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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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办法
青冈县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办法
[发表时间:
2008年7月28日 作者:
省妇联组织部、绥化市妇联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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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做好农村妇代会的选举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农村妇代会工作条例》和上级妇联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妇代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换届工作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试点除外),村妇代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条 村妇代会选举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村妇代会由3人组成,分别是主任1人和委员2人。
第五条 村妇代会主任、委员由妇女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撤换和停止村妇代会成员的工作。
第六条 村妇代会选举工作由县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乡镇和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乡镇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领导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依照本办法支持和保障妇女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二章 换届直选工作机构
第八条 村妇代会换届直选,乡镇、村分别成立领导小组。
乡镇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妇联、民政办及其他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
村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支部委员和1至3名不参加竞选的妇女代表为成员。
第九条 乡镇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领导本乡镇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
(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三)负责处理本乡镇妇代会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十条 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职责
(一)确定妇代会成员职数;
(二)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三)负责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
(四)组织妇女学习本办法;
(五)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地点、方法;
(六)解答选民提问,受理选民的申诉和意见;
(七)对报名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竞选演讲材料进行把关;
(八)主持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九)总结上报选举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十)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它事项。
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履行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妇代会产生止。
第三章 选民登记
第十一条 选民登记以居住地为准。
年满18周岁的妇女,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对长期外出的本村妇女,村领导小组要及时与其取得联系。
对无法取得联系的,不作为选民基数,不予以登记;能够取得联系的,要及时登记,作为选民基数,如选举当日,无法回村投票的,视为弃权。
选民的年龄以户籍簿或身份证为准,计算年龄的时间截止到选举日。
第十二条 经领导小组确认,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的妇女可被登记为选民
(一)本村村民;
(二)年满18周岁;
(三)履行村民义务;
(四)享有政治权利;
(五)具有表达意志,正确行使选举权的行为能力。
嫁到本村但户口尚未迁至本村的妇女,只要在本村居住,本村予以登记,户口所在地不再予以登记;嫁到外地的妇女,不在本村居住的,本村不予登记。
本村转为非农业户口以及嫁到本村的非农业户口的妇女,只要在本村居住生活,都应予以登记。
第十三条 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经村妇代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确认,可不列入选民名单。
第十四条 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应当在选举日的前10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候选人条件、正式选举时间、地点等方面内容。
选民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提出,领导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解释或调整,距选举日不足3日的,应当在选举日前作出解释或调整。
第四章 竞选程序
第十五条 凡符合村妇代会成员竞选条件的选民均可报名参选。
竞选村妇代会成员的,在候选人资格审查日前向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报名。
第十六条 竞选村妇代会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村妇女选民。
(二)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带头致富能力,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三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农村妇代会成员候选人。
第十七条 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对报名竞选村妇代会成员的妇女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竞选人名单、直选时间和投票地点。
第十八条 村妇代会成员竞选人应当参加竞选演讲。
竞选演讲在选举日当天举行。
竞选人在演讲前1天提交一份演讲材料,由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审核把关。
其主要内容包括本人情况、竞选条件、任期目标。
第十九条 演讲不得攻击、诋毁、侮辱他人,不得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言论。
第二十条 每个参选者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第五章 投票选举
第二十一条 村妇代会选举要召开选举大会,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投票。
选举大会应当场推选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竞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每位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选民对竞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或弃权。
第二十三条 选举会场设立发票处、秘密写票处和投票处,选民是文盲或者残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他人按照该选民意志代为填写选票,但一人代写选票数最多不超过2张。
第二十四条 本次妇代会换届直选不设委托票,选举日不能回村投票的,视为弃权。
第二十五条 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票箱公开验票。
第二十六条 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
选举无效的重新进行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时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时无效。
选票无法辨认的,经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确认后,视为无效票。
无效票和弃权票均计入选票总数。
第二十七条 选举村妇代会成员,参加选举的选民超过半数,选举有效。
第二十八条 本次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村妇代会换届选举的,选民有权提出控告、检举,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受理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结果由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宣布无效。
扰乱、破坏村妇代会选举工作,情节较轻的,由乡镇、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进行批评教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乡级以上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村妇代会选举所需经费,由村办公经费中列支。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青冈县农村妇代会
换届直选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妇代会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妇女参选参政意识,促进农村优秀女性人才脱颖而出,引导广大妇女更好地参与新农村建设,市委决定在我县进行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
为确保换届直选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农村基层妇女代表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确定青冈县为全省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单位的通知》(绥妇联发〔2008〕4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建带妇建”原则,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妇女基层组织建设的途径和办法,推进农村妇代会组织建设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妇女参选意识和参政能力,激发基层妇女组织投身农村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经济充满活力社会和谐进步的新青冈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保障农村妇代会直选工作全过程都以坚持党组织领导为前提。
