正常运转的。
每次扣10分
夜班班组未打扫收费亭内卫生的。
每次扣5分
临时停车的收费速度大于25秒。
每次扣2分
长期停车的收费速度大于30秒。
每次扣2分
出口排队车辆超过3辆的。
(除交通管制和特殊天气且各出口都开放的)
每次扣3分
上错时租卡,造成进出口无法正常运转的。
每次扣10分
进出口已关闭,但指示牌未关的
每次扣5分
未经允许私自封口的。
每次扣10分
入口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司机未取卡且未及时上报的。
每次扣10分
发生因收费员问题或其他员工原因造成票款流失现象的。
赔偿票款,每次扣20分
除机场方规定的减免费用车辆外,放行减免费用车辆的。
每次扣5分并补交停车费
未对减免费用的放行车辆进行登记的。
每次扣5分
未保留过夜车时租卡的。
每次扣10分
未对过夜车进行登记的,登记错误的。
每次扣5分
除运行三部、分公司管理人员外,让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收费岗亭的。
每次扣10分
当月未按时领取备用金、发票、或未按时退还票根的。
每次扣10分
如因停车收费系统原因,需对出口闸机进行人工抬杆,未进行详细记录。
每次扣10分
未仔细核对出口处图像对比记录,确保进出口车型、颜色、号牌一致,造成经济损失的。
每次扣10分
因场内车辆堵塞拒付停车费,未及时上报造成出口堵塞的。
每次扣15分
因设备故障未及时上报和疏导车辆造成出口堵塞的。
每次扣15分
未按规定程序打印班次报告,造成财务帐目核对不符的。
每次扣20分
私藏票款、空白卡的。
每次扣100分
安防运行监控
未按规定进行监控,导致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的。
每次扣5分
交接班未按规定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的。
每次扣10分
由于接班未检查设备状态,导致无法正常运转的。
每次扣15分
员工未对特殊事件进行录像的,录像未保存的。
每次扣10分
车辆信息登记错误或漏登的。
每次扣5分
车辆补卡时未排除过夜车,造成过夜车停车费流失的。
每次扣5分并补交停车费
信息传递不及时、不清晰或错误的。
每次扣5分
进出口设备故障,未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的。
每次扣10分
未按规定内容进行广播、语言不清晰的。
每次扣10分
员工如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特殊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盗窃等,未第一时间进行录像并通知相关人员的。
每次扣15分
发现特殊事件未在运行监控记录表上记录清晰、完整的事件经过的。
每次扣10分
因工作失误,造成出口误放行车辆的。
每次扣10分,并补交停车费
未及时发现广播系统故障,未及时上报,导致常规双语广播中断,影响正常运转的。
每次扣10分
未在每天8:
00前将前一日各出口的车流量、过夜车信息输入电脑的,信息录入错误的。
每次扣5分
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未登记的。
每次扣5分
信息传递错误的。
每次扣5分
消防监控巡视
每天未按规定检查停车楼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被堵塞没有及时发现的。
每次扣5分
交接班未按规定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的。
每次扣10分
由于接班未检查设备状态,导致无法正常运转的。
每次扣15分
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未登记的。
每次扣5分
设备故障未及时发现、未及时通知维保单位维修的。
每次扣10分
未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进行巡视的。
每次扣10分
未及时检查设备修复结果的。
每次扣10分
操作设备失误造成损失的。
每次扣10分
每天未检查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状态的,发现问题当天未及时上报的。
每次扣10分
通知报警位置不准确、不及时的。
每次扣25分
接警时未及时确认的。
每次扣30分
未对施工单位手续进行检查的。
每次扣10分
未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监控的。
每次扣10分
接到消防设备报警通知后,员工未在1钟内到达报警现场的。
每次扣30分
发生火情未及时上报的。
每次扣50分
未按规定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的。
每次扣5分
消防器材检查不仔细的。
每次扣10分
检查消防器材打号漏掉1个。
每次扣1分
不熟悉报警区域和设备设施的。
每次扣10分
查报警不到现场的。
每次扣20分
使用设备不熟练的。
每次扣5分
消防设备故障未及时上报并记录的。
每次扣10分
每天未检查停车楼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在位情况和完整情况的,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
每次扣10分
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关闭状态的。
每次扣10分
未及时发现并上报防火卷帘门下堆放物品的。
每次扣10分
未按规定每半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并打号的,未进行相应记录的。
发现器材丢失未及时上报的。
每次扣10分
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
每次扣10分
当发现施工现场的施工单无效、防火措施不到位或动火证与实际动火人不相符等情况时,未立即制止并上报的。
每次扣10分
如卷帘门发生故障脱落时,员工未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2分钟内未恢复正常的,如不能恢复,未在2分钟内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并上报的。
每次扣15分
如喷淋、水幕系统跑水时,员工未在4分钟内到达现场关闭阀门,未在2分钟内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并上报的。
每次扣15分
发生火情后,惊慌失措的,未对旅客进行及时疏散的。
每次扣100分
没有正确报告火警的,报告不清的,报告不对的。
每次扣100分
如车辆发生冒烟和着火等情况,员工未在1分钟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的。
每次扣100分
发生火情,未采取合理有效措施进行扑救的。
每次扣100分
考勤
规定
迟到10分钟以内的
每次扣1分
迟到10—15分钟的
每次扣2分
迟到15—30分钟的
每次扣3分
迟到30分钟以上的
每次扣6分
每月累计迟到2次的
扣10分
早退:
(含无故不参加班后讲评的)。
每次扣5分
旷工一天的。
每次扣30分
旷工两天的。
每次扣60分
旷工三天的。
每次扣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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