(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让候选人公开亮相、演说并接受质询,搭建选举人进一步了解候选人的平台,按得票数择优录取优胜人员。
(三)依法办事原则。
严格遵循《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选举。
(四)积极稳妥原则。
广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尊重妇女选民意愿,切实保障妇女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按照“直接、平等、差额、无记名”的方式进行选举,积极妥善处理选举工作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三、试点单位
按照市委要求,应在一个乡镇选择三个村进行试点,根据我县乡镇工作实际,确定祯祥镇民义村、永胜村、祯祥村三个村进行试点,开展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
四、职数设置
村妇代会设成员3人,其中妇代会主任1人,委员2人。
五、妇代会成员候选人条件
(一)本村妇女选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带头致富能力,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3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农村妇代会成员候选人。
六、时间、方法和步骤
这次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从2008年5月4日开始至6月2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准备阶段(5月4日至5月15日)。
一是成立县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王铁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石景峰,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肖德厚同志担任,成员单位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公安局、民政局、妇联、计生局、农委、财政局、经管总站、信访办、团县委、祯祥镇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县妇联主席胡晓菲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孟庆东,县民政局副局长、城管委副主任郑秀艳同志担任。
具体负责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
同时抽调有关人员,成立换届直选试点工作组,具体负责工作的实施。
二是制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妇联关于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农村乡镇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青冈县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是组织培训。
分别举办换届直选工作人员培训班、妇女骨干培训班,培训与换届直选试点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文件,提高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政策法制观念,了解直选工作程序和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支持和参与换届直选工作,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基础。
(二)动员部署阶段(5月16日至5月18日)。
试点乡镇党委和试点村要分别成立换届直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动员大会,部署试点工作的具体事宜,明确工作的时间、方法、步骤及其他要求,动员全体村民尤其是符合条件的女党员、女预备党员、近期成熟的女性入党积极分子、各类女典型、女产业带头人、女协会负责人等积极主动参与换届直选。
并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广播、张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妇代会换届直选的目的意义、程序和办法,宣传面要达到100%,通过宣传动员,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氛围。
(三)选民登记阶段(5月19日至5月20日)。
试点乡镇和试点村换届直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青冈县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每个试点村屯都要设立选民登记点,做到应登尽登,避免错登、漏登和重登的现象发生。
登记结束后,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四)推荐候选人阶段(5月21日至5月22日)。
被推荐对象的范围为全村有被选举权的妇女,主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选民联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报名,产生妇代会成员初步候选人。
(五)资格审查阶段(5月23日至5月24日)。
由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依据本方案有关要求,对报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乡镇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进行复查,确定初步候选人,如初步候选人过多时,可进行预选。
(六)公示阶段(5月25日至5月29日)。
将初步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群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乡镇、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根据情况,确定本次妇代会换届直选正式候选人。
(七)正式选举阶段(5月30日)。
召开村妇代会换届直选现场会,进行差额直选。
1.由村妇代会换届直选领导小组成员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2.候选人按抽签顺序在大会上进行竞选演说,演说内容围绕如何发挥妇代会组织作用,服务妇女群众、村委会中心工作阐述观点,展示风采。
3.全村有选举权的妇女根据自己的意愿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差额直选村妇代会主任及委员人选,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最多者当选为村妇代会主任,依次确定2名妇代会委员。
如出现票数相等情况,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员进行新一轮投票。
4.选举结果上报乡镇党委、民政部门和妇联备案。
在搞好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要在下半年即将进行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班子。
(八)总结阶段(5月31日至6月2日)。
对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既要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又要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省、市妇联报告试点工作情况,为上级组织开展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七、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民主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开展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组织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直选进行具体操作指导;财政部门为直选工作提供相应资金保障;其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保障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试点乡镇党委和试点村也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程参与,加强对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党委要向试点村派出直选换届工作指导员或监督员,随时了解掌握直选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严格遵照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操作程序。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试点乡镇和村党组织作为妇代会换届直选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组织优势,全力支持农村妇女参与选举,进行精心组织实施,严格遵照换届选举的各项操作程序,及时处理好换届选举工作出现的各类问题,避免产生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试点乡镇和试点村要研究制定妇代会换届直选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把握正确方向,做好每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三)科学总结,做好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示范推广。
要积极探索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特别是试点乡镇党委要对换届直选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
换届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对换届直选工作科学总结,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换届直选工作提供经验。
同时,对换届中出现的问题要进一步研究,提出科学的解决办法,做好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在全省推广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
青冈县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青冈县农村妇代会换届
直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铁志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石景峰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肖德厚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春阳 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马宝昌 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成环 农委主任
王国文 民政局局长
孙德顺 信访办主任
杨 栋 财政局局长
宋德新 团县委书记
孟庆东 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赵欣林 宣传部副部长
胡晓菲 县妇联主席
高文祥 公安局政委
董维富 经管总站站长
隋旭鹏 祯祥镇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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